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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2012高校社科文库·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东西方不同思想文化的碰撞)

書城自編碼: 215058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政治/軍事政治
作者: 张云莲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246950
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7-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09/21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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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解读冷战后国际关系的重大问题,中西方意识形态的冲突是如何兴起的?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怎样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书中都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的看法,值得深思,更值得借鉴。
內容簡介:
本书以意识形态概念为切入点,分析了国际社会中意识形态冲突在冷战时期和冷战后表现形式的不同,总结归纳了冷战后意识形态在民主、人权、民族主义和宗教四个焦点问题上的冲突,阐述了冷战后意识形态传播的方式和特点,提出了中国应对意识形态挑战的策略。
關於作者:
张云莲,教授,法学博士,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国际政治和世界历史研究,在国际政治研究领域有多部成果出版。
目錄
绪论
一、关于本书所研究的问题
二、本书所研究问题的意义
三、本书研究问题的成果综述
四、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意识形态激荡的国际舞台
第一节各抒己见的意识形态观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概念
二、西方学者眼中的意识形态
三、中国学者对意识形态的研究
第二节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角色
一、国际政治的涵义
二、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涵义
三、意识形态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
第三节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对抗及结束
一、冷战缘起中的意识形态因素
二、意识形态对抗是冷战的突出特征
三、冷战的结束和意识形态的新走向
第二章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新变化
第一节意识形态在国家利益中的“边缘化”
一、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
二、以国家利益为纽带的国际关系
三、国家利益凸显中意识形态“边缘化”的幻象
第二节意识形态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弱化”
一、经济全球化中的依存与合作
二、世界范围内文化交流的发展
三、经济全球化中虚幻的意识形态淡化
第三节意识形态冲突并未终结
一、意识形态化的“语言符号”
二、意识形态冲突形式的变化
三、意识形态的话语霸权
第三章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焦点
第一节意识形态冲突中的民主
一、“民主”的来源与内涵
二、关于民主模式的普世性
三、关于普选式民主
第二节意识形态冲突中的人权
一、“人权”的提出
二、人道主义干涉理论
三、美国的人权外交
第三节意识形态冲突中的民族主义
一、民族主义的概念
二、民族主义的狭隘性
三、中美民族主义比较
第四节意识形态冲突中的宗教
一、宗教的产生及回归国际舞台
二、宗教意识形态的影响
三、以宗教名义实施的恐怖主义
第四章冷战后意识形态的传播
第一节西方意识形态的强势传播
一、强势价值观传播与和平演变战略
二、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对外传播
三、意识形态传播的“热战”和“隐形战”
第二节东方价值观的温和传播
一、韩国价值观的影视化效应
二、日本“文化立国”中的价值观传播
三、其他东方国家价值观的传播
第三节文化交流与大众传媒的意识形态传播
一、文化交流的传播形式
二、大众媒介的传播力量
三、互联网的独特影响力
第五章中国应对意识形态挑战的策略
第一节捍卫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
一、重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
二、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整合
三、拓展意识形态传播和教育的有效渠道
第二节树立中国和平发展的形象
一、推出国家形象以消解“中国威胁论”
二、国家形象推出的整体框架
三、全面解说中国成功的经验
第三节传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一、传扬中华文化是和平发展的需要
二、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三、高扬“和谐世界”观念,维护世界和平
第四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功能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活动
二、继续完善针对意识形态渗透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三、进一步创新有利于意识形态安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结语意识形态在国际社会的冲突与包容
一、意识形态是一套关于社会秩序的观念
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化的不同导致了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
三、相互包容是国际社会避免意识形态冲突的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后记
內容試閱
本书以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为研究的中心问题。
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语境中,意识形态是指以国家或利益集团为国际社会行为主体并被赋予国家(或民族)政治历史使命感和利益归属性的价值观念、思想学说、伦理道德的一系列信念体系和相关准则的有机综合体。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上层建筑,在国际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扮演着巨大动员力、隐性影响国家外交政策和民众对外交政策支持度的角色,因而它已经成为影响国际关系和改变世界格局的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一。
就国际社会而言,冷战爆发的表面原因和冷战的突出特征是意识形态对抗,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争夺地缘政治优势,是两个超级大国在世界舞台上争夺霸权的较量,意识形态成为双方力量抗衡的思想武器。冷战后,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外交事务强调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意识形态。这似乎给人一种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已经淡化甚至是消失的感觉。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方面是因为意识形态本身就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因为各个国家建构社会秩序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不同,社会的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因而人们长期接受社会教化所形成的思想观念是不同的,在国家交往中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产生矛盾或冲突是一种自然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必然存在的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中,不同国家的人们对权力、道德、经济利益和自然资源等的价值评价存在差异,对获取手段和途径的道德评价存在分歧,对人权和民主的普遍化和特殊性的认识有差异,如果没有有效的沟通途径和相互尊重与包容之心,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在今天的国际舞台上难免重演,只是时代不同,具体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冷战后局部地区的暴力冲突不断,种族冲突不断,从一个侧面表明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和人们之间存在着难以化解的隔阂。同时,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的话语优势、经济优势和科技优势,使非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和斗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
