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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与案例

書城自編碼: 2230404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商法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
國際書號(ISBN): 9787010093826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1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06/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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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与案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并对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了原则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的监督,强化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职权。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参与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与案例》,对条文的具体含义逐条解释,供大家学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与案例》由芮立新、童卫东统稿,王超英、孔昌生、张世诚审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与案例》力求准确,但因时间和水平所限,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目錄
第一部分 导读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
二、社会保险法的制定过程和立法原则
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度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社会保险权利】
第三条【制度方针】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财政保障】
第六条【监督管理】
第七条【职责分工】
第八条【经办机构】
第九条【工会作用】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参保范围和缴费】
第十一条【制度模式和筹资方式】
第十二条【缴费基数和比例】
第十三条【财政责任】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第十六条【最低缴费年限和制度接转】
第十七条【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待遇】
第十八条【养老金调整机制】
第十九条【转移接续制度】
第二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参保范围和缴费】
第二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二十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六条【待遇标准】
第二十七条【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支付范围】
第二十九条【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第三十条【不纳人支付范围】
第三十一条【服务协议】
第三十二条【转移接续】
……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相关资料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参保范围和缴费】
第三十四条【费率确定】
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內容試閱
(3)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保险方面的税收优惠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个人账户资金免征利息税。根据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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