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欲望与家庭小说
》
售價:HK$
98.6
《
惜华年(全两册)
》
售價:HK$
70.3
《
甲骨文丛书·古代中国的军事文化
》
售價:HK$
99.7
《
中国王朝内争实录(套装全4册):从未见过的王朝内争编著史
》
售價:HK$
244.2
《
半导体纳米器件:物理、技术和应用
》
售價:HK$
177.0
《
创客精选项目设计与制作 第2版 刘笑笑 颜志勇 严国陶
》
售價:HK$
61.6
《
佛山华家班粤菜传承 华家班59位大厨 102道粤菜 图文并茂 菜式制作视频 粤菜故事技法 佛山传统文化 广东科技
》
售價:HK$
221.8
《
武人琴音(十周年纪念版 逝去的武林系列收官之作 形意拳一门三代:尚云祥、韩伯言、韩瑜的人生故事 凸显百年武人命运)
》
售價:HK$
43.7
|
目錄:
|
第一编 知识篇
第一章 常见的环境损害
第一节 大气污染
第二节 水污染
第三节 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
第五节 电磁辐射污染与光污染
第二章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第一节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第二节 免责事由
第三节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问题
第四节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证据问题
第二编 案例篇
第一章 大气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01)
粉尘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人民调解适用以及证据的提交和质证程序
(案例02)
煤尘污染造成损害,原告既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主张相邻关系
(案例03)
氨气泄漏事故造成损害,无法认定损害具体数额时公平原则的适用
(案例04)
恶臭排污单位达标排放不能免责,损害应以大众的忍受限度为依据
(案例05)
大气污染中免责事由的构成以及司法认定问题
(案例06)
油烟污染中,针对饮食服务提供者所获得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提起行
政诉讼
(案例07)
油烟污染中,针对油烟污染行为未予正常管理,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08)
油烟污染中,针对油烟污染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案例09)
噪声粉尘废气污染中,依据相邻权,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10)
合伙企业排放废气,受害人与合伙人之一的协议不影响其民事赔偿请求权
(案例11)
烟尘、有害气体污染中,公民因环保局未完全履行职责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12)
废气、粉尘污染中,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二章 水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01)
跨流域区域污染损害赔偿,行政机关或法院的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案例02)
环境污染共同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不同排污者的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案例03)
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例成功试水,证据保全和先于执行该如何适用
(案例04)
城市生活污水造成损害,受害人承包合同有效性是法院审理范围吗
(案例05)
水污染造成受害人果树遭受损害,损害构成要件和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案例06)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讼援助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主持调解结案
(案例07)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案例08)
水污染侵权纠纷,是否受到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的证明与认定
(案例09)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村委会提起救济及法院主持调解结案
(案例10)
水污染责任纠纷,第三人过错构成免责事由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第三章 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典型案例
(案例01)
固体废物污染致人遭受人身损害,多因一果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
(案例02)
违反“三同时”制度,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案例03)
在矿山开采中,环保局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
(案例04)
突发事故应对后,环保局对相关的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案例05)
违法转移危险废物,对行政处罚提出的行政诉讼
(案例06)
噪声污染损害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07)
环境噪声污染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成立应以污染者超标排放为条件
(案例08)
环境噪声污染致动物损害,噪声污染不应以污染者主观过错为要件
(案例09)
环境噪声污染致受害人精神损害,当事人能否主张精神损害的赔偿
第四章 其他典型环境维权案例
(案例01)
信息公开引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申请内容明确具体的认定
(案例02)
建设项目致使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之恢复原状方式的运用
(案例03)
环境影响评价中,针对行政许可合法与否提起的行政诉讼
(案例04)
土地污染中,刑事民事责任并存,多个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05)
架设高压线经过农村房屋上方,农民向供电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06)
渤海湾漏油事故,农业部进行行政调解
第五章 环境损害赔偿实务法律文书范例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
三、行政诉讼起诉书
四、民事诉讼起诉书
五、民事诉讼上诉状
……
第三编 救济篇
第四编 法律附则篇
|
內容試閱:
|
《环境维权实务》:
2011年3月19日,事故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五份保险:交强险两份,两份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均是2000元;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A款)一份,在该份保险中,“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限额为60万元,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50万元,“除污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除污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0元;机动车辆保险两份,保险险种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5万元。上述保险的被保险人均为被告某运输公司,保险期限均自2011年3月20日0时起至2012年3月19日24时止,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在保险期间内。某保险公司《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11版)》第14条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第三者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第15条是:发生第14条约定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16条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第14条列明的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被保险人为排除该危害而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除污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除污费用是指为排除环境污染危害而发生的检验、监测、清除、处置、中和等费用;第17条是: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四)因环境污染危害间接受到损害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某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7条是: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