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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我们应该怎么做父母?中国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否是真理?面对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家长应该怎么做?事实上,当大多数的父母愤怒地体罚自己的小孩时,他们是在发泄自己的受挫与愤怒的情绪,更遗憾的是,当这个挨打的孩子仍然不愿认错或是出言顶撞时,随后而来的辱骂与棍棒往往是加倍的残酷。当这一切周而复始时,敌意与恨意也完全淹没了亲情之爱。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父母呢?对于中国的父母来说,应该好好上一课!郭鸿志编著的《教育父母》是一本为中国父母而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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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教育父母》是为中国父母而写的。在不正确的教育观念之下,任何教
育手段都可能被误用与扭曲。在本书里,四十个主题分成了“父母的任务” 、“求学中的孩子”、“青春期的孩子”、“与孩子一起成长”等四个部分
,意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家庭。 《教育父母》由郭鸿志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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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郭鸿志,1951年出生,新竹清华大学数学系毕业,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博士。曾任职美国GTE电脑实验室、“中央大学”管理学院资讯管理系副教授,并曾任教于美国麻州大学计算机系、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实验室、北京大学计算机系、上海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曾发表软件工程与信息管理之三本专著以及超过一百篇学术论文。作者在中国台湾地区任教十年期间,致力于教育改革工作,担任教育改革先锋“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董事,以及“父母成长班”与“教师成长班”系列讲座的主力讲师。作者于1995年在“中央大学”首先开设“两性教育”、“人本教育”、“科学与生活”、“资讯伦理”等课程,于1998年创办上海新都里/人间典藏餐厅集团,并担任首席顾问迄今。作者于2000年夏天辞去教职常驻上海,于2003年创办Spin陶瓷创作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现代陶瓷设计代表。作者担任教职超过三十年,接触过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大学生、中小学教师、青少年父母,以及企业员工,并且不懈地实践与宣传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非学术著作有《品尝寿司》,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出版;《超级店长学》,台湾文经社2007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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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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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第一部:父母的任务
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
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
幼儿学习的特性
与孩子说大道理
言教不如身教
当孩子犯错的时候
道德人格的发展
暴力、暴情与暴理
孩子为什么不听话
赞美的重要
聆听的重要
认错与道歉的重要
父母的任务
第二部:求学中的孩子
培养一个会思考的小孩
有效学习的秘密
糖果测试与毅力
允许孩子犯错
不要用分数评定一个人的价值
为什么要知道为什么
培养孩子的科学观
知识与智慧
梦想使一个人伟大
第三部:青春期的孩子
青春期的小孩
孩子的隐私权
爱人的能力
情爱与性爱
恋爱中的孩子
分手的艺术
孩子为什么会学坏
两性化的父母
让孩子呼吸爱的空气长大
第四部:与孩子一起成长
做孩子最好的朋友
何谓同理心
培养优雅的气质
情绪管理
创意家庭管理
孩子最讨厌父母的十件事
孩子最感激父母的十件事
向孩子学习如何当父母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
附: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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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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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的父母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副通明事理的模样,我相信我们并不
难说服这些父母接受“人不能拥有人”、“一个人不能把另外一个人视为财 产”的道理,但当我们把这个道理应用在他们孩子的身上时,却无论如何也
无法说服他们接受“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的观念。他们无意推翻“人不能 拥有人”的主张,却坚持“父母拥有自己的孩子”乃是一个“必要的例外”
。我认为,这绝对不是父母择善固执的表现,而是因为这个“必要的例外” 其实是中国父母的“救命绝招”。当你要把他们这个救命绝招给废掉的时候
,他们肯定要与你做一番殊死决斗。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思想观念的发 展过程,那就是法定刑罚以外的惩罚权问题。在很久、很久以前,主子可以
随意惩罚奴仆,包括在奴仆身上施以暴力性的伤害。当一个工人犯了严重错 误,尤其是造成资本家重大经济损失的时候,资本家也可以对犯错的工人处
以私刑。在司法不彰的年代,一命偿一命的说法也曾经普遍被人接受。总之 ,在很久以前,人类社会不断地发生着下列事情:有权势的人欺侮那些无权
势的人,有力气的人加害那些没力气的人,受害的人对那些加害的人报仇, 警察刑辱不肯招供的嫌犯,老板鞭打偷懒与不听话的员工,教师体罚不学习
与不听话的学生,父母也用棍棒教训忤逆自己的子女。 但在不久之前,这一切都慢慢地改变了。人权与法治的观念让社会慢慢
理解到,任何人都不能施加暴力于别人身上。因此,主人不能对奴仆施以私 刑,老板不能鞭打员工,男人不能殴打女人,有力气的女人也不能殴打没力
气的男人,大人不能殴打小孩,教师不能体罚学生,警察不能刑辱嫌犯,别 人先打你一掌你也不能还以对方一拳。总之,法律规定,除了正当的自我防
卫以外,一个人绝对不能对另外一个人施暴。 但例外仍然存在,那就是大多数中国父母依旧认为父母打小孩乃是天经
地义的事情。不管你说破了嘴,他们还是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训。 为了孩子好,他们坚信体罚是“父母的权利与责任”,就算所有的暴力行为
都应该受到谴责,父母打小孩却是一种“必要之恶”,就像法律规定的各种 刑罚也是一种“必要之恶”一样。
在欧美先进国家,不管父母以任何理由体罚小孩,只要被邻居、教师, 或任何其他人发现的话,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首先,社会局负责儿童福利
的人员会先隔离父母与小孩,然后依情况的严重性将施暴的父母关进牢里或 强制接受教育,并要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才会把孩子归还给父母。即使在孩子
回到父母身边之后,每星期也会有公职人员来家里来拜访,分别约谈小孩与 父母,以确定小孩不再受到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或是精神上的折磨。
我相信这类保护儿童福利的故事,中国父母或多或少都有耳闻,略知一 二。但是,中国父母仍然狠下了心,决定有生之年绝对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条
防线。为了坚定他们自己的信心,甚至对孩子说,“我感谢你爷爷奶奶当年 也是这样把我带大的,以后你也会感谢我们的。”
首先,如果棍棒底下能出孝子的话,那全中国应该个个都是孝子、孝女 了。事实并不然。其次,如果打骂教育有用的话,那么第一次的棍棒应该就
足以见效。不幸的是,第一次的棍棒不但没有用,反而令许多父母觉得上次 一定是“下手太轻”了,于是,第二次、第三次的棍棒也就愈来愈重。结果
呢?当然还是没有用的。事实上,当大多数的父母愤怒地体罚自己的小孩时 ,他们是在发泄自己的受挫与愤怒的情绪,内心并没有太多的爱心与耐心。
只有等他们看到啼哭的孩子时,才会猛然感到心痛与不舍而悔恨交集。更遗 憾的是,当这个挨打的孩子仍然不愿认错或是出言顶撞时,随后而来的辱骂
与棍棒往往是加倍的残酷。当这一切周而复始时,敌意与恨意也完全淹没了 亲情之爱。 P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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