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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畅销书作家彭湃青春小说收官之作
青春渐行渐远,唯爱永不止息。
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的盛宴。
背叛、伤害、谎言、诱惑、迷茫……
成长,是你只能懵懂地接受,然后清醒地失去。
回想少年时,那些闪耀的梦想和爱情,你可还记得?
你是否刚毕业就失业?
你是否对身边的感情没有了信心?
你是否好久没和昔日的好朋友聚在一起说说心里话?
你是否越来越孤单,越来越麻木,越来越看不清未来的路?
作者说:青春是不可以讨价还价的,青春是你只能懵懂地接受,然后清醒地失去。就让我们跟随作者一起领略成长的代价,一起找寻青春的答案。
翻开这本书,你会看到自己,看到他人,看到在这个时代下所有年轻人的挣扎。合上这本书,你将找到自己人生的位置,然后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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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谢牧、胡伟大、王侯、陈伯言、刘雯雯、林鹿夏一行六人本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高中毕业之后由于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彼此间的关系出现裂痕,并慢慢疏远……
故事开始时已是六年之后,毕业后去广州工作两年的谢牧,带着新交的女友蔚蓝参加王侯的闪婚婚礼,几个老友重聚,却闹得不欢而散。谢牧十分痛惜,决定留在星城挽回这段变质的情谊,且凭借着一腔热血拉着一群朋友走上了创业路。然而蔚蓝这个“外人”的加入,让六人间本就错综复杂的关系更加纠葛,诸多危机和问题都慢慢浮出水面。最终,谢牧的爱情、友情、事业纷纷遭到重创,背叛、伤害、谎言、诱惑、迷茫……转眼间,昔日的好朋友们都已是另一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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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彭湃,知名畅销书作家、平面模特、现居长沙。擅长讲青春故事,是备受女生欢迎的优质男作者。喜欢养猫、熬夜、追剧、旅行、写作、在微博写段子和煲心灵鸡汤。已经出版长篇作品青春三部曲:《当我们的青春渐渐苍老》《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当我们的青春渐行渐远》,他的温情主题恋爱书《很高兴爱上你》全国热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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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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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在想来,这真是个狗血剧都不敢再演的老套情节。可青春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事实上,它愿意给你安排老套的相遇已是莫大的恩赐。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重要的不是如何相遇,而是和谁相遇。
第二章
不知何时,面对成长的疲倦和迷惘,怀念成了最廉价的安慰剂,大家像一群软弱而无助的虔诚教徒,围在一起,手拉着手,在名为“怀念青春”的圣歌中寻找着片刻安宁和慰藉。
第三章
城市里像藏着无数闪光的多米诺骨牌,从西往东,铺天盖地蔓延过去。一秒后,星城的路灯被全部点亮。这种视觉冲击让我感到轻微的窒息,胸腔由内而外散发出紧张和兴奋,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觉也叫悸动。
第四章
可惜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很多的看似不经意都是为了刻意地隐藏,就像此刻宁静而幸福,下一秒就可能是背叛和悲伤。我们匆忙赶路,却逃不掉孤独疲惫,我们豪情万丈,却藏不住遍体鳞伤,我们回头想念,朋友已各自走远。你以为青春的旅途是殊途同归,谁知它名叫后会无期。
