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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当某一法学学科理论基础比较成熟、厚实的时候,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也易于深入,可以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又进一步夯实了这一学科的理论基础。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商法学基础理论可为商法具体规范研究提供的理论素材较少,容易使规范研究陷入就事论事、就条文论条文的境地。值得欣慰的是,本书作者将商事强制性规范放在历史、价值、实证的多重维度下,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提升了本书的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作品也是对商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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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强,山东济南人,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在《法学论坛汉山东社会科学》《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2012年,博士毕业论文《商法强制性规范研究》获得“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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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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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历史流变
第一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制度演进
一、罗马法时代的商法强制性规范
二、中世纪商人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三、近代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四、现代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第二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历史发展趋势
一、从私人强制性规范到国家强制性规范
二、从伦理道德型强制性规范到技术型强制性规范
三、从调整型强制性规范到干预型强制性规范
第二章商法强制性规范价值分析
第一节价值分析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法
一、商法强制性规范价值分析的基本任务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价值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私法价值
一、基于民法一般性价值的商法强制性规范
二、基于商法特殊性价值的商法强制性规范
第三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公法价值
一、以国家利益为基础的商法强制性规范
二、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商法强制性规范
第三章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实证主义分析
第一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微观结构分析
一、过程意义的商法强制性规范——强制要素的设定
二、结果意义的商法强制性规范——权利、义务、权力的分配
三、效果意义的商法强制性规范——从强制性分配到强制力保障
第二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宏观配置分析
一、商法强制性规范在单一法律文本中的配置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在不同法律文本中的配置
第三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类型化
一、私法属性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分类
二、公法属性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分类
第四章商法强制性规范的解释方法
第一节商法强制性规范解释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定性解释方法
一、对于“模态词”的解释方法
二、对于“提示性语言”的解释方法
三、无“模态词”及“提示性语言”时的解释方法
第三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意义解释方法
一、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扩张解释—限缩解释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的目的解释
三、商法强制性规范的体系解释
第五章商法强制性规范的社会实效分析
第一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社会实效的实现样式
一、法律实效及其实现样式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实现样式
第二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法律规避
一、商法强制性规范法律规避的独立意义和基本特点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的不完全规避
三、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完全规避
四、商法强制性规范的反向规避
第三节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失效
一、商法强制性规范在伦理学意义上的失效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在法律教义学意义上的失效
三、商法强制性规范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失效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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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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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追求之价值当为自由,却为何被缚上强制之锁?这种追问涉及个人、社会、国家、法制等多重关系,“自由”与“强制”也成为法学研究中一个既古老又新鲜的话题。
相较于其他部门法,商法中“自由”与“强制”的关系更为纠结,撞击更为激烈。在商事实践的自由之地本应贯彻意思自治、生长出更多的任意性规范。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在商法领域,出于交易安全等考虑,立法中个人意志被削弱,自由空间被限制,比如,人们常提及的“商法公法化”便是以实现国家监管功能为目的的大量公法性规范进入商法领域的一个反映。商法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同时存在,有时使商法内部充满了冲突的张力。
研究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意义,不在于去宣扬、强化“强制”的观念,而是通过研究“为什么要强制”、“如何去强制”、“强制的效果如何”,来回答“强制的维度应为如何”、“如何平衡自由与强制的关系”等问题。从事这一课题的研究,自始要抱着谦抑的态度,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在“未过”的范围内把问题搞清楚、讲清楚。
当某一法学学科理论基础比较成熟、厚实的时候,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也易于深入,可以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又进一步夯实了这一学科的理论基础。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商法学基础理论可为商法具体规范研究提供的理论素材较少,容易使规范研究陷入就事论事、就条文论条文的境地。值得欣慰的是,本书作者将商事强制性规范放在历史、价值、实证的多重维度下,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提升了本书的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作品也是对商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贡献。
本书的作者张强是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一直与对法理学及商法基础理论有着浓厚的学术兴趣,他的博士论文获得了“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得到学界的认可。本书是在其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完成的,书中内容反映出作者较高的理论素养、敏锐的学术眼光、严谨的治学态度。值此书付梓出版之际,欣然为序,并推荐给学界、实务界的朋友们,相信读者会对本书的学术价值作出中肯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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