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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无名侦探”度过了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一周。他接了三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案子,在第一个案子中,他跟踪的对象在他眼前凭空消失,死在城市的另一边,令他成为最大的嫌疑人;第二个案子中他去给一位女士送传票,却目睹了一场密室杀人案;第三个案子里他不过是去看守富豪婚礼上收到的礼品,贵重的戒指却从空无一人的紧锁房间中消失,而窗户竟然是从里面被打破的!种种麻烦事像霰弹枪的子弹铺天盖地,无论怎么躲避总会中弹。与此同时,他的个人生活也出现问题,侦探执照将被取消,女友也要离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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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比尔·普洛奇尼Bill Pronzini(1943- )
比尔·普洛奇尼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三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全名威廉·约翰·普洛奇尼。成为作家之前,他从事过很多种工作,直至一九六九年才开始专职写作。一九七一年,普洛奇尼推出自己的首部作品《跟踪者》,以及“无名侦探”系列的首部曲《抢夺》。从此笔耕不辍,迄今为止已有百部以上的作品问世,而“无名侦探”系列小说也已经超过三十五部。在三十八年的时间跨度中,这位始终没有名字的侦探,与他的创造者和读者们共同成长,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特殊而鲜明的侦探形象之一。
提到小说中的私人侦探,人们会想起许多光辉的名字,以及他们或坚毅、或古怪的性格。然而在这些名侦探中却有一位是因为“没有名字”而扬名天下的。比尔·普洛奇尼一直未能给自己笔下一系列畅销侦探小说的主角取一个响亮的名字,这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纯属意外,如今已不可考,但是这位“无名侦探”的魅力绝不逊于你所知道的任何一个侦探。他是一个标准的私人侦探,也是一个标准的普通人;他会出生入死,解决最复杂的谜团,也会在路上停下来帮陌生人修车,在公交车上让座,和朋友一起打扑克、看比赛。他的形象如此鲜活,以至于没有名字也能被读者们牢牢记住。
普洛奇尼笔下的无名侦探与传统欧美硬汉侦探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所经办的案件类型非常广泛。普洛奇尼被称为贯穿古典与冷硬的派系调解者,从古典的密室推理到西部风格的生死一线,从精确缜密的逻辑到轻松幽默的游戏,他在各种风格的小说上都有所建树,从而终结了本格解谜小说和冷硬犯罪小说向来各霸一方的僵局。他始终坚持低限度的暴力情节和高水准的布局谋篇,让他的作品更有可读性,更接近推理小说注重解谜乐趣的核心。
值得一提的是,比尔·普洛奇尼结过三次婚,现任妻子玛西亚·穆勒也是一位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二人曾合作过一部“无名侦探”小说,三部其他小说和一些评论选集。其中《一千零一夜:侦探推理小说迷的阅读指南》提供了一千零一本推理小说的资料和评介,是一本非常出色的阅读指南,也是推理史上与《血腥的谋杀》齐名的重量级参考书。
一九八二年夏姆斯奖(Shamus
Award)创立,首个最佳侦探小说奖即颁发给了比尔·普洛奇尼的《迷雾》一书。此后普洛奇尼又于一九九九年以《陷阱》一书再度获此殊荣。此外,“无名侦探”还获得了夏姆斯最佳侦探奖,同时普洛奇尼本人也于一九八七年成为夏姆斯终生成就奖的第六位得主。他曾三获爱伦坡奖提名,并于二〇〇八年获得爱伦坡大师奖。
普洛奇尼是美国私人侦探作家协会的第一任主席,目前和妻子定居在旧金山。他的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在三十多个国家畅销不衰。除了作家的身份外,普洛奇尼还是著名的藏书家、编辑和书评家,堪称推理名人堂中的大师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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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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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杠上贴着标语:蠢人才慢跑。
我穿着新款慢跑衫,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站在人行道上,心想:阿门,老兄,真的只有蠢人才会慢跑。我的啤酒肚像马臀一样在海洋公园的沙滩上一上一下地颠簸。大家都看着我——码头上的渔夫、小孩、一帮黑人乐手,就连提购物袋的女人也驻足观望。他们都看着我这个五十三岁,头发蓬松,胖胖的身体塞在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的家伙,活像看一匹克莱兹代尔马。如此一场奇观。
凯莉,我想掐住你的脖子。
凯莉现在在哪儿?这个美好的七月的星期天早上,她可没有看起来像一个傻瓜,把自己塞在一件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我可能晚一会儿到,”她在电话那头说,“你先去跑吧。”结果,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四十五分钟,还不见她的身影。也许她早就想好了,绝不在众人面前扭腰摆臀。
尽管出来慢跑绝对是凯莉的主意——她最近刚迷上它。“你必须坚持减肥,”她说,“而慢跑很有效,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好吧,我发现慢跑没有乐趣,是我做过的最无聊的一件事。蠢人才慢跑。
我一直盯着保险杠上的标语看。这是一辆一九七八年产的达特森,停在凡尼斯山脚下海洋公园的停车场里,而现在我正傻傻地站在它面前的人行道上。我不想折回另一侧的路上去,让那帮渔夫、黑人乐手和女人再看个够。我想把身上这件蓝色慢跑衫扔进垃圾桶,然后找个地方享受一杯冰啤,没凯莉的份儿……
一个穿风衣的秃头男人从海滩走来,经过我身旁,向那辆达特森走去。他停在保险杠前,一手搭在车上,眯起眼看着我。“我的车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我只是在欣赏你的贴纸。”
“哦?”