冷战后,民主、人权、民族主义和宗教问题是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冲突的主要焦点。西方把它的民主模式看成是具有普世意义的,认为普选式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唯一标志。中国认为民主模式多种多样,普选式民主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每个国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推进民主进程,这使中美之间在制度模式选择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关注人权和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一个标志,但如果把人权作为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就使“人权高于主权”为核心的新人道主义干涉理论具有了霸权性质。美国的人权外交自卡特政府以来一直在延续,虽然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但其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始终如一。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当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凸显时会对世界的稳定与和平产生负面作用。中美民族主义各具特色,但美国民族主义在国际社会追求世界领导者的诉求和为自身安全而寻找潜在敌人的行为,使美国在国际社会处于尴尬的境地和自身安全面临挑战。宗教在冷战后出现了回归国际政治舞台的现象,其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美国和伊斯兰教国家的外交政策深受宗教的影响,并且在当今国际社会似乎还形成了美国及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对立态势,这使宗教在国际社会出现了再政治化的迹象。
在国际政治领域,冷战前后西方国家出现了“民主和平论”、“历史终结论”和“文明冲突论”等理论观点。“民主和平论”把民主政体作为世界和平的前提和保障,认为“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同另一个自由民主国家从不打仗”。“历史终结论”认为,冷战的结束表明西方的自由民主意识形态已经克服了世袭君主制、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并且自由民主可能成为“人类意识形态进步的终点”与“人类统治的最后形态”,也构成“历史的终结”。
参见弗兰西斯?福山著、本书翻译组译:《历史的终结》,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序论第1页。这两种观点把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看成是世界上最好和最有利于世界和平的制度,是世界最终的意识形态。“文明冲突论”认为,冷战后意识形态的冲突已经让位于文化和文明的冲突,全球政治开始按照文化线被重构,西方国家的普世主义使它与其他文明发生冲突,最严重的是同中国和伊斯兰的冲突,中国是最有可能挑战西方的国家和潜在对手,儒教文明将和伊斯兰文明结成联盟来共同挑战西方。
就中美关系而言,两国的意识形态有着很大的差异性,根据意识形态安排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迥然不同,因而意识形态问题成为两国关系中的关节点和产生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冷战时中美两国出于战略利益考虑而建交,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制度意识形态鸿沟一直存在。如果说冷战时期美国把自己主要的意识形态对手设定为苏联,那在冷战结束之后,中国作为东亚正在快速发展的区域大国和作为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就可能成为美国意识形态的对手和全球战略利益的威胁者,中美关系很难摆脱冷战思维的思维定势。虽然中国希望中美关系能摒弃冷战思维,超越意识形态分歧而真诚合作,但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和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差异使意识形态问题成为双边关系比较敏感的政治话题,中美之间一系列冲突背后仍然可以看到冷战思维的影子。
西方的文化扩张是冷战后国际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从历史和现实来看,西方价值观与非西方价值观各自的认同来源于不同的文化渊源。人类社会虽然在有关基本的社会生存准则,如不偷盗、诚实等问题上有着基本的价值共识,但由于文化差异而导致的异质性往往大于同质性,因此世界是文化多样性的。一般来说,文化的差异并不必然导致价值观的冲突与斗争,但如果一方非要强迫另一方接受其价值观,并希望通过文化渗透或军事干涉等方法进行和平演变或实现政权更迭以输出其文化价值观,则冲突难以避免。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强东弱的国际政治话语权态势和文化传播格局,客观上为美国和西方国家输出自由民主价值观、传播西方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提供了便捷条件,它无形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体系,对民族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形成了一种潜在的挑战。每个国家都有维系社会秩序的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当外来文化冲击本土文化,并可能威胁到民族和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时,维护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就成为一个国家的当务之急,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就具有了重要的战略意义。就中国而言,积极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整合和拓宽意识形态传播的渠道是应对意识形态挑战策略的基础。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实施文化“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积极推出国家和平发展形象,努力消解“中国威胁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功能,既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需要,也是掌握思想文化领域国际斗争主动权、领导权和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需要。
上述围绕意识形态冲突问题所产生的国际社会现象和理论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表明了意识形态对国际政治具有非凡的价值和影响力。事实上,意识形态作为国际社会中国家之间交流的当然政治语言姜安:《意识形态与外交博弈——兼论中美关系的政治文化逻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导论第3页。,它不可能淡化和消亡。正如中国研究国际问题的知名学者王缉思所指出的那样,意识形态作为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系统的思想观念,它虽然会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和其他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但作为一定阶级或集团利益的代表,作为指导阶级或集团行为的观念体系,它只可能永远处于不断的发展演变中,却很难被真正“淡化”,更不可能消亡。
参见王缉思:《国际政治的理性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因此,只要国际社会存在不同的意识形态,国家之间的利益诉求存在冲突,一种意识形态硬要征服或消灭另一种意识形态,它们之间的斗争就必然存在,只是这种冲突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有所改变。
二、本书所研究问题的意义
(一)有益于解读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
第一,冷战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局部地区的暴力冲突和西方文化在全球的扩张态势。如何解读这些国际社会的新变化和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是非国际政治专业的人们碰到的困难。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权力的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满足、对有限的自然资源的占有欲和信仰的征服,使人类历史充满了暴力冲突与和平的博弈。如果说冷战的高压环境使国家之间对权力、经济利益、自然资源和信仰的追求被囚禁在两大阵营的牢笼里的话,那么冷战结束之后,这些欲望就成了无拘无束的流浪汉,它们在国际政治的真空中寻找自己的栖息地,宗教和种族问题成为了政治精英动员人们进行相互厮杀和争夺生存空间及权力欲望满足的工具。无论这种暴力冲突是发生在巴尔干半岛还是在中东地区,也无论这种冲突是发生在西方国家和中东国家之间还是其他的国家之间,它们的背后总有意识形态冲突的影子。另一方面,“中美两国的所有外交问题从来就没有也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影响。”
姜安:《意识形态与外交博弈——兼论中美关系的政治文化逻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前言第1页。因此,本书对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问题的研究,可以为人们认识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提供一种认识的途径。
第二,“民主和平论”、“历史终结论”和“文明冲突论”的提出,隐含着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否定和消解,它使国际政治中意识形态冲突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凸现出来。“民主和平论”、“历史终结论”和“文明冲突论”,都围绕着对西方民主的赞许这一中心内容,从不同的角度把西方民主政体推崇到人类制度政体的高峰和终结点,同时暗示了其他政体的非人类进步性,这种排他性的民主价值观思维体现了意识形态冲突的思维模式,也成为人类社会进步与世界和平的障碍。深入研究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问题,为人们认识这些西方国际政治理论观点产生的根源和观点提出背后的动机提供了一种思考的路径。
第三,“9?11”事件之后美国发动的反恐战争、西方一些学者中出现的“第四次世界大战”和“新战争”的提法使意识形态冲突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凸显出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尼采高级国际研究学院战略研究所教授埃利奥特?科恩(Eliot?A?Cohen),在“9?11”事件之后把美国领导下的“反恐战争”称为第四次世界大战,把这场战争的敌人界定为伊斯兰好战分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恐怖主义”。
See Eliot?A?Cohen, World War IV,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soc?history?medievalmsgfcf1cea48c5eaf0c?
