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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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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一系列以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侦探故事的结集。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福尔摩斯冒险史》《福尔摩斯回忆录》《福尔摩斯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福尔摩斯退场记》《福尔摩斯新探案》几部分。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数十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本书是一个新的全译本,内容完整,注释详尽,并附有大量原版插图,是一套性价比相当高的典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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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因成功塑造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人物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连小说中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伦敦贝克街221号B也成了旅游景点。其作品推理严谨,引人入胜,故事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社会图景也十分广阔,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尊称为“侦探小说之父”,而他的书也成为世界最畅销的图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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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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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福尔摩斯冒险史
波希米亚丑闻
红头发俱乐部
身份之谜
有斑点的带子
工程师的大拇指
单身贵族奇案
绿玉皇冠谜案
波士堪谷秘案
五粒桔核
歪唇的男人
蓝宝石案
红山毛榉案
福尔摩斯回忆录
银斑马
黄色脸庞
荣苏号
瑞盖特之谜
墨斯格夫成人礼
驼背的人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住院病人
海军协定
希腊语的翻译员
最后的案件
福尔摩斯归来记
空屋
诺伍德的建筑师
跳舞的小人
孤身骑车人
修道院学校
黑彼得
查尔斯?奥格斯特斯?米尔沃顿
六座拿破仑塑像
金边夹鼻眼镜
三名学生
失踪的中卫
格兰居庄园
第二块血迹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恐怖谷
福尔摩斯退场记
威斯特里亚公寓
硬纸盒
赤环会
布鲁士—巴丁登计划
垂死的侦探
法兰西斯?卡法克女士的失踪
魔鬼的足迹
福尔摩斯退场
福尔摩斯新探案
狮鬃毛案
三个同姓人案
身份显赫的主顾
苍白的士兵案
三面人形墙案
吸血鬼案
松桥之谜
戴面纱的房客
老肖斯科姆别墅案
爬行人
退休的颜料商
王冠宝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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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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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从伦敦大学毕业,并且以还不错的成绩获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之后,便去内特黎继续学习陆军外科医生的课程。那里的课程一结束,我就被派去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司职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在印度驻守。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的时候,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忽然爆发。我在孟买上岸登陆时,别人便告诉我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一直向前挺进,如今大概已深入敌境了。即便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与我情况相同的掉队军官一并赶过去,没用几天,我们便平安抵达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部队,并立刻担负起我的新任务。
毫无疑问,跟所有战争一样,它可能给一些人带来了荣誉和升迁,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有灾难和不幸。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之后,便跟着这个旅共同参加了迈旺德那场生死激战。在这次战役里,我的肩部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导致肩骨粉碎,锁骨下面的动脉也被轻微擦伤。如果不是我的那位忠勇的勤务兵摩瑞行动灵敏,在刹那间就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并且安全地把我送回英国阵地来,我可能就要落到那些凶残的阿富汗加慈部落人嘎吉人的手中了。
伤痛让我受尽折磨,再加上长期以来的舟车劳顿,让我变得愈发虚弱,在这种情况下,我与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夏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但当我已经可以在病房中慢慢行走,甚至还能在走廊里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很不幸,我又被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给击倒了。这件事情让我备受打击,好几个月里,我都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奄奄一息,甚至以为自己的生命即将终结,但谢天谢地,最后我终于挺了过来,神智也逐渐清醒了,但经过了这场大病,我的身体仿佛比从前还要虚弱,经几位医生会诊,决定马上把我送回英国,一秒钟也不允许耽搁。于是,我乘着运兵船“奥仑帝斯号”,在海上漂泊一个月,最终在普利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个时候,我的身体状况真是糟透了,几乎到了难以复原的地步。好在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好好调养身体。