“你从哪儿弄到的?”
“你为什么想知道?”
“我也想在我车上贴一张。”我说。
“怎么会?你不是个慢跑者吗?”
“不再是了,我发誓。”
秃头男人想了想。“我内弟是个慢跑者,”他说,“也是个十足的蠢人。所以我贴了这张贴纸,结果把他和我妻子都激怒了。”
“服了你。”
“我从‘码头’得到它的。他们可以为你在保险杠上贴任何东西,下流的内容除外。”
“慢跑又不是什么上流的事。”我说。
他点点头,朝我挤挤眼,钻进车里。我转过身看着刚才跑过的路,然后踏上另一条路,过一个上坡就是我停车的滚球场。我爱凯莉,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过总有个底线。如果她要我减肥,我会立即节食,甚至戒喝啤酒。但这个样子穿着蓝色慢跑衫在海洋公园瞎跑,恐怕我要犯心脏病了。
滚球场客满,一如每个天气怡人的周末。打球的人大部分是北海滩来的意大利人,他们玩得非常认真,下赌注,争论战术,然后小心翼翼地走下一步。对于不怎么会玩的人来说,滚球就像草地保龄球或是推圆盘游戏。球场呈长方形,四周用木板围住。泥土地、木球,三人或者四人组成一队。一人将小球从场地的一端滚到另一端,接着每个球手轮流朝小球滚一个垒球大小的球,尽可能使它接近小球,但不可以碰到。可以直接对准小球滚过去,也可以选择沿着木墙侧滚过去。如果想把对手的球打出去,但是滚球的路线都被其他球占满了,甚至可以把球直接扔出去。懂得了滚球的规则你也许会觉得太简单了,然而对称和传统是它的魅力所在。小时候在诺埃谷时,我爸爸常带我玩滚球,那时起我就爱上这项运动了。现在我仍然会在周六或周日来到这里,花上几个小时看老意大利人玩球。有一两次他们缺人手,我就上场玩了两把。
我挑了张面朝球场的长凳坐下。凯莉能轻而易举地找到我——如果她来的话——因为从街上就能看到这里,而且凯莉知道我爱滚球。我的呼吸已经恢复正常了,不过仍然汗流浃背。我坐在太阳下晒着,一阵微风吹过海湾,有点凉。我的心脏骤停已经痊愈了,现在我希望肺炎也能治好。
几个认识的老人朝我点头打招呼。没有人评价我的慢跑衫或者挑起眉毛。多可爱的老意大利人啊,总是彬彬有礼,在公众场合永远不会让人尴尬。在他们看来,人们总能照顾好自己,特别是像我这样的人。
凯莉来时我已坐了一刻钟,正沉浸在比赛里。我看见她穿过门走过来,胃里有种微微悸动的感觉。她穿得与我一模一样。凯莉三十八岁,供职于贝茨和卡朋特广告公司,父母以前是侦探小说家。六星期前的通俗小说大会上我遇见了凯莉和她父母,后来一起双重谋杀案几乎置我于死地①。她喜欢私家侦探是因为她妈妈曾经写过一个系列侦探故事,而且她觉得我是个猫咪一样温柔的侦探。凯莉太迷人了,穿着和我一样傻的蓝色慢跑衫还是很迷人:赤褐色头发、性感红唇、会随心情而变色的浅绿色眼睛、苗条的身材,还有能融化巧克力的迷人微笑——我认识的一位在好莱坞工作的私人侦探曾这么说。
①具体情节参见比尔?普洛奇尼的无名侦探系列的另一部作品《迷雾》。通俗小说(pulp)是指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涌现出的大量廉价平装版小说,内容多为惊悚、侦探、科幻、神秘故事等,成为一种流行文化。
她就那样含笑坐到了我身旁,不过这次带着点儿责备的眼神。“你,”她说,“就知道大屁股往这儿一坐。”
“我去慢跑了。”我说。
“是吗?”
“是呀,看我,全身都是汗。”
“嗯,跑步不错吧?”
“糟糕透了。我情愿节食。”
“得了,运动对你有好处。”
“还有像棵植物一样坐在太阳下。”我说,“你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
“我在准备该死的报告。”她停顿了一下,“然后爸爸打电话来了。”
“又打来了?”
“嗯。”
“我猜又是些老生常谈?”
“是,也不是。他告诉我他要去纽约出差一阵子。”
“很好,他终于管不着你了。”
“他并没有妨碍我。”
“是吗?”
“是。”
“那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说不?”
“我没有。”
“至少你没说过同意。”
“我只是需要一点儿时间。”
“多长时间?”
