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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社会大刀阔斧地调整着原有的全球治理模式与手段。这时,国际经济立法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力架构与运作模式、价值观念、形式、内容,乃至执法与司法的操作实践,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已经并将继续做出适应性的调整与改变。无疑,这种调整与改变既反映了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实力对比所发生的变化,也反映了对资本与国家、资本与社会之间一度失衡的权利义务进行纠正的努力。同时,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挤进全球治理的核心权力圈的新兴市场国家,在后危机时代如何扮演好新的角色,显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就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提出的转型要求做出总体研究,把握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与国际经济法转型的基本方向、遇到的难题以及未来趋势。其二,对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具体领域的现行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尤其是掌握在全球治理的发展深化中具体法律制度的革新目标与制度设计。本书期许通过对这两个方面的深入研究,能为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在后危机时代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经济法的转型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与参与战略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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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志云,1977年生,江西瑞金人。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青联委员。研究领域为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交叉问题、金融法、投资法等。至今已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以中英文发表法学论文150余篇,已出版个人专著5部,合著译著十余部。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年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先后创立并主编(或联合主编)“厦门大学金融法学文库”“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文库”“厦门大学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文库”以及《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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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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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表 1
绪论
第一章后危机时代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经济法
的转型
第一节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研究复兴及与国际法
的关系问题提起
第二节全球治理与国际法:一种相互依赖的正相关
之关系
一、国际法视野下的“全球治理”:国际法的约束性
与具体作用
二、“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国际法的规模扩张
与“良法”转型
第三节后危机时代深度全球经济治理视野下国际
经济法的转型
一、后危机时代深度全球经济治理视野下国际经济法
的转型体现
二、后危机时代深度全球经济治理视野下国际经济法
转型的原因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二章从自由走向发展:后危机时代的国际贸易治理
第一节金融危机初起后的保护主义浪潮
第二节回归自由:国际贸易治理的短期目标
第三节迈向发展:国际贸易治理的中期目标
第四节构建法治:国际贸易治理的远景规划
本章小结
第三章后危机时代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贸易法的转型
第一节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之间关系以及对国际贸易法的影响
第二节气候变化政策与国际贸易法的关联路径:以碳排放
交易为例
一、气候变化政策的规制经济学分析
二、经济激励型气候变化政策的典型代表:碳排放交易
三、碳排放交易的特点:与国际贸易法发生关联的根本原因
第三节气候变化政策对国际贸易法提出的挑战:以碳排放
交易为例
一、碳排放交易本身对国际贸易法提出的挑战
二、边境碳调节措施对国际贸易法提出的挑战
第四节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法的转型路径:基于国际合作的
初步思考
一、双边与区域层面的国际合作
二、多边层面的国际合作
本章小结
第四章后危机时代国际投资治理与立法变迁
第一节形式变迁:区域主义正在兴起
第二节议题变迁:投资与非投资议题一体化趋势明显
第三节条约内容的变迁:条约实践越来越复杂多样,但平衡化和
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主导趋势
一、终止原有或退出投资条约或规定
二、调整、改革、修改、完善原有的投资范本
三、少数投资条约坚持片面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欧式简约文本
第四节投资仲裁变迁:不一致性和不平衡问题依然严重
第五节投资机制变迁:从新自由主义范式转向内嵌自由主义范式
一、国际投资法律机制要素的变迁
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变迁的状态
三、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变迁的因果
本章小结
第五章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第一节国际金融危机与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缺失
一、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界定
二、危机爆发前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缺失
三、后危机时代构建与完善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后危机时代构建国际金融稳定机制的组织基础
一、二十国集团峰会机制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三、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
四、金融稳定理事会及其与上述国际机构的关系
第三节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完善构想
一、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评估机制
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
三、国际金融标准实施协调机制
四、跨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本章小结
第六章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革新及展望
第一节金融衍生品的概念界定与发展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界定
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概况
第二节危机爆发前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制度安排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危机爆发前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制度安排
二、危机爆发前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危机爆发后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革新及评析
一、危机爆发后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革新
二、危机爆发后金融衍生品监管革新评析
第四节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展望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金融衍生品监管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的转变的
进一步完善
三、进一步提高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透明度与加强对影子银行的
监管力度
本章小结
第七章后危机时代国家间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
第一节后危机时代国家间建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体系
问题的提起
第二节后危机时代国家间建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体系的
可行性
一、后危机时代主流政治经济理论的修正奠立了理论基础
二、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立法的理念调整指明了方向
三、非国家行为体的“私政府立法”实践构建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三节后危机时代国家间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
方案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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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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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联系紧密,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相辅相成,在学术发展史上两个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两个学科的联结从整体上被割裂近半个世纪后,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的跨学科研究再度兴起,并迅速成为这两个学科最新发展的闪亮之处。目前,跨学科研究趋势正从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的表层联系深入到彼此关联的基础性问题,从知识点的互通深入到方法论上的互借等。
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团队在新世纪初率先将该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引入国内并深入研究,一直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无论在国际法学界,还是国际关系学界,都已产生相当影响力。为了进一步推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发展,构建跨学科交流与科研平台势在必行。为此,在2010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批准设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中心,2011年跨学科研究中心创办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目前,跨学科研究中心与《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已经成为国内该领域最为活跃的研究平台与交流媒介。“厦门大学法学繁荣计划子项目之一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繁荣计划”也在2013年列入了厦门大学文科发展繁荣资助计划,试图通过该项目建设,将该研究团队与研究特色进一步做大做强,为长期以来以国际经济法研究一枝独秀的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增添新的学术增长点。
立足于以上基础,经过反复酝酿,精密筹划,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中心决定创办“厦门大学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文库”(以下简称“文库”)。“文库”将以“前沿意识、精品理念”为指导,以系列学术专著、译著的形式,集中展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交叉研究领域的专题研究成果,促进学术繁荣和理论争鸣。我们期以本文库作为思想传播之媒介,学术交流之平台,博学审问,慎思笃行,自由争辩,自察自省,通过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推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不断创新。我们也期许“文库”能与《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一道,瞄准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的学科前沿,积极开展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荟萃国内外跨学科研究的优秀成果,推动国内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共同进步。
本文库稿件来源但不限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中心的学者、校友,而以最大的诚意广泛征集海内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专著、译著。当然,我们亦知,就整个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而言,本文库仅为沧海一粟。庙廊之才,非一木之枝,希望能与学界同仁相濡相闻,砥砺共进。
是为序。
徐崇利、刘志云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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