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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送给刚刚走出校园的你们,这里讲述了你们中的大多数将要体验的生活。
送给已经走出校门,仍在苦苦打拼的我们,出租房中的时光,是一种修行。
送给离开校园很久,但仍怀“赤子之心”的你们,这里会有你们不忍直视的回忆。
……
总之,这是一个让你笑中带泪,脸红心跳,深有同感的悲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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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几个男孩儿走出校园,搬进城中村简陋、拥挤的出租房,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他们找工作被骗,常常穷得身无分文,饥肠辘辘时靠偷听邻居做爱“充饥”;他们追姑娘被甩,却屡败屡战,玩世不恭的外表下实则隐藏着对爱情的胆怯;他们蚁居在如火柴盒般的出租屋中,却能用青春特有的幽默感装饰生活,用诗意完成对现实的抵抗……
可青春终会散场,他们带着自己的故事离开了这座城市,只有小武留下了,成为这些故事的记录者,讲述着他们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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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小武,一个“无厘头”的小作者,时常写些不羁的散文和诗歌,看似对什么事情都不曾认真,此刻却以从未有过的“认真”完成这本书,依旧用他“无厘头”的方式记录了自己和他们——一群三流大学毕业生——走出校门后在城中村出租房里发酵过的青春。
他想告诉读者:“青春虽然泥泞与混乱,但绝不会龌龊和苟且。”而他很明显地在用幽默、诗意和信仰完成一个人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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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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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好玩的残酷
走出学校,我们住进城中村,几个穷学生,用来感受世界的主要是身体最原始的器官,眼睛、鼻子、耳朵、嘴。我们饿得只剩一碗粥,但还是把它分成三种口味。我们在恐
惧中听邻居亲热——你不知道我有多紧张,我浑身上下不敢出一点声儿。我光着脚,还得轻轻地,我不敢很快地蹲下去,怕关节噼里啪啦响起来,我不敢呼吸,更怕自己放屁……
第二章 青春就像卫生纸
我找到了工作,当了个编辑,其实就是替记者写写稿,当当枪手。我不愿照抄材料,于是开始把材料当小说来写,天马行空,胡编乱造。主人公看过稿件之后也没什么意见。我说这真是不要命的遇上不要脸的了。
第三章 你没见过这么好玩的人
我三个天赋异禀的同学辛辛苦苦去做景泰蓝工艺品。我记得老板给的画是一个傣族少女,他们顺着少女的线条贴铜丝,轮廓出来之后往里灌各种拌了胶水的颜料,最后抛光
贴膜。那会儿满屋都是胶水味,熏得我头疼。他们仨还经常互相观摩讨论,比学帮赶超,大概一个星期做好了。交货的时候老板横挑鼻子竖挑眼,死活不肯收。当时他们还
不能立即知道自己上当了,否则这三个家徒四壁、两袖清风,空有一腔热血和精子(大鹏语)的年轻人非把老板办了不可。
第四章 动用所有原始感官的生活
搬了新家,更热闹了。想不到这楼上还有这么多记者,都可以成立一个记协了。会成跟我说过,他也租过单元房,后来嫌冷清就搬到这儿来了——难道像绿帽子一样的人这
么多,还是记者容易寂寞?这里的卫生条件很尴尬,洗澡像画皮变身,做饭都有一股肥皂味。还有几次,收了卫生费的房东竟然好几天不收拾,遍地都是卫生巾和卫生纸,
海拔已经超过蹲坑的高台。
第五章 疑似绝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的尿又黄又黑,像洗矿石的水。我不敢去检查,凭我在报纸上看那些悲情故事学来的常识,我觉得这跟肾有关,说不定是尿毒症。这种
病当然要透析换肾,淡季的时候一个肾也得十几万吧。我不敢想,也没那么多钱。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想起我生命中的那些花儿,曾有一个美女,把我带到学校旁边的
小旅馆,我僵在地上,我的袜子两天没洗了,好像还有个洞,内裤是从路边摊上三块钱买来的,搭在衣服架上,像只丑陋的风筝,穿在身上,没有任何男人的味道……