“我不知道。这会是个重大的决定……”
“当然。你的决定,不是你爸的。”
“听着,”她说,语调中的轻松显得有点儿勉强,“没有人能为我作决定,没有人能左右我的决定。我是个女人了,不需要对父母言听计从。”
“他再过分关心你的话,等于让我去死。”
“哦,上帝!”她说,“他不是恨你,只是不了解你的工作。”
“哼,不了解。”
滚球场上传来一声大吼,其中一人给对方来了个漂亮的低手空中重击球。我的视线收回来时,凯莉两眼直直地盯着前方,脸上多云转阴了,微抿的唇线显示她正在生气。
我可能太着急了,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爱她,着了魔似的想要她。我第一次向她求婚的时候,我们坐在她钻石高地公寓的阳台上。当时那起双重谋杀案刚结束,我才认识她四天。她吃惊不小,先是欣喜,然后沉默。她说她喜欢我,说不定也爱我,但她还没有非常肯定;她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和那个叫雷?丹斯顿的洛杉矶蠢律师——她还没准备好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好吧,我说,那我们先住在一起,怎么样?也许吧,她说,给我时间考虑考虑。
所以我给了她时间,接下来的数周我都没提结婚或者同居的事。我们一起出去约会,睡在一起,在她的公寓和我的太平洋高地公寓里度过无数个宁静美妙的夜晚。当她的话语里出现了一丁点儿结婚的暗示时,我准备旧事重提。但正在那时她父亲打来电话,凯莉就把我的打算告诉了他。事实证明这是大错特错的,从此可怕的伊万就开始了他的远距离电话战,意欲劝说凯莉放弃我。最后,凯莉真的认为我们该放慢脚步,而且放得很慢很慢。
在伊万?韦德的眼里我简直一文不值。他觉得对凯莉来说我的年纪太大了;他觉得我是个又肥又邋遢的私人侦探,这点他在那次大会上当面就对我说了。伊万是个拘谨、保护欲过强、毫无幽默细胞的糟老头。他看到女儿经历了一次糟糕的婚姻,不想让她经受第二次,而他认定如果凯莉和我在一起的话那一定会再次发生。他不断地向凯莉灌输我的工作有多危险,我们的年龄差距有多大,以及其他只有耶稣才知道的言论。他越来越无法容忍我。如果他不趁早收手的话,我可要飞到洛杉矶当面和他理论了。凯莉可能不喜欢那样,但那似乎是我唯一的出路。我曾让凯莉和他讲道理,但无济于事。我甚至打电话给凯莉的母亲西比尔,她很支持我——也许因为那次双重谋杀案里我为她掩盖了一些事实,也许她就是喜欢我——但这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西比尔是个女强人,然而一旦碰上了可怕的伊万,她似乎就甘于追随他了。
凯莉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我握住了她细长的手指。“嘿,”我说,“对不起,我不该用这么重的语气。”
“没关系。”她说。但她没有笑。
“我只想说我爱你。”
“我知道。”
“快些作决定,好吗?”
“好的。尽快。”
我凝视着她。脱口而出两个字:“疯狂”。
“什么疯狂?”
“我。我觉得在你身边我就像个孩子。”
“有时候你就是个孩子。一个老大不小的、倔犟的私家侦探。呵呵。”
“呵呵。”我点头。
她帮我整理了一下慢跑衫有些湿了的领子,这回我笑了。“邋遢、坚持不懈的大孩子,”她说,“走吧,咱们去慢跑。”
“哦,我已经跑够了。”
“你没有,你需要运动。”
“运动还有别的方式啊。”
“比如?”
我告诉她比如什么。
她说:“现在都还没到中午呢。”
“所以呢?”
“周五晚上你没要够吗?”
“够啦。可现在已经是周日了。”
“我们晚点儿再做,你这个色鬼。现在我想去慢跑,然后去你公寓洗个澡,吃顿午饭。”
“先慢跑?”
“先慢跑。走吧。”
蠢人才慢跑,我默念着这句话。但我还是让她拉着我跑出了滚球场,向海滩而去。然后,上帝呀,在渔夫、游客和黑人乐手紧盯的视线中,我又开始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地跑步了。
折磨持续了一个小时。我没得心脏病,但开车从凡尼斯去我公寓的一路上肌肉无比酸痛。凯莉驱车跟在我后面。趁她先洗澡的当口,我狂饮了两听舒立滋①——让减肥下地狱去,明天再开始吧。随后我冲了个澡,让热水按摩酸痛的肌肉。之后我们吃了午饭,然后上床。
①Schlitz,一种淡啤酒。
第一次,我们做得不尽兴。
凯莉也感觉到了。事后我们什么也没说。我叫她出去吃晚餐,她拒绝了,说要准备公司报告。她五点三十分离开。她一走,公寓就空空荡荡了,我的心也变得空空荡荡了。整个晚上我都在读她母亲的一部以萨缪尔?莱瑟曼为主角的侦探小说,登在一九四六年卷的《十美分侦探故事》上——我收藏在客厅书架上的六千五百本流行杂志之一。我看得也不怎么尽兴。十一点我躺上床,在死一般的寂静中不停地想着一件事。
我要失去凯莉了。
慢跑、节食、构想、爱——都不能改变什么。可怕的伊万将大获全胜。该死,我快要失去凯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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