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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第一位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封面的中国作家!
在火热的8月,沉积了一年的春树出版她的新作《抬头望见北斗星》,这本书收集了她多年来写的关于对生活的感悟和体验的短篇小说和随笔。笔风轻盈、灿烂、冰雪透明,是她对内在心灵、思辩、哲理的的追求,也体现了她对自身生活的肯定和感受,憧憬和执着。充满了青春活力和热情想象,即使是享乐、颓丧、忧郁、悲伤,也仍然闪烁着青春、自由、和欢乐。让你看到一个少女内心深处那些最敏感最无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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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抬头望见北斗星》是作者春树生活中的一些偶然而灵性的句子和散文,以及很多的诗和短篇小说,笔风轻盈、灿烂、冰雪透明,这是她对内在心灵、思辩、哲理的的追求,也体现了她对自身生活的肯定和感受,憧憬和执着。充满了青春活力和热情想象,即使是享乐、颓丧、忧郁、悲伤,也仍然闪烁着青春、自由、和欢乐。
在中国,春树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女孩儿,在很多人看来她太离径叛道——抽烟,开放……是个典型的坏女孩。但当你看完了《抬头望见北斗星》你就会完全否定以前的看法,它让你看到一个少女内心深处那些最敏感最无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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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春树,1983年生于北京,2000年从高中辍学,开始自由写作。热爱摇滚,热爱朋克精神,热爱诗歌,热爱小说。以“残酷青春”的写作成名,已出版小说《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抬头望见北斗星》等,主编《80后诗选》。2004年2月成为美国《Time》的封面人物,2004年9月应邀前往挪威参加国际诗歌节。《北京娃娃》的外文版权已卖至美国、英国,西班牙,荷兰,意大利,芬兰,挪威,日本,以色列,香港,台湾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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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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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贝
自序
怀恋的冬夜
乱七八糟
鲜黄色秋衣
没有题目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阳光不只照耀童年
海边的陌生人
周末晨昏
在路上
屋顶上是孩子
上海像清华
新春天,新春树
欢乐
我何曾真的青春过
向着那鲜花去,因为我最怕孤独
我不知道那条路通向何方,它的形状是A
读诗就像看美国大片,都是消遣
谁能给你哲学的生活
痛苦是不以事件为例的
关于80后,我又能说什么
总有一种感觉让我们一意孤行
关于诗歌
我的80后和19岁的夏天
我的80后和19岁的夏天
关于啤酒和香烟
关于后海
关于北京
爱情大师讲爱情
怪你如此叛逆
泪眼问花花不语
奇遇
窗外下着雨
新死
只有精神病才在午夜写诗全新作品
活着
忧伤的三流小说
庸俗让我们如此快乐
敌人易得
“大哥”失踪了
两个世界里的春树——春树访谈
第一部分 文字中的春树
第二部分 物质中的春树
第三部分 春树的艺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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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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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的青春还给我!!!”
安达充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用纸卷成喇叭形对着海浪大喊。 若是能梦想一下那自由翱翔于广阔海洋的青春,也是幸福吧。
2002年,我做的两件最大的事就是出版了我的小说《北京娃娃》和自己印出了《80后诗选》。对这一年,我记忆深刻的只是夏天和冬天。我能感受到的是两极巨变。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有绿树和垂直阳光的季节。它让我想到混乱的生活、懒洋洋、比基尼泳衣、诡异的高中课堂、青春、热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友情、梦想、怪兽、冒险、单细胞、逆刃刀、阴天、下雨、赌上全部的未来……
冬天。下雪天。有月光的季节。雪是天使降落的眼睛,模糊了地面。冬天。斜阳、冰冷的地面。被窝。古龙的小说。伊凡·布宁的《不相识的陌生人》、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诗歌、烟熏火燎放着流行音乐的网吧,网吧中的我正趴在桌面上睡觉,身旁放着统一冰红茶和中南海。咖啡和茶叶。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人问我为生活付出过什么。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用了罗大佑《爱人同志》的歌词来回答:“付出了青春的热血和眼泪。”
听着跟笑话似的。 2002年,我有了很多我自己的照片。有别人给我拍的,有朋友拍的。
加起来比我以前所有的还要多。从来不知道我还可以变成一个逆来顺受、妩媚的女子,张着无辜的眼睛,来凝视镜头。记忆中的自己,永远是像风一样呼啸而过。我上幼儿园时和班里的小朋友站在春天家乡的桃树底下拍的相片,双手叉腰,目视前方,是“小怒春”。
甚至连打扮都变了。果酱来北京,见到我穿着毛衣,很奇怪地说: “你以前冬天从来不穿毛衣。”那时我说自己是朋克,朋克在冬天从来不穿毛衣。
我也很奇怪。那时穿卡其色的单衣,似乎很自豪地穿一件单的绿色紧身裤,紧得连秋裤都套不进。染着红头发,在夜里从地铁站走回家。路上和我搭讪问时间的男孩说:“你是女的啊!从后面看,还以为你是男的。抬头挺胸的。”
经常有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大脑空空的,我好像永远也做不到那种心静,我怎么也踏实不下来。我的心总是漂浮着,仿佛为某件事担忧,可那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看看电视,听听歌,由衷地感谢生活的美好?我也没觉得自己多特立独行,倒是显得神经质。紧攥着投机的心态,我像一匹恶狼般彷徨无助。常常在这种时候,我就显得百爪挠心,想给以前的朋友打个电话。
而过去的朋友都生活在过去,他们一些人失去了联系,而另一些则消失不见。空留下我。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唯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暖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利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地裸露,我乐意!!!P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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