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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学习百问百答(64开蓝皮烫金)

書城自編碼: 396535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法规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國際書號(ISBN): 9787521641578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3-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64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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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精选100问,轻松、快速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本书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选取新修改的条文,精选与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最为紧密的100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煤矿从业人员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附录2024年1月24日公布的新修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文。
3.封面特种纸烫金,正文双色印刷。
4.64开便携本,内容全面,简单实用,是广大读者学习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手头工具书。
內容簡介: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进行了整合修订。为深入贯彻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便于广大读者更好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依据新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精选与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最为紧密的100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读者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知识。
關於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中国法制出版社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坚持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服务;坚持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
目錄
第一章总则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煤矿企业如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负责人如何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政府如何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相关职责?如何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如何实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何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企业如何依法依规保障安全生产?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有什么要求?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如何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有什么要求?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什么资质?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配备哪些专职人员?煤矿企业如何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煤矿企业如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煤矿企业使用安全设备应当符合什么要求?煤矿的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什么要求?井工煤矿应当符合什么要求?露天煤矿应当符合什么要求?煤矿企业如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何设立专职救护队?煤矿企业的开采范围有什么限制?煤矿企业组织生产有什么限制?煤矿企业如何实施灾害治理?
……
第三章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煤矿安全监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附录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內容試閱
煤矿企业如何依法依规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有什么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工程项目(以下统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不得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如何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有什么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现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危险区域内的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6)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主要技术负责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2)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无正当理由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
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配备哪些专职人员?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
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对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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