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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爱是永远无法解释的根。
他用一生守护着这份无用的天真与深情——以一种不带敌意的固执,一种不含诱惑的痴念。
为什么我们现代人会喜欢纳兰?因为,纳兰都是我们心中的那个孩子梦,纯净、干爽,在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人性卑劣环境下,他的悲情和深情显得那么的稀有和珍贵。而我们,却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重压之下,渐渐失去最初的梦想和自我,忘记了那句曾让我们热血沸腾的话:“重要的是,你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而纳兰,他一直没有忘记,一直在用他那颗诗人的心,敏感的心,即使无能为力,也绝不妥协。 纳兰是个什么人?也许,只有他最后的伴侣——沈婉最清楚,传说中沈婉跟纳兰生了一个孩子,陪纳兰度过了最后的时间。然而,纳兰到底爱不爱她,可能她自己心里最清楚——纳兰爱的始终是他的表妹。纳兰,沈婉,这两个在一起,却始终得不到爱情的人,就想两朵风雨中相互依偎的莲花,却成不了并蒂莲。《纳兰容若—爱是永远无法解释的根》从沈婉的角度,叙述纳兰悲戚深情的一生,也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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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纳兰容若:爱是永远无法解释的根》用散文的笔调叙写纳兰容若的词与情,还有纳兰容若的整个人生,着力塑造纳兰容若作为一个悲情天才的形象。
作者对纳兰容若定位,是边缘化的、孤绝的个体。在满人之中是过于文气,过于纤细;然而他和汉族文人又有极大不同,他有积累丰富的汉文化材料,那些最能灭杀性情的名教道学并没有浸入他的血液里。所以其人其词更见自然。但这种无法完全融入任何一方的状态,也是一种孤独的状态,所以既幸又不幸。
另一个突出的形象特点,则是纳兰的纯粹与深情。这主要还是通过情节的细致描摹来表现,让一切显得有根底有缘由,避免太多突兀而直接的抒情,否则就没有真实的重量。另外,虽然写的是个悲情的人,但作者力求避免以往写纳兰的书籍中常常见到的那种磨叽又油腻的写法。纳兰容若是贵族,即使悲情也有一种贵族式的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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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楠楠:80后;以写作为生。曾为生存蝇营狗苟,也曾为理想不离不弃。生平没有大志,最执著莫过于“只且将一枝秃笔长相守”。
其文刻薄彪悍、刁钻成性,偶有淡淡的温情忧伤。作品有《舒展!舒展!》、《记得当时不爱你》、《林徽因的会客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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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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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惟天真者善钟情/001
楔子:因为懂得,所以慈悲/001
在后人的视界里,纳兰容若这个异类,却生生地搅乱了那个时代的一池春水。马上得天下的大清帝国,唯一的柔情似水,似乎都让这个忧伤的男人写尽了。
第一章 终将走出的,无罪的童年/005
每个孩子的第一个偶像,都是父亲/007
明珠毁于筹谋,容若殇于单纯。在结局惨烈无匹的时刻,我们或许都忘了:在很久以前,他们也曾有过融洽孺慕的时光。
初恋:内家富贵,何如林下隐偕?/019
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挫败与痛苦,来自一次不能启齿的爱情。他是富有的,也是贫穷的;他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他是热闹的,也是孤独的。一个秘密,一次失去,就足以压垮人一生的自由。
莫疑情真,奈何缘浅/030
“他们是儿童,而且还将继续过儿童的生活,他们原本不是为了在现实世界中在沉闷的一幕里充当忙碌的角色……只知隐没在花丛和清泉间,度着好时光,而不想知道尘世的生活的重量。”那个黄昏,那样清凉的、从回廊里吹过的风,那样平静的相伴,在多年以后每每忆起,都清晰得一如昨天。
乌衣门第里的优雅叛徒/042
而他又总是温柔的,毫无敌意的。与世俗的期望相悖而行已是不易,而最最难得莫过于叛逆又不失温柔,不因对抗而让心中充满恨意,生生地扭曲了自己的面目。
青眼高歌俱未老/053
他徘徊在秋水轩,看繁花宝树,看人潮如织,看词句高妙,心里鼓噪许久的冲动终于破茧而出。他知道:他一直期待的那个机会来了,那种纯然的欢乐与兴奋,那种思想碰撞、才华交流的快感。
第二章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065
动荡的十九岁/067
那一年其实过得很快。从与殿试失之交臂,到通志堂落成,快得连他自己都回不过神来。大抵是生活比从前密实了……他只有十九岁,却是学识才气俱已丰盈,遍身光华,旁人望之无不惊羡而生敬慕。他也喜欢这样的自己。
由寻常的遇见开始,痴缠一生/079
他是一个困顿的旅人,越往前走就越感孤寒,关于她的回忆是现世难寻的光源与热源。他又是如此痴念深重之人,只能执着于一个形影,不懂“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更不懂拿“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来宽慰自己,注定落入困局。
被汉化了的边缘贵族/090
“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
渌水亭的春天/101
这就是17世纪北京城最有名的文化沙龙。沙龙的主人名叫纳兰容若,是权相纳兰明珠的公子,清贵无双。它起自所谓的上流社会,却吸纳了大批的落魄书生、不得志者,“皆一时俊异,于世所称落落难合者”。
那漫山的荼,即将谢尽/114
