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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喋血南国:辛亥革命在广东

書城自編碼: 178411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中國史
作者: 沈晓敏
國際書號(ISBN): 9787218072234
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8-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37/23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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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辛亥革命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具有非常大的贡献:它结束了封建帝制,确立了共和政体。因此,我们应该弄清楚它的整个历史过程,牢记这段意义非凡的历史。由沈晓敏、倪俊明编著的这本《喋血南国——辛亥革命在广东》就是这样一本可以帮助我们清晰了解辛亥革命在广东的整个历史过程的书。
內容簡介:
《喋血南国——辛亥革命在广东》由沈晓敏、倪俊明编著,是“辛亥革命全景录”系列丛书之一。

《喋血南国——辛亥革命在广东》讲述了:在绚丽多姿的中国辛亥革命画卷中,广东辛亥革命无疑是历时最长、内容最丰富、场面最壮烈而又具有鲜明特色的画面。

广东是辛亥革命的策源地。从孙中山着手创建兴中会,到组建同盟会,到策划、组织和发动反清武装斗争,广东成为革命斗争的重要舞台。武昌起义前孙中山领导发动的10次武装起义中,有8次在广东进行,特别十黄花岗起义影响尤甚,促进了辛亥革命高潮的迅速到来。

1911年武昌起义后,广东革命党人在各地组织民军起义响应。广东各地纷纷光复独立。建立了民主共和体制的广东军政府。广东军政府主粤期间,革新司法制度和警政,调整对外政策;反对袁世凯独裁专制,高擎讨袁的“
二次革命”义旗……广东成为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
關於作者:
沈晓敏,1969年生,浙江省绍兴县人。史学博士,现任广东警官学院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主要学术方向为近代中国法制的转型和岭南历史人物研究。已出版专著一部、编著三部,在《近代史研究》、《学术研究》、《史学月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参与或主持国家、省、市社科规划课题多项。倪俊明,198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现任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副馆长、广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研究馆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黄埔军校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图书馆学会、广东图书馆学会理事,广州市地方志学会副会长,孙中山基金会理事等。参与主持《广州大典》、《清代稿钞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黄埔军校史料丛刊》等大型文献整理项目,出版、发表(含合作)有关广东地方史、广东地方文献、孙中山与辛亥革命等图书二十多部、论文三十多篇。曾获广东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
目錄
第一章 内忧外患:清末十余年的广东
一、民族危机日趋严重
二、戊戌变法南粤发轫
三、民变、会党、绿林、反洋教斗争风起云涌
四、爱国运动连绵不断
五、“新政”与预备立宪粉墨登场
第二章 革命初兴:孙中山首举义旗
一、翠亨村走出的革命家
二、兴中会活跃广东
三、乙未广州起义
四、兴汉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章 发展壮大:革命势力迅猛发展
一、兴中会与“两广独立”
二、庚子惠州起义
三、史坚如谋炸德寿
四、洪全福起义
五、当革命者遇到了改良派
第四章 屡仆屡起:革命派坚持武装起义
一、同盟会的发展:从香港分会到南方支部
二、光绪末年的四次起义
三、广州“保亚票”事件
四、庚戌广州新军起义
第五章 碧血黄花: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
一、决策和部署
二、温生才刺杀孚琦
三、悲壮失败
四、浩气长存
五、支那暗杀团
第六章 兵不血刃:广东独立与全省“光复”
一、广东保路风潮
二、省城易帜
三、全粤”光复”
四、海外华人对革命政权的支持
五、挥兵北伐
六、胡汉民随孙中山北上
第七章 共和新政:广东军政府主政南粤
一、共和新气象
二、孙中山回乡与“模范省”计划
三、解散民军与“清乡”
四、军政府与民众交恶
第八章 捍卫共和:广东“二次革命”
一、南北对峙中的广东
二、广东独立讨袁
三、失败收官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义和团运动爆发后,国内外形势异常复杂,革命党乘时而起,多管齐下,一方面争取李鸿章实现“两广独立”,另一方面加紧筹备惠州起义,但均未获成功。革命党人史坚如谋炸德寿不成,谢缵泰、洪全福起义筹而未举。
革命党与康梁改良派还在政治思想领域展开大论战,大大拓展了革命派在各方面的影响力。
一、兴中会与“两广独立”
义和团运动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引起了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激烈争吵和分裂。专横独断的慈禧太后不顾光绪皇帝和主和大臣的强烈反对,于1900年
6月21日向各国宣战。宣战上谕的颁布,使北京朝廷的激烈争吵表面上趋于平息,主和派势力被强行压制下去,但掌握地方大权的多数督抚强烈反对,坚决支持主和派,形成地方与中央公开对抗与分裂的局面。清政府宣战后,刘坤一、张之洞以“东南各省若再遭蹂躏,无一片干静土,饷源立绝,全局瓦解,不可收拾矣。惟有稳住各国,或可保存疆土”为由,公开抗旨不遵,积极谋求与各国驻上海领事“互相谅解”,以维护东南现状。两广总督李鸿章身居要冲,是其中的关键人物。