因为在英国我没什么亲戚朋友,所以在这里我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换个比喻的话,我就像一个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收入的人那样逍遥自在。这种情况下,很快地,我就被吸入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面去了,这里可真算得上是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的集散地。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过着既舒适又有点无聊的生活,每个月的钱一到手就花完了,我的日常支出远远超过了我的收入,所以经济情况愈发糟糕,甚至有崩溃的征兆。没用多长时间,我便明白了:我必须立即离开这个大都市搬到乡下去住,如果不这样,就要彻底颠覆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决意离开这家公寓,再去寻一个物美价廉的住处。
就在我打定主意的那天,我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后面的人轻轻地拍了几下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年轻的史丹佛。他是我在巴茨医院时的一个助手。偌大的伦敦城里,居然能够碰到老熟人,这对于一个内心孤独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令人非常愉悦的事情。其实在以前,史丹佛跟我并不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如今,大概是出于孤独的缘故,我竟然热情地向他打起招呼来。他见到我,显然也十分开心,兴奋之余,我邀请他一起去侯本餐厅吃个午饭,他答应得很痛快,于是我们便乘车出发了。
当我们的车子慢悠悠地在伦敦热闹的街道上行走时,他很惊讶地问我:“你近来到底在做些什么?华生,你看看现在的你,面黄肌瘦,就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不得不把我那危险的战场经历简单地给他讲了一遍,话还没有说完,我们便到达了目的地。
对我的悲惨遭遇有了一定的了解后,他说话明显带上了点同情的语气:“真是可怜啊,我的华生!那么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我很干脆地回答说:“目前嘛,我想找个新的住处,最好是价钱别太高、环境也比较舒适的那种,可现在还没有头绪。”
史丹佛说道:“真奇怪,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的话的人了。”
我问道:“那么,第一个是谁呢?”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里工作的朋友。今天早晨我还听见他唉声叹气,大概是因为看了几处还不错的房子,但因为租金很贵,他自己没办法负担,又找不到其他人一起来合租……”
我说:“这倒不是问题,如果他真的需要找人合住的话,我自认为倒是个不错的人选,有个室友总比自己一个人住要好得多吧。”
史丹佛透过酒杯有点惊讶地看着我,说道:“你也许还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要不然你也就不会这么说了。”
“为什么呢,难道他有什么很恶劣的地方吗?”
“倒并不是说他为人有什么不妥,他是个正派的人,只不过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总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问题什么的。”
我说:“可能因为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这样,说老实话,我根本搞不清楚他到底在钻研些什么。他似乎对于解剖学相当擅长,又是位一流的药剂师。但是,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是从来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医学。另外,他所研究的东西相当广泛,上天入地,不成体系,但却也因此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他的教授似乎对此都是非常惊讶的。”
我问道:“那么你有没有问过他,他到底是在研究些什么?”
“当然没有,他这个人平时话不多,不过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倒是也能一直说个不停。”
我说:“我倒想见识一下这个人,如果我要跟别人合住,我倒宁愿选择一位好学而又沉静的学者,我还比较喜欢跟这样的人接触。我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对于吵闹和刺激无法忍受,没错,我在阿富汗已经受够了那种滋味,并且这辈子都不想再受了。那么,我要怎么做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史丹佛回答说:“我想他现在应该还在化验室里吧。他要么连续几个星期都不去,要么就是从早到晚一直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吃完饭可以一起坐车过去。”
“当然,我很愿意。”我愉悦地答道,随后我们就把话题转到别的上面去了。
在我们离开侯本餐厅去往医院的路上,史丹佛又给我简单介绍了一些于那位奇怪的先生的情况。
史丹佛说:“记住我说的话,如果你和他相处不来,千万别怪我没提醒过。我跟他只是偶尔会在化验室里碰见,略微知道一点他的情况;除此之外,我对于他这个人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现在是你自己提出要跟他见面的,以后要是有什么状况我就不负责了。”
我回答他说:“当然,如果我们相处不来,散伙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我用眼睛盯着史丹佛继续说道,“照我看来,你似乎要对这件事袖手旁观了,这其中肯定有原因。是不是这个人真的非常可怕,还是有其他原因?拜托请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史丹佛忽然笑了几声,然后说道:“唉,不知你是怎么样,反正要让我把难以形容的事情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可是有点难为我。我的看法是,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甚至到了颇为冷血的地步。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而已,他是想要全面了解这种药物的效果。平心而论,要是有必要的话,我想他自己也会一口把这些植物碱吞下去的,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十分强烈的兴趣。”
“手段虽然有点激烈,但这种精神也是没错的呀。”
“是的,不过我还是认为这有点过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可算得上是件怪事吧。”
“什么?抽打尸体?”