不管是谁,当他的名气已经上升为图腾,就势必会被整个社会所绑架……当一切都失了秩序,事态就远非人力所能控制,而那个站在舞台中央的人,则成了马戏团的小丑,只是娱乐了大众而已。
第三章落寞的天子近臣/129
瞬息浮生,皆在她的笑里/131
她用一种烧灼一般的热度,贪婪地、眷恋地看着他,仿佛连眨眼都舍不得。一边看,一边流泪,生命如同行将枯萎的花,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容若面前一点一点地黯淡下去。
隐于剑鞘里的无双风流/143
他虽说不上哪里不对,却知道他的儿子跟从前不一样了。不是那若有若无的忧郁,也不是让他反感的多情,更不是与汉人折节下交的“不得体”,而是幻灭。这种无用而可恨的情绪,是最不应该出现在纳兰容若身上的。
你的盛世,我的荒年/155
明珠有才,却不是安分的苗子。康熙对他有戒心几乎是注定的。所以,哪怕容若是不世出的奇才,身为一个君王,康熙也不可能放心大胆地重用他。他虽不善钻营,却有一颗玲珑心,跟在皇帝身边久了,自然就看明白了。正是因为明白,才觉得悲哀。
明澈与痴迷之间/167
人心中一旦有了执念,就很难被度化。他此生仅有的固执,在他还尚未察觉的时候,已经成了他的心魔:既痛苦,又甜蜜,根本搞不清该“堕落”,还是该沉醉。
第四章天下第一绝情之人/179
须知道,福因才折/181
在智慧提供给整个人生的一切幸福之中,以获得友谊为最重要。很显然,与顾贞观的交往,是容若一生中最重要、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知我者,梁汾耳。
风华正茂,却是穷途/191
“吾本落拓人,无为自拘束。倜傥寄天地,樊笼非所欲……”尚未谋面的时候,沈宛读到这首诗,就生了怜惜之心。她自知没有资格去怜惜一个应有尽有的天之骄子,可作为一个女人,她却可以保留本能的心疼。
解道醒来无味/203
别人犹在仰望,而他,却时常计算起衰败的时间。这样一位君王,怎么可能容忍臣子们乱了规矩?父亲那么聪明,怎就想不明白呢?
那三百年里,只有一个纳兰/215
人间的烟火千年如一日地俗气而热烈,却偏偏引得人们沉溺其间,无法自拔。谁都没注意到:一个绚烂而寂寞的生命即将陨落。他虽有不舍,却不会不安心。因为他牵挂的人,都有不同于他的生存规则和标准,所以,他们会在自己的世界里继续生活下去,或成功或失败,各安天命而已。
后记:生于繁华,终于孤独/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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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沈宛的记忆中,很久都没有见过那样晴好的阳光了。可惜,她只来得及惊鸿一瞥,就被一阵阵突如其来的阵痛拽入了无边的黑沉中。
清醒过来的时候,天光已经黯淡下去了,屋子里点上了灯,却照不亮她心里的阴郁。她只觉一身的滞重与酸痛,整个人像是死过了一回。甫一睁眼,一串泪珠就滚了下来。
她知道,她马上要面对的是什么。她既不想醒来,又不敢不醒来。
这可能是……最后一面了啊!正伤痛间,一个刻板而严肃的声音响起,“恭喜姑娘,是位少爷。”沈宛愣愣地抬起头,看向那个近在眼前的襁褓,目中尽是哀恳之色,良久,才道:“苏嬷嬷,我能不能喂喂他?”那个面容严肃的妇人似乎有些为难,叹了口气说:“姑娘这又是何苦!”沈宛却很固执,“好歹母子一场,难道明相连这点念想都容不得吗?”苏嬷嬷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孩子送到了她怀里。那小小的孩子或许也感知到了即将到来的离别,放声大哭起来。沈宛小心翼翼地抱着他,一任那凄楚的情绪绝望地淹没了自己。
这个孩子还那么小,五官都没有舒展开,看不出来日的样子。等他长大了,会像他的父亲那样英气俊朗吗?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沈宛近乎虔诚地希望他长成他父亲的样子。他已经失去了父亲,又要失去母亲,在那个豪华而冷漠的家里,或许,只有与父亲酷似的容貌,才能成为他必然孤独的生命里最大的依恃。
儿子,对不起,我不能陪着你长大了。从这一刻起,我祈求上苍把我余生所有的福气与运气都给你。如果你注定一生难得自由,那么,我只求你平安。
“好了。”苏嬷嬷上前半强迫地抱走孩子,语气和表情始终不变,“姑娘善自保重。”
沈宛默然。她无力地垂下瘦而虚弱的臂弯,用尽剩下的力气挺直脊背,做出一个孤绝而骄傲的姿势,让人不忍回望。只是,怀里空了,像是心里也空了一样。
既然再多的泪水和呼唤都留不住他,又何必徒惹难堪?名妓不论如何闻名,都终归是“妓”,不配迈进那个高贵的门槛。而她的孩子,却是叶赫那拉的子孙。明珠瞧不上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的孙子流落在外。孩子抱走,而她,永远都是和那个家不相干的人,连半点痕迹都不会留下。甚至于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将来也不会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
她虽在贱籍,却一生自负。那个显赫的门第于旁人而言,或许是通天的机会,可她却全不放在心上。然而,她自是不在意那些显赫与富贵,却终是不甘。她失去了她一生中最爱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儿子。
容若,你知道吗?我一生不悔不怨。若是人生可以重新来过,我依然愿意义无反顾地奔向那个虽身处繁华中却无比落寞的男子。沈宛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结束了。从此,即便容颜如旧时,风采更胜往昔,她最光彩动人的生命,也都已埋藏在了那个酷烈的夏日。她真实地疼痛着,而那个时代,则兀自茫然着,尚不清楚有什么已擦肩而过。
那时候,还没有“偶像”这个说法。即便有,天下人的“偶像”也应该是皇帝。可是,在后人的视界里,纳兰容若这个异类,却生生地搅乱了那个时代的一池春水。马上得天下的大清帝国,唯一的柔情似水,似乎都让这个忧伤的男人写尽了。
尽管他的忧伤与情深从来都与她无关,可沈宛还是做好了为他一生献祭的准备。那一日,皇皇京都,长空如醉,他立于夭夭灼灼的桃树下,一身飘逸的长衫随风招摇,眉间眼角的笑意温醇如酒,“沈姑娘,你来了。”君子一诺,万山难阻。明知道他的温柔清澈无私,明知道他迎接的只是一个知己的约定,她还是决定义无反顾。她一生求而不得,他一生追悔莫及。一个追得太累,一个走得太远,终究无缘。
我是被天上的彩虹罚下地狱,
幸福曾是我的灾难,
我的忏悔和我的蛆虫:
我的生命如此辽阔,不会仅仅献身于力与美。
我永远都走得不够远……
我需要太阳,你明白吗?
