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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大字版)周国平推荐。世界文学经典?名著名译。大字版,更护眼

書城自編碼: 2077036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童書外國兒童文學
作者: [美]马克·吐温
國際書號(ISBN): 9787500240143
出版社: 中国盲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425/229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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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推荐。世界文学经典·名著名译。大字版,更护眼。
內容簡介: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得知,吉姆的主人已在遗嘱里解放了他。
關於作者:
马克·吐温(1835-1910),美国著名小说家、作家、幽默大师、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成长于密西西比河畔,11岁丧父,13岁辍学,当过学徒、水手、士兵,做过股票生意,淘过金。1863年开始用马克·吐温的笔名进行写作。他的作品融幽默与讽刺于一体,既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与剖析。代表作有:
《汤姆·索亚历险记》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王子与贫儿》
《竞选州长》
《百万英镑》等。
目錄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最后一章
內容試閱
第三十一章
我们顺着大河一天天往下漂,没有在任何镇子上停靠。这时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南方,天气挺暖和的。我们开始看到长满西班牙苔藓的树,那种苔藓从树枝上垂下来,活像长长的灰胡子。这可是我头一次看见树上长着这种苔藓,它们使树木显得阴森森的。那两个骗子到这时觉得已经脱离了危险,又到岸上去骗那些村子里的人。
起先,他们给人们作戒酒演说,可挣到的钱还不够他们俩喝酒喝个醉的。到了另一个村子,他们又开办跳舞学校,可他们自己跳舞的技巧并不比袋鼠高明多少,所以他们刚开始蹦跳了几下,大伙儿就扑过来,把他们撵了出去。另一次,他们想要教人们演说,可他们刚演说了没几句,就给听众骂得狗血喷头,吓得他们连忙逃走。他们也试过传教和催眠术,搞过治病和算命,还有各种其他花样,可是看来一样也行不通。最后,他们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只好躺在木排上,随着往下游漂,心里想呀想,半天连一句话也不说,显得愁眉苦脸,一点办法也没有。
最后,他们又改了花样啦,两个人在窝棚里交头接耳,悄悄商量,一说就是两三个钟头。我和吉姆都觉得心里不安。看了他们那副模样,我们都挺讨厌的。照我们的判断,他们准是在打鬼主意,要耍更不像样的花招。我们猜了又猜,最后我们觉得他们这是要闯进住户或者店铺里去抢东西,要不就是想干印假钞票之类的坏事。我们俩吓得要命,打好主意,绝不再跟他们干那种坏事,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他们甩掉,漂得远远的。
一天早上,在一个名叫派克斯维尔的破破烂烂的小镇下游两英里左右,我们把木排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好地方,国王上岸去,要我们藏起来,说是他要上镇子里去看看人们听到“皇家奇兽”的风声没有。(“你的意思是看好个房子去抢吧,”我心里这么想,“哼,等你抢完回来,可就找不着我和吉姆,也找不着木排了,那时候你可就两眼一抹黑啦。”)他说,要是到了中午他还不回来,就是没事,公爵和我就去找他。
所以我们就在原地等着。公爵急得心烦意乱,在木排上走来走去。他为了各种小事不停地骂我们,好像我们把什么都做错了,他在什么小事上都能找到茬子。很明显,他心里在打坏主意呢。到了中午,没见国王的影子,我心里挺高兴,这下总算能换个花样了——也许还能瞅机会彻底换换呢。我和公爵就出发到镇子上去找国王,后来我们在一个下流酒馆后面的屋子里找到他了。他喝得醉醺醺的,一帮二流子正拿他寻开心呢,他就拼命地咒骂他们,吓唬他们,可他醉得走都走不动了,拿人家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公爵就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回嘴骂他。一看他们骂得上了劲,我撒丫子就溜,像一头鹿一样拼命朝河边跑去——这下我看出我们的机会来了。
我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再也别想找到我和吉姆。我跑到那儿的时候,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心里高兴得要命,我高声喊着:“吉姆,把木排解开,这下可好啦!”
