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最初,他们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孕育了我们。我们出生,依赖他们,他们也爱我们,那时我们彼此亲密无间。然后,我们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些思想让他们发笑,有些让他们感慨,也有一些,让他们恼怒甚至畏惧。他们为这畏惧呵斥我们,束缚我们,我们感到迷惑、不解和痛苦,可无论怎样诉说,他们总是听不进去,他们有他们的判断标准。我们终于被疏远、隔离,和他们成为相望的两座岛屿,我们在岛的这边遥遥注视着他们,深知有一天我们也终将凫水过去,去到他们的岛上。然而这一刻,我们如此孤独。他们中几乎无人会想到要来我们的岛上走走,这里对他们来说太小,根本没法下脚。可我们如此期盼。期盼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个也会注意到我们。他会缓缓游来,到我们的岛上,试图理解我们的世界。1纽约的秋天烟雨,江南,黄昏。书生踉跄着行走在田间小道上,大片田野被甩于身后,村落在依稀可辨的前方。他身无一物,满身泥泞,被雨水浸润的脸上只见凄苦,细雨吞噬了他的呜咽,他紧咬牙关。夜幕迅速从天际笼罩过来,书生加快了脚步。一株银杏触手可及,他急忙上前攀住,喘息。饥渴劳累和一路所受的惊吓让他视野浑浊,心神恍惚。一座简陋的院落渐渐从墨色中显出轮廓,他顾不上疑虑,拖着摇摇欲坠的身子挪步至柴扉前,未及拍打,门自动开了,他一头栽进去。时空被切割成零碎的片段,在他脑海中断断续续演绎。其间,他睁开过眼睛,似乎看到了晨曦,还有年轻女子窈窕的背影。他重又闭上眼睛,任意识在过去和未来中穿梭。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呼吸畅通,耳目清亮,且感觉到饿。是白天,光线从窗外透入,使他眩目。屋子里传来响动,他仰头,看见一位绿衫女子正弯腰将一桶水倒进缸里。“姑娘……”他挣扎起身,欲问些什么。女子转过身来,他被一张明艳的面庞所震动,一时忘了要说什么。女子朝他展颜一笑,不作声走出去。他怔了片刻,低头看,一身干净的衣衫就搁在枕畔。院子里,挽髻的婆婆坐在井边缝缝补补,绿衫女子却不知去向。书生走到婆婆身旁,深深一揖:“小生吴俊,奉父命进京赶考,只因路上遭遇匪贼落魄至此,多蒙老妈妈相救,吴某不胜感激。”婆婆仰脸看他,啧啧笑赞:“果真是读书人!说话这等斯文。杏姑那日开门,你扑通倒进门来,我们不好生照看你,难道要将你撵出去不成?”吴生赧然,眼眸朝四下里望:“那杏姑……”“就是每日给你端茶送水的孩子。”婆婆抬眼,一指内屋:“你且去用饭,杏姑给你预备好了。”杏姑倚在内屋门边笑望吴生,吴生心头突突直跳,走近前去,朝她也作了一揖:“多谢姑娘这几日费心照料。”杏姑掩口而笑,依旧不置一词,吴生直起腰来时,她又消失了。他正讪讪,听婆婆解释道:“你别当她无礼,这孩子打生下来就是个哑子,亲爹娘把她抛在路边,恰好叫我这孤老婆子给捡回来就个伴儿。除了不会说话,杏姑可算样样能干,这里里外外一时半会儿都少不了她的。”吴生心生遗憾,随即又转化成怜惜。大病初愈,吴生没有立刻告辞,每日里跟着杏姑在村中四处漫步,这仿佛连红尘都飞不到的地方居然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去处。他向婆婆请教地名。“我们这儿也不是那出名的村啊寨啊的,历来就是种田、打鱼,再不然收些时鲜瓜果,也没大宅大户在这儿住着,你没听说那是自然。地名儿倒是有一个,叫作齐眉镇。”“齐眉镇?莫不是梁鸿、孟光的那个齐眉?”“我们乡下人哪里懂得,只知道这镇子从无到有,也有些年头了。”一转眼,吴生在齐眉镇住了一月有余,与杏姑感情日浓,经婆婆许可定下终身,他随即向两人告辞,一则需回去禀报父母择日前来迎娶杏姑,二则科考在即,他无论如何得去一试,或能光宗耀祖,也不枉自己苦读多年。