我需要太阳……*
——出自法国诗人兰波《地狱一季?言语炼金术》,王道乾译。
如果生命真的可以轮回,希望他的来生不要那么孤单。但愿他可以得到他想要的自由,可以一生守护他珍爱的女子,可以呼朋唤友、平安喜乐。
沈宛看了那孩子最后一眼,含泪偏过了头。他要回到他父亲长大的地方去了。他会锦衣玉食,享尽富贵。只是,如果他的父亲还在,一定不喜欢这样的归宿。
那个辉煌却落寞的宅子里,埋藏着他一生的渴求。沈宛不知道许多许多年以后,后人会如何评价她一生的爱人。站在她的情感世界里,她看到的是不尽的崇拜与哀思。因为那个男人实在太让人感佩与心疼了。可是,如果容若还在,一定会笑着摇头。众生平等,何必强求偏执的慈悲与恋慕?
可惜,他也只是懂得罢了,终究无法勘破。而她,又何尝不是?她永远记得读到那阕词时,他脸上的忧伤。“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他无限惆怅地说:“宛儿,世间的‘情’字,可悲与可敬之处,皆在一个‘不怨’上。”
她从前不明白,如今,却是明白了。
第一章 终将走出的,无罪的童年
“凡人都生而有青春的感情,有的人却一闪即逝,而他们却能永葆;这气质,世俗会称之为‘浪漫’,我们赞叹它,却在暗中嫌它疯癫。”拜伦吟咏的正是纳兰这种人。用现在的话来说,纳兰容若是个地道的钻石级高富帅,还善钟情,好风雅,才具高,一肚子的梦想与情怀,再加上剂量恰到好处的不合时宜,着实让人喜欢到心疼。他的悲剧,不是源自命运的无常作弄,而是因为在那样一个最看重仕途经济的传统中,尤其又是在一个如此注重权谋地位的家庭里,他却紧紧抓住一些最最无用的东西,不肯放手。生活在别处,不该是纳兰容若应有的情结。就如同一个固执的不愿拿刻板的教科书来替代漫画书的小孩,捂住眼睛不去正视粉笔灰的辛辣与课堂的规整,总是一遍又一遍地望向窗口,回望弥漫着青草香和阳光味道的欢乐童年。可是,越长大,越遥远,当距离拉长到连目光都无法追随时,就只能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每个孩子的第一个偶像,都是父亲
别人都道纳兰公子与父亲明相的关系乏善可陈,可沈宛却明白:那样倔强的沉默,绝不是缘于漠视,而是因为失望。
事实上,他也确实很少谈及他那位高权重的父亲。偶尔兴之所至,说起的也不过是童年时无忧单纯的时光。他满腹诗书,却从不用一个确定的词定性那段往事。他兴致勃勃的,也从不是父亲的飞黄腾达与自己的声名鹊起。他真心怀念的,只是一个用无边的忍耐来滋养野心的男人,和对妻儿充满细致关怀的父亲,以及尚未伤于时俗、天真而快乐的自己。
昔年素时,冬郎也曾不憔悴
那时候的明珠,还是一位严厉中不乏慈爱的父亲。忙碌而焦心的公务之余,最大的安慰就来自自己那聪慧过人的儿子。继承了他们夫妻俩所有优点的纳兰容若,在明珠精心打造出来的温软环境里过得恣意而快乐。
那时候,他还叫成德。因为生在腊月,故而有一个小名,叫冬郎。这两个名字隐藏了明珠对儿子的希冀。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在中国人的道德体系里,“君子”永远都是一个标杆。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百姓,都以成为君子、接近君子为荣。接受了汉文化熏陶的明珠,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他希望流淌着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血液的儿子,能成为一个谦谦君子。那一刻,他只是一位父亲,眉眼柔和,表情温暖,满心希望他的儿子将来能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前程。
而在几百年前,也有一个人叫冬郎,他就是唐代大诗人韩偓,李商隐笔下“雏凤清于老凤声”的天才,被尊为“一代词宗”。此人进士及第,历任左拾遗、左谏议大夫、度支副使、翰林学士等职。才华横溢、仕途通达,在那样的社会机制下,这几乎是所有父亲对儿子最极致的祝愿与要求。明珠为儿子取这样的乳名,未必不是有意为之。
在中国,取名不单单是一种习惯,在漫长的历史沿革中甚至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时代的要求、父母的寄望、出身的符号……常在短短的几个字里得到展现。而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缔造者——满人,也有他们独特的取名习惯,常以动物、属相、器物、矿物、山河、排行、体态特征、品格命名。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名字意思为“野猪皮”,历事康、雍、乾三朝的大学士马齐的名字的意思为“拴鞧的铁钩子”,明珠的岳父阿济格的名字的意思为“小儿子”……这样的命名方式,常体现出满人的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及至入关后,受到汉文化的滋养与熏陶,满人取名的习惯也渐有变化。尤其是熟知汉文化的满族亲贵,更是将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运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即便如此,他们也甚少像汉人一样,取一个表象与内里都充满无穷象征意义的名字。
明珠为嫡长子取名为成德,可说是在整个满族亲贵中绝无仅有的。如此大雅的名字,别说满人,就是汉人也要叫一声好。而乳名冬郎,更是不露声色地表达着一种诗意的情怀与企盼。或许,他希望他的儿子也如几百年前的韩冬郎一样,“十岁裁诗走马成”,文采飞扬、为国栋梁。
许多年后,纳兰公子名动天下。昔日慈爱的父亲已成了威严的权相,而那个偎在父亲怀中撒娇的小小孩童,纵使已被严霜一般寒冷的岁月催逼得心碎神伤,也愿意认真而虔诚地一遍又一遍写下自己的名字。于他而言,这个名字或许是他生命中唯一一个永远不会对父亲失望的符号。他们父子间温情的一切,都在成长中渐次烟消云散,唯有最初的这个名字,伴随了他一生,见证着他一切的得意与伤怀。
也许“冬郎”这两个字真的得天独厚,在韩冬郎十岁走马裁诗、技惊四座之后,十岁的纳兰成德也信笔挥就,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首诗。从这一刻起,一个新的传说开始生成。即使后来的种种背离了明珠最初的愿望,可他的儿子,毕竟确实成了一代才子。
每一个生命或许最终都着落于一个诅咒一般的谶语上,明珠毁于筹谋,容若殇于单纯。在结局惨烈无匹的时刻,我们或许都忘了:在很久以前,他们也曾有过融洽孺慕的时光。
“阿玛,阿玛,看看我写的诗!”
