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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随着世界上对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性、区域化的发展趋势,遗产区域和遗产廊道等一系列相关文化遗产保护方法在国际遗产保护界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辽宁省境内是前清历史信息含量很高、前清建筑文化遗产现象密集的地区(前清以1616年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大金开始,中经1636年皇太极改大金为大清,至1644年摄政王多尔衮率清军开进山海关定鼎北京,这前后28年清朝建立的前期)。这些建筑文化遗产涵盖了城池、宫殿、陵寝、战场遗址、寺庙、民居等类型,形成了大尺度的前清建筑遗产区域。这个区域记载着清朝建立前期满族文化在辽沈地区发展和传播的印迹,是早期清朝文化的缩影,承载着丰富的前清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具有独特的前清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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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辽宁前清建筑文化遗产区域整体保护模式研究”(51208309)的阶段性成果。本书提出采用新的文化遗产保护方法——遗产区域的模式,构建辽宁省境内的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着重研究1616—1644年这前后28年清朝建立前期的辽宁省境内的建筑文化遗产,对这些前清建筑遗产进行整体性的研究和保护。遗产区域能够从整体上保护辽宁前清时期的建筑文化遗产,较之分散的建筑遗产点状保护效果更好,影响更大,易于摸索普遍规律,形成科学方法,不断深化保护的内涵,可以为今后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一个大尺度遗产类型的研究模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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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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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绪论…001
1.1 研究背景…001
1.1.1 辽宁省境内具有丰富的前清建筑遗产资源…001
1.1.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研究现状…002
1.1.3 世界对遗产保护的区域化趋势…002
1.2遗产区域的概念及其特征…003
1.2.1 遗产区域的概念…003
1.2.2 遗产区域的由来…004
1.2.3 遗产区域的特征…005
1.2.4 其他国家遗产区域及类似项目…006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006
1.3.1 研究目的…006
1.3.2研究意义…007
1.4 研究内容和基本思路…007
1.4.1 研究内容…007
1.4.2 基本思路…008
2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概念…010
2.1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概念的提出…010
2.1.1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界定…010
2.1.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概念…010
2.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主题…011
2.2.1 前清建城…011
2.2.2 前清战争…014
2.2.3 前清建陵…016
2.2.4 前清宗教…018
2.3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价值…019
2.3.1历史价值…019
2.3.2 科学价值…020
2.3.3 艺术价值…020
3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构建…021
3.1层次分析法的引入…021
3.2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和步骤…021
3.2.1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和特点…021
3.2.2 层次分析法的分析步骤…022
3.3层次分析法用于构建遗产区域的步骤…026
3.3.1 明确遗产区域构建的主要问题…026
3.3.2 建立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层次结构模型…027
3.3.3 建立建筑遗产评价标准的判断矩阵…028