“是的,他是为了研究人在死亡之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眼睁睁地看见过他抽打尸体的场景。”
“你刚才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没错,可天晓得他到底是在研究些什么。好了,现在我们到地方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你自己瞧吧。”说着,我们便一同下了车,钻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座医院的侧楼边上。这种地方我很熟悉,不用别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砌成的台阶,穿过一条安静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还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沿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较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可以一直通往化验室。
这间化验室举架很高,里面杂乱地摆着许多物品,几张又大又矮的桌子纵横交错地排列着,桌子上放了很多试管、蒸馏瓶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苗的小本生灯。整间屋子里只有福尔摩斯一个人,他坐在稍远的一张桌子旁边,此刻正伏在桌子上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见我们的脚步声,扭过头来看了我们一眼,紧接着就跳了起来,兴奋地对史丹佛大声欢呼道:“我发现了!我终于发现了!”他手中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过来,“总算是搞清楚了,这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其他的都不可以。”那种神态真是难以描述,我想即便是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金矿,也未必会比现在更高兴。
史丹佛给我们介绍彼此:“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回应着,一边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简直想不出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让我猜猜,您去过阿富汗吧?”
我非常吃惊地问道:“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没什么,”他格格地笑了起来,“现在我们要聊的是关于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来我这个发现的重要程度了吧?”
我回答说:“当然,从化学上以及您刚才的神态来看,毫无疑问,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但是从实用角度来看……”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吧,华生先生,这完全可以说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在鉴别血迹方面上百发百中吗?请到这边来!”他略带粗鲁地拽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我们先弄点鲜血吧,”说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一滴血冒了出来,他用一支吸管将它吸了进去。
“好了,现在我们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入一公升的水中去。您看,现在的这种混合液跟清水几乎是没什么差别的。血在这种溶液里所占的比例可能还不足百万分之一。即便如此,我还是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的结晶放到这个容器里面,然后又滴入了一些透明的液体。没过多长时间,这种溶液居然现出了暗红色,一些棕色的颗粒逐渐在瓶底沉淀。
“哈哈!”他拍着手大声笑道,像小孩子拿到自己的新玩具那样兴奋地说,“现在,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精密而神奇的实验。”
“是的,太妙了!这简直太妙了!从前都是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以操作结果又不够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合适,碰上血迹已干了几个小时的情况,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根本起不了一点作用了。现在,无论血迹的新旧,这种新的试剂让它发生效应,不吹牛地说,如果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被发现的话,那么,现在世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该得到应有的制裁了。”
我喃喃自语道:“不错,确实可以这么说!”
“很多刑事犯罪案件通常只取决于这一点。我们发现嫌疑犯的时候,可能离案件的发生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如果我们在嫌疑人的内衣或者其他衣物上发现了褐色的斑点。这些斑点到底是泥迹还是血迹,是果汁还是铁锈的痕迹呢,我们很难确认。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准确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障碍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两只眼睛里闪着光。他把一只手扶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很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欢呼的观众致谢一样。
他那兴奋的样子让我很惊讶,我便说道:“我向你祝贺,恭喜你。”
“去年在法兰克福那个地方发生过冯?彼少夫那桩案子。如果当时这个检验方法就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凶手早就被绞死了。除此之外,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再算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天哪,我至少可以列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在这些案子里,这个检验方法都能派上用场。”
听完了福尔摩斯的这段独白,史丹佛不禁大笑起来,他说:“你真算得上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真的,你可以去创办一份报纸,不妨起名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没错,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破口的手指上,一边谨慎地说着,“有时候,你知道,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经常接触许多有毒物质。”说着,他便伸出手来展示给我。他的手上贴了无数块大小相似的橡皮膏,并且大概是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的颜色也有了一点变化。
“福尔摩斯,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史丹佛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说道,并且用脚将另一只凳子往我这边推了一点,然后又说,“我这位朋友,他需要找个住处,你不是也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你们两个人一起住的话也许合适。”
福尔摩斯得知可能要跟我合住,似乎十分高兴,他说道:“贝克街上有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前几天我去看过了,我想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非常合适。希望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这没问题,我是抽船牌香烟的。”
“这可真棒,你看见了,我可能经常会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实验,这点你不反感吧?”