康熙三年,十岁的冬郎已长成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公子,活泼聪颖,玉雪可爱,是明珠夫妇的掌中宝。他正享受着父亲苦尽甘来的一切:名望、地位、富贵,全然不谙世事,只安心在父母的栽培与疼爱里,过着他无忧的童年。
明珠显然是意外的。就算他私下里有过太多的期许,却也不曾想过:他的儿子,在以弓马骑射为重的成长环境下,仅以十岁稚龄就写出了这样的诗!
夹道香尘拥狭斜,金波无影暗千家。
姮娥应是羞分镜,故倩轻云掩素华。——《上元月蚀》
那年的正月十五,发生了月食。繁华的京城没有等来满月的霜华如醉,却等来了纳兰公子的处女诗作。富贵温柔乡里长大的冬郎,以一种与纨绔毫不相干的姿态,落笔成让人惊喜与期待的轮廓,初露峥嵘。
“冬郎,这真是你写的吗?”朝堂上稳重自持的明珠大人有些激动。虽依旧不形于色,可眼神里的波动已然泄露了他真实的心情。满人马上得江山,于文字本就不精通。而他的儿子,小小年纪就能赋诗,怎不让他喜出望外?明珠不是个短视的人。他能从罪人之后跻身大清王朝最高权力的中心,靠的不仅仅是自身的才干与能力,他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与洞察力才是撒手锏。他怎会不明白:武功固能得江山,但文治才是长治久安的法门。他的儿子,若能成为满人中的第一才子,来日的前程必然不可限量啊!
这首七绝虽谈不上惊才绝艳,可字里行间已尽显小诗人冬郎天才般的想象力与气质。明珠既喜且忧。喜的是,儿子初显才识,已露不凡气象;忧的是,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儿子行文走笔间,似乎柔情深重,毫不显霸气。
明珠属于政治,容若则属于诗词。他再怎么爱子心切,也脱不开他自我的格局:他的背后是叶赫那拉一族的荣辱,他的眼前是不可期的富贵与权势。他爱儿子的方式,就是给他铺就一条比天下大多数人顺畅的权贵之路。可惜,这条路却不是容若所愿。
“他抱了我一下,说写得不错。”说起十岁时写的那首诗,容若语气淡淡的,看不出喜怒。可沈宛却觉得,他真正怀念的,并不是年少成名的快意,而是父亲那温暖的拥抱。因为在他长大之后,父亲便再也不会那样抱他了,也鲜少肯定他的词作。他没有承袭父亲的野心与抱负,他想要走的路,跟父亲的期望相差太远。
而世人基于对纳兰公子的心疼,一度大肆“妖魔化”的明珠,也绝非传言中的那般顽固无情、刚愎狡诈。如果放在现代,他绝对是一个红透半边天的励志模板。
世人皆道纳兰公子出身高贵、气韵天成,却不知,或者说是刻意回避了事情的真相:这样的出身,是明珠苦心经营出来的。
那场香艳的灭顶之灾
叶赫那拉过往的辉煌,已在努尔哈赤时代结束了,甚至还因不合时宜而成了大清的罪人。身为罪人之后,明珠的成长过程无疑是要比别的贵族多出些辛酸与艰难的。他年少失怙,又不是长子,不能承继父亲那聊胜于无的职位,一切所得,全靠自己的努力。从小小的侍卫到权倾天下的相国,明珠的崛起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说到这里,就必须要说一下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的渊源。这两个部族之间的爱恨纠葛,几乎贯穿了有清一代。看来看去,倒真有几分宿命的味道了——不死不休。而明珠的这段故事,要从一位绝代美女身上说起。
明末时,叶赫部有一位著名的美女叫布喜娅玛拉,又名东哥。因为美名在外,自小便引得无数人仰慕。可惜,但凡绝代美女,就不可能平静度日。叶赫部的巫师曾断言:此女“可兴天下,可亡天下”。这样的预言,放在任何一个人、一个时代身上,都不可谓不沉重。
小女子东哥只因相貌出众,便注定要卷入那个大时代的旋涡之中。
在东哥十一岁那年(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辽东大地上发生了一场对未来格局影响深远的战争。巧的是,主动挑起这场战争的人,就是东哥的父亲——海西女真四部中叶赫部的首领布斋。
原因很简单:努尔哈赤继任建州女真的首领之后,建州女真发展迅速,并以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境内)为根据地向外扩张,接连吞并了附近的许多部落,透露出统一女真、辖治蒙古、踏马中原的野心。努尔哈赤固然英雄,可他的野心却势必会让别人感到威胁。在他如掠食的雄狮一般森森地注视着相邻的部落时,“唇亡齿寒”这样的道理透彻得让人毛骨悚然。这样危险的局势,布斋看明白了,与之邻近的其他部落首领也看明白了。于是,那年的九月,布斋联合海西女真的其他三部哈达部、乌拉部和辉发部,长白山二部的珠舍里部和纳殷部,以及蒙古部落中嫩江三部的科尔沁部、锡伯部和瓜尔佳部,组成九部联军,发兵三万,向努尔哈赤发起进攻。
努尔哈赤不愧为一代英雄,面对来势汹汹的九部联军居然毫无惧色。结局很漂亮,也很残酷:九部联军大败,努尔哈赤以少胜多,成为北方的霸主。对参战的九部来说,这场战争只是一次攸关来日格局的洗牌,可对东哥来说,却是一场灾难。因为她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了父亲,而且努尔哈赤还亲自将布斋的尸首砍成两半后,让人送回了叶赫部。东哥未必会对天下大事感兴趣,可身为人女,杀父之仇,怎能不恨?