3.3.4 建筑遗产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028
3.3.5 建筑遗产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037
3.4 构建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039
4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现状…042
4.1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调研…042
4.1.1 调研准备…042
4.1.2 实地调研…042
4.1.3 资料整理…043
4.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现状特征…045
4.2.1 分布情况…045
4.2.2 主题相关…045
4.2.3遗产类型…045
4.2.4保护级别…045
4.2.5 保存现状…045
4.2.6利用现状…046
4.3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现存问题…046
4.3.1缺乏遗产区域整体保护的认识…046
4.3.2缺乏整体保护的法规条例和管理制度…046
4.3.3缺少整体保护的公众参与意识…047
4.3.4缺少遗产区域保护经费的支持…047
4.3. 5建筑遗产和内部环境的破坏…048
5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保护框架…050
5.1 保护原则…050
5.1.1 整体性原则…050
5.1.2 原真性原则…050
5.1.3动态、阶段性原则…051
5.1.4 可持续发展原则…051
5.1.5公众参与原则…051
5.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的立体交叉式保护框架… 051
5.2.1 保护层次的划分…052
5.2.2 保护系统的划分…053
5.3 遗产群的概念…054
5.4 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展望…055
6东京陵保护规划…058
6.1 东京陵概况…058
6.1.1 主要建筑遗存…058
6.1.2相关环境…059
6.2 保护规划总则…059
6.2.1 总则…059
6.2.2编制依据…059
6.2.3 规划范围…060
6.2.4 规划期限…060
6.3 保护对象评估…060
6.3.1价值评估…060
6.3.2 现状评估…061
6.3.3 相关环境评估…062
6.3.4 管理现状评估…063
6.3.5利用现状评估…063
6.4 现存主要问题…064
6.4. 文物本体保护主要问题…064
6.4. 环境主要问题…065
6.4. 保护措施主要问题…065
6.4. 保护区划主要问题…065
6.4. 管理主要问题…065
6.5保护规划框架…065
6.5.1规划原则…065
6.5.2 规划目标…065
6.5.3 总体布局…066
6.6 保护区划…067
6.6.1 辽宁省公布的保护区划…067
6.6.2 保护范围及管理…067
6.6.3建设控制地带及类别、管理…068
6.6.4环境缓冲区…068
6.7 保护措施规划…069
6.7.1 保护对象和原则…069
6.7.2 保护措施…069
6.7.3 陵园内环境治理措施…071
6.8 环境规划…071
6.8.1 环境规划原则…071
6.8.2 环境规划策略…071
6.8.3 环境治理措施…072
6.8.4 历史环境恢复规划…073
6.8.5 环境景观整治规划…073
6.8.6环卫规划…074
6.8.7管理规划…075
6.9 展示规划…076
6.9.1 展示利用原则和目标…076
6.9.2 文物本体利用强度控制对策…076
6.9.3 陈展主题与内容…077
6.9.4 交通组织…077
6.9.5游客管理…078
6.9.6宣传教育…079
6.10 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规划…079
6.10.1 服务管理设施建设原则…079
6.10.2 服务管理设施分布…080
6.11 分期实施规划…081
6.11.1规划分期…081
6.11.2 实施重点…082
6.12 东京陵保护规划图纸…082
7东京城保护规划…126
7.1 东京城概况…126
7.1.1主要建筑遗存…126
7.1.2相关环境…127
7.2保护规划总则…127
7.2.1总则…127
7.2.2编制依据…127
7.2.3规划范围…128
7.2.4规划期限…128
7.3保护对象评估…128
7.3.1价值评估…128
7.3.2现状评估…129
7.3.3相关环境评估…129
7.3.4管理现状评估…129
7.3.5利用现状评估…129
7.4现存主要问题…130
7.4.1文物本体保护主要问题…130
7.4.2环境主要问题…130
7.4.3保护区划主要问题…130
7.4.4管理主要问题…130
7.5保护规划框架…131
7.5.1规划原则…131
7.5.2规划目标…131
7.5.3总体布局 …132
7.6保护区划…132
7.6.1辽宁省公布的保护区划…132
7.6.2保护范围及管理…132
7.6.3建设控制地带及类别、管理…132
7.7保护措施规划…133
7.7.1保护对象和原则…133
7.7.2保护措施…133
7.8环境规划…134
7.8.环境规划原则…134
7.8.环境规划策略…134
7.8.环境治理措施…134
7.8.环境景观整治规划…134