第六章 认识她们
我们家成了楼上姑娘们的公共电影院。有时候,晚上十二点各位姑奶奶还不走,我就囫囵着把自己塞进被窝,然后把衣服一件件扔出来。最高兴的事是楼上寇哥儿子寇小寇
的到来。
第七章 浮士德在城中村
我喜欢这个小楼,至今留在我脑袋里的一个异常清晰的意象是在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灿烂,公共平台的地板上泛着一层安静的凉意。英子端着一盆衣服走向公共厨房兼水
房。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浮士德,魔鬼可以来拍我的肩膀了。
第八章 被放弃的和被珍惜的
这种文章我渐渐写不下去了。新的写手来了,拿回去东西第二天就能送来,我看了看,也是干瘪无味。老板娘还是喜欢我写的,只是我实在已经像个风烛残年的老妓女了。
同时,我见了个对象,实在太漂亮,于是我直接放弃了。
第九章 我真正的初恋
我恋爱了。她的衣服很得体,松紧有致,把自己包裹得像一个小礼物。我们肩并肩在体育场转圈。在 11
圈里,我们轮流唱了都喜欢的王菲的歌,她唱的是《红豆》,不知道这算不算肉麻。后来她告诉我,谈恋爱的两个人在一起,说话就应该和小孩儿一样。我们第一次躺在床上,楼外已是落叶遍地,床单上也有几枚落叶的图案。我伏在她身上轻
轻地吻着她,像午后穿过雾霾的阳光。
第十章 一生就辞这一次职
我辞职了,找了一家正规报社。我当时在求职简历上好像说过是为了“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新闻理想来的,长处那栏居然写着“正直善良”。
第十一章 我有理想
到报社后的工作与原来最大的区别就是现在不用编,生活本身已经丰富多彩。后来我负责《圆梦》那个栏目,接到过印象最深的两个电话:一个说想当总理,一个说想中五百万。这两者其实从理论上都是有希望的,但我毕竟没办法帮他实现。
第十二章 诗意又白痴的分手
她要跟我分手。站在麦当劳的门口,我拿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瑶瑶的手机号,然后把电话贴在右耳边,这时,另外一个手机在我兜里响了。我掏出来,放在左耳边,我说:
“瑶瑶,你回来吧。”然后,左耳就听到了自己的声音“瑶瑶,你回来吧。”我呢喃着喊了好几遍。在喧闹的人流中,我听见的回音却仿佛来自最安静的山洞。我曾想学唐伯虎卖身到她家旁边的音像店等她出现。我若干次怀春不遇,因为既跃跃欲试,又叶公好龙。
第十三章 最后一个我喜欢的人错过了
这个从韩剧里走出来的小姑娘抽烟、喝酒又撒娇。她给我的机会被我一次又一次错过了。
第十四章 很多人都在离开
其实毕业之后,大家进入的是社会大学。隔上两三年还有一次不集中的考试。考过的会留在这个城市,最终发现自己不喜欢或者不适应这个城市的就要离开。
给小余的一封信(代后记)
我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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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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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好玩的残酷
我和大鹏、小余从学校里出来,就搬到了这个城中村——陈庄。据说这儿原来有个陈庄帮,被警方端了之后就清净了。不过听说房东也不好应付。我哥们儿老梅在这儿住过,走的时候没关电扇,回来发现电扇不转了,开始以为是碰到了田螺姑娘,后来才知道是房东打开门进去关的,老梅很窝火,双方吵了起来,差点动了菜刀。
我们住在一户民房的二楼。这儿的房子表面上没什么区别,都是整齐排列的水泥外墙的小楼,有一次下夜班都忘了哪里是我家。
我们家内部的格局是这样的:一楼是房东,二楼是我们,二楼的楼板被掏了个大圆洞,围着这个洞的是一圈栏杆,像火柴盒一样的小屋,就分布在这个栏杆的东西北三面。对了,头顶上用玻璃给罩住了,阳光能进来,雨进不来。房东的小院也可以起到客厅的作用。这样的户型有些憋得慌,不知道房东老大爷总气得咚咚咚地给房东阿姨磕头跟这个有没有关系。
我们的邻居大概是这样的:两个工业学院的在校生,一个在歌厅上班的女人,一个不知道职业的大姐。还有一间只容得下一张床的房间经常空着,没人租。之后我在陈庄还搬过一次家,大体的格局和邻居的组成都跟这里差不多。我现在回忆一下那段日子。
我想先从声音说起。刚才介绍过了,这种鸡犬相闻的建筑格局,让大家的隐私少之又少。房东家经常传来这样的声音,老太太骂老头儿,骂急了,老头儿就给老太太磕头。房东的儿子和儿媳在这种骂声里噤若寒蝉。不知道老人的争吵会不会扭曲他们已经不太稚嫩的心灵。
我们住歌厅女人的隔壁,墙上有扇封死的木门,将耳附上,经常听到男男女女的说笑声,偶尔还有哭声,独独缺少我们期盼的那种声音。男人很老了,莫非不行?