悲哀的是:她作为一个超重量级的美女,几乎没有逃脱被作为礼物送出的可能。在古代,美女不是用来欣赏和爱护的,而是常被当作权谋的工具。在男人们的筹划与安排里,她们一生的命运就成了定局。“金钗坠地鬓堆云,自别朝阳帝岂闻。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这样讽刺的事实,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东哥生逢其时,注定要被时代的绞肉机纠扯进去,无处苟安。
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海西女真四部遣使向努尔哈赤通好,东哥作为叶赫部最大的诚意被许配给努尔哈赤。事实上,这已经是东哥第三次定下婚约了。
九岁时,她被许婚给哈达部的歹商贝勒。可惜,这只是一条歹毒的美人计:在迎亲的路上,歹商被叶赫部伏杀。接着,东哥又被许配给乌拉部的布占泰,理由同样不那么光明正大:诱使他参加“九部之战”。很多时候,男人的英明与愚蠢一样昭著,他们常看不清楚功勋与自毁的微妙差别,而让他们头脑发昏的因素又常常是美女。不出所料,布占泰同意了,兴奋地投入到那场声势浩大的战争中。可惜,上苍似乎并不打算让他成为一个冲冠一怒的风雅英雄。他成了努尔哈赤的俘虏,并且在本人尚未同意的情况下,就被叶赫部毁婚,他心心念念的美人转而被许配给了努尔哈赤。
在前两次订婚时都没有发出自己声音的东哥这次却坚决反对,因为她的父亲死在努尔哈赤手里。她对哥哥布扬古贝勒说:谁杀了努尔哈赤,她就嫁给谁。
于是,叶赫部第三次毁婚,并以“杀努尔哈赤”为条件向诸部落公开为东哥征婚。
这可是一块天大的馅饼。杀了努尔哈赤,既能扬名天下,又能抱得美人归,实在是让人无法抗拒的诱惑。接着,历史忠实地记载道:哈达部、辉发部、乌拉部的首领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先后应征为美人一战。结果,全被努尔哈赤所灭。
到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时,东哥已经三十三岁,还是没有人能杀得了努尔哈赤,而她已经成了祖母级的老女人。可即便如此,仍然让蒙古的两个部落首领争得面红耳赤。最终,不堪其扰的布扬古把东哥嫁到了蒙古,而那个看起来毫无实现可能的征婚条件就成了最难堪的空话。
努尔哈赤怒了。不管是为了美人还是为了尊严,或者是为了那个不必宣之于口的野心,叶赫部都已经触了他的逆鳞,势必不得善终。1619年,努尔哈赤灭掉了叶赫部,叶赫末代贝勒金台吉身死,其子尼雅哈率部投降。尼雅哈就是明珠的父亲。
所以,尽管金台吉的妹妹孟古是清太宗皇太极的生母,可因为这段往事,叶赫那拉氏确实有过一段尴尬的时期。他们为大清立下赫赫战功的同时,也要承受着曾被灭族的耻辱。所谓再繁华的他乡也不是故乡,于叶赫那拉一族而言,这样的现状未必是最如意的。
明珠登场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那时候,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的血仇已经成了往事。姓氏虽犹在,可是却已属于满洲正黄旗,是皇帝的嫡系。尽管如此,对明珠来说,这样的家族出身同样也掩盖不了他两手空空的事实。大家族里的小人物,有时候是最可悲的。混好了叫背景深厚,混不好叫辱没门楣,一扬一抑之间,差的似乎是天与地的距离。
还好,明珠毕竟是明珠,终究掩盖不了那夺目的光华。他不愿意浪费时间去介怀起点的高低,而宁肯把精力都用在做事上。他的沉稳与精明,如同两把蕴杀气于无形的利剑,坚定而锐利地为他一步步杀出一条辉煌之路。
生不逢时,却是传奇
如果说在顺治朝明珠只能称得上是一个种子选手,那么,进入康熙朝之后,他的时代就算是来临了。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内务府总管、弘文院学士、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经筵讲官、兵部尚书,从后台到前台、从寂寂无名到跻身国家最高权力中心,明珠只用了十年。
十年,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算不得什么,可对一个人来说,却可能意味着最好的时光。明珠那十年,确实是他一生中最意义非凡的十年。他的努力、隐忍、干练、野心,皆被包裹在一份恰到好处的忠诚里,恭谨而又深刻地呈现在英明的少年天子康熙皇帝以及势利的朝堂面前。虽然自此以后,更大的荣耀与尊贵远胜此时,可彼时的明珠却渐渐失了分寸,永不复那十年的光彩夺目。纵是他本人或许也不知道:那十年,同样也是容若的骄傲。每每提起,他孩子样单纯的眼睛里,总是浅浅地映出毫不掩饰的自豪。
