这一时期,汇丰银行的实力继续提升。经历19世纪60年代中期危机而在华仍存的丽如银行、有利银行、麦加利银行和阿加剌银行等,也进一步扩展了业务活动范围。其具体表现如下:
在分支机构设置方面,如汇丰银行,1876年在烟台设代理处,1879年在九江设代理处,1880年设立广州分行、北海代理处,1881年设立天津分行、澳门代理处,1885年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1886年在台湾打狗(位于今高雄)设代理处。至90年代初期,该行分支机构已经遍及曼谷、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神户、马尼拉、新加坡、旧金山及纽约等地。有利银行,1866年在汉口设代理处,1867年在福州设代理处,1876年在九江设代理处,1880年在厦门设代理处。麦加利银行,1886年后,在广州、福州、汉口、天津、青岛及印度、澳大利亚等处设有分行。阿加剌银行,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危机中曾一度清理改组,自上海分行重建后,又先后在福州、汉口、九江、芝罘(今烟台)设立分支机构。法兰西银行,1867~1868年,先后在天津、福州设代理处,1876年又在汉口、厦门设代理处。
在资本、业务及盈利方面,如汇丰银行,1882年年底,该银行资本由500万港元增至750万港元,1884年招足;1890年6月,资本又由750万港元增至1 000万港元,1891年招足。1882年,该行盈利达到资本额的25%;1890年,盈利又达资本额的27%。1890年,该行支付股息200万港元,比期初增加2.3倍;保留准备金达670余万港元,比期初增加2.5倍。汇丰银行还通过联合怡和洋行支持组建帝国与国外投资和代理公司(Imperial and Foreign Investment and Agency Corporation)、大东惠通公司(The
Trust and Loan Company of China,Japan and the Straits,后改为大东惠通银行Bank of China,Japan and the Straits),试图将业务范围扩展至信托投资等领域。丽如银行,自19世纪70年代中期起,改变营业方向,扩大营业范围,除经纪汇票之外,又大规模经营贴现和放款业务,成为贴现和放款市场上的激烈竞争者。有利银行,此时期除了经营汇兑业务外,还对各通商口岸的外商企业进行投资。麦加利银行,在整个19世纪80年代,全部资产由900万英镑上升到1 600万英镑。1885年,该行在上海停发15年的钞票恢复发行。在香港,该行营业量占全港银行业务量的14,仅次于汇丰银行。新的阿加剌银行(Agra Bank Ltd.)于1867年成立,实缴资本100万港元。成立当年,进展颇为顺利,活期和定期存款每天都在增加。该行还与中国一些商号之间建立了大宗往来关系。1878年,在华各外商银行发放的股息,汇丰银行为7.25%,阿加剌银行、麦加利银行及有利银行均为6%,丽如银行、德丰银行为5%,法兰西银行则为8.8%。
因此,19世纪70年代后,外商银行在华活动格局逐渐呈现英、德、法等国银行机构并存竞争之势。不过,综其实际情形,仍以英商银行居于主导地位。
其次,中外贸易格局与汇兑方式发生重要变革。19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航运通讯领域出现两个重要变化,极大地促进了中外贸易格局与汇兑方式的变革,从而为以汇丰银行等为代表的外商银行取代洋行而垄断中国国际汇兑提供了契机。
这一时期,中外之间航运通讯领域的两个重要变化,一是1869年,苏伊士运河正式通航;二是19世纪70年代初,中国和欧洲之间电讯联系建立。
19世纪60年代,在苏伊士运河尚未通航之前,香港、上海等口岸与西方之间的交通情形为:1866年,大英轮船公司每2个月有一次班轮,法国帝国运输公司每1个月有一次班轮。旅客在亚历山大港上岸后,换乘火车到苏伊士,从那里再搭乘另一艘班轮。结果从索斯安普敦到香港,约需50天,到上海约需55天。阿弗雷特-霍尔特轮船公司由利物浦绕道好望角到香港,全程航行用蒸汽轮船约需66天,若到上海约需76天。1867年,太平洋邮船公司每3个月有一艘班轮从利物浦或索斯安普敦经巴拿马到香港,约需54天。上述航运情形,必然导致贸易及汇兑活动的周转时间比较长,即从货币商品货币,从本国货币外国货币本国货币,一般需要6~8个月,有时甚至12个月。这就要求在外贸融资方面须垫付巨额资金,从而构成了大洋行垄断国际汇兑活动的重要条件。
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始通航后,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西方与东方之间的航运里程。该运河通航后缩短运距的具体情形参见表1.7。