“我想不会的。”
“让我再想想——我还有哪些缺点呢?对了,有的时候可能我心情不好,连续几天都不开口说话;这种情况下,您可千万不要认为我是生气了,顺其自然就行,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好的。您有什么缺点需要跟我说?我想两个人在合住之前,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到对方最大的缺点。”
听见他这样寻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道:“让我想想,哦,对了,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到过一点刺激,最怕吵闹。还有,我是个懒人,每天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会起床。在我身体健康的时候,我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这么多了。”
他有点着急地问道:“如果有人拉小提琴,算在您的吵闹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这个嘛,就要看是谁了。如果小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如仙乐一般动听,但如果拉得很糟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哈哈,这就好办了。如果您对那座房子还算满意的话,我想这件事情差不多可以定下来了。”
“我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呢?”
福尔摩斯回答说:“明天中午吧,您还是先到这里来跟我会合,我们再一起过去,把所有事情都决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那就这样,我们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出门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实验。我和史丹佛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一句,”我忽然站住,转过脸来向史丹佛说,“真是见鬼了,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史丹佛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说道:“很多人都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发现的,这也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吧。”
“哈,这可真够神秘的,”我搓着两手说,“太有趣了,谢谢你,史丹佛,谢谢你把我们两个人拉在一起。要知道,‘要正确地研究人类就要研究各种各样的人’。”
“是的,那你可要好好研究研究他,”史丹佛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最终你会发现,他真是个难以研究的人物。我敢保证,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我的朋友!”
我回了一声:“再见!”之后便慢步向着我的公寓走去,我认为今天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
二 演绎学
按照昨天的约定,我和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一起去上次见面时他说的贝克街看房子,这所房子有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和两间舒适的卧室,室内陈设简单,这让人心情愉悦,除此之外还有两扇宽大的窗子,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从任何方面来讲,这所房子都是让人满意的。分租之后,租金也不是大问题。所以我们当场就把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便收拾行李从公寓里搬到了新居所。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一起搬了进来。我们分别打开了自己的行囊,开始简单布置房屋,忙了差不多有两天左右。直到尽可能地安排妥当之后,我们便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适应了。
老实说,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生活很有规律,为人沉静安稳,每晚十点之前就上床睡觉了。早上,他通常在我起床之前就已经吃完早饭出门了。有时候,他会把整天的时间都耗费在化验室或者解剖室里,当然,他偶尔也步行去一些比较远的地方,比如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工作到兴奋状态时,精力似乎是无穷无尽的,没人能比得上;但这也并不是常态,他偶尔也会上来一阵相反的劲头,从早到晚一直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一句话不说,一动也不动。每到这样的时候,我总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一种怅然若失的神情。如果不是他平时的生活严谨而颇有节制,恐怕我真会担心他是个麻醉剂成瘾者。
我们一起合住了几个星期后,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和好奇心日益加深。他的外表和面容,乍看之下就能引人注意。他身材瘦削,身高却有六英尺多,因此显得格外修长;目光锐利(他怅然若失的时候除外);他那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显得格外果断机智;其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有着不一般的毅力。他的两只手虽然经常被墨水和化学药品沾满,但是动作起来却非同寻常地仔细、熟练,了解到这点,是因为在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时,我经常在一旁偷偷地观察。
如果我坦白福尔摩斯这个人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也总是在想方设法地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沉默壁垒,那么,你们可能要认为我是个无药可救的多事鬼吧。事实上,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之前,请不妨多想一下我的生活是多么无聊、空虚;在这样的生活里,能够吸引到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稀少。我的身体状况决定我只能在天气特别晴朗的时候在外面待上那么一小会儿;同时,我在这里也实在没有什么来拜访我的好友;这种情况下,我对身边的这个人产生一点兴趣并且花上那么一点时间来研究这个人也是自然而然的吧。
据我所知,他并不是在一门心思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某个问题时,他自己证实了史丹佛的猜测。他既不像是为了取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像是在采取其他古怪的途径来让自己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的研究工作具备极度的热忱;在一些偏门的知识领域里,他的学识却是非常渊博的,所以往往语出惊人。可以肯定地说,若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一个人是肯定不会这样努力工作的。因为漫无目标、遇书便读的人,他们的知识结构是很难变得精湛的。除非是为了某种特殊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把精力花费在这些细枝末节上。
他经常现出匮乏常识的一面,这点让人十分震惊。对于现代文学、政治和哲学等方面,他几乎一点也不了解。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做过哪些事情。让我惊讶的还远远不止这点,我还发现,他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是全然不了解的。在现在这个年头里,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一点儿也不清楚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运行的这个道理,简直让我无法理解。
他看见我困惑的样子,微笑着对我说道:“看样子你似乎有点吃惊,但事实上,就算知道了这些,也会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为什么?”
