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0)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運費計算  | 聯絡我們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登記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3年度TOP分類瀏覽雜誌 臺灣用戶
品種:超過100萬種各類書籍/音像和精品,正品正價,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服務:香港台灣澳門海外 送貨:速遞郵局服務站

新書上架簡體書 繁體書
暢銷書架簡體書 繁體書
好書推介簡體書 繁體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七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六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五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四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三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二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一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2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1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簡體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最新修订版)

書城自編碼: 2193965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民法
作者: 本社 编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47645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9-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60/33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3.2

我要買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中国常见植物野外识别手册:青海册
《 中国常见植物野外识别手册:青海册 》

售價:HK$ 78.2
三星堆对话古遗址(从三星堆出发,横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对话11处古遗址,探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
《 三星堆对话古遗址(从三星堆出发,横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对话11处古遗址,探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 》

售價:HK$ 89.7
迷人的化学(迷人的科学丛书)
《 迷人的化学(迷人的科学丛书) 》

售價:HK$ 147.2
宋代冠服图志(详尽展示宋代各类冠服 精美插图 考据严谨 细节丰富)
《 宋代冠服图志(详尽展示宋代各类冠服 精美插图 考据严谨 细节丰富) 》

售價:HK$ 87.4
形似神异:什么是中日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性差异
《 形似神异:什么是中日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性差异 》

售價:HK$ 55.8
养育不好惹的小孩
《 养育不好惹的小孩 》

售價:HK$ 79.4
加加美高浩的手部绘画技法 II
《 加加美高浩的手部绘画技法 II 》

售價:HK$ 91.8
卡特里娜(“同一颗星球”丛书)
《 卡特里娜(“同一颗星球”丛书) 》

售價:HK$ 89.7

 

建議一齊購買:

+

HK$ 2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最新修订》
+

HK$ 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
+

HK$ 7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
+

HK$ 3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用版)(2013最新修订版)》
+

HK$ 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用版)》
編輯推薦: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为方便广大读者第一时间学习与了解本法的最新规定,我们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编写了以下图书。
內容簡介:
此次商标法修改力度大、涉及内容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一是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二是简化程序,删除了商标局对商标异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定的环节,规定商标局对商标注册异议进行审查后直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为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进行的修改。一是规定声音等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二是明确“一标多类”申请方式。三是增加审查意见书制度,规定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向申请人发送《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作出说明或者修正。(3)明确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4)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5)增加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种类。根据实践需要,增加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6)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7)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
目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內容試閱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三、在第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五、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修改为:“(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将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香港用户  | 台灣用户 | 大陸用户 | 海外用户
megBook.com.hk
Copyright © 2013 - 2024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