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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民法总则》为民法总论的体系性教材,依据民法理论的体系以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内容全面展开,并对某些重点的专题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特别是对我国最新关于老年监护制度内容、特殊民事主体如自然人中的植物人、连体人等问题、以及“动物人格权”进行说明并提出了意见。本书是作者杨立新三十年来研究民法的体会的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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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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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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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序言
前言
第一编 民法总则概述
第一章 民法与民法总则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的重要地位
第三节 制定民法总则应当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中国民法百年历史回顾
第一节 1911年中国民法华丽转身的法律基础
第二节 中国民法华丽转身中的两次“民草”
第三节 完成中国民法华丽转身的《中华民国民法》
第四节 中国民法华丽转身中的“伪满洲国民法”
第五节 当代中国民法继续进步的艰难努力
第六节 21世纪中国民法的发展展望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及抽象规则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方法是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
第三节 民法总则的任务是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抽象规则
第四章 民法结构与民法规则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内容和结构
第二节 民法规则的概念和体系
第三节 民法的最高规则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规则
第五节 民法规则适用
第二编 法律关系主体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四节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
第五节 消费者
第六章 特殊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
第一节 植物人的人格及权利行使和保护
第二节 连体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权利冲突协调
第七章 监护
第一节 监护概述
第二节 监护法律关系及主体
第三节 监护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
第四节 监护权
第五节 监护权的内容
第六节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老年监护制度
第八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与终止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第九章 合伙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合伙概述
第二节 合伙财产
第三节 其他组织
第三编 法律关系客体
第十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第二节 人身利益
第三节 财产利益
第十一章 物及其类型化
第一节 物的概念及传统类型
第二节 我国民法对物的规定的欠缺及物格制度的提出
第三节 民法物格制度的类型化思路及意义
第四节 民法物格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 民法物格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十二章 物的特别类型l
第一节 人体变异物
第二节 海域
第三节 空间
第四节 自然力
第五节 网络虚拟财产
第十三章 动物的特殊法律地位及保护
第一节 动物人格权论对民法提出挑战和欧洲民法的应对措施
第二节 否定动物人格权的理论根据
第三节 民法总则应对动物法律地位的方法
第四编 法律关系内容
第十四章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类型的一般划分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基本类型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第六节 民事义务
第十五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六节 戏谑行为
第十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表见代理
第六节 问接代理
第十七章 请求权与抗辩权
第一节 请求权的概念与基本作用
第二节 请求权体系的系统及重要性
第三节 权利保护请求权的基本内容和关系
第四节 抗辩与抗辩权
第十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法总则应当规定民事责任
第二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类型
第四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
第五节 民事责任方式
第十九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诉讼时效
第四节 除斥期间
第五节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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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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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与民法总则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法概念的语源
民法的概念源于古罗马法的市民法ius civile,与万民法ius
gentium相对应。英语将其转译为civil
law。学者一般都认为,在后世,万民法成为国际法的语源,市民法则成为民法的语源,因为在罗马法,市民法是对罗马市民适用的法律的总称,是与万民法相对应的概念。在查士丁尼制定《民法大全》时,罗马帝国对其境内的所有居民皆赋予市民权,导致市民法与万民法相互融合。自中世纪以来,“市民法”一词成为罗马法的总称,西方学者称之为私法,曾经与教会法相对应。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市民被理解为公民,因而民法被认为是适用于全体人民的法律。
据考,中国古代语源存在民法一词,见《尚书·孔氏传》,是指商汤时咎单所著一部著作《明居民法》,即说明居民之法,也就是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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