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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问题研究》编著者董红。
《当代中国村民自治问题研究》内容提要:产生 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的一项伟大成果。它的推行,使农村社会治理 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对农村社会不再直接管 理,而是赋予其自我管理的权力,由农村村民自己管 理自己的事务。在30年的风雨历程中,村民自治取得 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中国农村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社 会发展和全面进步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然而,自从 村民自治推行以来,人们关于村民自治有关问题的争 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且,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面临 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深 入发展,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特别 是进入21世纪以来,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更 加突出,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如何解 决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不仅成为农村基层工作中亟待 解决和研究的问题,而且成为重构乡村治理体系,甚 至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本书通过对村 民自治的基本理论、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变迁、村 民自治体系以及与农村公权力的关系、村民自治的运 行以及保障村民自治实现的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考察 ,以期为我国村民自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可行性政 策支持,以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 稳定与发展。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特定社区的全体村民,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的授权,依照民主的方式建立自治机关, 确定行为规范,办理本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的社会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既不同于中国的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自治制度,也不同于西方国家 的地方自治制度,还不同于中国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 制度。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村民以集体的方式行 使自治权。从性质上来看,村民自治具有复合的属性 。村民自治的形式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即村 民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委会。民 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即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或者 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决策。民主 管理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是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 和村级管理制度的方式对村级事务进行管理。民主监 督是村民自治实现的保障,是指村民通过提意见、评 议、罢免和考核村委会成员等方式对村委会成员及其 行为进行监督。
村民自治是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的一种 方式,是继清朝末年以来国家对乡村社会治理策略不 断探索的结果。只是和以往的治理方式相比,村民自 治带有民主化的色彩。村民自治是农村社会人民群众 为了解决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面临的公共事务管理问 题而自发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由于它有效地满足了 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重建农村秩序的现实需要而得到 国家的确认,因而上升为一项国家民主制度。村民自 治产生以后,在实践中又不断地发展,日益完善,不 断走向成熟。
村民自治需要制度来确认和保障,而制度是通过 规范确立的。村民自治规范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规范 体系,它由国家、地方和村级三个层面的规范构成。
国家层面的规范是由中央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在全 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主要包括《宪法 》、《村委会组织法》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地方 层面的规范是由地方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在地方范 围内具有普遍意义和约束力,包括省、市、县和乡镇 四级规范。村级层面的规范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 表会议制定的,在村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主要 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专门性规定。村 民进行自治活动必须依托一定的组织。村民自治组织 已经形成一个组织体系,主要由权力机构、工作机构 构成。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内部,各种自治组织之间 的关系不同,对村民自治功能的影响不同。村民自治 制度确立后,与乡镇政权和党的领导权等农村公权力 发生一定的关系。就制度的设计来说,村民自治与乡 镇政权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 ;与党的领导权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行。经过30年的发 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 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日益制度化 、规范化,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但是,由于多种 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在现实中并没有完全落实和实 现,还存在许多问题,离制度设计的初衷还有很大的 距离。不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等方面存在不足,而且还受乡镇政府和党支部的不 当干预。此外,村民自治在实践中还遇到新的问题与 挑战,特别是村委会功能不足、村民自治财力不足和 人力资源不足等。
为了保障村民自治的实现,有必要采取相关的措 施。要对村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进行文化教育,不 断提高他们的村民自治观念和思想认识水平。要完善 《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村民自治实体法律制 度和村民自治程序法律制度以及村规民约等,为村民 自治的实现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统筹 城乡发展,理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以及村委会 与党支部的关系,完善对农村公权力的制约机制,以 消除农村公权力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要构建完善 的司法救济机制,完善行政救济机制,健全信访机制 和法律援助机制,为村民自治的实现提供完善的救济 保障。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多元化的村级民间 组织,拓宽村民自治的财政来源,开发村民自治的人 力资源,为村民自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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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董红1972年8月出生,汉族,陕西兴平人。1994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6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获博士学位。现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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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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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导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析
1.3.1 国内研究动态
1.3.2 国外研究动态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析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1.5.1 创新之处
1.5.2 不足之处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
2.1 村民自治的基本概念
2.1.1 村民
2.1.2 自治
2.1.3 村民自治
2.2 村民自治与其他自治的区别
2.2.1 村民自治与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2.2.2 村民自治与西方国家自治的区别
2.2.3 村民自治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区别
2.3 村民自治的主体与性质
2.3.1 村民自治的主体
2.3.2 村民自治的性质
2.4 村民自治的形式
2.4.1 民主选举
2.4.2 民主决策
2.4.3 民主管理
2.4.4 民主监督
第三章 我国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变迁
3.1 我国乡村治理的演进
3.1.1 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
3.1.2 近代社会的乡村治理
3.1.3 改革开放前的乡村治理
3.1.4 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
3.2 村民自治的产生
3.2.1 人民公社的解体
3.2.2 村民自治的产生
3.3 村民自治的发展
3.3.1 村民自治制度的萌芽
3.3.2 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3.3 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发展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体系以及与农村公权力的关系
4.1 村民自治的规范体系分析
4.1.1 国家层面规范 ’
4.1.2 地方层面规范 ‘
4.1.3 村级层面规范 ‘
4.2 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
4.2.1 村民自治的权力机构 。 4.2.2 村民自治的工作机构
4.2.3 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探究
4.2.4 村民自治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4.3 村民自治与农村公权力的关系
4.3.1 村民自治与乡镇政权的关系
4.3.2 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权的关系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运行分析
5.1 村民自治运行取得的成效
5.1.1 民主选举普遍化、制度化
5.1.2 民主决策日益制度化,机制不断创新
5.1.3 民主管理日益规范化
5.1.4 民主监督初步运行,机制不断创新
5.2 村民自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5.2.1 民主选举形式化
5.2.2 民主决策表面化
5.2.3 民主管理不规范
5.2.4 民主监督缺失
5.2.5 乡镇政府和党支部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
5.2.6 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5.2.7 村民自治遇到的新问题与挑战
第六章 保障村民自治实现的对策建议
6.1 加强文化教育
6.2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6.2.1 完善村民自治实体法律制度
6.2.2 完善村民自治程序法律制度
6.3 消除公权力的不当干预
6.3.l 统筹城乡发展
6.3.2 理顺两种关系
6.3.3 完善对农村公权力的制约机制
6.4 完善救济机制
6.4.1 完善司法救济机制
6.4.2 完善行政救济机制
6.4.3 完善其他救济机制
6.5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6.5.1 培育多元化的村级组织
6.5.2 拓宽村级财力来源
6.5.3 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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