November 20, 2001?英国学者保罗?吉尔伯特(Paul
Gilbert)在其著作《新恐怖与新战争》中,把反恐战争看成是一场国家或国家联盟军队对非国家行为体的价值观战争。参见保罗?吉尔伯特著、王易等译:《新恐怖与新战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8、22页。这些现象表明了冷战后的意识形态一直在影响国际政治和美国及西方的对外政策。
(二)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战略的构建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第一,为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意识形态安全战略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冷战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经济与技术优势及对信息技术和信息源的掌控,为西方文化的扩张提供了相对便捷的渠道。文化扩张战略是一种通过文化渗透达到文化认同的国家安全战略。在国际社会,中亚的“颜色革命”,中东、北非局势的动荡,“阿拉伯之春”的出现,与西方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的全球传播的文化扩张战略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在西方文化扩张战略中采取必要的意识形态安全策略是国家安全战略的必然选择。因此,本书所研究的问题可以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战略提供理论支持。
第二,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供实践支持。意识形态安全战略需要理论的探讨,也需要从文化传播和推出国家形象等层面进行实际的操作。冷战后西方强势的文化传播,对中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形成了挑战。面对挑战,理性地对国际政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意识形态冲突内容和传播方式进行分析,了解意识形态冲突的焦点和传播的方式,有助于在建构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战略时,重视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和宣传教育手段的实践创新,从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增强意识形态的控制力、领导力、感召力和凝聚力,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公众基础和得到公众认同,使中华民族具有民族认同感。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同样需要主动出击,反守为攻,因此需要加强中国的对外传播工作。在进行对外传播时,需要汲取西方文化传播的有效方法,注重从文化角度多途径传扬中国优秀文化,特别是传播和谐世界的价值观,推出中国和平发展的形象,以消解“中国威胁论”,消解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攻击,捍卫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
(三)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视角
第一,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视野。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通过一系列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灌输和引导活动,把一定社会中阶级、政党、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政治观念和道德规范灌输给社会成员,引导他们的思想品德符合一定阶级和政党需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参见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它承担着意识形态教育的责任,是统治阶级实现意识形态领导力和控制力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冷战后,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求理论建设和学科建设要关注意识形态的时代内容,并把研究目光投向国际社会,关注冷战后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加强对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冲突热点问题的剖析,尤其加强对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种价值观和社会思潮的分析与引导,使思想政治教育在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中具有针对性,为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自己的努力。
第二,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的创新。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没有消失,有时还呈现冲突激烈的现象,但冲突与斗争的语言和形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国际政治中意识形态冲突形式与语言变化的探讨,对意识形态如何通过一些途径影响到个人、国家内外政策和国际政治领域的分析,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方法的探讨,同时借鉴和汲取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传播中的有效方法并为我所用,对有效提高我国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增强人们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政治权威认同、理性认同和情感支持,引导人们通过个人形象塑造国家形象,消解西方国家对中国意识形态和国家形象的“偏见”和“误读”,帮助人们加深对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理解,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分有益。
第三,有助于帮助思想政治教育者完善专业技能和开阔视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通常把意识形态教育的重点集中在国内的意识形态教育上,教育者的研究范围也较多局限在对国内意识形态建设的分析和探讨上,对国际社会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的知识了解和关注程度相对有限。因此,对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者了解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冲突的根源和现象,了解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手段和方法,从而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特有的视野来宏观观察国际社会,了解国际社会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本书研究问题的成果综述
(一)本书研究问题的文献综述
冷战后的意识形态问题以及与意识形态相关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和重点之一。他们分别从不同的层面研究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冲突问题。
一类是国内学者从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关系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学者基本认为美国是一个意识形态浓厚的国家,美国的对外政策受到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刘建飞的《美国与反共主义:论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周琪的《美国人权外交政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周琪主编的《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张爽的《美国民族主义——影响国家安全战略的思想根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版)、王立新的《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以20世纪美国对华政策为个案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姜安的《意识形态与外交博弈——兼论中美关系的政治文化逻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罗艳华等的《美国输出民主的历史与现实》(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等。
一类是国内学者在他们的国际政治专著中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学者基本持意识形态对国际政治产生着重要影响的观点。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王逸舟的《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阎学通的《国际政治与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王缉思的《国际政治的理性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韦正翔的《国际政治的全球化与国际道德危机:全球伦理的圆桌模式构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倪乐雄的《撩开后冷战时代的帷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张战和李海君的《国际政治关系中的宗教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王逸舟等的《恐怖主义溯源——中国人的视角》(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等。
一类是从传播学的角度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学者基本认为传播学与意识形态的传播密切相关,传播中的意识形态因素是无法回避的。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刘继南、何辉等的《中国形象——中国国家形象的国际传播现状与对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李智的《国际政治传播:控制与效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王海的《西方传媒对外报道策略》(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编的《向世界说明中国(续编):赵启正的沟通艺术》(新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等。
一类是从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战略的角度研究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学者基本一致的观点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面临着挑战,其中一些学术成果涉及到意识形态安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刘明君等的《多元文化冲突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梁建新的《穿越意识形态终结的幻象——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潮评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侯惠勤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当代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张骥等的《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等。
