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语文教学给了我们什么启发?
钱锺书、林语堂、蔡元培、梁实秋、陈寅恪、胡适等,这些人都是耳熟能详、学贯中西的语言大师。他们成功的语言学习经历有力地说明,汉语和英语学习有着许多相通之处,并非独立的两张皮。通过比较,我发现我国小学、初中语文教学有许多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值得借鉴,可以被移植到英语教学中去。
启发一:英语教材中有适量的名篇佳作吗?
语文课程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学生在学习、积累、感悟和运用语文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语文课文选入教材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即文质兼美。文,应体现在人文性方面;质,当体现在工具性方面。小学、初中语文教材中的课文大多选编自名家的经典文学作品,语言规范优美,内容丰富有趣,蕴含着认识自然的智慧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学生通过学习这样的经典文章,不但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语言技能,同时也能在精神上得到浸染、陶冶。
现行英语教材多围绕语言功能、结构、实用话题和任务来设计。课文或学习材料主要以记叙文、应用文为主,内容简单枯燥无趣,与学生的心智发展水平严重脱节;文章里面的文字并非真实的语言材料,而是出自职业的教材编写者(text
writers)之手,语言不够优美。例如,表1中就是我国现行英语教材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篇课文节选,学生从中能学到什么呢?无非是几个单词和句型等语言知识,根本谈不上情感体验。使用这种学习材料,我们就无法实现阅读教学的宗旨,即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
表1现行教材课文节选
These are my parents
My name’s Tony Smith and I’m English. These are my parents. My
mother is an English teacher in a university in Beijing. This is my
father. He’s a hotel manager. 节选
表2 英文哲理小诗
A Wise Old Owl
By Edward Hersey Richards
A wise old owl sat on an oak;
The more he saw the less he spoke;
The less he spoke the more he heard;
Why aren''t we like that wise old bird?
相比之下,表2中的这首英文小诗就很具有哲理性。通过对它进行听说读写等活动,我们可以在培养学生英语语言能力的同时,实现英语教育的另外一个目标,即提高人文素养。母语教育是一种传承,而外语教育则是对另外一种文化理解、吸收和消化的过程。英语教育目标应该是教会学生用英语来学习文化,认识世界,培养心智,而不只是英语教学。作为一线教师,我们盼望英语教材早日多选入一些英美国家的寓言故事、童话故事、名人童年趣事、小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
在选择文学作品做英语教材课文时,我们一直都担心文学作品中生词过多、语法结构复杂、国外文化对我国传统价值观的冲击等问题。这些问题值得考虑,但并非不可逾越的障碍。
首先,语文教材在入选文学作品做课文时,也会遇到同样问题。小学低年级语文课本为了入选一些精彩的文学作品,就通过夹注拼音、降低认知要求、改写等简化手段成功地解决类似问题,这些都很值得借鉴。另外一方面,一直以来统治英语教学的一些观念也值得质疑,比如:英语时态一定非要从一般现在时开始教起吗?含有过去时态、现在进行时的课文岂不更加活泼生动?倒装句、宾语从句、定语从句等语法现象非要等到中学才能接触和学习?其实,在不作考查或者考查要求不高的前提之下,有些语法现象可以让学生早点接触和了解。
其次,小学、初中正是学生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有人担心英美文化会影响学生对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继承。其实,虽然不同文化对政治、宗教等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至真、至善、至美却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在入选课文时,我们可以避开涉及敏感话题的文学作品,而选择一些歌颂人类共同美德的美文作为教学范例,让学生关心英语课文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初步感受英文文学作品中形象的生动和语言的优美。
在选择文章时,我们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文章要以“激扬向上、自信人生”为基调,或充满哲理,或充满爱意,或充满儿童的遐想,或讴歌生命、和平;二是要避免“假、大、空”的文章,以“真”为第一要义,选择贴近学生生活、能够感动和影响他们的经典作品。而现行英语教材中,说明文和应用文的比例太大,文章内容枯燥无味。在阅读教学中,可以适当增加一些文学作品的比例,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例如,表3的这篇文章(If
I were a boy again)可以让学生们找到自己所熟悉的生活“影子”和精神上的“引子”。
If I were a boy again.
If I were a boy again, I would practice perseverance more often,
and never give up a thing because it was difficult or inconvenient.