史家似乎是世上最没有人情味的职业。不论多么轰轰烈烈的事,到了他们手里,也不过化作轻飘飘的几个字。还有那些说起来都能让一个朝代颤上几颤的大人物,得到的评价也常常“寒酸”得惊人。在《清史稿》中,对明珠的记载亦相当寡淡:明珠自侍卫授銮仪卫治仪正,迁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擢总管。五年,授弘文院学士。七年,命阅淮、扬河工,议复兴化白驹场旧闸,凿黄河北岸引河。旋授刑部尚书。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充经筵讲官。十一年,迁兵部尚书。十二年,上幸南苑,阅八旗甲兵于晾鹰台。明珠先布条教使练习之,及期,军容整肃,上嘉其能,因著为令。
短短124个字,就交代了明珠的发迹史。如果没有其他资料的佐证,你甚至感觉不到他的性格、脾气、喜好。可是,这124个字,却是容若想念了一生的荣耀。在他长大之后,结交了更多的朋友,见识了更广博的天地,了解了更伟大的先哲,然而,儿时那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与依恋,却再也没有了。
与天性浪漫单纯的容若不同,明珠是个天生的“赌徒”,他人生中最大的机会就来自一次规模空前的豪赌。
康熙十二年,一份没有多少诚意的奏折摆到了康熙皇帝面前:平南王尚可喜自请撤藩。对朝臣们来说,这似乎只是一次例行的试探与表忠心而已。若是真愿意撤藩,直接交出兵权、回乡养老便是,何必屡次拿出这样的腔调?他们已看厌了这样的戏法,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更何况,以当时的时局来看,内治不平,外患犹在,时机未到,谁也不敢轻言撤藩。
年轻的康熙皇帝似乎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照旧召集朝臣们商议。
这样的举动在某些人看来,已经传达了一种信号:不允撤藩。于是,大多数人向皇帝建议:勿撤。谁都知道:若是皇帝真的下旨撤藩,三藩必反,到时候天下大乱,谁能担得起为祸天下的罪名?万一皇帝迫于压力“清君侧”,别说前程,连命都得搭上。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时任兵部尚书的明珠竟然连同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上疏请求撤藩。一时间,朝臣非议,无不侧目。明珠却老神在在,态度坚决。他一向精明,怎会在这样的敏感时期做出如此惊人之举?
很简单,明珠敏锐地猜透了皇帝的心思。雄才大略的康熙皇帝在政治上已渐趋成熟,他凌厉如鹰隼的双眼望向他治下的河山时,常透出一股微不可察的寒气。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三藩坐大却像是一块硕大无比的丑陋补丁,膈应得他脑仁直泛疼。自他亲政之始,三藩、河务、漕运就是他的心头大患,必欲除之而后快,“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总有一天,他要灭了这些大患,不可能永远姑息。
在那样的年代,圣意是所有人的生存筹码,对官员们来说,更是尤其重要,这关系着他们的前途和身家性命。可是这一次,只有少数几个人猜对了圣意。刚跻身权力顶峰的明珠果断出手,坚信他的直觉与判断,以自己一生的功业为赌注,专注地投入到这场前路未知的游戏中。
很显然,明珠押对了宝。在欣赏完朝臣们的反对与热议之后,康熙皇帝淡淡地说:“三桂等蓄谋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发。”遂下旨撤藩。不出所料,三藩俱反。明珠的政敌索额图趁机发难,请求杀明珠以谢天下。可猜对了圣意、看清了时局的明珠自有人保驾护航。康熙皇帝手一挥,说:“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
自此,明珠正式进入“掌天下之政”的阶段,官居内阁十三年,风光无限。
沈宛曾无数次听过旁人谄媚地在容若面前对明珠歌功颂德,称羡那样盛极一时的煊赫。可他却只是付之一笑,并不真心高兴。倒是有一次谈起伍子胥,容若对其激赏不已,说他能屈能伸、百忍成金,最终助吴王成就霸业,不愧为大丈夫。然后,他低低地说,当年他的父亲,在未成为权倾朝野的明相之前,也曾隐忍笃定如冬日松柏,却又舒展出葱郁大气的神态。
其时,他神往中又带着点孩子气的得意。他小声地说起幼时的一些往事:父亲那大到让他心生赞叹的书房,父亲把小小的他抱在膝上教他做人的道理,父亲如何把繁复的内务府事宜打点得井井有条……
虽然他从来不说,可沈宛却明白,他记忆中那个永不能忘的父亲,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偶像,坚毅、智慧、克制,眼神锐利、表情温和。
终其一生,他都愿意记住,用这样的记忆来温暖所有的失望与遗憾。
他们是至亲的父子,却爱着不同的人生,注定无法一世和谐。每个孩子的第一个偶像都是父亲,可对有的孩子来说,他的一生,只可以有一个偶像,比如容若。那场让明珠醺醺然的炙手可热,于容若来说,何尝不是信仰的坍塌?
他的青春刚刚开始,便已经老了,因为他心里已有了一种东西,叫作失望。
初恋:内家富贵,何如林下隐偕?