婆婆听完他的打算,沉默半晌方道:“你既存了这想头,我们也不能拦你,你但去无妨,只是这将来的事谁也难说。”吴生忙发誓此生定然不负杏姑,并立下字书作为联姻凭据。他离开时,杏姑为他打了个厚重的包袱,装满衣衫和食物。他走了很远,回过身去,杏姑还倚在门边目送他,总是带笑的面颊此刻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惆怅。两年后,在通往齐眉镇的路上,金榜题名的吴生满面春风,策马急行。银杏犹在,那破旧的院落却没了踪影。吴生揉揉双眼,反复核实,确信记忆不曾出错。他找村人打听,人人摇头。“我们在镇子里住了这许多年,何曾听说过有那么户人家,小相公你找错地方了!”“这里可是齐眉镇不是?”“正是!”“那便错不了!”然而,不管他怎么搜寻,就是不见婆婆和杏姑的下落。细雨霏霏的银杏前,吴生唏嘘愧悔,自己来迟了。一片杏叶不知从何处飘来,落在吴生脚边,他拾起,杏叶变成一页纸——他留给杏姑的婚约凭据。杏姑的脸晃晃悠悠从纸面上浮现出来,吴生不觉伸手去触摸,却是枉然。两行清泪缓缓从眼眶中滑出。——《让城遗事》* 齐眉从我识字那天起,就忙着在各类书本中寻找有关齐眉镇的典故,这种老学究式的刨根问底来自于外公的遗传,他是镇上有名的知识分子,天资聪颖,又遍览群书,装了一肚子外婆称之为“毫无用处”的学问,以至于我三岁那年拿着本《声律启蒙》在家门口装模作样把玩时,人人都称道是家风使然。搜寻的结果让我泄气,不但赫赫有名的正史没有只言片语的记载,就连地方志中,除了一个简单的地名外,其余说明文字一概没有。我只在一本民间野史《让城遗事》中找到一段与之略有关联的传说。我是在外公众多的古文典籍中搜罗到这本《让城遗事》的,如假包换的手抄本,没有年代,也没有作者署名。我问外公,他也迷糊,推测说可能是家族中哪个肚子里有点墨水的酸秀才涂鸦的。这秀才想必不得志,还喜欢幻想,讲故事从来不交代清楚来龙去脉,有点故弄玄虚,可偏偏对我胃口。无聊的时候,我会猜测婆婆和杏姑究竟去了哪里,吴生后来有没有找到杏姑。归根结底,我也是个爱幻想的人。外公年轻时就职于一家著名的外资银行,退休后他离开上海回到这座江南小镇。他说这里是过去和未来的连接点,积淀了许多值得回味的时光余韵。如果我说我完全无法理解他这些话的含义你也能体谅我吧,毕竟我才十五岁。无论我怎么努力感受,镇上的时光对我来说也仅仅像一块块凝结而成的乳酪:甜腻、无聊。By the way,我叫慕容月见,齐眉中学初三年级准入生。我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妈妈住在离镇子70多公里外的都市,她有一堆事情要忙,不过我觉得保持适当的距离对双方都有好处,至少彼此能过得心平气和一些。至于我父亲,那真是说来话长,不提也罢。我很爱外公,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对外婆,情况略显复杂,她有时像只刺猬,很难接近。举个例子或许你就能明白。某天放学回家,我看到厨房里一片狼藉——外婆气势如虹地将一砧板冬瓜块都挥落在地。原因是她嫌外公切得不够均匀。多奇葩的理由。我当时选择默不作声溜上楼,厨房里的公案还是留给外公处理吧,谁叫他当初娶了外婆呢!我倒不是怕外婆,但战胜外婆唯一的办法是吼得比她更凶,那需要花费很大体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跟她对垒。我在镇上已生活了近十五年,你该明白我有多腻歪这地方了吧,但尽管如此,我却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人是感情复杂的动物,处处充满矛盾,就是这样。镇上没什么好的娱乐消遣,偶尔在中心地带开出一两家新店来,我们也会去凑热闹捧场,但不久就兴味索然了,说到底,内衣店和中老年服装有什么好看的?最常去的是网吧隔壁的甜品店,在那里,我常能碰到儿时的玩伴萧宾。萧宾大我三岁,和我一样,从小也是由老人带大的,他父母长年在城里忙着贩卖水果,很少顾得上他。和我不同的是,萧宾只有一个奶奶。