可是没人答应,也没人从窝棚里走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喊了一声,接着又高喊了几声,然后在树林里跑来跑去地找,一面还大声喊,尖声叫,可是全没用处——老吉姆不见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坐下哭起来。可我不能就这么坐着呀。过了没多久,我就走上大路,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办。
我遇见一个正在路上走的孩子,就问他是不是见过一个黑人,穿着什么什么样的衣裳。他说:“见过。”
“上哪儿去啦?”我问。
“上前面赛拉斯·费尔普斯家去啦。他是个逃跑的黑奴,他们逮住他啦。你找他吗?”
“我才不找他呢!我一两个钟头前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我要是嚷嚷,就把我的肝挖出来——他叫我躺在那儿别动,我就躺着。一直待到现在,不敢出来。”
“好了,”他说,“你用不着害怕啦,因为他们已经把他抓住了。他是从南方什么地方跑来的。”
“他们把他抓住了?干得真不赖。”
“那当然了!有人悬赏二百块要抓他,这可跟在路上捡到钱一样啦。”
“可不是吗,要是我大一点的话,我就能得到那钱啦,本来是我先看见他的。是谁逮住的?”
“是个老家伙——是个外乡人——他四十块钱把这个机会卖了,因为他说他要到河的上游去,没时间等。嗨,你想想看,要是换了我呀,哪怕等七年,我也情愿等。”
“当然啦,我也情愿等,”我说,“可是他把那机会卖得那么便宜,说不定根本就没那么高的赏金吧。也许这里面有什么鬼。”
“不会,这事再清楚不过啦。我亲眼看见那传单的。上面把他说得再清楚没有啦,还有像照片一样的画像,还说了他是从哪个种植园跑走的,在下游的新奥尔良。跟你说,绝对没错,这笔生意没问题的。喂,给口烟嚼嚼好吗?”
我根本就没有烟叶子,他只好走开了。我回到木排上,钻进窝棚,坐下来琢磨。可我怎么也想不出个主意来。我想啊想啊,想得脑袋都疼了,也拿不出对付这种麻烦的办法。我们陪着那两个坏蛋跑了那么远的路,对他们小心伺候,结果落得这么个下场,什么都叫他们给毁了。他们的心肠竟然那么黑,就为了四十块钱,耍出这么毒辣的手段,让吉姆流落到外乡当一辈子奴隶。
我把这事想过一遍后,觉得要是吉姆非得做奴隶不可的话,在家乡跟自己家人在一起做奴隶可要比在外乡强上千百倍,所以我得给汤姆·索亚写封信,要他把吉姆的下落告诉沃森小姐。可是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吉姆从她那儿逃掉,她会觉得他忘恩负义,想起他就忌恨,以后会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要是这么干的话,大家当然都会讨厌这么个忘恩负义的黑人,吉姆以后会永远见不得人,永远觉得羞耻。再说,也得为我自家想想呀!消息会传开,说哈克·芬帮着个黑奴闹自由,要是有一天我回到那个镇子上去,就没脸见那儿的人,就得夹起尾巴做人才行。一个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没法面对事情的后果,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把这事隐藏起来就不会丢脸。我面前的情况正是这样的。
我越琢磨这事,就越觉得良心不安,也越觉得自己太坏,太卑鄙。最后,我突然明白过来啦,这是老天对我干坏事的惩罚,那个可怜的女人本来没干什么对不住我的事,可我却把她的黑奴给偷走,老天有眼,时时盯着我,这就是让我知道我干的事全让他看见啦,他不允许我再干下去了。想到这儿,我吓得几乎栽倒在地上。后来,我尽量安慰自己,心想,我从小到大只学会了干坏事,所以,这也不能怪我。可我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说:“你本来可以上主日学校,你要是在那儿上学,就会知道,像你这样拐走黑奴的人,死了要永远受烈火的煎熬。”
这个想法吓得我浑身直发抖。于是我就打算祷告,看看我是不是能改邪归正,变成个好孩子。我就跪下来。可我就是想不出祷告词。这是为什么?什么话也瞒不住上帝呀,当然也瞒不住自己。我知道为什么想不出祷告词,那分明是因为我的心不正,因为不光明正大,因为我耍两面手腕。我打算改邪归正,可心里却放不开那桩最坏的事。我想让嘴里说出要干正确的事,清白的事,要给那个黑奴的主人写信,告诉她黑奴的下落,可我心里知道我是在撒谎——上帝也知道的。不能用谎言祷告——这一点我弄清楚了。
所以我心里很矛盾,难受得不得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我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还是写那封信吧,写完了再看有没有话来祷告。哈,真奇怪呀,我马上就觉得像羽毛一样轻松,各种烦恼都没有啦。于是我弄到一张纸和一支铅笔,又高兴又激动地写开了:
