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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作为一门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学科,一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家事法学,正日益具有独立的学科特色与部门法学地位。
本书择取家事实体法与家事程序法双向维度,对婚姻、子女、家庭成员、扶养与监护、继承、家事诉讼等内容予以系统完整地介绍,尤其吸纳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相关制度,对二胎政策、《反家暴法》等予以全面、科学解读。书中疑难问题论争、典型案例辨析、司考真题与直观图表,以及章后拓展阅读、域外立法例与讨论题等板块的涉及,更使本书阅读脉络清晰,知识易于掌握,当为学习与研究我国家事法律的必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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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伟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亲属法学教研室主任、妇女与家事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西北政法大学基地主任,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老龄法律问题研究所副所长等。
张伟教授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学、民商法学等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理论与实务、妇女法与社会性别理论、家庭暴力防治等。已出版著作四部,先后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及韩国《家族法研究》等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并结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十余项。
张伟教授广泛参与法律服务实践与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以及社会公益活动与法制宣传工作。多次参加全国妇联联合国相关机构、陕西省妇联、陕西省政府妇儿工委等组织的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权救济与法律服务工作、社会公益活动及相关项目;多次参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卫计委、省妇联等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等,曾参与《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论证修改和《陕西省家政服务条例》(专家建议稿)的调研论证及起草等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受陕西省妇联委托,主持完成了《陕西省防治家庭暴力条例》(立法专家建议稿)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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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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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家事法基本问题
第一章家事法概述
第一节家事的身份关系与家事的身份法关系
一、家事的身份关系
二、家事的身份法关系
第二节家事法的概念及性质
一、家事法的概念
二、家事法的性质
第三节家事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一、家事法的调整对象
二、家事法的特点
第四节家事法的演进及地位
一、家事法的演进
二、家事法的地位
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概述
一、亲属的概念
二、亲属的种类
三、亲属范围的限定
第二节亲属关系远近的计算
一、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
三、我国的亲属关系计算法
第三节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一、亲属关系的发生
二、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三、亲属关系的终止
第三章婚姻家庭原理与婚姻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二、关于家的含义
第二节婚姻家庭的理念和属性
一、婚姻家庭的理念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第三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演进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
第四节婚姻法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六、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第二编家事法基本制度
第四章结婚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结婚的概念
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第二节婚姻的成立和有效
一、婚姻的成立
二、婚姻的有效
第三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一、无效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
第四节与结婚制度有关的问题
一、婚约
二、事实婚姻
第五章夫妻关系
第一节概述
一、夫妻关系与婚姻效力
二、夫妻关系的历史沿革与立法例
第二节夫妻的人身关系
一、夫妻姓名权
二、人身自由权
三、婚姻居所决定权
四、同居义务
五、忠实义务
六、夫妻生育权
七、日常家事代理权
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
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
二、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三、夫妻财产继承权
第六章离婚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离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概述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第三节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制度概述
二、我国诉讼离婚的程序
三、我国诉讼离婚的条件
第四节离婚的法律效力
一、离婚对夫妻身份关系的效力
二、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效力
三、离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效力
第七章亲子关系
第一节亲子关系概述
一、亲子关系概述
二、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一、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
三、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
四、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继子女与人工授精子女
一、继子女
二、人工授精子女
第四节亲权
一、亲权概述
二、亲权的内容
三、亲权的丧失、恢复和消灭
第八章收养关系
第一节概论
一、收养的概念及特征
二、收养的类型
三、我国的收养立法及其基本原则
第二节收养的成立
一、收养成立的条件
二、收养成立的程序
第三节收养的效力
一、收养的拟制效力
二、收养的解消效力
三、无效收养
第四节收养的解除
一、收养解除的程序
二、收养解除的后果
第九章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第一节祖孙关系
一、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二、祖孙间的继承权
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
一、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二、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
第十章扶养和监护
第一节扶养
一、概述
二、扶养的特征
三、扶养的分类
四、扶养的范围
五、扶养的顺序
六、扶养的成立
七、扶养的变更
八、扶养的终止
九、现代扶养法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扶养关系立法的完善
