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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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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浓郁,象征深远,被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
一次灵魂的对话,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荒原狼》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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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这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荒原狼是个年近50的人,几年前,他租下了我姑妈家的阁楼,在这里住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沉默寡言,不爱交际,确实像他自称的那样,是一只狼,一个陌生的、野性而又胆怯的、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动物。他的脸充满智慧,表情温柔,但内心世界动荡不安。他想的比别人多,智力上具有那种近乎冷静的客观性。这种人没有虚荣心,他们从不希望闪光,从不固执己见。它以一种忏悔式的文学形式表现出来的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也同样暗含着外在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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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赫尔曼·黑塞
Hermann Hesse(1877—1962)
出生于德国南部的小镇卡尔夫,曾就读墨尔布隆神学校,因神经衰弱而辍学。1899年,自费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浪漫主义之歌》,未获得公众承认;1904年,以第一部长篇小说《彼得·卡门青特》轰动德国。
后来,他辞去工作,专事写作,先后完成《在轮下》(1906年)《盖特露德》(1910年)《罗斯哈尔特》(1914年))等早期重要作品。 1912年,黑塞移居瑞士并在1923年加入瑞士国籍。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黑塞的创作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试图从宗教、哲学和心理学方面探索人类精神解放的途径。这时期的主要长篇小说有《德米安》(1919)、《悉达多》(1922)、《荒原狼》(1927)、《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1930)和《玻璃球游戏》(1943)等。其中《荒原狼》轰动欧美,被托马斯·曼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1946年,黑塞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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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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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辞
致答辞
荒原狼
黑塞及其作品
黑塞获奖经过
黑塞作品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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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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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深夜,我躺在床上并未睡去,突然灵感带给我一首诗。这真是首佳作啊!可是我却傻乎乎地没有当时就记录下来,第二天清晨就把它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过,那首诗就像是坚果中的果仁儿一样,一直深埋在我的内心。
在阅读某位诗人的作品的时候,在思索笛卡尔、帕斯卡的某种观点的时候,我就会又经历过这种感觉。还有一次,那时我和我的情侣在约会,这种感觉再一次金光闪闪地浮现在我眼前,飞逝在天空之中,留下金色的轨迹。
啊,在我们的人生中,在这个丰盈充裕、无比市侩的、缺乏精神追求的时代,对这种建筑风格、这种经营习惯、这种时政、这种人,要感悟到神祇的显灵是多么难得啊!在这个尘世的目的我并不认可,在这片苍穹下我没有丝毫的愉悦,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又怎么会不去选择做一只荒原狼,一个衰败的隐士!无论是在剧院还是在电影院,我都待不下去,我甚至难以阅读报纸,现代书籍也几乎看不下去。看到人们在混乱不堪的车厢和旅馆里,在人挤人、吵闹哄哄的咖啡屋里,在闹市区的小酒吧、小剧场里,他们寻找的又是什么乐趣?我无法理解。我也无法理解人们去参加国际博览会,在节日的出游中,在渴望受教育的人所作的报告中,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究竟在寻找什么样的乐趣。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获取这类乐趣而奔走忙碌、耗费心思。我也不是得不到这种乐趣,而是我理解不了它,所以我无法跟他们同乐。反而是仅有的几件事能令我欢乐,我认为那是尘世间最美妙的事情。卓尔不群的事情、令人乐疯了的事情,世人最多只能在文学作品中发现过、寻找过、喜欢过,在现实生活中那些情节都被他们看成是荒诞不经的。其实,若说这些世人的观点正确,若说这咖啡屋的音乐,这些大众的娱乐项目,这些满足了做些微小事情的美国式的民众的追求的确是正确的,那样的话我就是错的,早就是精神病患者、狂徒。我没有说错,我就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一不小心来到了它无法理解的另类兽群之中,它变得无家可归,也没有吃惯了的食物,甚至没有呼吸惯了的空气。
我在思考着这些困惑了我许久的问题的同时,继续走在这潮湿的街道上。我穿过这个城市一个最宁静、古老的街区。在街道对面,有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矗立在黑暗之中,一直以来我就很喜欢看着这堵墙。这石墙被一座小教堂和一个古老的医院夹在中间,总是那样显露出沧桑和自然恬静。天还没黑的时候,我经常死盯着那斑驳的墙面看。在内城,这种平静、美好、不为人所关注的墙面并不多。这儿到处都有商店、律师事务所、医生、理发师、发明家的招牌在朝你大声招呼,简直令人感到无立锥之地。这时,我又看到那古老的石墙安静地立在我面前,但好像墙上有了点什么变化。原来在石墙中央多了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尖尖的。我感到困惑,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原来有没有这座门,或许是后来才开的?这是一座看上去很古老、历史很悠久的门,这点毋庸置疑。或许这紧紧关着的连门板都已经发黑的小门,是一家几百年前就无人光顾的修道院的入口。现在虽然修道院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这座门却仍然是荒凉古国的入口。也许这座门我曾经见过,当时可能看得没那么细,也有可能是因为给它新刷了漆,才使我注意到它。无论如何,我停下了脚步,很认真地向那边看,但我没有走过街道,因为路中间非常潮湿,路上满是泥泞。我站在人行道上朝那里望去,一切都笼罩在夜色里,门的柱子上好像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什么别的带有色彩的东西。我睁大眼睛仔细地观察,发现门上还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牌子上好像还写着些什么字。我怎么使劲儿也看不清楚,于是就趟过污水、泥泞走了过去。我看到门框上边灰绿色旧墙上有一个闪着微光的区域,那里的彩色字母闪烁不定,若隐若现。我在想他们居然连一堵古老的墙壁都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勉强看到几个闪来闪去的单词,这些词并不那么好认,所以,只好连蒙带猜。组成这些单词的字母出现的频率与长度都不同,暗淡而缺乏力度,转瞬之间就又灭光了。打这类广告做买卖的人可称不上是会念生意经,他也只能和我一样算是个荒原狼、倒霉蛋;为什么要在老城最黑暗的街道里用古老的墙壁做字母游戏,而且广告又偏偏闪烁在这种月黑风高、愁风惨雨、无人问津的时候?为何这些字母如此闪烁不定、转瞬即逝、喜怒无常、难以辨认?好了,我现在终于把几个词拼出来了:
“魔剧院——闲人免进!”
