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以爱为名的支配
》
售價:HK$
62.7
《
台风天(大吴作品,每一种生活都有被看见的意义)
》
售價:HK$
53.8
《
打好你手里的牌(斯多葛主义+现代认知疗法,提升当代人的心理韧性!)
》
售價:HK$
66.1
《
新时代硬道理 广东寻路高质量发展
》
售價:HK$
77.3
《
6S精益管理实战(精装版)
》
售價:HK$
100.6
《
异域回声——晚近海外汉学之文史互动研究
》
售價:HK$
109.8
《
世界文明中的作物迁徙:聚焦亚洲、中东和南美洲被忽视的本土农业文明
》
售價:HK$
99.7
《
无端欢喜
》
售價:HK$
76.2
|
內容簡介: |
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系统、准确理解与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亦为便于各界了解掌握司法解释的精神,*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撰写了《*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重印本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重印精选》一书,本书以其内容的**性、实用性而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读者的肯定和欢迎。
|
目錄:
|
新闻发布稿及答记者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新闻发布稿
2010年9月14日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
2010年9月14日
司法解释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9月13日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
第二条[企业改制引发纠纷的处理]
第三条[加付赔偿金争议的受理]
第四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确定]
第五条[挂靠等借用他人营业执照情形下的主体确定]
第六条[追加当事人]
第七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
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
第九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
第十条[处分协议效力的认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又反悔的处理]
第十二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
第十三条[终局裁决的认定]
第十四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
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
第十六条[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上诉权]
第十七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
第十八条[撤裁期间的执行]
相关案例
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
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
应予受
吴某与广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赔偿纠纷案
姚某与上海某箱包五金有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纠纷案
宋某与北京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赔偿纠纷案
因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郭某与江苏某制药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李某与重庆市某酒厂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
赔偿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冉某与重庆市某酒店工资及赔偿金纠纷案
周某与广州市某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工资及赔偿金纠纷案
于某与上海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资及赔偿金纠纷案.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
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
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张某与广州市某家私厂工资及保险待遇纠纷案
段某与程某劳动报酬纠纷案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
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
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刘某与广州某首饰有限公司、广州某首饰有限公司
第七十二分厂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
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承担
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叶某与某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伍某、四川某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蒋某与上海某洗衣有限公司、第三人某洗衣服务社劳动合同
纠纷案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
人员发生用工争议的,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吕某与广州市某实验学校劳务关系纠纷案
杨某与某学院洛阳分院劳务报酬纠纷案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及经营性停产放
长假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用工争议,应按劳动关系
处理
朱某与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资及社会保险纠纷案
劳动者应当就所主张的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
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范某与上海某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上海某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加班工资纠纷案
任某与重庆某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加班工资纠纷案
刘某与上海某鞋业有限公司加班工资纠纷案.
罗某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班工资纠纷案
姜某与某咨询公司加班工资纠纷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
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
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何某与重庆市某煤矿赔偿协议纠纷案
庞某与某大学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提起的仲裁,
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卢某与广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赵某与焦作市某酒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张某与某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
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潘某与洛阳某机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纠纷案
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张某与徐州市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
李某与某银行海城市支行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
简某与四川某塑胶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
后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