他奶奶大字不识一个,萧宾还很小的时候,她怕耽误孙子的早教(这词儿是她媳妇从城里带回来的),时常把萧宾扔给我外公,和我圈在一处养。萧宾的父母挣足儿子的学费后就把他转到城里的中学去念书,但没过两年他就逃了回来。我问起他对城里生活的印象。“一堆狗屎!”他满不在乎地告诉我。他离开小镇前从不爆粗口,笑起来脸颊两边各有一个腼腆的酒窝。回来后像长了我一辈,一脸的世故,因此我相信了他对城市的评价。他父母回来劝过他几回,萧宾不听,依旧我行我素,水果贩子对他彻底失望后就放任不管了。幸好他们还有个小儿子,在城市出生的,从小陪在他们身边,据说又聪慧又乖顺,或许能承载父母多年来想改变命运的期望。说来好笑,萧宾在镇上的名声不算好,但外婆知道我跟他在一起玩还挺放心,认为我因此就不会被人欺负。哦,我真该谢谢她。从小到大,只要谁在游戏中跟我闹矛盾,她肯定冲出来把人家一顿臭骂,直至对方哭着落荒而逃。我在镇上的孤立完全是她一手造成的。当然,我也不至于真的可怜到连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韩美筠跟我就挺铁的。美筠是我家的常客,外婆夸她:“这孩子心宽,不别扭,没那么多小心眼!”只有我知道,美筠之所以赖在我家不肯走是因为她回家后的日子更难熬。她父亲的理想和萧宾的父母如出一辙,都爱把过高的期许压在儿女脆弱的肩膀上,好像从前自己没读好书都是子女的过错。美筠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够呛,尤其是数学。“我一看见数字就犯晕。”她不止一次向我哭诉。我不知道该怎么帮她,早先她做应用题常常连题意都不看清就开做,先把最先注意到的两个数字抓在一起乘一乘,老师判错误后,她不假思索又将同样的两个数字搁一块儿除一除。每当此时,她爸就在旁边跺脚。看她做数学题,就像看杂技演员表演高空走钢丝,时常得捏着把汗。我上学没人给我压力,但总体能保持在中上游的水平,运气来了,还能冲一冲前五。一提起我的学习,妈妈和外婆总是笑着秀大方:“读书这事儿随她去!急又急不来的。”不知道如果摊上美筠那样的闺女,她们是不是还能笑得如此轻松。我这么说绝不是看不起美筠,但据说学习是要一点天赋的,可惜不是每个家长都能明白。得言归正传了,要知道我提笔的初衷是打算写一个故事的,一个发生在我身边,与我有一定关联,且我认为值得讲一讲的故事。如果讲故事的过程中我跑题了,也请原谅我,一来这是我第一次写故事,没什么经验技巧。二来,我的思维略具发散性——熟悉我的人都这么说。不过请放心,故事我一定会讲完,我是个有始有终的人。每个故事都有个开头,经过仔细考虑,我决定把这个故事的开头放在暑假的最后一天。暑假的最后一天,我睡了个长长的午觉,还做了个梦,我梦见了纽约。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身下压着本《淮南子证闻》,这是从外公的典籍中淘来的,专用于催眠。我对着天花板发了好一会儿怔, 看这种书能梦到纽约还真是奇怪。不过当我爬起来时,一眼扫到床头柜上扣着的那本《行过死荫之地》就明白过来。我买全了劳伦斯?布洛克的酒鬼侦探系列,那里面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纽约。外婆对我看这种书很不满:“书名就吓人,又是死亡又是谋杀,你就不能读点儿健康向上的东西?”梦里发生的事却让我不爽,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幽闭恐惧症患者被推进了密不透风的大罐子里。我决定出去走走。我下了回旋楼梯来到客厅,外公和外婆正在为一碗冰了好几天的甜品争执。“放在冰箱里又不会坏的喽!”外婆振振有词,就好像冰箱是保险箱似的。外公正坐在门边的藤椅里听苏州评弹,他举起双手:“总之别让我吃!我不吃隔夜东西的!”外公对某事表示抗议的时候最可爱,脸上有股子正义凛然的执拗劲儿,而平时他总是笑呵呵的,弥勒佛一样。他们同时注意到我在换鞋,外婆犀利的眼锋立刻扫过来:“你上哪儿去?”“找美筠玩会儿。”我随口扯了个谎。“去吧。”