If we want light, we must conquer darkness. Perseverance can
sometimes equal genius in its results. “There are only two
creatures,” says a proverb, “who can surmount the pyramids — the
eagle and the snail.”
If I were a boy again, I would school myself into a habit of
attention; I would let nothing come between me and the subject in
hand. I would remember that a good skater never tries to skate in
two directions at once. The habit of attention becomes part of our
life, if we begin early enough. I often hear grownup people say, “I
could not fix my attention on the sermon or book, although I wished
to do so” and the reason is, the habit was not formed in youth …
(节选)
随着外语教学和研究的深入,越来越qq
的人将会意识到:同汉语一样,英语也一个承载着文化的媒介;英语教学不仅是文本、教师、学生之间的对话过程,更重要的是,英语也能够、也应该提高学生的心智水平,浸润其生命,丰富其精神。作为一线英语教学工作者和研究者,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中小学英语教材中少一些text
writers的枯燥语言,多一些出自语言大师的精彩美文,多一些人文内涵丰富、能引起学生心灵共鸣的经典之作。只有经典之作,才值得学生们反复听、诵读、模仿和记忆。
启发二:什么才是语言学习的基本途径?
汉语是母语,我们从一出生就开始学习。我们常常发现,幼儿新学的东西不能很快表达出来,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听、模仿和记忆之后,在以后的自然情境中突然表达出来。只听不说这一段时期被称为语言发展的沉默期。其实,任何语言的学习都要经过语言的输入、加工储存、识别(再认)和运用(重现)这样几个过程。
当人们新学习一定的语句后,一般都只能部分地保存在脑中,随着听的次数的增加,脑中储存的该语句逐渐完整,虽然不一定马上能表达出来,但当听到这样的语句后,一定能识别出来,这本身就是学习的阶段性收获。以后,他就会在适当的环境中尝试着运用它们,不过,可能只是部分地运用,逐渐越来越熟练,达到一定时期后,自然就能熟练流畅表达。
语言学习是过程和结果不断循环进行的。因此,我们不能期待:儿童学习新东西后马上就应该表达出来,这种期望是不合适的。他们不能马上表达出来,说明在这些新学的语句上,他们尚处于“沉默期”,应采用朗读、抄写、辨认、记忆等“再认识”的方式来检查其学习情况。
近期,我国的中小学英语教学强调交际,注重学以致用,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学以致用并不等于即学即用。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有一个误区,就是英语教师往往在新知识授课结束之后,马上让学生表演,期待学生活学活用,这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严重的会增加学生的焦虑感,这是需要纠正的一种倾向。
新课标提倡任务型教学,但不能采用“拿来主义”,照搬国外的做法,毕竟我们缺乏真实的语言使用环境。任务型教学应该本土化,“接地气”,不要过分强调“用中学”,不要过多期待学生灵活运用刚学完的新知识。我国的中小学英语教学要遵循语言学习规律,侧重英语的理解性输入,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突出“学中用”、“学后用”,不能拔苗助长,盲目追求即学即用。
我国小学低年级的语文教学主要就是输入型教学,无论在口头上,还是在笔头上,都十分注重语言的理解性输入,强调让学生多听、多诵读、多模仿、多抄写、多记忆。在小学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往往通过范读、领读、齐声朗读、轮读、个别朗读、分角色朗读、自由读,并要求学生在课后背诵一些优美段落,来引导学生从感性上、从直觉上、从整体上去认识、体验、消化和吸收名篇佳作的精髓。《语文课程标准》就要求学生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
模仿、朗读、边听边读和背诵等是语言学习的最基本形式,有助于学生积累大量的词汇和丰富多彩的语言表达形式,对于口语和写作具有直接的模仿和借鉴作用。许多名篇佳作的音韵美、节奏美、气势美,只有在诵读中才能真正感受到。英语是按单词和句子的重音来分节奏的。英文诗是练习英语节奏的最好材料之一。例如
William Wordsworth著名的“The
Daffodils(水仙花)”,便是典型的弱强节奏。熟读之后,大声朗诵,一定获益匪浅。
The Daffodils
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
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s and hills,
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
a host,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beneath the trees,
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
…
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
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
they stretched in never-ending line
along the margin of a 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