第五章
有时候我也会无语问苍天,既然爱情注定要在柴米油盐的世俗生活中死去,人类何苦还要开始爱情?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人类并非完全是趋利避害的生物,不少时候,人类也是盲目的自虐患者。
第六章
爱像一枚硬币,正面刻着奇迹和希望,反面却烙着痛苦和灾难。
第七章
“人们常说,爱一个人之前得先学会爱自己。这是弱者的说辞。正确的做法是,爱一个人之前就得先武装自己!这样,你才能牢牢掌握爱情的主动权。”
第八章
我终于相信,爱是件特别欠抽的事情。它的欠抽在于,拥有时从不珍惜,失去后才追悔莫及;更在于,你曾在别人身上看过无数次这样的悲剧,甚至一度把它当成笑话,可轮到自己时,却做得更糟。
第九章
年轻的时候我们心比天高,觉得将来什么都会有,好像只要长大了,金钱、理想、爱情这些都会不请自来。后来我们真的长大了,才发现很多年轻时没有的,长大了也不会有。失去的那些,却永远失去了。
第十章
其实无论一个人多么强大,多么成功,多么富裕,在孤独和苍老面前,都是平等的。
第十一章
鹿夏垂下眼帘,修长的睫毛上沾着氤氲的水汽,嘴角泛起一个忧伤的笑:“你问我他有什么好。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我如今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让那个静止的世界重新动起来吧。”
第十二章
遗憾的是,所有的纯真和坚持,都来不及告别,就被无情地抛弃了。仅仅因为它填不饱肚子,它不能买车买房,它不能换取功成名就。我们站在青春的彼岸,用所谓正确的成熟的得体的姿态,嘲笑着后面的年轻人,其实也是在嘲笑自己。
第十三章
这些年,我用冷漠对抗冷漠,用争吵反击争吵,用伤害去灌溉伤害。可最终这些又有何意义?我总要求父母为这个家付出,却常常忘记自己也是这个家的一分子。我光顾着去憎恨和鄙夷,却忘了包容和改变。
第十四章
在感情面前,万物都是那么脆弱,不管岁月和生活把你磨砺得多么高明沉稳,站在喜欢的人面前,你可能还是一秒都撑不住就原形毕露。
第十五章
以前我从没想过什么是安全感,可能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吧。你看着一个人,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神,她的笑容,你完完全全不担心,有一天她会离开你,或者有一天你会不爱她。你想做的,只是俯身亲吻她。
第十六章
究竟是何时起,四个情比金坚的好兄弟沦落到一见面就争吵。我们无法再一起抱肩大笑畅快豪饮,一起蹲在街头朝美女吹口哨,一起在高速路上不要命地飙车,一起深夜看球因为德国队输掉世界杯而哭成狗,所有那些都找不回了,我们只能这样,各自待在寂寥的黑夜中,彷徨着,沉默着。
第十七章
其实告别了又如何?苍凉的继续苍凉,无情的依旧无情,不过是徒增伤感。所谓青春远去无非如此,那些跟青春有关的地方接二连三地消失,跟青春有关的人也陆陆续续地离去,有一天你蓦然回首,发现竟连缅怀的依凭都找不到了。
第十八章
人这一辈子,很难有人能陪你从头走到尾,更多的人,不过与你顺了一段路。我们都要有这种觉悟,才不会太伤心。如果你觉得这个想法会让自己变得无情,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就把他们都装在心里好了,只要闭上眼,他们永远还是最初的模样。可是当你睁开眼,你就要清楚,万事万物都会改变,你不能偏袒、不能妥协,更不要自欺欺人。
第十九章
所谓生活,就是注定要匆匆赶路,所谓生命,就是注定无法把什么留成永恒,但这恰恰又是它最美的地方不是么!这个路口,你将失去,下个路口,又将拥有。活着不是件容易事,但只要活着,便有惊喜。
第二十章
天真多美好啊,可只限于小时候。
第二十一章
很多人,你根本不清楚是何时成为你生命里重要的、深爱的人,于是某一天,你也无从察觉他们又是何时就变成了你生命中的陌路风景和遗憾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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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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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在想来,这真是个狗血剧都不敢再演的老套情节。可青春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事实上,它愿意给你安排老套的相遇已是莫大的恩赐。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重要的不是如何相遇,而是和谁相遇。
