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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税法》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编写组编写,以名师讲义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归纳、整理,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讲解学习方法,突出考试要点,注重准则、法条、实例联系的全面组合;全新的编排体例与学科体系架构,突显名师智慧,是广大考生不可多得的备考教材。
知名辅导机构辅导名师倾力编写,结合历年真题解读考点与难点
在深入学习核心讲义考点基础上,进行过关练习提升考生硬实力
对历年真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易于考生掌控解题方法与技巧
考前模拟试题仿真真实考试内容,检验学习效果并助力一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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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学习辅导书,以课堂讲授的名师讲义为基础,集聚了名师数年的讲授经验和授课精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最新命题规律和特点,总结分析了“税法”科目的考试要点,并重点讲解了考试难点。本书具体包括四部分内容:备考指南、名师讲义、历年真题详解、模拟试题详解。
本书特别适合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考前复习使用,同时也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班的辅导教材,以及大、中专院校师生的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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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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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备考指南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概述
一、考试简介
二、报名条件
三、报名时间
四、考试科目、范围和题型
五、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科目复习技巧
一、201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考后分析
二、近年命题规律总结
三、学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四、2015年注册会计师报考科目组合建议
第二部分名师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二、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二、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
三、税法的适用原则
四、税收法律关系
第四节税法要素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九、减税免税
十、罚则
十一、附则
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二、税收立法原则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四、税收立法机关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税收执法
一、税务机构设置
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四、税收收入划分
五、税务检查权
六、税务稽查权
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八、其他税收执法权
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一、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二、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本章练习
第二章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
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三、零税率
四、征收率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规定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混业经营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
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纳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三、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征税政策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第十节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五、其他有关减免税的规定
第十一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税机关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五、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七、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八、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本章练习
第三章消费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二、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二、从量计征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的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五、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五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纳税申报
本章练习
第四章营业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二、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二、税收优惠规定
第六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本章练习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地点
八、纳税期限
第二节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
本章练习
第六章关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二、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二、税则归类
三、税率
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原产地规定
二、关税完税价格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关税减免规定
一、法定减免税
二、特定减免税
三、临时减免税
第五节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三、关税退还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五、关税纳税争议
第六节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本章练习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二、税目、税率
三、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资源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减税、免税项目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纳税期限
五、纳税地点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第五节土地增值税税率、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一、税率
二、应税收入的确定
三、扣除项目的确定
第六节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额清算
第七节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三、纳税地点
四、纳税申报
本章练习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房产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第三节契税法
一、征税对象
二、纳税义务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
四、征收管理
第四节耕地占用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的计算
三、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本章练习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第二节车船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目与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第三节印花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二、税目与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本章练习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五、亏损弥补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损失的定义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重组的定义
二、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三、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第六节税收优惠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四、加计扣除优惠
五、创投企业优惠
六、加速折旧优惠
七、减计收入优惠
八、税额抵免优惠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十、非居民企业优惠
十一、特殊行业优惠
十二、其他优惠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的计算与管理办法
第八节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方法
第九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申报
四、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五、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六、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
本章练习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各种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计算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问题
第四节税收优惠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第五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第六节征收管理
一、自行申报纳税
二、代扣代缴纳税
三、核定征收
本章练习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介绍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
四、国际税收协定管理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
四、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
付汇的税收管理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一、适用范围
二、境外所得税额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确认
五、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税额的计算
六、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的计算
七、税收饶让抵免的应纳税额的确定
八、抵免限额的计算
九、实际抵免境外税额的计算
十、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十一、境外分支机构与我国对应纳税年度的确定
十二、境外所得税抵免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二、一般反避税
三、特别纳税调整
第五节转让定价
一、关联申报
二、同期资料管理
三、转让定价方法
四、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五、预约定价安排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一、情报交换
二、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本章练习
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第二节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三、纳税申报管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三、税款征收制度
第四节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第五节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四、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七、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八、抗税的法律责任
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十一、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十二、非法印制发票的法律责任
十三、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
十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十五、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法律责任
十六、不移送的法律责任
十七、税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
十八、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十九、不按规定征收税款的法律责任
二十、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一、纳税保证
二、纳税抵押
三、纳税质押
四、法律责任
本章练习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和管辖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七、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
八、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
九、税务行政复议的和解与调解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制度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三、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六、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本章练习
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考情分析】
【学习方法】
【知识结构】
【核心讲义】
第一节企业涉税基础工作的代理
一、企业税务登记代理
二、发票领购代理
三、建账、记账代理
第二节商品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
一、增值税代理申报
二、消费税代理申报
三、营业税代理申报
第三节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
一、企业所得税代理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代理申报
第四节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二、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三、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要点
本章练习
第三部分历年真题详解
201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真题详解
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真题详解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A卷)真题详解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B卷)真题详解
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真题详解
201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真题详解
第四部分模拟试题详解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模拟试题详解(一)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模拟试题详解(二)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模拟试题详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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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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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备考指南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概述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说明: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二、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①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②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三、报名时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4月30日。
四、考试科目、范围和题型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题型:采用客观性与非客观性结合、分立式与综合式结合的方式,客观题单项多项选择题不超过50%,主观题计算分析、综合题占50%以上,其中,综合题占考试题的30%以上。各科目试题的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注:为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国际化战略,着力引导和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国际交流能力,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在新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对指定试题可以选用英文作答。具体规定如下:新考试制度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6个科目的试题中均指定特定试题各科指定1~2个小题,以下简称指定试题,由考生自主选择中文或者英文作答,如选择英文作答,该小题须全部使用英文。对指定试题外的其他试题,考生一律用中文作答。对指定试题全部使用英文作答并且答题正确的,奖励5分。每科合格成绩分数线仍为60分。
五、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的时间定为2015年10月17日—18日。会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1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财政部考办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3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4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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