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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套装共3册》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超越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愿故事中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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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珍藏版 套装全3册) 》世界上最经典、最权威、最全面、最值得收藏的侦探故事集。侦探小说“圣经”之作,历经百年,畅销不衰,经典全译本。100多年来,风靡全世界,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1亿册,并波翻拍成众多版本的电影、电视剧。领略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和勇敢,在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中尽享侦探小说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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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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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血字研究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二 演绎科学
三 劳瑞斯顿惨案
四 警察栾斯的讲述
五 一则广告引来不速之客
六 格里森大显身手
七 柳暗花明
八 沙漠中的旅人
九 犹他州的鲜花
十 厄运降临
十一 逃亡之路
十二 复仇天使
十三 华生回忆录
十四 尾声
归来记
一 空屋历险记
二 诺伍德的建筑
三 跳舞的人
四 被鱼叉叉死的船长
五 密尔沃顿
六 六尊拿破仑半身像
七 格兰其庄园
八 第二块血迹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2》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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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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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
一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获得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之后,到内特利进修,学习军医。我在那里刚学完必修的课程,就被派往诺桑伯兰,当第五火枪团的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有赶到部队,就爆发了第二次阿富汗战役。我在孟买上岸时,听说我们的部队已经穿山越岭,挺进到敌人的腹地。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部队,顺利地到达坎大哈。在那里,我找到了我们团,并立刻担负起自己的新职。
许多人在这次战役中得到了升迁和荣誉,而我得到的却是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到巴克州旅,接着就参加了这个旅在迈望德的激烈决战。战斗中,我的肩部中弹,打断了锁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多亏忠实勇敢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托到一匹马上,安全地带回英国阵地,否则我就会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里。
伤痛折磨着我,加上长时间的旅途劳顿,我变得非常消瘦虚弱。于是,我和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位于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大有好转,不仅能在病房里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晒太阳,可就在这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瘟病——伤寒。好几个月我都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渐渐痊愈。但是,病后的我十分憔悴,羸弱不堪,于是经过医生会诊,决定立刻送我回国,一刻也不耽搁。这样,我就乘“奥伦蒂兹号”运兵船返回英国。一个月之后,我到达朴茨茅斯港。那时我的身体简直糟透了,似乎再难以恢复。好在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保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像空气一样自由,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倒也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我就掉进了伦敦这个大染缸里——大英帝国的游民荡子全都汇集在这里。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的一所公寓里,生活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因此钱花得很快,常常入不敷出,经济日渐拮据。不久,我发现要么离开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住,要么就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决定离开这所公寓,找一个比较便宜的地方去住。
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莱蒂里安酒吧门口时,有个人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竟是小斯坦佛,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对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人海茫茫的伦敦能碰到一个熟人,无疑是天大的快事。小斯坦佛当初算不上我的好友,但现在我对他充满热情。他见到我似乎也特别高兴。欣喜之余,我立刻邀请他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起乘车前往侯本餐馆。
我们的车子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面带惊讶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在做什么?你怎么如此憔悴,瘦成这个样子?”
我简单地向他叙述了我的危险经历,但还未讲完,我们就到了餐馆。
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之后,他满怀同情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想租个比较便宜但又舒适一些的住处,不知道能不能办到。”
小斯坦佛说:“真是奇怪,你是我今天听到说这话的第二个人了。”
“第一个是谁呢?”我问。
“是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哀叹,说是找到了几间合适的房子,但租金太贵,一个人住不起,可是又找不到跟他合租的人。”
“好啊,”我说,“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也许我正是他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一个人住更好。”
小斯坦佛从酒杯上抬起眼睛,有点儿惊奇地望着我说:“你可能还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不然,你也许不愿意和他常年做伴儿,住在一起。”
“为什么?难道他这人不好?”
“不,我不是说他这人不好,只是他的思想有点儿古怪——他总是不知疲倦地研究某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非常正派的人。”
“他可能是个学医的吧?”我说。
“不是,但我弄不清他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不过,我觉得他从未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很杂,不成系统,而且非常离奇。他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你没有问过他研究些什么吗?”我问。
“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心里话,但他高兴的时候,也爱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和一个沉静好学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受不了吵闹和嘈杂声。我在阿富汗的时候已经受够了,再也不想受了。可是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小斯坦佛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好几个星期不去,要么从早到晚一直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
“当然愿意。”我说。然后我们开始谈别的话题。我们离开餐馆前往医院,小斯坦佛在路上又对我谈了那位先生的一些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好,请不要怪我。我只是偶然在化验室里碰到他,对他了解不多,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既然你想这么做,处不好我可不负责任。”
“如果我们相处得不融洽,很容易分开,”我说。我看看他,继续说:“斯坦佛,我觉得你似乎不想再管这件事,是不是有什么隐情?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不好,还是另有原因?你最好坦率地告诉我。”
他笑笑说:“这可真是件难以用语言描述的事。我觉得福尔摩斯有点过于科学化了,甚至近乎冷酷。有一次,他竟让他的朋友尝他的植物碱。你知道,他并无恶意,而是出于研究的动机,他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说真的,我觉得他自己也会吃一口试试。他似乎非常迷恋精确的知识。”
“这种精神很好。”
“不错,但他有些过分。他甚至在解剖室里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件怪事。”
“抽打尸体?”
“是呀,他是为了证明在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我亲眼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的。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如何,你自己看吧。”他说着,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穿过一个小门,来到医院的配楼。这地方我很熟悉,不用人引路,我们便走上白石台阶,步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刷得雪白,两侧有许多褐色的小门。走廊的尽头是一个拱形门道,直通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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