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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重新发现并发皇中古阿拉伯-犹太哲人对柏拉图哲学的理解,是施特劳斯的独特贡献,不仅对于我们重新理解西方思想史意义重大,对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思想也具有难以预料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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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施特劳斯重新发现并发皇了中古阿拉伯、犹太哲人对柏拉图哲学的理解,在他的著述和文集中,伊斯兰哲人法拉比、犹太哲人迈蒙尼德的身影频频出现。施特劳斯认识到二人精微高妙的隐微?显白写作艺术,将他们归入“柏拉图式政治哲人”的行列:经由法拉比,他洞察到哲人所传递的“匿名的真理”;经由迈蒙尼德,他辨识出律法与哲学间不可调和的冲突。
这部文集收入了所有施特劳斯关于法拉比和迈蒙尼德的论文、讲演稿和书评,共十三篇,其中的一篇演讲稿和一篇残稿为首次整理刊布。全书收录文章按发表或写作时间先后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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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出生于德国的犹太人,曾就读于汉堡大学,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25至1932年,任职于柏林犹太研究学院。1938年移居美国。1938至1949年任教于纽约新社会研究院:1949至1968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政治学系;1973年10月18日去世。施特劳斯被认为是20世纪极其深刻的思想家。他对经典文本的细致阅读与阐释方法,构成了20世纪解释学的一个重要发展:他的全部政治哲学研究致力于检讨西方文明的总体进程,强调重新开启古人与今人的争执,并由此审视当代思想的种种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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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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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者说明
1930年代
柯亨与迈蒙尼德
简评迈蒙尼德和法拉比的政治科学
法拉比的一篇佚文
神意学说在迈蒙尼德作品中的位置
评迈蒙尼德《重述托拉》卷一笺注本
迈蒙尼德的隐秘教诲
论阿布拉瓦内的哲学倾向与政治教诲
评阿布拉瓦内对王政的批判
1940年代
法拉比的《柏拉图的哲学》
评《哲人们的谬误》笺注本
暂题为《哲学与律法:史学论集》一书的写作计划
1960年代
走向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
如何着手研读《迷途指津》
附录
皮纳斯谈施特劳斯与《迷途指津》的英译
译校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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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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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校后记
在20世纪,施特劳斯的法拉比研究和迈蒙尼德研究独树一帜:他率先认识到法拉比和迈蒙尼德精微高妙的隐微-显白写作艺术,并将他们归入“柏拉图式政治哲人”的行列。同样,对法拉比和迈蒙尼德的研究在施特劳斯本人的哲人生涯里亦具有特殊的重要性:经由法拉比的柏拉图,施特劳斯洞察到隐身为注疏家的哲人所传递的真正“匿名的真理”或曰哲学教诲,经由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重述托拉》和《复活论》等,施特劳斯辨识出律法与哲学间不可调和的冲突。
尽管收入此卷的绝大多数文章没有归入施特劳斯本人出版的各部自选文集,但其中不乏对理解施特劳斯思想极为重要的作品。施特劳斯一生关于法拉比写了四篇文章,其中三篇收入本卷(另外一篇《法拉比如何阅读柏拉图的〈法义〉》收入其文集《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三篇里,《法拉比的〈柏拉图的哲学〉》1945年发表于《金斯伯格七秩贺寿文集》(Louis Ginzberg Jubilee Volume),之后从无再版,施特劳斯在《迫害与写作艺术》(1952)的“前言”中称,他“自由地使用了《法拉比的〈柏拉图的哲学〉》一文作为本书的‘导言’”,然而,原文真正犀利的、自抒胸臆的部分并未出现在该“导言”中。
正如诸多施特劳斯研究者所指出,施特劳斯本人(尤其1937年之后)像柏拉图、法拉比和迈蒙尼德那样写作,是一位隐微-显白写作艺术的大师。因而,阅读施特劳斯需特别留意他本人在著述时对不同场合的区分(文章,还是讲演?如果是后者,讲述对象是谁?),以及他精心的谋篇和笔法。幸运的是,施特劳斯在解析哲人们的修辞时,为他的读者留下了出入他的作品迷宫的线头:文本的中心部分和中心段落、特定的数字(比如7、17、26等及其倍数)、离题的部分、重复中的省略或增补、注释中的交叉引述等等,皆值得予以特别关注。为此,本卷各译文尽可能保留施特劳斯作品——尤其是他亲自发表的作品——的原貌。
施特劳斯的法拉比-迈蒙尼德研究伴随着施特劳斯本人思想的成长和转折。在《哲学与律法》(1935)中,施特劳斯称“中世纪启蒙本质上是隐微的,而现代启蒙本质上是显白的”(黄瑞成中译本,华夏版,页84)。在此,“显白”指现代启蒙对哲学教诲的“公开化”,明显带有贬义。然而,在写于1938年的《〈迷途指津〉》的文学特征》里,施特劳斯一方面将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描述为“对一个隐微文本\\[指圣经\\]的隐微解释”,另一方面又肯定《迷途指津》正是一部“显白著作”(《迫害与写作艺术》,刘锋译,华夏版,页53、63)。这句话表明,施特劳斯改变了起初对“隐微/显白”的两分式理解,开始将两者视为同一种哲学写作艺术的正反两面。本卷的各章某种程度上见证了施特劳斯思想的成长和转变。在写于1960年的《如何着手研读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此篇与《走向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对照会很有意思)里,施特劳斯非但不再提及《哲学与律法》里尤其强调的“哲人王”意义上的“先知-立法者”,反而指出《迷途指津》论及“超越摩西的进步”,且《迷途指津》本身意味着超越整个犹太传统的“进步”。
施特劳斯尝谓《迷途指津》是一部“令人着魔的作品”,且它“令眼目喜悦——因为生命树令眼目喜悦”,这话也可用于他本人的著作。
此卷译文的增补和修订历时多年,有部分新译文2010年即已初成,却迟至今时才告完稿,笔者为此对编者和读者深感抱愧。惟一可欣慰的是,由于这些年来在阅读和理解施特劳斯著作上的些许进步,加上各方的鼎力襄助,这部迟到的译文集较之可能更早面试的版本,更多地照顾到施特劳斯的特殊笔法,也更高程度地还原了施特劳斯作品的“文学特征”。在本卷付梓之际,笔者要深深感谢本卷主编刘小枫教授的信任和包容。感谢海内外友人村岡崇光(Takamitsu Muraoka)教授、孟振华教授(在希伯来语方面)、迈尔(Heinrich Meier)教授(在拉丁语、德语及施特劳斯诸文眉批方面)、徐卫翔教授(在拉丁语、法语方面)、董修元教授及张泓玮博士(在阿拉伯语方面)对笔者的帮助。同样感谢初校(除头两篇以外)所有文章并统一各篇译名的庄奇。译文舛误之责,由笔者承担,期待读者指正。
张缨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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