甲午战败,李鸿章“一生事业,扫地无余”,清政府借此夺其权柄,使李鸿章“威脱权劫”。1899年年底,慈禧太后为了震慑康梁一派在两广的频繁活动,重新起用李鸿章,任命李为两广总督,掌握华南地方实权。张之洞、刘坤一、盛宣怀等发出“东南互保”的呼叫后,李鸿章和山东巡抚袁世凯、闽浙总督许应骥等均表态支持。八国联军开始水陆进攻后,清政府从6月
18日起屡屡急电李鸿章北上。稍后又任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多年冷落的李鸿章一下子又回到了时局的枢纽地位。此时的李鸿章,正接受港督卜力(Sir
Henry
Blake)的建议,与孙中山革命派洽商两广独立自主之事。李鸿章一方面与革命派周旋,既不拒绝也不同意;另一方面对清政府则托辞拖延,说水路、陆路交通因战争不通,“广东绅民又因人心惊惶,纷禀暂留震抚。各国领事来函,亦以臣在任则中外相安,臣告粤当自筹保卫”,借以观望时局,拒绝北上。清政府宣战后,李鸿章与张之洞、刘坤一联名电奏,强烈反对宣战,宣战的决策者慈禧太后不仅不怪罪,反而称赞李鸿章等人
“度势量力,不欲轻开外衅,诚老成谋国之道”,并解释其之所以向各国“
宣战”,是因为义和团声势浩大,“剿之,则即刻祸起肘腋”,“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6月26日,李鸿章致电盛宣怀,“二十五日矫诏,粤断不行,所谓乱命也”,公然抗旨不遵。同日,盛宣怀与各国领事会商制定了《东南互保章程》。李鸿章闻知后复电刘坤一,“长江一带公与香帅必须严办匪徒,保护商教……鸿在粤当力任保护疆土,群匪觊觎窃发,一动即危矣
”,表示完全赞同。

清政府的命令已很难对李鸿章等地方实力派发生作用。6月29日,清政府谕令各省及驻各国使臣“停解洋款”,地方督抚们立即群起反对。7月12
日,李鸿章领衔,会同德寿、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13人联名上奏清政府,威胁朝廷洋款若停,则外兵必占据海关,骚扰沿海沿江各省,“军事四起,腹地伏莽乘机滋扰,外侮内患,天下骚然”,内地厘税因此大减,“转于饷需有害”。清政府不敢坚持,立即改令各省“按期解还归款,用昭大信
”。同时,督抚们对清政府指手画脚,李鸿章领衔会奏要求清政府推行:一、照约保护各省洋商教士;二、请别国居间调停,赔礼道歉;三、主动赔偿损失;’四、严厉镇压义和团。早已被八国联军的枪炮吓破了胆的清政府,在其后一一照办。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特殊形势下,孙中山试图谋求与李鸿章合作,共组广东独立政府。
孙中山一直对李鸿章持有幻想,把李鸿章当做“识时务之大员”,曾于
1894年上书李鸿章要求改革。1900年义和团运动在北方风起云涌,给革命派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孙中山等积极筹备惠州起义,但深感自身力量的严重不足,于是一方面谋求与保皇派合作,以图联合大举;另一方面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和合作的力量,遂有与李鸿章进行秘密接触,洽商组织广东独立政府之事。

谋求与李鸿章合作,动议于香港议政局议员何启。何启素与孙中山关系密切。义和团运动爆发后,何启看到形势紧张,中国有面临被瓜分的危机,
“粤省如不亟谋自保,决不足以图存”。因此,何启征得香港总督卜力的同意后,向《中国日报》社长陈少白献策,要革命派与粤督李鸿章合作救国,运动李鸿章脱离清政府宣布两广自主,革命派则从中协助。其具体方法为,
“先由中国维新党人联名致书香港总督卜力,求其协助中国根本改造,以维护世界和平”,再由卜力转商李鸿章,建议广东自主方案,并由卜力居间介绍孙中山与之合作。李鸿章如果赞成此策,则由李之幕僚刘学询电邀孙回国共组新政府。陈少自立即向孙中山请示,孙中山时在日本横滨筹划惠州起义,“得电大喜,立即电少白赞成”。刘学询曾列名孙中山发起成立的农学会,与孙中山有旧交,向李鸿章自告奋勇,“可设法使即来粤听命”。在李鸿章的首肯下,刘学询于1900年6月初贻书孙中山,谓:“傅相因北方拳乱,欲以粤省独立,思得足下为助,请速来协同进行。”
孙中山在筹划武装起义时,曾考虑要迫使南方的督抚“参加或承认一个新的南中国联邦共和国”。1898年,与宫崎寅藏等人的谈话中也表示要“先据有一二省为根本,以为割据之势,而后张威于四方,奠定大局”。在接到李鸿章的邀请后,孙中山复函刘学询,表示接受李鸿章的邀请。其时的孙中山,起义方针已定,虽然“颇不信李鸿章能具此魄力”,但仍认为“不妨一试”。其与李鸿章接触的最直接目的,是趁机施展策略,从这位两广总督处谋取一笔经费供革命之用。6月8日,孙中山偕杨衢云、郑士良、宫崎寅藏等人从横滨乘法国轮船赴香港。17日,孙中山一行抵达香港海面,李鸿章派一艘炮舰在此等候。孙中山对李鸿章的真实用意尚未弄清,认为没有必要身涉险境与李鸿章谈判,就派宫崎、内田、清藤三人为代表前往广州与刘学询接洽。在广州刘邸的谈判中,宫崎提出两条件:一、特赦孙中山,保障生命安全;二、贷款10万两。刘学询表示可以转达李鸿章,并应允向孙中山贷款10
万两,先付5万两。次日午后,刘学询的儿子将贷款如数送达。