他解释说:“要知道,在我的观念里,人的脑子如同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我必须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把他碰到的各式各样的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他能用得上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跟很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再想取用它的时候也就十分困难了。所以一个懂得如何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将一些东西装入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大脑中去的时候,他必须是万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一些有用的工具之外,他什么也不装进去,只有才这样,头脑中的知识才能有条理地存在着。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很有弹性,可以恣意伸缩,那就大错特错了。请相信我所说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吸收到新的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都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千万不要让那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排挤出去。”
我与他辩论说:“可是,这可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有点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是的,没错,我们是绕着太阳走的,但是,即便我们绕着月亮走,与我的工作也是没有一点儿关系的呀。”
说到这里时,我几乎马上就要问他,他到底是在做些什么工作,不过从他的态度看来,这个问题也许会引得他十分不满。于是我便不再说话,而是把我们简短的谈话仔细考量了一番,并努力想从里面总结出一些线索。福尔摩斯说他不想去追求那些跟他所研究的领域无关的知识,那么也就是说,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对他都是有用的,想到这里,我便在心里把他所了解到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将它们记在纸上。写完之后我再一看,忍不住对着这份记录笑出声来,它是这样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弱。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
但对于鸦片和一般毒物知识丰富,而对实用园艺学却几乎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实用,但有限。
他只需一眼便可识别不同的泥土。他曾在散步归来后,根据溅在裤子上的泥点颜色以及硬度,判定出是由伦敦哪一区得来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性。
9.罪案记载——极其渊博。
他似乎对本世纪中每一桩案件的细节都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精于棍棒、拳击以及剑术。
12.对于英国法律有着极其深刻的了解。
读完之后,我自觉略有失望,便将它扔在火炉中,并自言自语地说道:“倘若我把这些本领逐个联系起来,并找出一个符合这些的职业来,我还不如趁早放弃这个企图算了。”
我刚才说过他有拉小提琴的本事。他小提琴拉得很棒,但也跟他其他的本领一样,略有古怪之处。我知道他可以拉出一些颇有难度的曲子,因为在我的几次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演奏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钟爱的曲子。但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几乎拉不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或者大家所熟悉的调子。黄昏时,他闭着眼睛靠在扶手椅上,小提琴平放在膝盖上,他随手拨弄,琴声有时忧郁而高亢,有时却古怪欢畅。很显然,这些琴声是配合着他当时的某种思绪,不过这些没有规则的音调是助长了他的这种思绪,还是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就不好说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时常感到不耐烦;若不是他常常在拉完这些曲子后,连续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一点补偿,我可真要发怒了。
在搬家后的前几个星期里,几乎没什么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这位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的,很少有朋友。但不久后我发现,情况可不是这样,他有许多奇怪的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各个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獐头鼠目,眼睛无光,面色蜡黄,福尔摩斯曾给我们介绍过彼此,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从这时开始,雷斯垂德先生几乎每个星期要来三四次。有一天早上,有一个穿着入时的年轻姑娘来了,她坐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当天下午的时候,又来了一个衣衫褴褛、头发灰白的客人,看样子很像是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高度紧张,身后还跟着一位衣着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回,一个满头白发的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身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拜访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回到我自己的卧室里去。他总因给我带来诸如此类的不便而向我道歉,他说:“请谅解,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地点,来找我的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显然,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直截了当向他提问的好机会,但为了谨慎起见,我始终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对自己的职业这样遮遮掩掩,其中一定有着某种重大的理由。但是,他没过多久就主动向我谈到了这个问题,将我原来的想法打破。