冷战结束后随着中国对国际政治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翻译了大量的在国际政治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这些著作从不同的研究角度涉及到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并且关注到意识形态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尤其是美国学者的著作对美国意识形态的研究颇有见地,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丰厚的资料来源。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里查德?尼克松的《1999:不战而胜》(长征出版社,1989年版)、杰里尔?A?罗赛蒂的《美国对外政策的政治学》(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亨利?基辛格的《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弗兰西斯?福山的《历史的终结》(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汤林森的《文化帝国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迈克尔?H?亨特的《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约瑟夫?奈的《美国霸权的困惑:为什么美国不能独断专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约瑟夫?奈的《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约瑟夫?S?奈的《硬权力与软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汉斯?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的《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克莱?G?瑞恩的《道德自负的美国:民主的危机与霸权的图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约翰?米尔斯海默的《大国政治的悲剧》(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塞缪尔?亨廷顿的《谁是美国人?——美国国民特性面临的挑战》(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保罗?吉尔伯特的《新恐怖与新战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R?R?帕尔默乔?科尔顿和劳埃德?克莱默的《冷战到全球化:意识形态的终结?》(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1年版)等。
此外,国内有大量的学术论文从不同的角度涉及到冷战后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学者的观点倾向于认为冷战后意识形态没有淡化,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影响一直存在,中国面临着意识形态安全挑战。探讨的主要问题分为四类。
一类是探讨美国对华政策中的意识形态影响。代表性的主要学术论文有:杨文波的《“和平演变”的主战场在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导刊》1991年第8期)、刘建飞的《冷战后美国对华政策中的意识形态因素》(《现代国际关系》2002年第8期)、吴玉荣的《后冷战时代意识形态的变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第5期)、樊建新的《美国如何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战》(《红旗文稿》2005年第11期)、许可的《意识形态与冷战后国际关系》(《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唐袅的《“第四次世界大战”:意识形态战争》(《中华魂》2006年第6期)、周琪的《中美对美国人权外交的不同看法及其根源》(《太平洋学报》1999年第1期)等。
一类是探讨国际政治中宗教和民族主义问题。代表性的主要学术论文有:金宜久的《宗教在当代社会的蜕变》(《世界宗教研究》2002年第2期)、杨尚武的《中东恐怖主义产生的原因》(《阿拉伯世界》2003年第4期)、张金平和肖宪的《当代中东恐怖主义的特点》(《阿拉伯世界》2004年第1期)、徐以骅的《宗教在当前美国政治与外交中的影响》(《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2期)、徐以骅的《宗教与当代国际关系》(《国际问题研究》2010年第2期)、张志刚的《宗教与国际热点问题——宗教因素对冷战后国际热点问题和重大冲突的深层影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美]裴敏欣的《美国民族主义的悖论》(《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3年第8期)等。
一类是探讨文化、文化外交及文化产品问题。代表性的主要学术论文有:张骥和李辉的《冷战后国际政治中的文化冲突》(《现代国际关系》2002年第4期)、孙晶的《文化帝国主义与文化霸权思想考察》(《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丁兆中的《战后日本文化外交战略的发展趋势》(《日本学刊》2006年第1期)、阎学通和徐进的《中美软实力比较》(《现代国际关系》2008年第1期)、徐晓冬的《独立以来的新加坡外交》(内蒙古民族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任飞的《印度外交新态势:文化软实力的推进》(《南亚研究季刊》2009年第2期)、刘明霞的《试论战后日本文化外交》(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温朝霞的《1980年后日韩影视剧在中国的传播》(暨南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杨昊的《关于电影2012中意识形态表达的分析》(《电影评介》2010年第1期)、陈晓云的《动画电影:叙事与意识形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等。
一类是探讨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代表性的主要学术论文有:牛晋芳和孔德宏的《必须重视网络时代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理论探索》2003年第1期)、刘建飞的《和平崛起是中国的战略选择》(《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2期)、薛衔天的《“黄祸论”或“中国威胁论”的历史与实质》(《百年潮》2007年第1期)、刘斌的《也谈“中国威胁论”》(《当代世界》2007年第7期)、解松和夏宁的《社会思潮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理论探索》2008年第5期)、侯惠勤的《我们为什么必须批判抵制“普世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莫岳云、周云和张青红的《西方的渗透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王岩和茅晓嵩的《“意识形态终结论”批判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5期)、王瑾的《文化软实力建设与意识形态安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年第6期)、严兴文的《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价值——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视角分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年第7期)、卢新德的《文化软实力建设与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刘源和孙宇鹏的《中国意识形态安全在文化全球化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发展》2010年第3期)等。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对冷战后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有丰硕的成果,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意识形态冲突与斗争、意识形态渗透和意识形态安全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学术观点,也说明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从研究的整体情况看,研究的角度主要集中在国际政治、历史学和传播学等方面,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对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进行系统和深入研究的著作和论文相对较少,梁建新的《穿越意识形态终结的幻象——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潮评析》一书,虽然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其研究的主要视域集中在对思潮的评析上,张骥等的《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一书较系统地研究了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战略,其中涉及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但对一些问题的研究仍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空间。因此,本书的努力方向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以意识形态概念为切入点,分析国际社会中意识形态冲突在冷战时期和冷战后表现形式的不同,总结归纳冷战后意识形态在民主、人权、民族主义和宗教四个焦点问题上的冲突,阐述冷战后意识形态传播的方式和特点,提出中国应对意识形态挑战的策略。
(二)本书研究问题的代表性观点综述
第一,关于意识形态概念和内涵的界定。
国内外在意识形态概念和内涵的界定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1)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的概念界定。马克思、恩格斯曾在贬义和中性的意义上使用过意识形态的概念。在他们的著作中,一种是指虚假的意识,即“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因此,他想象出虚假的或表面的动力”。
恩格斯:《致弗?梅林》(1893年7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6页。另一种是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认为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自己统治的思想体系,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具有阶级性。它包括了信仰、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等多个层面。(2)列宁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概念和内涵,他把意识形态本身看成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认为意识形态有阶级性,有科学和非科学之分。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3)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划分。他把意识形态分为特殊含义的意识形态和总体含义的意识形态。特殊含义的意识形态被看作是对某一真实的社会情境的掩饰或扭曲,这种掩饰或扭曲既包括有意的撒谎,半意识或无意识的伪装,也包括处心积虑地愚弄别人或自欺欺人。另一种是总体含义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个时代或者某个具体的历史的意识形态,是一个集团的总体世界观,具有整体思维结构的特征。参见卡尔?曼海姆著、黎鸣等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6~60页。(4)马尔科姆?汉密尔顿(Malcolm
B?
