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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目前,大多情况下宪法仅仅体现为书面上的文字或者规范,并未真正或未完全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制定宪法并不是制宪者的真正目的所在,将书面的宪法规范变成为制宪者所要达到的预期的社会现实,才是制宪者的真正目的。而宪法实施即是将书面上的宪法规范变成为社会现实即依宪治国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宪法如何得到实施,与宪法的实施机制有关,宪法实施机制的建立,又有赖于对宪法实施机制的基本理念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构建。国外宪法实施的经验,不一定全部适合我们中国的国情。因此,本书以宪法基本理论为基础,尝试探讨和检视我国宪法实施的有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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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贾海洋,1969年出生,辽宁北票人,法学博士。现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辽宁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已出版《医疗纠纷与损害赔偿研究》《中国律师法学》等学术著作和教材九部,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承担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并获得多项省市级科研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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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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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第一章 宪法实施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实施的含义
一、宪法实施的概念之争
二、宪法实施的内涵
第二节 宪法实施的特征
一、宪法实施的普遍性
二、宪法实施的原则性
三、宪法实施的持久性
四、宪法实施方式的综合性
五、宪法实施程序的多样性
第三节 宪法实施的方法
一、宪法解释
二、违宪审查
三、宪法诉讼
第四节 宪法实施的原则
一、宪法实施原则的含义
二、宪法实施原则的内容
第五节 宪法实施的目的
一、宪法实施目的的含义
二、宪法实施的内在目的
三、宪法实施的外在目的
四、宪法实施目的的实现
第二章 宪法实施的有效性
第一节 宪法实施的有效性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宪法实施的有效性与宪法效力
二、宪法实施的有效性与宪法实效
三、宪法实施的有效性与宪法效果
四、宪法实施的有效性与宪法效益
第二节 影响宪法实施有效性的主要因素
一、个人因素
二、体制因素
三、环境因素
四、自身因素
第三节 宪法实施有效性的评价体系
一、宪法实施有效性的主体评价
二、宪法实施有效性的行为评价
三、宪法实施有效性的结果评价
第四节 宪法实施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一、序言、总纲有效实施标准
二、公民权利保障标准
三、国家机构有序运行标准
第三章 宪法序言、总纲的有效实施实证研究
第一节 宪法序言实施的有效性
一、历史事实的认定实施情况分析
二、基本政治制度的规定实施情况分析
三、基本国策的规定实施情况分析
四、宪法效力的规定实施情况分析
五、宪法序言实施有效性情况的总结
第二节 宪法总纲实施的有效性
一、制度设立规定的实施情况分析
二、政策宣示规定的实施情况分析
三、权利承诺规定的实施情况分析
四、义务设定规定的实施情况分析
五、禁止性规定的实施情况分析
六、宪法总纲实施有效性的总结
第四章 宪法中公民权利及其保障的有效性实证研究
第一节 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历史演变
第二节 我国公民权利享有的广泛性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精神文化的自由
四、公民的人身权利与自由
五、社会经济权利
六、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权利享有的平等性
一、妇女的权利
二、老人和儿童的权利
三、少数民族的权利
第五章 宪法实施有效性之国家机构有序运行
第一节 宪法权力与国家权力
一、宪法权力概述
二、宪法视域下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的权力
第二节 宪法规定下国家机构的设置
一、宪法修改推动国家机构改革
二、国家机构在四部宪法中的发展变化
第三节 宪法规定下国家机构运行的作用
一、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
二、对国家主权的保障作用
三、对国内社会管理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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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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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学理论研究中,宪法实施问题一直是我国宪法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无可否认,法律实施是实现其内容和权威的有效途径,宪法也不例外。一部宪法制定的再完美,如果不能践行于现实生活,不过是一纸空文,宪法所承载的特定主体的意志和利益也就不可能得以实现。无论在哪一种意义上,都需要通过宪法的实施和实现来保障宪法的地位和权威,以达到保障人权、限制公权的目标。
我们一般认为,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良法,具备依宪治国的基础条件。
习近平主席《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目前,大多情况下宪法仅仅体现为书面上的文字或者规范,并未真正或未完全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制定宪法并不是制宪者的真正目的所在,将书面的宪法规范变成为制宪者所要达到的预期的社会现实,才是制宪者的真正目的。而宪法实施即是将书面上的宪法规范变成为社会现实即依宪治国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宪法如何得到实施,与宪法的实施机制有关,宪法实施机制的建立,又有赖于对宪法实施机制的基本理念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构建。国外宪法实施的经验,不一定全部适合我们中国的国情。因此,本书以宪法基本理论为基础,尝试探讨和检视我国宪法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但由于课题所涉研究范围较广、理论艰深,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有待广大同人批判。
本书由贾海洋(第五章)、陈伯礼、任文松(第二章)、王晓(第三章)、徐海静、宋智慧(第四章)、冯洲静、韩涛(第一章)共同撰写完成,并由贾海洋统编定稿。
作 者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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