1870年,英印电报公司完成从英格兰到孟买的直接专线海底电缆,随后,北方电报公司从海参崴铺设短程海底电缆进入中国和日本,以连接该公司所铺设的横贯俄国到海参崴的各条线路。1871年,东方扩展公司从印度到香港的电缆与上述线路相连接。
随着中外之间交通通讯局面的重大改进,加之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又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等4口商埠及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6处停泊码头,子口半税制度逐渐推广,中国市场对外更加开放。与此相适应,在对外贸易方面,订货贸易开始替代原来的自存自销贸易。此时期,远在英国本土的商人,已经完全能够控制贸易的局面,因为他只要打一个电报,便能在六个星期后接到他在英国所需要的任何订货,甚至几乎没有一条轮船到界埠时,它的货物不是预先约卖的,就是起岸后立刻出卖。同时,在国际汇兑方面的主要变化有:
1. 电汇业务逐渐增多
19世纪80年代,在华外商银行的营业报告中普遍地反映出信汇减少、电汇增加的趋势。如汇丰银行报告中称,应付汇票的减少是一个显著的现象,这无疑地是由于电汇业务的增加所致。麦加利银行营业报告中也称,应付汇票的减少,看起来似乎是表示这方面营业的下降,但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因为电汇的增加,实足以弥补这方面的下降而有余。
2. 汇票兑付期限大为缩短
原来6个月付现的期票,此时已经不能适应贸易发展形势。4个月以内到期的汇票,逐渐成为各银行外汇交易的主要对象。例如,1878年阿加剌银行所经营的汇票中,有60%未超过3个月的期限,到1884年时,这个比例上升至80%。
3. 押汇业务普遍推广
在19世纪60年代之前,货物价款的清偿一般采用汇付的方式,即由购货人直接汇款给发货人,亦即由购货人购买汇票,而不是由发货人出卖汇票。发货人只能在航程终了、货物起岸出卖以后才能收到购货人汇付来的货款。进入19世纪70年代后,随着中外电报通讯建立、订货预售替代存货待售等,押汇业务普遍开展起来,出口商人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可以向购货人直接签发汇票,立即在本地外汇市场出卖,即可获得周转下一轮贸易的资金。当然,外商银行在华从事押汇和贴现业务,并非始于19世纪70年代,不过自此往后,这项业务普遍推广了,逐渐成为外商银行在华主要业务活动之一。此外,外商银行还逐步涉入中国侨汇及埠际汇兑领域。
这一时期,作为在华规模最大的英商银行,汇丰银行经营国际汇兑业务是全力以赴的,该行从事着远东银行业中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外汇业务。中国对外贸易成交额和款项调拨约有80%通过上海,而汇丰银行一家买卖外汇数额,经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总额的60%~70%。 19世纪80年代初期至20世纪20年代末,前后约50年间,汇丰银行运用于国际汇兑的资金占其资金运用总额的13~12,大部分周转于中外贸易市场。集聚于上海一地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主业的洋行大多与汇丰银行保持着密切关系,货物进出口依靠汇丰银行汇款。汇丰银行等在垄断中国国际汇兑之同时,开始操纵中国的外汇市场。从19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早期,又有一批重要的外商银行,如法商东方汇理银行(Banque de LIndo-Chine),日商横滨正金银行(Yokohama Specie Bank)、台湾银行(Bank of Taiwan)、朝鲜银行(Bank of Chosen),中俄合办华俄道胜银行(Russo-Chinese Bank),以及美商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等,相继来华设立分支机构。这些银行进入中国的各自背景比较复杂,但初始活动一般多侧重于经营国际汇兑。为了维持外汇业务领域的优势,上海、天津、汉口等重要商埠的外商银行机构还组织成立了国外汇兑银行公会。这种情形使外商银行垄断与操纵中国外汇市场的局面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