事实上,沈宛比任何人都好奇容若与那位“表妹”的故事。可不知为什么,容若很不愿意提起。就算她多番试探,也不曾得到过清晰、明确的答案。沈宛很是迷惑了一段时间。心想:或许,不过是世人以讹传讹罢了。仰慕纳兰公子的人何其多!保不齐就有几个满脑子才子佳人、晓风残月的酸腐文人硬生生编出了一段故事,来给这位无双才子添点风流。
直到某一天,二人相对坐于一树西府海棠之下,她布衣素颜,不事装扮,只在发间斜插了一支素银簪子点缀,神情恬淡安然地为他烹茶,他忽地感慨了起来,声音低不可闻地说:内家富贵,何如林下隐偕?
那一刻,沈宛如醍醐灌顶,心下一片雪亮。原来,有些事情,不可说、不必说,却同样是不能忘。
说不得,放不下
在成为英俊的小小少年之前,容若从不知他的生活中还缺少什么。
他徜徉在父亲的书房里,惊叹世界的广博。弓马骑射之余,看到的也只是这个朱门绣户里的繁华。就算是偶尔对外面更高远的天空与更自由的飞鸟心生向往,也带着些孩童式的浪漫。
他尚未有意识去思考人生,就已经处在那个比世间大多数人都要高出很多的起点上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挫败与痛苦,来自一次不能启齿的爱情。那或许就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成年礼。
容若喜欢莲花。他的居处附近种了大片大片的白莲、红荷,作品中也常见此花的身影。只要与公子有交的人,都知公子有此雅好。然而,却极少有人知道,他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杜鹃。
沈宛一度非常好奇,也曾直言不讳地问过。而容若的答案很耐人寻味:倒也不是不喜,只是,映得芙蓉不是花,不过是心疼芙蓉罢了。这样的风雅与天真,的确是纳兰公子的脾性。可是为什么,他说到“心疼”两个字时,眼睛里会闪过一丝深重的惆怅?在他的记忆里,曾有一个人很喜欢杜鹃,尤以红色杜鹃为最。每到花开的时节,她总是流连于花丛间,沉迷不已。还小的时候,两个人互相为对方喜爱的花不服。她说:踯躅何辜?他笑答言:春风啼血,又于心何忍?她别过头去,幽幽地说:莲花高洁,却终究尘缘太浅。他眸光闪动,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她伤怀尘缘太浅,他不也在忧虑惨烈薄命吗?他们在彼此最明媚的时光里相伴成长,最了解对方的脾性。她,总是最懂他的。有一日,两人坐于廊下闲聊赏莲。她突然问他:“表哥,你如此爱莲,却不知你最爱哪首咏莲诗?”他说:“山谷道人的《东林寺二首》。”
(一)白莲种山净无尘,千古风流社里人。禅律定知谁束缚,过溪沽酒见天真。
(二)胜地东林十八公,庐山千古一清风。渊明岂是难拘束,正与白莲出处同。
她听了,几乎难掩脸上的伤心。正是因为懂得,所以才无限悲悯。他这份偏爱,让她听到了两层意思:佛心与隐逸。没什么不好,却是他很难去圆满的。人生一世,有什么比求而不得悲哀呢?
那年他们还小,只知流年无稽、来日深广,却不知有些谶语,已在昨日埋下。红到艳烈的杜鹃、白到圣洁的莲花,都注定要遭到尘俗的催逼。风刀霜剑,狼狈不堪。
直到某一天,他们被迫分开,连道别都成了奢侈。他蒙了,却无计可施。他犹记得那年的杜鹃花艳红如血,而他,却再也不能玩笑着跟她打趣: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他埋藏了一段感情,记下了一个名字,一生都不愿再提及。只是在看向那道红墙的时候,眼睛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在某些方面,沈宛是个很实际的人。她再怎么自视甚高,也逃不开她的身份。在中国,“笑贫不笑娼”固然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可同时,这个职业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尊重也是事实。说是江南才女、仰慕者众,却也不过是皇帝的新装,只能与某些有心人心照不宣罢了。要不然,为何明代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就算是得归良家,也做不得正室。
崇祯年间,一代名妓寇白门嫁与权重威盛的保国公朱国弼。朱国弼为示珍视与隆重,特地派出五千名士兵手执红灯,从武定桥开始沿途肃立至朱府。那一夜,车马喧嚣、红灯灼灼。即便是许多年后,在每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金陵城中的所有男女老幼,都会回想起那一年,五千红灯遮天耀月,映红了整个金陵城的盛景。
可是,这一切昭示的从来都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惜,它是一次豪奢的炫耀、一个无关真心的排场。到了最后,昔日情义如流云飞散,真实的一面丑陋而清晰地大白于天下之时,也不过是再可笑不过的讽刺。
清军入关后,朱国弼投降,被清廷软禁在京师。为了换回自由,朱国弼欲将寇白门在内的一众歌婢姬妾卖掉,以筹集赎款。寇白门见惯男人凉薄,倒也不觉得伤心,只是平静地对朱国弼说道:“若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
朱国弼同意了。寇白门携侍女归返金陵,在旧时姐妹的帮助下筹得白银两万两,将朱国弼赎回。摆脱阶下囚的身份之后,朱国弼的无耻再次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居然要求与寇白门再续前缘。寇白门拒绝了:昔日君用银钱赎我,如今我用银钱赎君,自今尔后两不相欠。
这样的事情,沈宛见多了,也听多了,从来就不会把那份傲气用在对男人和世俗的期待上。白乐天一诗杀一人的惨烈,她也始终不敢忘。
她倒不是不相信容若,只是她太清楚自己在容若心里的地位。
有些情感,或许一生真的只有一次。她晚了一步,便永远失去了得他痴心相许的机会。他从来都不曾薄待于她,可是,对一个女子来说,即使有再多的欣赏与周到,也不若心爱男子的真心一顾。
沈宛明白:那个清贵亲和的翩翩公子,纵使给出了足以让她安身立命的怜惜,也有着必要固守的底线。他允许她无伤大雅的窥探,可不能说的、不想说的,却永远都只是一个秘密。比如,容若一生留下了三百多首词作,沈宛可说得上是字字句句熟记于心。然而,那些词里的某些故事,她却是“看不懂”的。
那些虚虚实实的曲折心事
烛花摇影,冷透疏衾刚欲醒。待不思量,不许孤眠不断肠。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银汉难通,稳耐风波愿始从。——《减字木兰花》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拼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青衫湿遍?悼亡》
要说别人看不懂,还情有可原。可沈宛堂堂才女,又是纳兰公子身边的人,怎会看不懂?