我印象很深,那天是3月4日,我起得比平时早了一些,起床之后,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餐桌上并没有为我安排座位,我的咖啡也还没有预备好。一时间,我没来由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傲慢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起床了,希望她为我准备早餐。说完之后,我从桌子上捡起一本杂志随便翻了翻,准备靠它来打发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默默地大口吃着面包。在这本杂志中,有人在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下面用铅笔做了记号,自然而然地,我最先读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标题十分夸张,叫什么“生活之书”。文章的宗旨似乎是想说明:一个人如果善于观察生活中的细节,能对自己所接触的事物进行精确且充分的观察,他的收获将会有多么大。我觉得这篇文章很有特色,文章本身虽然不乏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有些荒唐可笑;在说理上,它紧凑而严密;但是在论断上,根据我的经验来看,未免有些牵强附会,过分夸大事实。这篇文章的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眼睛的每一转动以及肌肉的每一牵动,都能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来。按照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有过特殊训练的人来讲,“欺骗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所作出的判断和结论与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精确。这些结论在一些外行人看来,可以说是相当惊人的,在他们弄清楚他之所以得到这样结论的各个推断步骤之前,他们恐怕真的会把他看成是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这篇文章的作者还说:“一个逻辑学家根本不需要看见或者听说过尼亚加拉瀑布或者大西洋,他完全可以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说,整个生活其实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窥见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结构和情况就有可能推断出来。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时间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有时候,即便穷尽毕生的精力,也不一定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者应该先避开难以研究的关于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从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方说遇见了一个人,一眼之间就要推断出这个人的职业和来历。这样的锻炼看似无聊幼稚,实际上,却能够让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愈发敏锐起来,当然,事先我们要知道:应该从何处开始观察,都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头发、靴子、衣袖、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面部表情,内衣的领口等等,无论从上述哪一点,都有可能将他所从事的职业展现无遗。倘若把这些情况联合起来思考还不能让案件的调查人恍然大悟,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读到此处,我忍不住把杂志往桌上一摔,大声说道:“真是满篇废话!我发誓,我一辈子也没有读过如此无聊的文章。”
“你读的是哪篇文章?”一旁的福尔摩斯问道。
“你看,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开始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应该已经读过了,因为这下面还有铅笔记号。首先,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好看,但是我读罢之后,还是有点生气。很显然,这篇文章不过是位无所事事、饱食终日的懒汉坐在自己的书房里天马行空地想象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完全没有经过验证,一点都不符合实际。我倒是非常愿意把这篇文章的作者关进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所从事的职业逐个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没问题。”
“那你就输定了,”福尔摩斯神态安详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什么?是你写的?”
“没错,正是。我在观察和推理这两个领域里有一点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的这套理论,在你看来是绝对荒谬的,但事实上它却十分奏效,不夸张地说,甚至我现在吃的这份面包和干酪就是靠着它挣来的。”
“我还是没搞懂,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呢?”我不禁发问。
“我是有我自己的职业的,也许全世界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也只有我一个而已。我是一名‘咨询侦探’,或许你可以理解这个行业究竟是做什么的。在这偌大的伦敦城中,有很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在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当他们自己没办法解决这些困难的时候,就会来找我,我会帮他们做一些推断和分析,设法将他们引入正轨。他们会把所有相关证据都提供给我,一般说来,这些能让我想起某些犯罪史的知识,我会根据经验纠正他们某些错误的想法。犯罪行为都有它非常相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桩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具体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却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呢。话说回来,你总能见到的那位雷斯垂德先生是一位很有名的侦探,最近他被一桩伪造案子缠住,没法理清思路,所以才会总来找我。”
“还有另外的那些人呢?”