【一】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爱把婚礼这种终身大事定在五一这样拥挤的节日,毫无浪漫和神圣可言。直到今天,2012年5月1号上午11点30分,当我骑着雅马哈的女士摩托车玩命地飙在芙蓉中路上时,突然有点明白了——正是为了照顾无数像我这种根本没有私生活的苦命程序员。
昨天下班回家的我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经理一个电话叫回公司。整个技术部紧急加班,把程序漏洞补上时窗外已经太阳高照了,我刚要站起来伸个懒腰,一拍脑袋才想起今天是死党王侯的婚礼。
蔚蓝自然好不了多少,作为一名还挣扎在医院最底层,就连护士都可以对她大呼小叫作威作福的小透明实习医生,值夜班的她折腾了一通宵加一上午,刚来得及回宿舍冲个澡就被我急匆匆地抓走了。
蔚蓝是我的女友。直到半个月前的清明节我们才结束了旷日持久的暧昧,正式确定了情侣关系。其实我也不想在如此不浪漫的节日表白,但它好歹是个节日啊,我曾看到一条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节日里表白的成功率比平日高出一倍。恰好收到王侯的结婚喜帖时,我在日历上也实在找不到其他节日了,脑子一热,便在清明节捧着一束玫瑰花硬上了。
聪明如蔚蓝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动机不纯,不过她表示理解。试想一下,从小到大,你身边都有一个号称“女人绝缘体”的兄弟给你垫底,可某天当你还是单身时,那人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闪婚了!这还像话吗?我要不赶紧找个漂亮女朋友去灭灭他的威风,今后大家还如何在一起愉快地玩耍?
身后的蔚蓝紧紧搂着我的腰,从没想过我能把一辆柔弱的女式摩托车开出凯迪拉克的王者风范。
“谢牧你慢点!我的假睫毛都要刮跑啦!”她夸奖地嚷着,声音明明很愉快。
“前面不是有个宽阔的肩膀为你遮风挡雨吗?”说真的,我才是那个单眼皮要吹成双眼皮的人好吗?猎猎大风中我能听到自己的立体回绕声。
蔚蓝嫌弃地拍了一下我的肩:“就你这瘦弱的小竹竿还遮风挡雨呢!充其量也就当个撑衣架。不过,今天总算能正式见见你那群好闺密啦!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什么好闺密啊!是好哥们!”我更正。
作为纯爷们,把哥们称作闺密这种新潮用法我还是不能接受,每次都会脑补出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拈着兰花指掐着嗓子说出“哎呀亲爱的你皮肤好水嫩喔最近用的什么补水面膜呀”这种话。
“抱紧点!带你飞。”我抖擞精神,加大了马力。
十二点我赶到华夏大酒店,新郎新娘还守在门口,等候着姗姗来迟的宾客。王侯身穿优雅的白西装,可惜瘦弱的身材撑不起气场。新娘叫Beryl,跟我不算熟,她穿着敞胸露背的性感婚纱,头发全部盘起,妩媚又成熟,两人怎么看都像姐弟俩偷了爸妈的婚纱在玩过家家。
我心疼地交出两千块大红包,看着王侯一脸春风得意的贼笑,还是不能接受——这货居然结婚了!
我跟王侯贫嘴惯了,见面没好话,互损了几句后王侯收起嬉皮笑脸,拍拍我的肩:“大伙也刚到,你赶紧进去看看吧。”
我点点头,跟王侯交换了一个略微不安的眼神——所谓大伙就是我那群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也或许,只能算曾经的好朋友。
王侯的预感是对的,走进大厅,属于我的那一桌气氛已经很不对劲了。
我首先看到的人是林鹿夏。
我没法不注意她,她还是那么漂亮,虽然生过孩子,曼妙的身材却丝毫没有走形,黑发白裙,亭亭玉立,端庄大气,在这样一个喜庆、拥挤又嘈杂的婚礼现场,她像一只高贵又含蓄的白天鹅,美得那么格格不入。
跟她对峙的是刘雯雯,曾几何时,刘雯雯也是个惹人喜爱的邻家大姑娘,虽然任性爱哭,偶尔胡闹撒娇,但却心地善良心思单纯。如今她瘦了些,更漂亮也更阴郁了,眉间满是尖锐和刻薄。
“刘雯雯你少说两句行吗?”胡伟大十分为难地杵在两人之间,一张略显憨直的肉脸憋成了猪肝色。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大家的和事佬。他想拉刘雯雯坐下,对方激动地甩开他的手,朝林鹿夏劈头盖脸地骂去:“哑巴啊?说话啊!你来这干吗?”