第二节监护
一、概述
二、未成年人监护
三、成年人监护
四、监护的变更、撤销和终止
第十一章继承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三、继承权的放弃与保护
四、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法定继承
一、概述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第三节遗嘱继承
一、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二、遗嘱的形式
三、遗嘱的有效要件
四、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
五、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六、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第四节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
二、遗赠扶养协议
第五节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二、遗产的处理
第三编家事法附论
第十二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概述
一、新中国婚姻法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上的立法发展
二、救助措施、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救助措施
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的救助责任
二、公安机关的救助责任
三、人民法院的救助责任
四、人民检察院的救助责任
五、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的救助责任
六、《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的处置措施
第三节法律责任
一、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二、离婚一方侵害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责任
三、妨害婚姻家庭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民族婚姻和涉外家事关系
第一节民族婚姻
一、民族婚姻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法》的变通或补充性规定
第二节涉外家事关系
一、涉外家事法律关系概念
二、涉外婚姻
三、涉外继承
四、涉外收养
第十四章家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家事诉讼概述
一、家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二、家事诉讼的案件类别
三、家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第二节家事诉讼程序
一、婚姻事件程序
二、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三、收养关系事件程序
第三节家事调解与家事执行
一、家事调解的比较优势
二、家事调解的原则
三、家事调解的程序
四、调解书及其效力
五、家事案件的执行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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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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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家事法学集理论和实践操作于一体,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现象的科学。从学科定位上看,家事法学既是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家事法学教学与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为:婚姻家庭的基本理论,家事法的鲜明特征、调整对象和本质及作用,家事法(婚姻法)的原则,亲属的种类、亲属关系的产生和终止及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的成立和效力,婚姻关系的终止及法律后果,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收养、扶养、监护和继承制度,家事法(婚姻法)的适用,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实践经验等。
本教材的编写特色如下:
第一,保守教材的品质。坚持内容以通说、主流观点为主,同时兼采作者及其他学者的独特新颖观点、经典文论及立法建议等,以开拓学生的视野和思路。
第二,注重家事实体法与家事程序法的有机结合。本教材尝试由专长家事诉讼的专业教师专章撰写家事诉讼程序,这在国内教材中尚属首次。
第三,教材内容和研究方法与手段较新,注意借鉴参考理论前沿知识和疑难观点的论争和辨析。本教材注意借鉴吸收多学科、跨学科及前沿学科知识及研究方法与手段,注重运用法学中其他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及法学以外的有关学科(如社会学、伦理学、民俗学、人口学、文化人类学、经济学等)的研究成果,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跨学科、多方面、多层次、多视角的综合研究和分析,以期借此抛砖引玉。
第四,关注理论与实务、制度与价值的结合,重视及时鲜明地引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本教材以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为历史线索和脉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重点内容,辅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并及时吸收引用最新的相关法律(如2016年3月1日施行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如201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等,力求对家事法领域中的各种制度、具体规定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等进行比较系统地分析,并注重梳理探析现行家事法律制度背后的伦理、传统文化、宗教、习俗习惯等因素。
第五,重视理论联系实践,引入相关典型疑难案例,包括近年司法考试的真题,以启迪学生的思维,提高其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参与本教材编写的成员构成广泛,各有专长。成员覆盖了江苏、陕西、北京和上海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和擅长家事法律实务的律师。
本教材由张伟任主编,马钰凤、郝佳、杨丽珍任副主编。张伟、马钰凤负责教材的统稿、定稿。参加教材编写的作者简介及各章撰写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张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和民法。
撰写本书第一章、第三章、第七章。
郝佳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
撰写本书第二章、第四章、第十三章第一节。
叶名怡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侵权责任法。
撰写本书第五章。
马钰凤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
撰写本书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
杨丽珍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和家事法。
撰写本书第八章。
朱启莉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
撰写本书第十一章。
郭振清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
撰写本书第十二章。
杨晓林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婚姻家庭法方向专业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
撰写本书第十三章第二节。
赵宁宁上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撰写本书第十三章第二节。
陈爱武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和家事诉讼法及仲裁法。
撰写本书第十四章。
由于编著者水平和能力有限,疏漏和缺点恐难避免,恳请诸位同仁和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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