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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世纪*伟大的文坛硬汉,“迷惘的一代”*杰出的文学代表,一代文学大师海明威的**部长篇小说
领会海明威打不垮的“硬汉”精神, 每个男孩子都应该拥有的灵魂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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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太阳照常升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2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第一部重要的小说,写的是像海明威一样流落在法国的一群美国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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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海明威(1899-1961),美国记者,作家,2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是美国“迷惘的一代”作家中的代表人物。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以简洁著称,对20世纪世界文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其巅峰之作《老人与海》先后获得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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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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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顿的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我会拿一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太当回事,不过这对科恩来说可就意义重大了。他并不喜欢拳击,事实上他讨厌它,可他满心痛苦又一心一意地学着打拳,以此来抵消他身为一个犹太人在普林斯顿感受到的自卑和羞怯。想到能把任何一个瞧他不起的家伙打倒在地,让他心底觉得相当安慰,虽说他本身是个很害羞又很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从不跟人打架斗殴。他是斯拜德凯利的明星学员。斯拜德凯利把他手下所有的年轻绅士都照次轻量级 拳击手的模式来训练,不管他们的体重是105磅还是205磅。不过这办法看来很适合科恩。他的出拳速度确实很快。他进步如此神速,斯拜德于是马上安排他跟高手过招,结果他终生落下了个扁鼻子。这使科恩更加厌恶打拳了,不过也给了他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而且他的鼻子确实也更好看了些 。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他书读得太多了,结果戴上了眼镜。我碰到过的他的同班同学中,没有一个记得他,他们甚至不记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
我对所有貌似坦率和单纯的人统统信不过,尤其是他们的故事编得格外完美的时候。我一直就怀疑罗伯特科恩从来就没得过什么中量级拳击冠军,他那个鼻子也许是被一匹马给踩的,要么也许是他妈妈怀着他的时候受了什么惊吓或是看到了什么精怪,再要么是他小时候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可是最终还是有人向我证实了科恩的经历并非瞎编,此人正是斯拜德凯利本人。斯拜德凯利非但记得科恩,他还时常惦记着他这位得意门生后来到底怎么样了。
罗伯特科恩的父系是纽约最富有的犹太家族之一,母系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进普林斯顿前的大学预科是在一所军校读的,他是校橄榄球队出色的边锋,没人使他产生什么种族意识。甚至没人使他觉得自己是个犹太人,所以他也就没觉得跟任何人有任何不同,直到他进了普林斯顿。他是个厚道小伙子,是个友善的年轻人,而且非常害羞,这就更使他觉得痛苦不堪。他就通过打拳来发泄,最后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一个被打扁了的鼻子从普林斯顿毕业,跟第一个好心待他的姑娘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把父亲留给他的那五万美元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他部分归他母亲所有。这些年来,跟一个富有的妻子过着不幸福的家庭生活,这把他的脾气变得相当讨人厌。等他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他妻子了,她却先一步把他给甩了,跟一个微型人像画家跑了。好几个月来他一直考虑要离开他妻子,却又觉得就这么把她给抛弃未免过于残忍,所以并没有付诸行动,她这么一走虽大出他意外,却也大有益处。
离婚手续办妥以后,罗伯特科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混迹于文人圈子里,他那五万美元尚有少量剩余,很快他就拿来支持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的卡梅尔,在马萨诸塞的普罗文斯敦 停刊。起先科恩纯粹被视作一位赞助人,名字也只出现在版权页上的顾问栏内,后来却成了杂志唯一的编辑。这可是他的钱,而且他发现他很享受做编辑的权利。当维持这家杂志的开支变得过于庞大,他不得不放弃时,他还是颇有些惋惜的。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又有别的事情要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想借那本杂志上位的女士给抓到了手心。此人非常强势,科恩根本就别想逃出她的手掌心。再说他还确定他爱她。等这位女士看明白了那本杂志成不了器了,她就有些厌弃科恩,于是决定在还有点东西可捞的时候赶快捞一把,所以她极力怂恿科恩到欧洲去,说是科恩可以在欧洲写作。他们就这样来到了欧洲,并待了三年,这里是那位女士就学的旧游之地。这三年里,头一年花在旅游上,后两年在巴黎度过。罗伯特科恩一共有两个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布拉多克斯是他文人圈子里的朋友,我则跟他一起打网球。
把他捏在手心里的那位女士芳名弗朗西丝,在第二年年尾上发现自己的容颜已经不再,于是对罗伯特的态度也由过去漫不经心地占有他、盘剥他,转而断然决定他应该娶她。在这时候,罗伯特的妈妈又给他安排了一笔津贴,每月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眼睛里根本就没有过别的女人。他过得相当幸福,只不过跟住在欧洲的很多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还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本小说,虽说相当差劲,也并没有日后评论界批得那么糟。他读了很多书,打打网球,还在当地的一个健身房打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女士待他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用过餐,然后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罢咖啡后又喝了几杯白兰地,我就说我得走了。科恩刚刚说起我们两个应该在周末的时候来次小旅行,他想出城去痛痛快快地来次远足。我建议我们先飞到斯特拉斯堡 ,然后去爬圣奥迪尔山,或是阿尔萨斯地区 别的什么乡野地方。“我认识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在城里好好转转。”我说。
桌子底下有人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中碰到的,就继续说下去:“她在那儿已经住了有两年了,对那个城市可以说了如指掌。是个很棒的姑娘。”
我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脚,仔细一看,发现罗伯特的那位女士弗朗西丝正绷着脸,下巴抬得老高。
“该死。”我说,“干吗要去什么斯特拉斯堡?我们可以北上布鲁日 ,要么去阿登高地 也不赖嘛。”
科恩明显松了一口气。我也没再挨踢,我道了声晚安就此告辞。科恩说他想买份报纸,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你老兄干吗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没见弗朗西丝是什么脸色吗?”
“没有,我干吗要看她的脸色?如果我认识一位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干弗朗西丝什么鸟事?”
“没任何区别。只要是姑娘都不成。我就不能去了,就这么回事儿。”
“别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丝,只要出现什么姑娘就坚决不成。你没见她刚才的脸色?”
“好吧,好吧。”我说,“那就去桑利 得了。”
“别生气哦。”
“我不生气。桑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大雄鹿饭店,到森林里远足,然后回家。”
“好,那挺好的。”
“好了,明天球场上见。”我说。
“晚安,杰克。”他说,回头朝咖啡馆走去。
“你忘了买份报纸了。”我提醒他。
“提醒得是。”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报亭,“你没生气吧,杰克?”他拿着报纸转身问我。
“我干吗要生气?”
“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手拿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她的,可她显然让他的日子很不好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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