7.8.环卫规划…135
7.8.管理规划…135
7.9.1展示利用原则和目标…136
7.9.2文物本体利用强度控制对策… 136
7.9.3陈展主题与内容…136
7.9.4交通组织… 137
7.9.5游客管理…138
7.9.6宣传教育…138
7.10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规划…139
7.10.1服务管理设施建设原则…139
7.10.2服务管理设施分布…139
7.11分期实施规划…140
7.11.1规划分期… 140
7.11.2实施重点…141
7.12东京城保护规划图纸…141
8中前所城保护规划…174
8.1中前所城概况…174
8.1.1主要建筑遗存…175
8.1.2相关环境…175
8.2保护规划总则…175
8.2.1总则…175
8.2.2编制依据…176
8.2.3规划范围…176
8.2.4规划期限…176
8.3保护对象评估…176
8.3.1价值评估…176
8.3.2现状评估…178
8.3.3相关环境评估…179
8.3.4管理现状评估…180
8.3.5利用现状评估…181
8.4现存主要问题…181
8.5保护规划框架…182
8.5.1规划原则…182
8.5.2规划目标…182
8.5.3规划思路…183
8.6保护区划…183
8.6.1辽宁省公布的保护区划…183
8.6.2保护范围及管理…183
8.6.3建设控制地带及类别、管理…184
8.7保护措施规划…184
8.7.1保护对象和原则…184
8.7.2保护措施…185
8.7.3城内环境治理措施…187
8.8环境规划 …187
8.8.1环境规划原则…187
8.8.2环境规划策略…187
8.8.3环境治理措施…187
8.8.4环境景观整治规划…188
8.8.5环卫规划…190
8.8.6管理规划…190
8.9展示规划…191
8.9.1展示利用原则和目标…191
8.9.2文物本体利用强度控制对策…192
8.9.3陈展主题与内容…192
8.9.4交通组织…193
8.9.5游客管理…194
8.9.6宣传教育…195
8.10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规划…195
8.10.1服务管理设施建设原则…195
8.10.2服务管理设施分布…196
8.11分期实施规划…197
8.11.1规划分期…197
8.11.2实施重点…197
8.12中前所城保护规划图纸…198
附录辽宁前清建筑遗产调查表…239
参考文献……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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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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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辽宁省境内具有丰富的前清建筑遗产资源
清朝文化起源和初期发展时期的很多历史文化遗产都主要分布在辽宁省境内。辽宁省境内是前清历史信息含量很高、前清建筑遗产现象密集的地区(前清,即以1616年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大金开始,中经1636年皇太极改大金为大清,至1644年摄政王多尔衮率清军开进山海关定鼎北京这前后28年清朝建立的前期)。这些建筑遗产涵盖了城池、宫殿、陵寝、战场遗址、寺庙、民居等类型,形成了大尺度的前清建筑遗产区域。这个区域记载着清朝建立前期满族文化在辽沈地区发展和传播的印迹,是早期清朝文化的缩影,承载着丰富的前清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非常具有独特的前清文化特征。
满族是崛起于17世纪初的民族,是继蒙古族以后在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建立起统一王朝的少数民族,在中国清代近300年统治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满族在历史发展中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经济类型和历史背景呈现出鲜明的满族自身的文化特色。满族特有的风俗习惯及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特点,对当时的历史和社会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满族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清”文化,并有一套完整的民族文化体系,根基就在满族崛起和清文化的诞生地——辽宁省境内。大量的史实证明了辽宁省境内的文化遗产作为清朝早期文化核心区的事实,如今正被越来越多的世人所认可。辽宁省境内的前清建筑遗产不仅数量和类型多而密集,而且能充分反映满族鲜明的民族特色,体现早期清朝文化的精华。具体来讲,从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创建的大金政权,到皇太极改女真为满族称谓并建立大清国,再到多尔衮开进山海关并定鼎北京。这28年满族的发展历程都在辽宁省境内留下了深深的历史印记。其中包括满族早期修建的代表满族发祥地的城池和宫殿,后金(清)军在入关之前与明朝军队发生战争的战场遗址,与其他朝代修建陵墓方式有所区别的清代祖陵,清前期为了笼络蒙古让藏传佛教在满族传播而修建的藏传佛教寺庙,还有能够反映满族与其他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建筑等。这些建筑遗产都代表了辽宁省境内具有众多有较高前清历史和文化信息含量的建筑遗产和历史古迹。