没错,她不懂的不是词面上的意思,而是写词之人的隐秘心事。纳兰公子对亡妻的感情天下皆知,悼亡之作感人至深。可是,为什么这些词里,有一些字眼却透着股让人捉摸不定的意味?
沈宛饱读诗书,对很多生僻晦涩的典故也能如数家珍,自然知道“碧落”、“天上”、“银汉”、“回廊”、“玉钩斜”、“重圆”的出处和深层意味。可若是当真如此对号入座,那世人尽知的夫妻情深岂不成了弥天大谎?难道,真的是“伤心之人,别有怀抱”?
在许多野史传说里,容若都有一个眷眷不能忘的美好表妹。聪明、美貌、高贵、不染尘埃,简直是世间所有男人的梦想。容若与她青梅竹马,两心相许。本以为可以一生相守,却不承想,一纸圣旨下来,表妹被选入宫。自此,一入宫门深似海,两人再也不能相见。表妹在紫禁城里香消玉减,最后郁郁而终,而容若则思念了她一生。
这位只闻其人、不见其貌的表妹像幽灵一样,在后人对容若的想象中如影随形。有人深信她确实存在,有人却只淡淡一笑,认定史无可考,甚至还有人说容若的悼亡词不是写给亡妻卢氏的,而是写给表妹的。
在男人的世界里,永远都会有一个夜半添香的知己、失之难忘的红颜——或许曾经有,或许希望有。然后,再倾尽毕生的想念,用想象雕成一座坚实的城堡,永远不破不灭,你注意到了吗?这些能流传下来的故事里,最关键的一个词是“失去”。
人终归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动物。无论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多少,都难以挥除惴惴于失去的恐慌。可这种情绪又常常跟珍惜与否无关。人生无常,再周密的考量与防御,都有可能输给命运的拨弄。因果循环的周期又太长,谁也不知道今生的离别是不是缘自前世的漫不经心,而人类又实在需要通过欲望的满足来构建安全感。于是,世间的诸多苦难与折磨,就因此而生。
“失去”成了人类创作的母题之一,是探索,也是怀念。文字是戏剧化的尘世,尘世是非戏剧化的文字。有多少文字,就有多少个尘世。就如同容若与表妹的故事,隔着太多的臆想与揣测,真假虚实之间,怕是连当事人都有些糊涂了。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二百年后,已是光绪年间,文化圈里悄悄地出现了一本没什么存在感的杂记,名为《赁庑笔记》。作者不是名人,记的也不是多了不起的大事,所以,它悄悄地来,又悄悄地消失在人们的记忆里,自始至终就没掀起多大的浪花。就算偶有人茶余饭后谈起,也不过是作为消遣的谈资罢了。
谁也没想到,一个多世纪以后,它竟然开始“走红”了!说起来,《赁庑笔记》的作者应该感谢两个人,一个是纳兰容若,一个是苏雪林。
1931年,武汉大学的《文哲季刊》上,刊载了女作家苏雪林的文章《清代男女两大词人恋史之谜》。不用说,男词人就是纳兰容若,那么女词人是谁呢?
“满洲人,男中有成容若,女中有太清春。”太清春即为顾太清,原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是中国小说史上第一位女性小说家。乍一说起顾太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此姝何许人也。但说起她的夫家,恐怕全中国的人都能会心一笑:她的夫君叫奕绘,奕绘的父亲叫绵亿,绵亿的父亲叫永琪。
顾太清的故事此处且略去不表,只说纳兰容若与《赁庑笔记》。苏雪林经过考证,认为:“纳兰容若少时有一谢姓中表,或姨姊妹关系的恋人,性情相合,且密有婚姻之约。后来此女被选入宫,容若别婚卢氏,感念前情,不能自释。常与她秘密通信,并互相馈赠食物,此女在宫,不久郁郁而死,容若悲悼终身,《饮水词》中所有凄婉哀感之词,均为彼妹而作。”
在文章中,苏雪林引用了《赁庑笔记》上的一段原文:“纳兰容若眷一女,绝色也,有婚姻之约。旋此女入宫,顿成陌路。容若愁思郁结,誓必一见,了此夙因。会遭国丧,喇嘛每日应入宫唪经,容若贿通喇嘛,披袈娑,居然入宫,果得彼妹一见。而宫禁森严,竟不能通一语,怅然而出。”
此文一出,除了“谢表妹”再次引发热议、成为容若身边铁板钉钉的红颜之外,《赁庑笔记》也走入人们的视线,终于摆脱了籍籍无名的尴尬。当然,这只是一个小插曲,虽是无心插柳,却毕竟慰藉了作者无名氏的一番辛苦。
但这段记载却从侧面证实了一点:在与妻子卢氏成婚之前,容若有一初恋情人的说法确实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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