我去开门,用尽力气也没有把那又重又旧的门把扭动。这时,字母游戏突然结束了,它异常伤心地打住了,似乎是明白了这种游戏毫无意义。
我向后退了几步,弄得满脚都是泥污。字母不再出现,灯也熄灭了。我在泥污之中站了许久,期待着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结果却是徒劳。
我死心了,不再继续等待。我重回到人行道上,这时我面前湿漉漉的沥青路面上突然倒映出几个彩色的霓虹灯字母。我读道:“疯狂者专属!”
鞋里湿淋淋的,冷得难受,但我还是选择在那里继续站着多等了一会儿。霓虹灯字母没有重新出现。我伫立在那儿,心中想着,那柔和的、绚丽斑斓的、犹如鬼魅一般地在湿漉漉的墙壁上和漆黑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谜样字母,真好看啊。就在此刻,过去的一个念头——关于金光闪闪的神迹的比喻,突然闯进我的思绪,那神迹忽然变得遥不可及、无从寻找。
我感到很冷,接着走向前去,心里满是那条闪光的轨迹,以及对那座专门为狂人开设的魔剧院的大门的渴望。就这么走着走着,我来到了集市,在这儿,所有夜间娱乐场所陈列无缺,三步一张广告画,五步一块招贴牌,对顾客们竞相献着殷勤,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游戏厅、电影院、舞厅,等等。不过,我并不去这些地方,那是“普通大众”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路过这些场所的人们无不一窝蜂地涌进各类娱乐建筑的大门。虽然这样,我的哀愁却越发的重了,只因那刚才看到的闪烁不定的字母,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诱惑。它们一直在触动着我,进入了我的灵魂,打乱了我埋藏在心底的乐章,让内心那一丝金色痕迹的薄光再次隐隐浮现。
我来到一家装饰古老而简朴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二十五年前的事情了,从那时候起这个小酒馆就没有发生丝毫的变化。老板娘还是当年的那个老板娘,今天的那些酒客们依然坐在二十五年前就坐过的座位上舒适地小酌,依然用着二十五年前那种式样的酒杯饮酒。我来到这朴素的小酒馆,这儿是我躲避世俗与现实的安闲之处。虽说这类躲避与静谧地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避世几乎没什么区别。在这儿我同样找不到故乡和知己,我所能找到的只是一个能容纳自己的安静角落,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和我有所不同的人表演的陌生节目。但是,这个安静角落也有其可贵之处:这儿没有那些涌动的人潮,没有喧嚣吆喝,没有嘈杂的音乐,只有几位面容安详的酒客无声无息地安坐在不加装饰的、风格简约的木桌旁。桌子简朴到甚至没有铺放大理石桌面,没有镶上珐琅,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那些黄铜装饰!大家面前都放着一杯味道醇厚的老酒来度过漫漫长夜。这些酒客我都很眼熟,或许他们就是些地道的俗人,在自己家里,在他们那充满了庸气的宅子里都放置了庸俗不堪呆头呆脑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而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或许他们也和我一样,是些孤僻的怪人,没了往日的理想,沦落为借酒消愁的酒徒,他们同样是荒原狼、穷棒子。他们究竟都是些干什么的,我也不清楚。思乡、失望、寻求精神安慰的需求把他们拉到这儿来。已婚者到这里追思单身时代的自由,耄耋之年的官员到这儿追思自己充满欢乐的青春时代。他们,我指的是酒馆里的所有人,都非常沉默,好酒贪杯。他们和我一样,宁可慢条斯理地自斟自饮半升阿尔萨斯酒,也不愿呆坐在剧场里看女子乐队表演。我在这里动辄可以消磨一小时时光,就算两个小时也无所谓。我在喝下一口阿尔萨斯酒之后,就忽然想起来,今天一整天我除了早餐吃了点面包之外,居然还没有吃过其他东西。说来也怪,人类什么都能吃到肚里!大概十分钟前我看了一份报纸,把一个不负责任的作者的思维通过眼睛映入我的脑海,把别人的言论在嘴里黏合着唾液大加咀嚼,将难以消化的部分再吐出来。就这样,我没心没肺地“吃了”整整一栏报纸。然后,我又吃了分量不小的牛肝,这明显是属于一头小牛的肝脏。说来也怪,我生性爱喝平和的阿尔萨斯酒,那大约是最美的佳酿了,而对烈性酒没什么兴趣,至少平常的时日不怎么喝。烈性酒通常香醇可口,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甚至因此而闻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纯正温和、便宜且没什么名气的家酿葡萄酒,那种酒很难喝醉,味道极佳,有一股泥土的芳香、蓝天和树木的气息。一杯阿尔萨斯酒搭配上一块面包,这就是一顿美味佳肴。不过现在,我已经一整块牛肝进了肠胃,对我这种平常吃肉不多的人来说可是一件极为难得的美妙享受,第二杯酒也已经被我斟满了。想想也奇怪,究竟是哪个绿色山谷中的性格老实的壮汉在种植葡萄,酿成葡萄酒,然后让这个世界上各个远离他们的一些失落的、默默饮酒的市民和那些愁肠百结的荒原狼从杯中吸取一滴庸气,借此获得些许短暂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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