“那些人大多是由私人侦探指点来的,他们通常都遇上了比较麻烦的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我会仔细听他们讲事情的全部经过并加以分析,他们则会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跑到我的口袋里来了。”
我还是有些不解,便问道:“你的意思是,别人虽然是事情的经历者,但自己都没法解决困惑,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他们的某些疑难问题?”
“总结得不赖,就是这样。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凭借直觉分析事情的能力,当然,偶尔也会遇上一桩比较复杂的案件,那么就需要我亲自出马勘察一番了。你知道,我有很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里去,很多问题便能迎刃而解。你刚才读的那篇文章里,我所归纳出的几点推断法虽然曾引发了你的嘲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非常重要,它的价值无法衡量。观察能力可以说是我的第二天性,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我当时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听完之后表现得很惊讶呢。”
“后来我想了想,肯定是有人跟你说起过吧。”
“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当时只看你一眼,便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看到你的一瞬间,一系列的思考飞也似的掠过我的脑海,所以在我得出结论时,竟然没能觉察得出结论所需经历的步骤。当然,这里面是有一定的步骤的。在你的这件事上,我的推理顺序大致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不乏军人气概,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他是名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上的皮肤黑白分明,所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大概是刚从热带回来的缘故。他面容憔悴,身形虚弱,这就很清楚地说明他是大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的动作看起来有些僵硬,显而易见,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想想,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受尽折磨,历尽千辛万苦,而且臂部受过伤,这能是在什么地方呢?显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推断,总共历时不足一秒钟,所以我随口便能说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你还感到惊讶呢。”
我微笑着回答他说:“听你这么一解释,这件事其实也算不上是复杂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我真想象不出除了小说之外,现实里还真有这号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点燃了他的烟斗,站起来对我说道:“你一定觉得将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在赞美我了,但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不值一提。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做作的伎俩简直太肤浅了。当然,我也承认,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好办法,但肯定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继续问道:“加波利奥的作品你读过吗?你怎么看里面的勒高克这个人物,在你眼中,他算得上是个侦探么?”
听到这里,福尔摩斯哼了一声,之后轻蔑地说道:“勒高克只不过是个不中用的笨蛋罢了,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说一说,就是他的精力。说老实话,那本书真是让我烦透了,书里的主题只是讲到如何去识别不知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可以解决,但勒高克却耗费了六个月的时间。不客气地说,有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教他们到底应该观察些什么,应该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福尔摩斯把我所敬佩的两个人物说得这样一文不值,心中非常生气。于是,我便走向窗口,望着远处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天赋异禀,但也的确是太骄傲自负了。”
他相当不满地继续抱怨着说:“话说这几天以来,什么案件都没发生,更别提发现什么罪犯了。对于做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用了。我确信自己的才能足以让我闻名于世,古往今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像我这样,既对犯罪史有着充分的了解,又有着不寻常的观察分析能力。但结果又如何呢?竟然没有案子可以让我侦查,有的不过也只是些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显而易见,这些简单的案子连苏格兰场的人都能一眼识破。”
对于他这种自大的言论,我是十分不屑的,我稳定了下情绪,想着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真不知道这人到底在找些什么呢。”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简朴的人说道。他正在街的对面走着,边走边看门牌号码,神色有些焦急。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看样子应该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在说那位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想:“真该死,他又在吹牛说大话了。明知道我没办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对是错。”
没过多长时间,这个念头还来不及在我脑中消逝,只见我们刚刚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之后,从街的对面飞速跑了过来。紧接着,楼下立即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我听见楼下有人说话,嗓音低沉,然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我们的房间里,便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气喘吁吁地说道:
“打扰了,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我想,这正是挫败福尔摩斯那股傲气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言,绝没想到会有目前这种状况发生,于是我便用温和的口气问道:“小伙子,请问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
“先生,我是当差的,”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那么,你从前是做什么的呢?”我一边问他,一边不怀好意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
“军曹,先生,我以前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役。先生,没有回信吗?那我先走了,谢谢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向我们敬礼,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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