歌厅女人是南方农村出来的,平时在家干活儿很熟练。有一次在水龙头旁边,我洗头,她洗菜。停水了,她就拿出自己家的小红桶主动给我倒了半盆水——倒水之前,还先涮了涮盆里的泡沫。歌厅女人的朋友长得都很漂亮,看样子像同事。她们在外
面叫门的时候,我和大鹏如果在后厨做饭,就会撒着欢儿地跑下去开。
其实大家都很安静,除了我们,这也是房东屡次警告我们的原因,“几个大小伙子能找到住的地方就不错了,一定不要出声打扰别人”。
同学韩超平老来找我们,房东烦了,碰上就找他要水费,说他来了总洗手(超平也确实有点洁癖,别人是饭前便后洗手,他连便前都要洗)。还有一次,来了四五个朋友,大家说说笑笑,推杯换盏正高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玻璃上贴着一张脸——没错,是房东阿姨的。她的五官被各种折射所扭曲,完全看不清楚,只能感觉到一些部位有点深浅的变化。这种情况,我搬家后仍然遇到过,仍然是另一个房东阿姨的脸,仍然是晚九点左右,仍然是阳台上或者想象不到的位置。
她们总在提醒我,这儿不是家。
当然,我也替其他房客想过。在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谁强势谁就是秩序,谁强势就让别人感到不安或厌恶。
和我们一样挨过批评的是那个经常住不进人的小屋的主人,而且她在我们记忆中的出场方式和《红楼梦》里的凤姐一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那声音是在半夜,“啊呀呀,啊呀呀……”,我们三人都竖起了耳朵。有一个男人问她:“是不是很疼啊……”能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是因为大鹏已经走到了她的窗外……后来,半夜的时候这种声音时常响起,仍然是不变的“啊呀呀”,而不是传说中的“R-O-O-M”,我们也怀疑她有问题。当
然,这种声音并不是所有人在半夜都能听得见。大鹏说自己的耳朵能接收到这种频率,一有信号,他就诈尸般坐起来,然后摇醒身边的我,我还在穿鞋,他就光着脚跑了出去。我在我们门口,他在人家窗外,月光淡淡地从天井照进来……
一会儿,他回来了,说:“你怎么不过去?我都听见扑兹扑兹的声儿了。”你不知道我有多紧张,我浑身上下不能出一点声儿。我光着脚,还得轻轻的,我不敢很快地蹲下去,怕关节噼里啪啦响起来,我不敢呼吸,更怕自己放屁……
有一次,我禁不住诱惑,半夜被大鹏叫起来,往人家的门口走,刚蹲下就被门口的一双臭鞋熏得差点窒息,赶紧踉跄着退了回来。臭鞋的主人是一个胖子,我们以为是他压得那个女人怪叫。直到有一天,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瘦子晚上住在那间屋里没走,才确定他不是唯一的男主角。女主角我们也见到了,长相一般,身材偏瘦,经常穿一身蓝色正装,蹬着高跟鞋,像是从事某种稍微上档次一点的服务行业的。
有一次晚上九点多,他们屋里飘出黄家驹的歌声。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遇到了知音,不想一会儿“啊呀呀”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哪会怕有一天会跌倒……啊呀呀……迎接光辉岁月……啊呀呀——两个声音一唱一和,不知是想瞒天过海,还是想增加些情趣。总之,薄薄的墙不能阻挡楼上楼下的人一起想象他们的快乐,在一曲终了之时,房东太太敲响了她的房门。