1.1.2 辽宁前清建筑遗产区域研究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多采取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的对某个文物单个的研究与保护,每一处文物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维护,各个文物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少之又少。孤立的研究和认识它们的特征和价值,不能形成反映文化发展过程的整体认识,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形成了断裂的现状趋势。目前针对辽宁省境内的前清建筑遗产的保护还仅仅是局部性和区段性的,这样不能形成反映前清文化发展过程的整体认识,对前清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成了断裂的现状趋势。例如对世界文化遗产沈阳故宫的单独研究展示了清朝在不同时期建造和维修宫殿的文化特征和满族自身的生活特点,研究前所城城址也只是了解入关前明清战争中的某一段相关历史文化,对兴城的研究可能更多是关于宁远大战的一段历史。历史事件与历史事件之间未能得到有效的联系,它们孤立地存在于现实之中。这些具有共同主题的前清建筑遗产在辽宁省境内相邻的市、区(县)得到的保护也是不均衡的,并且由于经济的发展、民众的意识、保护的措施等因素的影响,有很多遗产已鲜为人知。尤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的现实问题,许多具有极高价值的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除一宫两陵(沈阳故宫、福陵和昭陵)受到了较高的重视与极大的关注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前清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均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明清战争宁远战役发生地——兴城城墙的倒塌、皇太极曾经在沈阳修建的西塔延寿寺的不复存在、辽阳东京陵的严重破坏等。许多前清建筑遗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其现状令人担忧。辽宁省境内的前清建筑遗产的保护未能有效地进行整体的统筹安排与科学管理。
1.1.3 世界对遗产保护的区域化趋势
目前,世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开始向着区域化、整体性的趋势发展。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文件在原来单个建筑保护的概念上明确增加了对“历史地段建筑群保护”的概念。《建议》中指出,“历史地段是指在某一地区(城市或村镇)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这一地区历史发展脉络和集中反映地区特色的建筑群。其中或许每一座建筑都够不上文物保护的级别,但从整体来看,却具有非常完整而浓郁的传统风貌,是这一地区历史活的见证。它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落等。”1987年10月,《内罗毕建议》的内容在《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法规》(即《华盛顿宪章》)中得到原则性总结,《华盛顿宪章》成为继《威尼斯宪章》之后最重要的一份国际性的关于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性城市的国际性法规文件。《内罗毕建议》《华盛顿宪章》等重要文献的制定,表明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实际上已经扩大到整个历史城镇。
遗产保护区域化趋势主要表现在把自然和文化遗产合二为一。1968年,美国就召开了“世界遗产保护”白宫会议,呼吁保护世界的自然风景区和文化遗产,这是官方公开发表的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合二为一最早的文件之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把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一起作为具有普遍价值的遗产加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合二为一是这一权威公约的突出特点。公约中有一条“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后来作为“文化景观”单独列入遗产地范畴。在1984年的世界遗产会议上,人们曾就这个问题作过讨论,许多专家认为,在今天的世界上,纯粹的自然地已经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影响之下的自然地,即人与自然共存的区域,这些区域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重要价值。在这一背景下,许多西方国家都开展了区域化的遗产保护。以法国为例,在1983年法国就制定了《建筑和城市遗产保护法》,对包括建筑和城市在内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1993年又在该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法》,提出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的概念,对包括建筑群、自然风景、田园风光在内的区域加以保护。