Hamilton)从态度角度关注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形态是集体所持有的正式的、据说是真实的思想和信仰,是对特殊的政治经济关系、安排和行为的倡议及对此进行辩护的态度。参见Malcolm
B? Hamilton, “The Elements of the Concept of Ideology,” Political
Studies,
1987,p?21,p?38?转引自周琪主编:《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5)俞吾金认为,意识形态是一定时期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总和或总体性的概念,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价值观念体系。参见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序I第2页。(6)王缉思把意识形态看成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系统的思想观念,它不仅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而且还反过来起着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行动的作用。
第二,对冷战后若干具有冷战思维的国际关系理论的评析。
冷战后具有冷战思维的国际关系理论包括“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民主和平论”和“中国威胁论”等,国内学者对这些国际关系理论进行了评析,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1)对美国学者弗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历史终结论”的评述。有学者认为,“历史终结论”标榜美国自由民主的优越感,是带有反共主义色彩的国际关系理论,是一种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偏见,这种观点为美国在世界推行美国式的自由民主提供了理论根据。
参见刘建飞:《美国与反共主义:论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有学者同样认为,“历史终结论”包含了明显的反共主义因素,实际上是用西方的民主制度否定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最高形态的地位。参见周琪主编:《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8~469页。(2)对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的评述。有学者提出,亨廷顿虽然提出了一种新的观察和解释世界政治的范式,但其目的是为维护西方文明的地位服务的,只是反共主义的形式更隐晦一些。
第三,对冷战后国际政治中的意识形态冲突焦点问题的评析。
(1)对“普世价值”问题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美国在全球推行其“普世价值”,是西方中心主义的表现,其目的是进行思想统治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有学者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永恒的价值,国内一些人鼓吹“普世价值”有其政治目的。参见周新城:《关于“普世价值”问题需要搞清楚的几个观点》,《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年第3期,第46页。有学者提出,西方推行“普世价值”的实质是进行价值渗透,是西方话语霸权的一种形式,是干涉中国的民主建设,意图颠覆和终结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参见侯惠勤:《我们为什么必须批判抵制“普世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第5页。(2)对人权问题的探讨。人权问题是东西方意识形态冲突比较激烈的领域。国内学者普遍对美国的人权外交持批评态度或者认为中国与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存在较大的分歧。有学者认为,西方在人权问题上与亚洲的分歧涉及到价值观和文化问题,这种分歧是政治和意识形态性质的,也是西方把人权问题当做政治工具的结果。参见王晓德:《美国文化与外交》,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92页。有学者认为,人权已经成为了美国手中的“大棒”,成为践踏他国人权的工具,美国的人权外交成为践踏国际人权的一块“遮羞布”或“装饰品”。
参见洪国起等:《人权、主权、霸权:透视美国人权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269~270页。还有学者认为,尽管源于西方的人权观念正在逐渐得到普遍的接受,但是西方与非西方国家在人权具体内容的孰先孰后问题上依然存在着深刻的分歧。参见周琪:《美国人权外交政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51页。(3)对民族主义和宗教问题的探讨。民族主义和宗教问题是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焦点。有学者认为,从总体上来看,虽然冷战后民族主义仍然具有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平等、促进具有民族特色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维护国际社会多元化的积极作用,但当前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的极端民族主义浪潮却具有导致一些多民族国家分裂、引发地区局势动荡、暴力冲突不断、非传统安全因素上升和局部战争等一系列消极作用。参见葛东升等:《冷战后极端民族主义与世界安全》,《军事历史》,2006年第12期,第32页。有学者认为,民族主义已经成为破坏国际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与极端民族主义密切相关。参见朱虹:《极端民族主义——威胁世界和平的不稳定因素》,《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10期,第57页。有学者认为,宗教问题与社会冲突、民族冲突问题常常纠结或交织在一起,使问题复杂化。宗教极端主义将会激化一些固有的矛盾,也将会成为民族(或种族)冲突或战争的精神力量。参见金宜久:《宗教在当代社会的蜕变》,《世界宗教研究》,2002年第2期,第3、6页。
第四,关于冷战后意识形态传播的形式和特点。
学术界基本一致的看法是冷战后意识形态传播的形式是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传播工具是电台、影视剧、流行音乐、餐饮文化和互联网等。有学者认为,在信息社会,舆论传播成为国家软实力的有效载体,是各国和各政治集团传达战略意图、争夺人心、开展外交的重要手段,舆论的政治性比较明显。参见王海:《西方传媒对外报道策略》,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8页。有学者认为,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国家形象的建构非常重要。他们借用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一句话即“媒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工具,而且媒介本身就是意识形态”来强调国家形象的研究需要考虑意识形态的因素。
参见刘继南等:《中国形象——中国国家形象的国际传播现状与对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40页。还有学者认为,裹挟着沉重意识形态包袱的帝国主义国家的教育、传播、出版、音像制品等文化产业成为对外输出资本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
第五,关于中国的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战略。
在中国和平发展中,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学者基本一致的看法是国家面临着“中国威胁论”、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形象建构问题。对“中国威胁论”,有学者认为对策有三:一是加强公共外交和提升外交能力,努力改善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二是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在“韬光养晦”和“有所作为”之间找好平衡点;三是以一种开放、自信而不自傲或自卑的大国风范理性应对。参见卫灵等:《在和平发展中应对“中国威胁论”》,《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年第1期,第64~65页。有学者主张,坚决批判、加强宣传、鼓励交流、严格规范和加快发展。参见刘斌:《也谈“中国威胁论”》,《当代世界》,2007年第7期,第31、48页。对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有学者认为,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中国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全球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多种措施的整合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有学者提出,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要通过扶持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走出去”战略、积极争取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努力提高现代传媒体系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一元化等因素整合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参见卢新德:《文化软实力建设与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132页。有学者提出,面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要通过掌握信息监控权、利用网络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提高网络领域的竞争力等途径来应对意识形态挑战。参见牛晋芳等:《必须重视网络时代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理论探索》,2003年第1期,第57页。还有学者提出,在后冷战时代,国家要抓和平旗帜,为此,在教育层面,应加强民族主义、和平、国际主义教育、反对渲染暴力和狭隘民族主义,同时要反对自傲和自卑的民族心理,在国际社会要提升中国的和平形象。参见王缉思:《国际政治的理性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另有一些学者在有关意识形态安全的论文中提到了思想政治教育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作用。有部分学者提出,在全球化背景下,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
四、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一)本书的主要内容
本书除绪论和结语外,包括五章的内容。