我还有很多这样的记忆。毕业那年,宿舍里流行看《白鹿原》,大鹏总在说里面的一句话,“吃得饱,日得欢。”这是当时很多人的追求。而我们的现状就是大鹏说的,“吃不饱,日不着。”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说,似乎先解决了吃,才能解决日。但实际情况是,青春也是资本,也可以存在“吃不饱,日得欢”的局面。
超平住在六里村,那里紧挨着农大、经贸,以及很多民办学校,一男一女租房的特别多,这块土地上不知氤氲着多少青春的欲望和梦想。现在那个同居圣地已经被本地政府的“四年大变样工程”一扫而过,成群的高楼拔地而起。两千六一平的时候我曾想在那里买房,但是我知道自己肯定受不了那些回忆,满脑袋胳膊大腿和青春的笑脸也是噩梦的一种。
六里村有一家房东是个基督徒,我们同学王梁曾经在他家当过房客。住之前,房东就说明,绝对不许乱搞男女关系。于是,王梁就看着邻居走马灯似的搬来又搬走。在超平家附近的一面墙上写着四个大字:不许做爱。每个字都有一平米那么大,我们说是超平干的,他不承认。到现在,超平和我都不知道在那种房间里做爱是什么感觉。
刚看了一个外国科学家的测验,说穿得越多、环境越糟,达到性高潮的指数越低。但我想在那儿一定是很刺激的,也是很多人想体验的。同学胖猫的故事就广为流传。胖猫和海燕住在一起,十平米的小屋里放着两张床,一张是胖猫的,一张是海燕的。我怀疑其中的一张纯粹是用来放杂物的。作为邻居的超平说,分床是真的。夏天从外面冲凉回屋,海燕就会喊:“张胖猫,你给我穿上点。”半夜的时候,超平还听见海燕喊:“张胖猫,你给我下去。”憋得胖猫来我们家做客的时候,就问我门外音像店里是否有A片可租。
小余、大鹏和我,以及随后加入进来的向荣,只有大鹏不是处男——我们还是来谈谈吃的问题。
刚从学校出来,每个人兜里都还有几个钢镚儿。于是,我记得四个大男人在一个阴天的上午,过家家般买铁锅、买碗筷、买菜刀、买煤气灶,像模像样地开张做饭了。
大鹏当过几天主厨,因为他的厨艺确实过关,看着他调出香气扑鼻的饺子馅儿,我们的惊异之情如同新中国有了第一颗原子弹。做饭时,他很享受地说:“勺子是我喜欢的,砧板也是我喜欢的……”我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有点儿酸,这多半出自于一个刷碗工的嫉妒。记得当时正是冬天,我一边干活儿一边念诗:“饮马长城窟,水寒伤马骨……”我以前基本没做过饭,也从来没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概念,只要没毒和做熟的东西我都能吃。
二十多年前,在我们村的后街,我牵着姥姥的手散步。突然,我捡起地上的一块西瓜皮,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塞进了嘴里。也许,这一刻已经注定我这一辈子与美食无缘了。六七岁的时候,我和几个伙伴在水渠边玩儿,见麦场上火光冲天,就跑过去看热闹。看完热闹后,我吃了一年窝头,而且我的态度很配合,把姥姥感动坏了。后来太姥姥来串亲戚,也对我印象极深,她说:“这孩子进门就吃,也不管什么饭,跟小猪似的,看着就喜兴。”太姥姥说我像小猪也跟我吃的食物有关,比如我喜欢把姥姥炒好的饼加粥两勺,剩菜少许,然后一股脑灌下。
姥姥没条件给我做什么好吃的,现在回想起来,连她做饭的调料都极少。但她却正像洪七公说黄蓉一样,能把白菜豆腐化腐朽为神奇,家常饭都做得特别好吃。尤其是烙饼,外焦里嫩,天下第一好吃。
除了喂我,姥姥还喂着些鸡和猪,它们也都有福了。偶尔在院里、屋里看到簸箕虫、仗青虫什么的,姥姥都会郑重地捏起来送到鸡窝里,然后高兴地看它们抢作一团。有一次,姥姥把给我们吃的菜炒好后,居然拿一袋饲料添加剂往里撒,我嗔怪姥姥有些揠苗助长,姥姥说她想着做完人的就做猪的,想着想着,就糊涂了。
