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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法律逻辑学权威经典教材
★教授法律逻辑基础知识,列举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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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由法律逻辑学领域资深学者雍琦教授为法学专业学生量身打造、精心写就,是该学科领域的权威、经典教材。
全书编排合理、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其内容主要为两大部分:一为逻辑基础知识,一为有关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作者在编写时,注重两部分的融会贯通,将逻辑理论性问题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适用、法律运行以及法学研究等紧密结合,对侦查、法庭辩论等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逻辑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注重例举。本书将帮助法律入门者获得学习逻辑思维的有用方法,帮助法律工作者获得提高逻辑能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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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雍琦,四川省泸州市人。生前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0年毕业于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6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师资班毕业回校后,一直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逻辑学、主要是法律逻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开出版的独著、主编和合编的专著、教材约二十部;发表的论文三十余篇。论著中获省(市)、部级(政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审判逻辑简论》(独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审判逻辑导论》(主编,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法律适用中的逻辑》(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法律专业逻辑学》(合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1985年修订再版);《逻辑》(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1994年再版,1997年第三次修订再版);《法律逻辑基础》(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1990年修订再版);《逻辑教学大纲》(主编,法律出版社1989年出版);《法律逻辑自考大纲》(独著,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法律专业逻辑教程》(主编,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实用司法逻辑学》(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等。发表的论文主要有:关于法律逻辑性质及走向的思考、比对推理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证据的运用与逻辑推理、罪名概念的逻辑特征、法庭辩论中怎样正确运用推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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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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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引论1
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1
一、逻辑的含义1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2
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4
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9
一、什么是逻辑学9
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13
三、逻辑学的功能14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17
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
17
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19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23
第一节概念的特征23
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
23
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25
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27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29
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
内
涵29
二、概念的外延及其边缘的模糊性
33
第三节准确运用概念的逻辑
基础35
一、 概念分类的知识及其应用36
二、概念间关系的知识及其应用40
三、法律概念间的层序关系及司法归类活动44
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
方法48
一、概念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48
二、概念内涵的揭示──定义
50
三、概念外延的揭示列举与划分58
第三章命题的一般特征65
第一节判断及其表达式65
一、判断的特征65
二、判断、符号与陈述66
三、判断同语句、命题的关系69
第二节描述命题与评价命题72
一、命题的不同性质、作用72
二、区别两种性质不同的命题的意义75
第三节命题形式及其分类76
一、命题的逻辑形式及其逻辑性质76
二、命题的分类78
第四章性质命题80
第一节性质命题的概述80
一、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80
二、性质命题的基本类型83
第二节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87
一、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87