沃森小姐,你那个逃走的黑奴吉姆跑到河下游派克斯维尔下面两英里的地方来了,费尔普斯先生把他抓住了,你要是派人带上赏金来,他就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芬
我一辈子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么清白,我知道现在可以祷告了,可我没有马上就开始,我把纸放在那儿,琢磨开了——想着这么做多好啊,我差一点成了个迷途的羔羊,最后准要下地狱。
我接着想下去。想啊想,不由就想到了我们这趟旅途,吉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面前,想起了那些白天和黑夜,有时有月光,有时有暴风雨,我们在一起顺着大河往下漂,在一起谈话,在一起唱歌,在一起放声大笑。不知怎么的,我想到的全是他的好处,根本想不出什么事能让我对他狠下心来。我总是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替我守望,为的是不喊醒我,好让我继续睡觉。我又看见我在大雾里回来的时候他那高兴的样子。还有那回在报家仇的地方,我上沼泽地去找着他,他那么欢喜。我还想起许多这样的事情。他总是叫我“宝贝儿”,一心照顾我,什么都为我干,他这人真是太好了。
后来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诉那两个人说,我们木排上有人害天花,这才救了吉姆,他感激得不知道该怎么好了,说我是老吉姆在天底下最好的朋友,还说我是他现在唯一的朋友。想到这儿,我正好扭过头来,瞧见了那封信。
这可是个让人左右为难的事。我把信拣起来,拿在手中。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得打定主意才成。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这对我一辈子可是事关重大,我心里也清楚。我又琢磨了一会儿,大气也不敢出,最后对自己说:“嗨,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把信撕得粉碎。
动这种念头,说这种话都够可怕的,可我已经说了。说了我也不后悔,从此我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我把想过的事情全都甩到脑后,心里说,我要再次走邪路,这条路我本来从小就熟悉,干好事我可不在行。首先,我得把吉姆偷出来,让他别再做奴隶,要是我能想出什么更坏的勾当,我也一定要干,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干就干他个痛快。
然后我就开始想怎么个干法,心里翻来覆去想了许多办法,最后选定了一个令我称心如意的主意。我把稍稍靠下游一点的一个长满树丛的沙洲看了个清楚,等天一黑下来,我就把木排划出去,停靠在那儿藏起来。我睡了一个通宵,天快亮的时候爬起来,吃了早饭,穿上我从店铺买来的新衣裳,把其他衣裳和零碎东西都打包,撑上小船到岸边去。我估计出费尔普斯家大概在什么地方,就把小船靠在他家下游一点儿的地方,把我的包裹藏在树林里,在一个河边锯木厂下头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往小船里灌满水,又装了许多石头块,把它沉在水底,等以后用的时候还能找得着。
然后我就顺着大路往前走,经过锯木厂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牌子:“费尔普斯锯木厂”,我又往前走了二三百码,到了村子跟前的时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到处看,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可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想见到任何人,只是想熟悉一下这个地方。照我的计划,我要装作是从大河上游那个村子里来的,不像是从下游来的。所以我熟悉了那地方以后,就径直奔镇子上去了。嗨,我到了那儿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儿贴戏报呢——“皇家奇兽”只演三个晚上——还是老一套把戏。
这两个骗子的脸皮可真厚呀!我跟他打了个照面,躲都没法躲。他显得挺吃惊的,问:“嗨,你上哪儿去啦?”接着,他装出又高兴又关心的样子问:“木排在哪儿,找到个好地方藏起来啦?”
我说:“呀!我正想问你哪,殿下。”
他一下子就显得不高兴了,说:“你怎么会想到要问我?”