后来上高中住校,就更吃不上什么好东西了。学校的食堂有好几个,但饭都是一样的难以下咽,哪个食堂的馒头要是白点儿都能被抢疯了。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吃菜时觉得有异味,仔细品尝后认定那个菜不是用柴油就是用煤油炒的。那些师傅肯定是生活太无聊了,才想出这么个办法来调剂调剂的。但即使是这样,我依然吃得饶有兴致,打到白馒头,吃之前还要来段颂歌:“啊!雪白、丰满、有弹性……”
在高中,关于吃饭,我们还有另一个更大的乐趣。由于没有餐厅,女生喜欢把饭打回去挤在宿舍吃,男生则在食堂前的空地上密密麻麻地摆开。食堂前有条路,是打水必经之处。一旦有漂亮女生拿着水壶走过,就会有人朝她扔馒头。最漂亮的女生,像我们隔壁班的班花兼校花王圆一现身,便会引起一阵铺天盖地的馒头雨。当然,馒头都是小块儿的,既怜惜美女,也怜惜自己的肚子。我们学校保卫科的老张总提着个破桶捡馒头,然后晒成面酱卖给食堂(也有人说是喂猪,最后也是卖给食堂)。每到下馒头雨的时候,老张就跟在后面,两人脚步有些仓皇,心里却都在窃喜……
回到眼前,为了摆脱底层地位,我决定自己也做做饭。刚学切土豆丝,极其认真,有劲儿不会使,一会儿就切了手,血流不止,赶紧去楼下的诊所处理。返回时,发现鲜血竟断断续续滴了一路,酷似一桩谋杀案。但此后我的技术渐渐进步,有一次,同学找我玩儿,不经意吃了我的炒土豆丝,顺嘴说了句:“是擦板擦出来的吧。”我几乎无语凝咽。
好景不长,大家穷困潦倒,很快就揭不开锅了。有次半夜饿得睡不着觉,就四处踅摸家里还有什么可吃的,最后只发现几把小米,赶紧熬了粥。粥太淡,我就把自己那份分成三小份:一份放了点儿糖,一份放了点儿方便面作料,一份放了点儿酱油和香油。还是放糖的味道最正常。
刚开始,我们每人每周都要往窗台上那个放买菜基金的破鞋盒里扔二十块钱,后来里头的钱就渐渐少了。除了我,他们都没找到工作。以后干脆就空了,谁有本事谁就自己找饭吃。实在饿得不行了,大鹏就去我的脏衣服兜里翻翻,几乎每次都能找到个
炒饼面条钱。既然说到了吃,就让我把日记里面的一段内容也链接上吧,里头还涉及我搬家之后的一些故事。
再后来,其他几人作鸟兽散,只剩我和小余。他在家做饭多了,就给我留一口;做得少了,我下夜班就只能干熬。有次回家饿得眼都发绿了,在公共厨房找到一根黄瓜蘸酱油吃了还不解饿,就翻开了寇哥家的饭橱,乖乖,两大盘饺子啊,我吃了一盘,又去吃第二盘,等吃得只剩下三四个时才觉得饱。这时候,我突然觉得两盘饺子就剩三四个,好像故意讽刺人家似的,于是一狠心,让剩下的几个饺子也上我肚子里团圆去了。寇哥起得早,又好嚷嚷,为了能睡个好觉,我找来纸笔,写了张“饺子是我吃的,不许骂街”的纸条,用牙膏贴到他门上才放心睡去。我习惯找寇哥要吃的,要么一个香蕉,要么一个馒头,经常能有所收获。有时候寇哥也没吃的,要急了,他就说:“兄弟,你见了
我还有点别的没有,我要是个女的就解开怀喂喂你……”
再后来,小余也走了。我买了菜和肉却又懒得做,并且因为懒惰和沉得住气,经常有幸见到各种物品的终极状态:肉可以生蛆,豆角可以放成焦黄的标本……为了从良心上对得起它们,还是做吧。我发现,自己居然还是有些天赋的,起码做出来的东西只可能不够味,却都没有异味。而且很多菜都可以大胆尝试,这次放醋不好吃,下次就改放酱油,没什么……
有一天,我做了一顿肉炒饼,整个过程,全凭感觉,没尝一口。出锅后一品,我几乎将自己惊为天人——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饼。望着一大盆炒饼,我突然想起了姥姥,“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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