二、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以及不同性质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88
第三节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以及揭示其隐含命题的方法94
一、性质命题的隐含94
二、揭示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的逻辑方法95
第五章复合命题102
第一节复合命题的概述102
一、复合命题的特征、组成102
二、复合命题真假的判定与真值表103
第二节复合命题的基本形式及其逻辑性质104
一、联言命题104
二、选言命题106
三、假言命题109
第三节复合命题的等值式及其应用意义117
一、负命题及其等值式117
二、复合命题形式的转换及其应用意义122
三、多重复合命题及其等值式125
四、真值表判定方法128
第六章规范命题133
第一节模态命题与真值模态命题133
一、模态命题概述133
二、真值模态命题的特征及其分类134
三、真值模态命题相互间的逻辑关系135
第二节规范命题概述137
一、行为规范的特征与规范命题的表达式137
二、法律规范及其结构141
三、规范命题的组成143
四、规范命题的分类144
第三节规范命题相互间的逻辑关系147
一、反对关系147
二、差等关系148
三、下反对关系149
四、矛盾关系149
第四节刑法规范命题的一般特征和结构特点153
一、刑法规范命题的一般特征153
二、刑法规范命题的结构形式156
第七章推理的概述161
第一节推理的特征161
一、什么是推理161
二、推理的组成及其语言表达形式164
三、推理是有预定目的的思维活动166
第二节推理的类型及其区别与联系169
一、推理的分类169
二、不同类型推理的区别171
三、不同类型推理的联系173
第三节推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175
第四节证据的运用与逻辑推理181
一、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逻辑推理过
程181
二、证据运用中要
注意把握逻辑推理与主观臆断的
界限186
第八章演绎推理189
第一节三段论
190
一、 三段论的特征190
二、判定三段论形式有效性的标准三段论的规则
191
三、三段论的格和式以及不同格的逻辑要求
199
四、三段论的应用形式省略式204
第二节复合命题推理206
一、联言推理及其应用206
二、选言推理及其应用210
三、假言推理及其应用215
四、复合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224
第三节刑侦工作中怎样正确运用演绎推理232
第四节法律推理的特征及运用
238
第九章归纳推理249
第一节归纳推理概述249
一、归纳推理的特征249
二、归纳推理的作用、性质252
三、归纳推理的先行条件搜集和占有材料253
第二节完全归纳推理255
一、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及其应用255
二、完全归纳推理的性质258
第三节不完全归纳推理259
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260
二、科学归纳推理266
第四节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268
一、契合法270
二、差异法272
三、契合差异并用法274
四、共变法276
五、剩余法279
第十章类比推理285
第一节类比推理的特征及性质285
一、类比推理的特征285
二、正确运用类比推理的逻辑要求290
三、类比推理的认识意义类比推理与创造性思维292
第二节类比推理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293一、类比并案推理294
二、侦查实验类比推理295
三、类比法律推理297
第三节刑事侦查中的比对推理302
一、比对推理的特征302
二、比对推理的作用304
三、正确运用比对推理的逻辑要求306
第十一章假说与侦查假说310
第一节假说及其建立程序310
一、假说的特征与分类310
二、假说的认识价值312
三、建立假说的逻辑程序314
第二节侦查假说及其应用319
一、侦查假说的性质、作用与特点319
二、怎样正确建立侦查假说321
第十二章论证330
第一节论证的特征330
一、什么是论证330
二、论证的组成332
第二节论证的方法336
一、直接论证336
二、间接论证340
第三节反驳及其方法344
一、反驳的特征344
二、反驳的对象及其方法345
第四节论证中必须遵循的逻辑思维规律350
一、同一律以及论辩中违反同一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351
二、矛盾律以及论辩中违反矛盾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355
三、排中律以及论辩中违反排中律而发生的逻辑错
误358
四、充足理由律以及论辩中违反充足理由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361
第五节法庭论辩中常见的非形式谬误
366
一、形式谬误与非形式谬误366
二、法庭论辩中的非形式谬误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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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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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为适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法律逻辑课程教学需要编写的,是在《实用司法逻辑学》(雍琦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2000年被司法部评为优秀教材)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的。本书基本上沿用了该书的编写体例、理论视点和阐述方法,但做了必要的调整;内容也有较大变化。除少量章节改动较小外,大部分是参考该书相关章节基础上重新撰写的,并适当增加了一些内容。本书内容总的来说可分为两大块:一是逻辑基础知识部分,一是有关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部分(但在编写体例上,两方面的内容并不都是截然分开的)。前者主要供课堂教学用;后者主要供课外阅读或自学用。如众所知,逻辑(包括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其生命力在于应用。传统逻辑(或曰普通逻辑)尽管如同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存在某些不足,然而,它终究贴近人们的日常思维,在人文学科,尤其是在法学领域更能发挥其应用效力。因此,本书介绍的逻辑基础知识部分,仍以传统逻辑为其基本内容。但是,鉴于法学、特别是司法领域思维方法的某些特点,又不是简单地套用传统逻辑知识就能发挥其应用效力的,甚至有些问题还不是通行的传统逻辑理论能够给以准确阐释的,因此,本书除对一些带专业性的逻辑问题作专节甚至专章的介绍外,还对通行的以传统逻辑为主要内容的教材体系、内容及阐述方法,做了某些调整、改变。因此,本书无论在体系安排上,还是在内容及某些逻辑理论性问题的阐释上,都有别于现行的许多逻辑教材。尽管本书的编写体例及对某些理论问题的阐述,已经经过《实用司法逻辑学》问世几年的试用,但终究还是编写逻辑教材的一种尝试,是否妥当,还有待读者,特别是使用本书做教材的同行专家的评说;真诚地希望得到广大读者和同行专家的批评、指正。作者2004年7月于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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