6月15日后,清政府迭电谕令李鸿章北上,李鸿章心存观望,借故拖延。为了维护英国在珠江流域的特殊利益,港英当局也希望李鸿章留在广东,对李鸿章与革命派合作之事兴趣甚大,支持何启提出的李鸿章与兴中会合作实行广东独立的计划。李鸿章为稳定华南局势,对这个计划颇为心动,与革命派进行谈判并给予贷款。但随着局势的渐趋明朗,李鸿章被任命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决定改变态度,离粤北上。

7月17日,孙中山自新加坡抵香港海面。英国政府训令港督卜力:如果李鸿章同意与孙中山会晤,才可撤销5年前对孙中山的驱逐令,允许孙中山上岸。同日晚,李鸿章北上途经香港。卜力连夜通知孙中山,谓其将于次日上午11时与李鸿章会晤,劝阻李北上,如李愿意中止此行,即可允许孙中山上岸共同密商。孙中山认为“李无理议(想)之信念,复无观察大局之眼识,年已垂暮,功名亦非其所深愿,故虽有港督之谏止,当必为李所不容。虽然,是亦大旱之片云也,惟作万一之预想”。果如孙中山所料,李鸿章拒绝卜力的挽留,拒绝会见孙中山,并力劝卜力禁止颠覆分子利用香港作为基地。同时,清政府几乎以哀求的口气第七次谕令李鸿章“该督受恩深重,尤非诸大臣可比,岂能坐视大局艰危于不顾耶?”要求李鸿章“无论水陆,即刻起程”。李鸿章认为君臣之义犹在,停止观望,于7月18日离粤北上。李鸿章坚持北上,使得兴中会与李鸿章的合作尝试最终落空。

本来,孙中山赞成与李鸿章合作后,香港兴中会即着手准备。为争取港督卜力的支持,香港兴中会负责人、《中国日报》社长陈少白起草致港督书,经何启、杨衢云、谢缵泰等译成英文,以孙中山领衔,与杨衢云、陈少白、谢缵泰、郑士良、邓荫南、史坚如、李纪堂8人联名上书,约于1900年7月中旬(另一说为8月上中旬)经何启递交港督卜力,这就是所谓的“平治章程”。

在书中,革命派历数清政府之积弊:任私人,屈俊杰,尚诈术,渎邦交,嫉外人,虏民庶,仇志士,尚残刑;指出其目前之“凶顽”有:诲民变,挑边衅,仇教士,害洋商,戕使命,背公法,戮忠臣,用偾师,忘大德,修小怨。清政府失政于先,又不补救于后。“当此北方肇事,大局已摇,各省地方糜烂,受其害者不特华人也”,但“政府冥顽,转圜不易;疆臣重吏,观望依违”,希望英国政府“转商同志之国”,极力赞成革命党人推翻“庸懦失政,既害本国,延及友邦”的清政府,“愿借殊勋,改造中国,则内无反侧,外固邦交,受其利者又不特华人已也”。为此,提出“平治章程”六条:一、“迁都于适中之地”,如南京、汉口等处。二、“于都内立一中央政府以总其成,于各省立一自治政府以资分理”,中央政府由民望所归之人为之首,统辖水陆各军,主办对外交涉。自治政府由中央政府选派驻省总督一人,以为一省之首,“所有该省之一切政治、征收、正供皆由全权自理,不受中央政府遥制。惟于年中所入之款,按额拨解中央政府,以为清洋债、供军饷及宫中府中费用”。中央设议会,地方设省议会,议员由民选组成。
以本省人为本省官,由省议会公举。三、“公权利于天下。如关税等类,如有增改,必先与列国妥议而行。又如铁路矿产船政工商各业,均宜分沾利权。教士旅居,一体保护”。四、“增添文武官俸”。五、“平其政刑。大小讼务,仿欧美之法,立陪审人员,许律师代理,务为平允。不以残刑致死,不以拷打取供。”六、“变科举为专门之学”。
P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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