随着世界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由单体文物到历史地段,再至整座城镇,进而兼及文化景观,其保护内容与方法是逐渐复杂与深广的。在这一背景下,许多西方国家都开展了整体性、区域化的遗产保护。景观生态、遗产保护、旅游开发等领域出现了绿道、遗产区域、遗产廊道、文化线路、生态廊道、风景道等一系列相关理念,串联几座甚至几十座城市、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更大文化区域,纵贯或横穿多国的遗产线路,以解决自然及人文景观破碎化、遗产保护片段化的问题。这些理念的产生使遗产保护更加向着整体性的趋势发展。直到2014年4月,美国国会已经批准了49个遗产区域及其类似项目。在欧洲,也有类似于遗产区域的做法。1993年,西班牙的桑地亚哥·德·卡姆波斯特拉朝圣路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1994年,在西班牙政府的帮助下,在马德里召开了世界文化遗产专家研讨会。现在,ICOMOS(国际古迹理事会)下边设有专门的机构CIIC(国际古迹理事会文化线路科技委员会)负责文化线路类遗产的研究和管理。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区域性的战略。
1.2 遗产区域的概念及其特征
1.2.1 遗产区域的概念
遗产区域思想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针对本国大尺度、跨区域、综合性文化遗产保护而提出的新理念。美国国家公园局对遗产区域的定义是“为了当代和后代的利益,由居民、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保护、展示地方和国家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区域。遗产区域包括较大尺度的独特资源,可以是河流、湖泊或山脉等自然资源类型;又可以是运河、铁路、道路等文化资源类型;还可以是废弃废旧的工厂、矿地等文化资源”。美国保护基金会在其名为《新一代的国家公园》一书中将遗产区域保护定义为一种从要素到整体环境的保护方法。在遗产区域观念与方法的指导下,遗产保护对象由传统的单个孤立的遗产点或自然公园转变成了有人类居住的区域文化景观。在美国,遗产区域还有遗产廊道、城市文化公园、遗产公园、合作公园、遗产合作伙伴,遗产地区等多种称谓。就其内涵而言,遗产区域是拥有特殊文化遗产集合的区域性文化景观,是由于文化发展的特殊条件所形成的区域性遗产的集中地,一般具有共同的文化主题。该保护方法强调对地区历史文化价值的综合认识,并利用遗产复兴经济,同时解决本地区所面临的景观趋同、社区认同感消失、经济衰退等问题,是从整体历史文化环境入手,追求遗产保护、区域振兴、居民休闲、文化旅游和教育多赢的多目标保护规划方法。
1.2.2 遗产区域的由来
美国是最早提出遗产区域概念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历史保护领域开始认识到对文化景观进行保护的重要性。此外,美国协作保护思想、公园运动、绿色通道的发展也与遗产区域的产生和发展密切相关。
美国联邦户外游憩局于1968年开展了一项遗产研究项目,用于评价在康涅狄格河谷建立国家游憩区的可行性。该研究认识到“有必要通过公共和私人协同合作,建立一个突出的由历史、教育、文化遗产、高质量风景游憩资源构成的集合”。该建议标志了一个以遗产价值为核心的多目标保护方法以及区域协作保护思想的萌芽。与此同时,传统的仅作为城市中一个孤立要素的城市公园的概念,逐渐被一种将整个城市或地区作为一个大型“文化公园”的概念所替代。这个时期许多地区都将文化公园当作社区复兴的重要手段。当时马萨诸塞州罗尼尔市决定基于现有的工业历史,通过与地方和州政府以及私人部门合作,将罗尼尔建成一种新类型的国家公园。1978年国会批准建立了罗尼尔国家历史公园,这是遗产区域运动历史上的关键一步。
1976年,国会指导国家公园局开展国家城市游憩研究,该报告建议通过地方、州、联邦政府的协作建立一个国家景观保护区系统,创立一个新的城市游憩基金计划,并建立一系列基于敏感地区的遗产区域。国会研究局的丘克·里特在他的《绿线公园:一种保护城市地区游憩景观的方法》一书中也提出了类似的保护思想。虽然当时国会未对这种方法进行立法,但许多私有组织开始将这种方法应用到具体的社区中。此外,从18世纪开始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的绿色通道到20世纪80年代后渐成体系,其功能也从最开始仅关注游憩功能逐渐转向游憩、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多功能的综合,历史文化价值在绿道规划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美国国家公园局在1983年对马萨诸塞和罗得岛的黑石河廊道进行研究后,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原有的国家公园系统,应该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该地区的遗产资源进行保护。这次建议直接促使了美国第一个国家遗产区域的诞生。