第一章,意识形态激荡的国际舞台。研究冷战后国际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冲突,逻辑的起点就是梳理意识形态的概念和意识形态与国际政治的关系。故本章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诠释和国内外一些学者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第二部分着眼于意识形态在国际政治中的角色分析,梳理了“国际政治”的概念,国际政治语境中的意识形态概念,意识形态对国际政治中政策制定者的影响和对公众的巨大动员力作用。第三部分分析了引发冷战的意识形态因素,冷战的意识形态对抗的特征,冷战的结束及“历史终结论”对意识形态命运的预言,并概述了多极世界格局形成的态势。
第二章,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新变化。此章针对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已经淡化的观点,从国际社会的表象上对意识形态“淡化”的内容进行了分析。本章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冷战后世界各国注重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原则来处理国际关系的现状,从而产生了意识形态冲突表面上被“边缘化”的假象进行了剖析。第二部分分析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国家之间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文化的交流融合现象加强而导致的意识形态在全球化中被“弱化”的幻象。第三部分从意识形态化的“语言符号”、意识形态冲突形式的改变和意识形态话语霸权三个方面分析了意识形态表面“淡化”而未终结的特征。
第三章,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焦点。此章分析了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比较集中的焦点问题。本章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围绕民主模式、普选式民主问题的相关争论。第二部分探讨了“人权”的提出、人道主义干涉理论、美国的人权外交及与中国的分歧。第三部分对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狭隘性进行了分析,并对中美民族主义进行了比较。第四部分分析了宗教重返国际政治舞台后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和表现,特别分析了打着宗教名义的恐怖主义的特征和产生的根源。
第四章,冷战后意识形态的传播。此章分析了冷战后意识形态传播呈现的一些新特征。本章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西方意识形态强势传播的和平演变战略,民主和人权价值观的对外传播,并对意识形态传播的“热战”和“隐形战”进行了探讨。第二部分概述了韩国、日本、新加坡、印度等东方国家的对外价值观传播。第三部分分析了文化交流、大众媒体和互联网作为传播意识形态主渠道的现象。
第五章,中国应对意识形态挑战的策略。此章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围绕文化软实力的建构,提出中国加强意识形态控制力的策略设想。本章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重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整合和拓宽意识形态传播有效渠道的整体意识形态安全战略。第二部分提出推出国家的和平发展形象以消解“中国威胁论”,论述了国家形象推出的整体框架和向世界说明中国成功经验的策略。第三部分提出中国对外传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尤其是和谐世界观念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阐述了冷战后思想政治教育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创新方法以完成其担负的意识形态教育之使命的措施。
(二)本书研究问题的方法
第一,唯物史观的方法。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立足国际社会的现实,并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视域出发来考察冷战后的意识形态冲突这一研究命题。唯物史观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一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本书在研究和写作中始终一以贯之坚持的基本点。唯物史观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者观察和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根本方法论原则。国际政治、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等等问题都是社会政治生活中重要的政治问题,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没有唯物史观作为指导原则,将无法进行研究。
第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本书之所以要采用跨学科研究的方法,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意识形态本身涉及到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宗教和艺术等多个领域;二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是分化与综合交叉。学科的分化使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而学科之间的交叉使我们看到了产生问题的多种因素和解决问题的多途径整合。冷战后的意识形态冲突,涉及到政治、伦理、法律、哲学、宗教、民族、历史、传播、教育等多学科。因此,本书拟从国际政治学、宗教学、文化学、传播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多学科领域来综合探讨冷战后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冲突问题。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一直占有突出的位置,因为本书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视角来研究问题的。
第三,文献研究法。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平地而起,毫不夸张地说,人类社会中任何一门学科的进步都是站在前人肩膀上不断向上攀登的。本书的研究同样要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已有的文献资料中汲取营养。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研究需要掌握大量的相关研究资料。一是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寻求与意识形态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二是需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三是需要从国际政治理论中寻求意识形态冲突的理论基础、内容和根源。四是需要从宗教学、文化学、传播学等的文献资料中寻找有关的学理解读、实践案例、历史线索。只有通过对大量文献的解读,本书所研究的问题才能具有理论根基和实践支持,也才能形成本书比较全面的研究视角。
第四,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基本方法,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强调研究中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探讨问题,要把实践作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意识形态冲突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既有理论成分,也有大量的实践案例,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理论传播和控制的实践活动。因此,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是贯穿本书问题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
第五,历史研究方法。追溯历史,寻找问题的历史根源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冷战后是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划分,它与冷战的称呼相对。研究冷战后需要对冷战做一个简单的历史回顾。同时,意识形态冲突内容和形式的改变也需要一个参照系。再者,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与传播中的相关内容也需要追溯历史。这些都需要在本书的写作中采用历史研究方法。否则,本书研究的问题将缺乏历史的根基而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意识形态激荡的国际舞台第一章

意识形态激荡的国际舞台意识形态是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领域和现象。但是,意识形态并不只是在一定的国家和社会之内存在和发生作用,而是也影响到不同国家之间以及不同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当代人类世界交往普遍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及其冲突成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现象。意识形态在国际社会的相互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政治是一个意识形态激荡的舞台。
第一节各抒己见的意识形态观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概念
从“意识形态”概念产生到现在,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或解说纷繁复杂。但无论怎么复杂,都需要追溯这一概念的最初来源。一般认为,意识形态(Ideology)一词来源于18世纪末。1796年,法国哲学家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创立了意识形态(idéologie)概念。意识形态概念创立之初,其直接的意思是“观念的学说”或“思想体系”,是一个中性色彩的词。特拉西创立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本意是希望寻求到一种能够对人的思想和感觉做出科学分析的学科,寻求到一种关于观念的学说,从而帮助人们改良社会和政治环境。特拉西认为,从经验角度来考察,人类经验的所有领域,在过去是根据神学来获得的,而现在则应该用理性来思考。观念科学主张通过感觉来获得观念发生原因的精确知识。
参见安德鲁?文森特著、袁久红等译:《现代政治意识形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有学者认为,特拉西把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学来看待是有其确定含义的,因为“观念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认识的起源、界限和认识的可靠性的程度”。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学说,是希望建立一门基础性的哲学理论,即“观念学”,这门学说强调采用“从观念还原到感觉”的方法,强调在可靠的感觉经验的基础上来重新诠释政治、伦理、法律、语言等各门科学的基本观念,而不是轻信“宗教、形而上学及其他各种传统的、权威性的偏见”。参见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30页。也有学者认为,特拉西所说的“观念的科学”或者“意识形态”,“指的是一种关于特定使命的科学学说”,它的目的是想通过抑制人的偏见,“并以理性至上的思想武装人,最终达到服务人,甚至拯救人的目的”,并且认为,虽然特拉西在最初创立意识形态概念时把它设想成是一个中性的、技术性的规范,但后来他给意识形态贴上了“观念之科学”的标签,这就赋予了意识形态概念以“很高的道义价值和使命感”,使它戴上了“神圣的光环”。参见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231页。
