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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民事案由制度是我国法治长期发展的产物,最早可追溯之秦汉,但以此为题的专门理论研究,却至今寥寥无几,《民事案由制度研究》以此为切入点,围绕对民事案由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如民事案由的定义、特征、分类和构成要素,民事案由与相关概念和制度的辨析,民事案由的确定,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渊源,民事案由制度与域外相近制度的比较分析,民事案由制度现状与问题以及民事案由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运用大量数据、图表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理论与实务和制度规定等方面,深入和系统地阐述和分析了民事案由诸多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民事案由制度的基本理论建构、民事案由制度的实务考察以及发展与完善等,提出了一管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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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宋旺兴
1968年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法学博士,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赵钢教授。1998年起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民三庭副庭长。2013年入选中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作品有:《民事案由制度研究》(《法律适用》2012年第2期)、《论民事诉讼立案审查制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和《走出积案的困境——论人民调解前置》(《人民司法》2008年第15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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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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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民事案由基本理论
第一节民事案由概述
第二节民事案由的确定
第三节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
第二章民事案由与相关概念辨析
第一节民事案由与诉
第二节民事案由与诉讼请求
第三节民事案由与诉讼标的
第四节民事案由与诉讼理由
第五节民事案由与争议焦点
第六节民事案由与诉因
第三章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古代的民事案由制度
第二节近现代的民事案由制度
第三节新中国的民事案由制度
第四章域外相近制度之介评
第一节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近制度
第二节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相近制度
第五章我国民事案由制度规则、实务的考察与分析
第一节规则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实务考证
第三节对规则、实务现状的成因与危害的分析
第六章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一节价值取向、目的和原则
第二节主要内容
第七章易混淆民事案由的区别
第一节人格权纠纷
第二节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第三节物权纠纷
第四节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第五节知识产权纠纷
第六节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
第七节海事海商纠纷
第八节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第九节侵权责任纠纷
第十节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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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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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中,案由的使用是非常广泛且十分重要的,其在审判过程中具有给案件“命名”、定性且统领全案始终的重要作用。从相当意义上讲,科学地确定案由,亦是使案件得以正确审理的前提。从适用的普遍性来看,更是每年数百万个民事案件中的每一个案件都必须“对号入座”、“各得其所”的前提。由此可见,民事案由的重要性实属不言而喻。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划定了四个层级的民事案由,其中,第一级案由10个,第二级案由42个,第三级案由424个,第四级案由367个,四级案由层层覆盖,共计843个,已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民事案由体系。而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各类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日益精细化,反映到民事诉讼领域,新的民事案由还会适时产生。
从理论层面来讲,民事案由与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争议焦点、案件名称等概念关系密切;从规则层面来看,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的民事案由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大有完善空间;从实务层面观察,民事案由与诉讼主管、案件管辖、立案受理、卷宗制作、司法统计等环节息息相关。然而,尽管如此,长期以来却几乎无人对民事案由的理论基础、规则构建与实务操作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此背景下,究竟应当如何给出其定义方为科学?其本质是什么?具有哪些基本特征?系由哪些要素构成?如何进行精细分类?应由谁来加以确定?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标准又当如何把握?民事案由到底具有哪些功能或作用?等等等等,均是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从其“基因”来看,民事案由到底从何而来?是古已有之即咱们“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或曰“本土资源”,还是从域外移植而来的?域外到底有没有民事案由制度或者类似于案由的替代性制度?如果说域外没有民事案由制度,为何那些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程序能够照常运行甚至运行的更好?是什么制度或规定在“同质性”地发挥着民事案由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其理论研究处于什么水平?所有这些问题,显然都是十分重要且颇具研究价值的。
宋旺兴博士以“民事案由制度研究”这一极具挑战性的课题作为其学位论文的选题,并在完成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以后,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通过进一步补充资料,拓展范围,多方调研,深化探索,撰写成了这本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学术专著,实属难能可贵!作为宋旺兴博士的导师,我为他取得的成绩由衷地感到高兴,并愿意为他的新书作序,以便将这本新书介绍给广大读者。
宋旺兴博士在了解并掌握民事案由制度的既有理论、现行规则与相关实践的基础上,拟为我国民事案由制度之理论框架、规则体系和实务操作的进一步完善亦即其科学化、规范化作出自己的探索和贡献。为此,他先后在博士学位论文及本书中,对民事案由的定义、特征、分类、构成要素、与相关或相近制度的彼此关系、民事案由的确定、民事案由的基本功能、民事案由的历史渊源、域外相近制度与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对比分析、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民事案由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等,运用大量的数据和图表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理论、规则与实务这三个要素紧密结合的层面上,首次较为深入细致、系统全面地探索、阐述了民事案由制度的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因此,可以说本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系统研究民事案由问题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其不仅具有“选题新”、“视角全”、“论证实”的突出特点,而且在如下四个方面集中体现出了作者的学术创新或曰学术贡献之所在:
其一,作者在本书中理性探索并初步构建起了关于民事案由的基础理论之框架结构,提升了既往研究的学术水平,填补了此一领域的研究空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并发展了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其二,书中较为全面且细致地梳理了民事案由制度的历史变迁,从而不仅使广大读者得以对我国数千年来法制发展过程中这项独有的“本土资源”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发展脉络和具体形态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而且为我们勾勒出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民事案由制度历史演进的基本图景,从而为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历史的根基和递进的逻辑。
其三,书中还择要介绍、“品鉴”了域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近制度,从而为我们开阔眼界,了解域外情形和完善我国的民事案由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参考因素。民事案由制度固然为我国所独创和独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域外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多具有与我国民事案由制度功能相近的制度或机制安排,规范着他们的民事诉讼活动。对于其中的合理成分,我们显然不能视而不见,而是应该认真地加以参考、借鉴,以便服务于我国民事案由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其四,作者在较为透彻地分析、研究了我国现行民事案由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相关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实务操作的持续改进,提出了诸多颇具建设性的设想,以期使我国未来的民事案由制度成为一个价值取向科学、预设目的明确、基本特点鲜明、内容安排周密、分类趋于合理、体系更加完备的民事案由制度体系。
本书对于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及广大民众参与民事诉讼,均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而言,本书的出版则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迄今为止民事案由制度在理论探索和实务研究方面的不足,填补了此一问题上系统研究的空白,故而是一本颇具理论价值和实务意义的著作。
宋旺兴博士在长期从事民商事(含知识产权)审判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仅能够刻苦攻读博士学位,而且经过将近两年的后续努力,将自己原来仅有15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补充、完善为30多万字的学术著作予以出版,其孜孜不倦的探索充分反映了新时期我国“非年轻一代”法官的精神风貌。本人作为一个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已有三十多年的“老”教师,不能不为自己弟子所取得的成绩而感到欣慰、喜悦和骄傲。在本书即将付梓之际,我殷切地希望宋旺兴博士能够继续保持旺盛的学术热情和强烈的探索精神,在以后的日子里,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国的司法审判工作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赵钢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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