1984年8月24日,美国议会指定了第一个国家遗产区域:伊利诺斯与密歇根运河国家遗产廊道,并颁布了《伊利诺斯和密歇根运河国家遗产廊道法》,此后,这种把自然和工业联系起来并维持它们的平衡,以及激发经济振兴的理念,引起了许多州和社区,特别是美国东部各州和社区的共鸣,国家遗产区域也由此逐步发展成为美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保护体制与方法也渐趋成熟。直到2014年4月,美国国会已经批准了49个遗产区域及类似项目。其中有的是以历史运河及其他历史交通廊道进行空间构架,如伊利诺斯和密歇根运河国家遗产廊道、黑石河流域国家遗产廊道等;有的是以美国历史工业发展为主题,如国家煤矿遗产区域、汽车国家遗产区域等;有的则反映了美国近300年的战争历史,如谢兰多流域国家历史区域、田纳西州南北战争遗产区域等;还有的是用来保护美国非主流遗产文化,如凯恩河国家遗产区域、嘎勒吉奇文化遗产廊道等。此外,还有以历史农业和海运类型为主题的,如美国农业遗产伙伴等。据统计,截至2004年,美国国家遗产区域共覆盖了5.4%的大陆面积(计168835平方千米),16.2%的人口,分布于美国18个州,包含466个国家历史地标。
1.2.3 遗产区域的特征
根据美国关于遗产区域的概念,我们可以把遗产区域作为人与自然共同的作品,它是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特殊文化景观,其保护和解说的焦点应该是正在或已经消失的当地生活方式和历史记忆。虽然有很多文化景观都是独特的和有价值的,但只有当地方社区联合起来重视历史资源并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时,它们才可以称得上是遗产区域。
遗产区域主要概括为以下特征:
1 (1)尺度变化大,构成要素复杂。遗产区域的尺度变化很大,从单个城市到不同的地区,可以跨越不同的行政或地理边界。实际中遗产区域通常包括不同面积大小的,由某种特殊的历史经济活动或地域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地区,有时候甚至由一些分离的地区构成。遗产区域不仅包括承载历史记忆的文化资源,还包括自然要素以及民间传说、手工艺和游憩机会在内的不同类型的资源。同时,遗产区域还可以包括许多平常生活的要素,如废旧的作坊或工业区。
2 (2)价值的多元化、多层次。遗产区域既有作为整体的历史文化价值,又有区域内外自然要素的生态价值,多数遗产区域本身就建立在河流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并以山体、湖泊、沼泽等自然生态系统为基底。此外,遗产区域还包括内部大量遗产点和非物质遗产所蕴含的价值。
3 (3)以合作伙伴关系为基础的综合保护方法。遗产区域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商业机构、研究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个人等不同实体建立遗产保护的合作伙伴关系,以解决遗产区域内面临的复杂问题。遗产区域是在协调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迫切需求下产生的,它通过引入保护与发展两类团体的参与机制,同时兼顾自然、历史、文化、教育以及经济效益等诸多因素。
1.2.4 其他国家遗产区域及类似项目
随着世界上对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性、区域化的发展趋势,遗产区域等一系列相关文
化遗产保护方法在国际遗产保护界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
欧洲遗产区域保护从20世纪7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较早就产生了类似的保护方法。它产生于人们对全球化和景观日益趋同情况下保护民族遗产和欧洲区域身份的渴望,是拥有类似于美国遗产区域最多的地区。欧洲的遗产区域项目包括由多个合作团体管理的不同大小和不同历史文化主题的地区。这些团体仅对遗产区域实施管理,并不对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施加控制。欧洲每个国家都会有重要的遗产区域案例,在这些区域内,保护遗产和独特文化景观是地区再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此外,欧盟也通过一些发展项目,为那些由独特的文化和自然要素联系在一起的城市或地区(有时甚至是不同的国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促进它们彼此之间进行区域联合并形成遗产区域。每个国家都会有重要的遗产区域案例,著名的有Derwent河谷世界遗产区域(英国)、Bergsladen生态公园(瑞典)、IBAEmsher公园(德国)、Llobregat河流廊道(西班牙)等。
其他国家如加拿大、墨西哥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等都有与美国遗产区域概念相似
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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