在特拉西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探讨了意识形态问题。确切地说,虽然在他们的著作中并没有给意识形态下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但他们曾在贬义和一般的意义上使用过意识形态的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是指一种虚假的意识,是一种“本末倒置”、“主体颠倒为客体以及反过来的情形”。“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因此,他想象出虚假的或表面的动力。”
恩格斯:《致弗?梅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6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形态是人们自己给自己创造的观念体系,“迄今为止人们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他们按照自己关于神、关于标准人等等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他们头脑的产物不受他们支配。他们这些创造者屈从于自己的创造物。”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意识形态一词常被在贬义上使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批判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从阶级关系和阶级分析的角度出发,认为意识形态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是一种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理想和目的镜像,是对现实生活的歪曲和颠倒,它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真实的社会关系,即阶级的对立,掩盖了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但在另一层面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从一般意义上看,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自己统治的思想体系,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
列宁丰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在列宁的论述中,他不再一般性地讨论虚假的意识形态,而是把意识形态本身看成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认为它既可能是虚假的,也可以是真实的。如果说历代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特别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虚假的,那么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则是真实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不可能在工人运动中自发地产生,因此需要从外面把这种科学思想灌输到工人运动中去。值得注意的是,列宁有时使用“思想体系”这个概念,其内涵与“意识形态”是相当的。列宁认为,超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不存在的,“既然谈不到由工人群众在其运动进程中自己创立的独立的思想体系,那么问题只能是这样: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因为人类没有创造过任何‘第三种’思想体系,而且在为阶级矛盾所分裂的社会中,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思想体系)。因此,对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任何脱离,都意味着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加强。”列宁:《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6~327页。在列宁看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是正确地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科学的意识形态,是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但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从本质上来说是虚假的,需要对它们加以揭露、批判和斗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发展。参见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3页。另一方面,列宁指出,意识形态有科学和非科学之分,“一句话,任何思想体系都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可是,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都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6页。并且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而宗教属于非科学的意识形态。列宁赞成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根源于经济基础和属于上层建筑的观点,“物质生产力的状况是所有一切思想和各种不同趋向的根源。”列宁:《马克思的学说》,《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
二、西方学者眼中的意识形态
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之外,还有很多西方学者提出了自己对意识形态的解读。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把意识形态等同于信仰。“韦伯与杜尔克姆和葛兰西一样,反对那种粗糙的还原论者对信仰意识形态与物质基础利益之间的关系的解释。……他要达到的理论公式是,既要正确地对待物质环境和物质利益,也要正确地对待观念在决定人们行动时所起的媒介效应。”
罗伯特?鲍柯克等编著、龚方震等译:《宗教与意识形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导论第2~3页。在韦伯看来,信仰体系或意识形态的存在是统治的必需或必然,只有对统治合法性的完全信仰,人们才会自觉自愿地服从社会统治。正是社会建立了这种信仰体系或意识形态,才提供了人们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信仰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而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创始人之一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则从“观念科学”、“观念的分析”入手,提出要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上层建筑,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意识形态,认为“必须从历史的角度,把‘观念论’做为一种上层建筑而加以分析”。安东尼奥?葛兰西著、曹雷雨等译:《狱中札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1页。他强调把历史所必需的意识形态与随意的、理想化的或“被强加”的意识形态加以区分。历史所必需的意识形态是“心理学的”,它们组织人民群众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并进行斗争。而那种“随意的”意识形态,它们只创造个人的“运动”或“论战”等。葛兰西认同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认为“物质力量是内容,而意识形态是形式,……如果没有形式,物质力量在历史上就会是不可设想的,而如果没有物质力量,意识形态就只会是个人的幻想”。同上书,第292页。他提出,一个社会集团的霸权表现在政治领导权和文化霸权上,而文化霸权是一种“智识与道德的领导权”。同上书,第38页。约翰?B?汤普森(John
B?
Thompson)从意义与权力相互关系角度提出,“就广义而言,意识形态就是服务于权力的意义。”约翰?B?汤普森著、高铦等译:《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导论第7页。马尔科姆?汉密尔顿从态度角度关注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形态是集体所持有的正式的、据说是真实的思想和信仰,是对特殊的政治经济关系、安排和行为的倡议及对此进行辩护的态度。参见Malcolm
B? Hamilton, “The Elements of the Concept of Ideology”, Political
Studies, 1987, p?21, p?38?
转引自周琪主编:《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有一些学者从意识形态分类的角度来探讨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德国哲学家卡尔?曼海姆提出,要把意识形态分为特殊含义的意识形态和总体含义的意识形态来思考。特殊含义的意识形态被看作是对某一真实的社会情境的掩饰或扭曲,而掩饰或者扭曲的原因是因为真实的目的不符合对手的利益。这种掩饰或扭曲既包括有意的撒谎,半意识或无意识地伪装,也包括处心积虑地愚弄别人或自欺欺人。特殊含义的意识形态实际上体现了政治统治集团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和掩饰。另一种是总体含义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个时代或者某个具体的历史的意识形态,是一个集团的总体世界观,具有整体思维结构的特征。因此,在对观念、陈述、命题和观念体系进行解读时不能仅仅从表面价值上去理解,而是要根据个人或者集团的生活状况去解释。
参见卡尔?曼海姆著、黎鸣等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6~60页。学者莱蒙德?格斯(Raymond
Geuss)把意识形态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描述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就是在分析某一社会总体结构时,仅仅指出意识形态是这一总体结构的一部分,只是作一种与价值无涉的中性的、客观的描述,而不进行价值评判。第二种是“贬义的意识形态”,它不可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存在,而只会是一种对社会存在的曲解,对社会存在本质的掩饰。第三种是“肯定意义的意识形态”,即明确承认意识形态的存在,并肯定它的内容和价值,认为它是社会存在本质的客观反映。参见
R? Geuss: The Idea of A Critical The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p?4, p?12, p?22?