“昨天,”我说,“在那个酒店看见国王醉成那个样子,我就想,要等他清醒过来把他弄回去还得好几个钟头呢,所以我就在镇子上到处逛逛,打发时间。遇见一个人,说给我一毛钱,要我帮他划条小船过河去驮一只羊过来,我就答应了。等我们要把羊拉上船的时候,那人让我拉着绳子,他在后面推,那羊太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挣脱就跑开了,我们就跟在后头追。我们没有狗,只好满世界跟着它在田里跑,直到最后它跑不动了,我们才把它逮住,划过河来。然后我就往下游木排那儿跑,可跑到那儿一看,木排没了。我就想:‘准是他们闯了祸,撑着木排逃掉了,他们把我的黑人也带走了,我可就这么一个黑人呀,现在我到了个举目无亲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可怎么活呀。’我就坐下来哭。晚上我在树林里睡了一整夜。可是木排上哪儿去啦?还有吉姆,可怜的吉姆!”
“我怎么知道——我说的是木排的下落。那个老傻瓜跟人家做了笔买卖,得了四十块钱,可是我们在那个小酒店找到他的时候,那帮二流子已经跟他赌了半天五毛钱一局的赌戏,闹得他除了付酒账什么也没剩下啦。昨天深夜,等我把他弄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木排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坏蛋偷了我们的木排,把我们丢下,自家朝下游跑了。’”
“我总不会丢下我的黑人呀,对不对?他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黑人,我唯一的财产呀。”
“我们可没这么想过。其实,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们的确把他当成我们的黑人,我们为他操的心还少吗?所以我们一看木排不见了,兜里又穷得一个钱也没有,没法子好想,只好再把‘皇家奇兽’拿出来应应场。我一直就在四处游荡,口干得就像只火药桶。你那一毛钱呢?给我吧。”
我的钱还挺多呢,所以就给了他一毛钱,不过我央求他拿钱去买点吃的东西,分给我一点儿,我说我只有那一毛钱啦,还说我自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东西啦。他听了一声都不吭。随后,他一个转身冲着我说:“你觉得那个黑人会不会把我们揭发出去?要是他敢揭发,我们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揭发?他没跑走吗?”
“没有!那个老傻瓜把他给卖掉啦,卖的钱根本就没分给我,钱也没了。”
“把他卖啦?”我说着就哭了,“那可是我的黑人啊,卖得的钱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黑人。”
“得啦,反正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别哭哭啼啼了。告诉我,你敢不敢揭露我们?嗨,我要是信你的话才怪呢。不过,你要是敢揭露我们的话……”
他没有再说下去,可我从来没见过公爵的眼睛变得那么可怕。我还是继续抽抽搭搭哭个不停,说:“我可不想揭露什么人,我也没工夫去揭露,我得去找回我那黑人。”
这下子,他显得有点不安起来,呆呆地站在那儿,搭在胳膊上的传单让风刮得乱飘。他皱起眉头想啊想,最后说:“我告诉你点事儿吧。我们要在这儿待三天。你要是赌咒不揭我们的底,也不让那个黑人说出去,我就告诉你上哪儿去找他。”
我就赌了个咒,他说:“一个农民叫赛拉斯·费……”
说到这儿他打住话头。你看,他本来打算把实话告诉我的,可他打住不说了,我就知道他准是在琢磨,想改变主意啦。果然不错。他不相信我,他想把我打发走,三天以内不到这儿来。所以他马上改口说:“买他的那个人叫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G·福斯特,住在离这儿四十英里的乡下,在去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说,“我走着去三天能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不,那可不行。你现在就得走,别耽搁时间,也别在路上多嘴多舌。闭上嘴走你的路,那样的话,我们就饶过你。听明白了没有?”
这可正是我想听到的吩咐,我本来就是想要他这么说的。我要独自完成我的计划。
“那就快走吧,”他说,“你跟福斯特先生爱怎么说都随你的便。大概你能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痴根本就不跟人要文书证明——至少我听说南方人里就有这样的傻瓜。你可以告诉他说传单和赏金都是假的,告诉他这是一种保护他的办法,也许他信你的话。现在走你的路吧,想跟他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过我可跟你说清楚,一路上不许嚼舌头。”
我就离开他走了,一直往乡下走。我头也没回,可我还是能觉得他在盯着我看。我知道我能让他看个够,直到看累了为止。我一直走了一英里路,到了乡下,这才停下脚步。然后我走原路回来,穿过树林往费尔普斯家走去。我想用不着绕弯子,马上就动手干我的事,因为我要在那两个家伙离开之前封上吉姆的嘴。我实在不想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他们干的事我已经看够了,我要彻底甩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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