“来参加朋友婚礼。”林鹿夏声音平静,不卑不亢。
“朋友?别笑死人了,你这种人也配有朋友?!” 刘雯雯讥讽的尖笑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林鹿夏脸色转为苍白,话中带着息事宁人地恳求:“刘雯雯,今天我女儿也在,能不能别这样?”
我才发现,林鹿夏把自己三岁的女儿也带来了,这个叫陈漫书的孩子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穿着红色连衣裙,黑色的齐刘海长发梳得整整齐齐,脸蛋精致白嫩,让我想到了日本大红的童星芦田爱菜。她畏怯地躲在妈妈身后,被刘雯雯吓坏了。
“你以为拿你女儿说事就能伤到我吗?她爸是谁还不知道呢!”这话显然伤到了刘雯雯,她脸色骤变,恼羞成怒,一把逮住陈漫书的小手,将她拽到自己身旁。
“你想做什么?!”林鹿夏慌了,去夺女儿,刘雯雯死抓住另一只手不放,可怜的孩子就那么被拉扯在中间,像商场里打折的一件被客人争抢的毛衣。
“怎么?有胆带过来,没胆给人看啊!老胡你看看,她哪一点像陈柏言了?我看八成不是陈柏言的,当初陈柏言一定知道她干出了这种丑事才会逃婚……”
“刘雯雯,你在乱讲些什么?”我冲上前去推开刘雯雯,护着孩子回到她妈妈身边。
刘雯雯见到我先是吃了一惊,随即怪声怪气地叫起来:“哟,这不是谢牧吗?什么时候回的星城啊?怎么?又想英雄救美啊!”她看向一旁和所有外人一样完全在状况外的蔚蓝,露出玩味的冷笑,“当着你小女友的面做这种事合适吗?我说你还真是痴情啊,人家把你当备胎玩了十几年,你到现在还这么护着她,你傻不傻啊?”
“你……”
一只手按住我的肩,新郎新娘赶过来了,王侯温言软语地劝起来:“刘雯雯,今天怎么说也是我结婚的日子,这么多亲戚朋友看着呢,少说两句就当给我个面子吧。”
刘雯雯逮谁骂谁:“猴子你来得正好!我还要问你呢?你请了林鹿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故意气我吧?要早知道这个女人会来我就直接给你送花圈了。”
新娘Beryl 原本就是一脸愠怒,听到这话炸毛了:“我呸,什么花圈!大喜日子你不嫌晦气啊?亏我老公还把你当好朋友!怎么会有你这种人啊?爱来不来,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你算老几啊?我认识王侯那会你还不知道在哪吃奶呢?这里吵架轮不到你。”刘雯雯不屑地瞟了Beryl一眼,冷笑着看向王侯,“呵!也就你这种傻子才会猪油蒙心娶这种狐狸精,等着后悔吧你。”
“哈哈,笑话!”新娘Beryl可不是省油的灯,尖酸地反击道,“我狐狸精?!我狐狸精也比你这种没男人要的老处女强!”
刘雯雯面色煞白,随手抓起桌上半杯红酒泼过去,王侯上前挡下,胸口的白色西装殷红一片。
“呀!老公!你没事吧……”片刻震惊后Beryl气得浑身颤抖,“你!这里不欢迎你,给我滚!滚!”她抓起一大杯香槟朝刘雯雯泼过去,刘雯雯早有准备,把林鹿夏往前一推。
几乎是本能地我松开蔚蓝的手,飞快地将林鹿夏揽进怀中。
后背一阵清凉,香槟迅速从外套浸进里面的T恤,黏住皮肤。争吵、叫喊、怒骂、骚乱,身后已是枪林弹雨,而我钢铁般稳稳地为林鹿夏挡住了这一切,一如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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