转引自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9页。
也有学者从符号学意义上来理解意识形态的内涵。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主张从文化体系的意义上来理解意识形态,即从社会、心理和文化符号结合的角度来理解意识形态。他认为,“与社会、心理及文化背景相偏离的不是真实,而是我们为了把握真实而努力建构的符号,”
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220页。并主张从非价值取向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澳大利亚学者安德鲁?文森特(A?Vincent)把意识形态看成是概念、价值和符号的集合体。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对人性的各种概念和人“获得”什么的解释,包括对人性交往本质的思考,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人为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而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上的正确的技术性安排。它可以是华丽的词藻,也可以是抽象的思想。意识形态可以通过宣传起到行为导向的作用,而且“除非以理论的复杂性、教化的本性和自我意识为根据,否则,要明确区分意识形态、哲学和宣传是很困难的”。参见安德鲁?文森特著、袁久红等译:《现代政治意识形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5页。文森特把意识形态的用法分为四种:一是特拉西最初所说的观念的经验科学;二是指某种形式的世俗的自由共和主义;三是一种贬义的含义,指一种知识和实践贫乏的或危险的激进主义;四是在狭隘的意义上指一般的“政治学说”。
还有学者从功用上来理解意识形态。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认为,意识形态和政治信仰相联系,意识形态处理的是这样一些社会运动,“它们千方百计地动员人们为实现这些信仰而奋斗,并且在政治公理和热情的这种结合中,意识形态提供了一个信仰和一系列道德姿态。”
参见丹尼尔?贝尔著、张国清译:《意识形态的终结:50年代政治观念衰微之考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06页。美国学者利昂?P?巴拉达特(Leon
P?Baradat)认为,意识形态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工具,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建立在一套哲学信仰上的。意识形态具有以下五个特征:政治术语;提供了未来的希望;具有行动导向性;群众取向;语言通俗易懂。意识形态在语气上通常是鼓动性的,鼓舞人们尽最大的努力来达成意识形态所预设的目标。
从上述观点来看,西方学者对意识形态大多持贬义理解。他们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与科学对立的虚假意识、政治偏见,是为了满足狭隘的阶级利益而杜撰和虚构出来的欺骗大众的和“集体性迷惑的工具”。参见朱兆中:《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所以,在今天的西方社会,很少有人会称自己为“意识形态家”,他们会承认自己是保守派或社会主义者、自由派或民主派等等,但他们把意识形态看成是别人的思想或某人的思想。如果把一种观点称为“意识形态的”,似乎就隐含了一种负面的批评含义。参见约翰?B?汤普森著、高铦等译:《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导论第5页。
三、中国学者对意识形态的研究
中国学术界有很多学者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解读。俞吾金在其著作《意识形态论》中认为,意识形态是一定时期各种具体意识形式的总和,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它从根本上规定和约束着人们思考问题的方向和范围。他提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可以定义如下: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参见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6、131页。张睿壮认为,意识形态是一套比较系统的和完整的信念体系,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整合。具体来说,意识形态既包括对人和社会的解释与评价,也包括作为奋斗目标的理想境界,还包括了把人们的理想付诸于社会实践的行动纲领和宣传纲领等。
参见张睿壮:《“人道干涉”神话与美国意识形态》,《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第114页。宋惠昌提出,意识形态属于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阶级和集团从自身根本利益出发,对现存社会关系进行自觉反映而形成的思想观念体系,该体系涉及到哲学、政治、道德和宗教等多学科理论学说。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阶级和集团的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和社会理想形成的思想理论依据。参见宋惠昌:《当代意识形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9~10页。毛寿龙也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认识世界的理论工具、思想体系和信仰体系,它为人们提供行动的准则,也为人们提供团结一致的认同基础。参见毛寿龙:《政治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页。
还有学者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划分。朱兆中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他把广义上的意识形态看成是与物质世界相对的精神世界或精神文化,把狭义上的意识形态看成是一种系统的思想信念,认为狭义意识形态建立在一定的哲学或宗教观念之上,以价值观为其核心内容,体现了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一定的政治目标或社会理想,并用一套话语体系来表述和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来确立。“现代意识形态不是指具体的某一种(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理论学说,而是指贯穿于这些理论学说之中的观点、信念、理想等等。这些观点、信念、理想等等构建了一个观念的理想世界,与现实的物质世界相对照,因此被称为‘思想上层建筑’。”参见朱兆中:《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6页。王逸舟认为,在当代,意识形态在广义和狭义上被使用。广义的意识形态指“一种建立在明确的世界观之上的自我规定和自我辩护的信念体系。它由一整套通观世界的观念、看法、思想构成”,并为解释全部社会现实提供了基础。“它包含了有关目的和手段的价值偏好,它也说明了达到目标的行动纲领”。狭义的意识形态“仅仅以单一的法律的或道德的或生物学的原则的表象出现,这些原则所涉及的内容有诸如正义、平等或命运或优胜劣汰法则等等,用于掩盖或辩护特殊的政治倾向或实际政策的真实性质,尤其是(在国际斗争中)用来隐藏权力斗争的本质”,使权力斗争披上道德的、崇高的、利他的和符合整个国际共同体愿望的“合法且合理的外衣。”同时,广义的意识形态“可以有更大的内涵、更多的承受主体和更杂的表现形式”,而狭义的意识形态“则有比较明确的疆域,它们往往与政党政治相联系,多半局限于国家意识形态的形式因而也是对外政策的形式”。参见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234、236~237页。
俞吾金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有四种含义:(1)意识形态是一总体性的概念,它涵盖了多种具体的意识形态,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但排除了科学;(2)意识形态是生活过程在人脑中的反映;(3)意识形态的载体是语言,意识形态是和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形态也总是要借用一定的语言和术语来叙述自己;(4)意识形态是社会的产物。俞吾金进而指出,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具有明确的意向性,它不是空洞的、随意的、泛泛的,而是具体的、具有明确指涉对象和有确定适用范围的;二是没有绝对独立的历史,它们始终是指向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的,并始终随着这一过程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三是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四是掩蔽或扭曲现实关系,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掩蔽人们的现实生活和交往关系的真相,以便维持长治久安的统治,在有阶级冲突存在的社会中要结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来考察相应的意识形态;五是主张“观念统治着世界”,并且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通过传统与教育的途径为个人所接受的,但人也能以革命的实践活动去改变环境和教育。
参见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69、72~79页。
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中外学者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来看,意识形态可以在总体上被看成是一种中性的概念,它指一种思想体系或者观念体系,对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具有掩饰性或扭曲现实关系的一面,是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动员力作用,并要通过传统和教育进行灌输。鉴于此,本书在意识形态概念的使用上采用了中性意义上的解释,即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统治而建立的一整套紧密相关的思想体系,它由一系列的看法和理论观点组成,它是特定社会统治集团、精英群体和大众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政治观等组成的观念或思想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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