外公忙说,他喜欢我跟同龄人待在一起,唯恐他们二老把我闷坏了。外婆没反对,只嘟哝了一句:“这会儿日头毒着呢,当心晒掉你一层皮!”咒语奏效。我走到古竹桥边的亭子里时,脑门和后背已经全都是汗。一只小白狗在河边兴冲冲地赶路,张嘴吐舌散着热气,我学它的样子,伸出舌头使劲喘息,不一会儿就头昏眼花,人跟动物毕竟不一样,这招不管用。河水绿油油的,不起一丝波澜,几棵老榆树也被晒得昏昏沉沉,只有知了在卖力地制造噪音。眼前的一切让我恍惚,不过话说回来,我知道自己的症结在哪儿,自从做了那个梦之后,我就有点呆呼呼的。我对着在阳光下泛白的河水出了会儿神,很快就联想到我的身世。很多人对我没有父母照顾这一点表现出浓厚的同情,我自己觉得倒还好,除了外婆凶一点儿外,我吃穿不愁,有看不完的有趣的书,至于朋友,一个两个足矣,多了也够让人烦的。我的快乐在外人眼里显得有点儿没心没肺,好像我天生就该自哀自怜似的。不过我也从未因此而自卑,或跟哪个同情我的人发生过冲突,我对自己的身世还挺满意的,这或许是因为每个小孩都希望自己有与众不同的一面吧。但梦里酸楚的感觉很快涌上来,像要把我整个儿吞噬掉,我站起身,压下心头的不悦,继续在阳光下暴走。我去了甜品店,萧宾不在,服务员小葵告诉我:“阿宾跟小老板打了半天游戏了,嫌这里闷,说是出去逛逛——你想来点儿什么,慕容?”一如往常,我要了杯红豆奶茶。店堂狭长的待客区里,两三个男孩靠在沙发上沉默地看电视,他们都是在隔壁网吧打游戏打累了过来休息的。电视里正在放一个很莫名其妙的宫廷故事,一群妃子像泼妇似的在草地上大动干戈,天晓得是为了什么芝麻大点儿的小事。我喝完奶茶,走出甜品店,并在杨家祠堂附近见到了萧宾和胖头,他俩正蹲在一尊石狮子旁抽烟,触目可及的远处是一片桑树林。胖头就是小葵嘴里的小老板,本名齐威,他爸爸是网吧兼甜品店的老板。胖头今年十九岁,既不读书也不工作,完全靠他爸养,高兴的时候就在网吧待着,美其名曰帮父亲打下手,其实大多数时间都在打游戏。胖头的绰号源自他那颗硕大的脑瓜,小时候他爸逢人就显摆:“看我儿子的头大不大?里面装的全是聪明!”直到胖头因为打伤人被请进局子关了一年,之后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他爸才开始怀疑儿子脑袋里装的或许是智慧以外的别的什么玩意儿。此刻,胖头嘴里正说什么,一副乐不可支的表情,萧宾大概对他的段子有免疫了,只是皮笑肉不笑地敷衍着,眼里是不以为然的神色。胖头一转脸看见我,眼睛立刻眯成一条缝:“慕容,嗨!”我跟他打了招呼,又对萧宾叫了声:“哥哥。”我俩放在一起养的后果之一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为他是我亲哥哥。胖头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递给我,嬉皮笑脸:“你也来一口?”我刚要接,那根烟就被萧宾一掌拍落在地,他白了胖头一眼,又对我皱眉:“学什么不好,要学女流氓!”胖头弯腰捡起烟,拍了拍灰又放回盒子里,嘟哝:“我从我爸那儿顺来的,三块钱一根呢!”我问:“你们不热啊?”萧宾指指身后的弄堂口:“弄堂里有风出来,叫穿堂风,比空调还舒服,不信你试试!”我学他的样子蹲下来,不一会儿就感觉裸露的肌肤上有风拂过,阵阵清凉。其实萧宾挺聪明的,但跟学习比,他更爱把聪明花在吃喝玩乐上。胖头从嘴里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忽然一副茅塞顿开的表情:“哎,慕容,明天是不是该开学了?”“算吧,得去学校报到。”胖头捅捅萧宾:“你去不去?”萧宾哼一声,没搭理他。理论上,萧宾跟我是校友,他在齐眉中学的高中部,虽然已年满十八,到了高中毕业的年龄,但学籍还隶属于高二,今年能不能升高三都难说。他父母最大的愿望是给他搞张高中文凭以便日后就业,但他本人一点都不在乎。胖头又把脑瓜转向我:“你那个叫韩美筠的小姊妹呢,你俩不是形影不离的?”“她爸爸带她去买参考教材了。你打听她干什么?”萧宾笑笑:“还用问,起贼心了呗!”我说:“那你死心吧,你不适合美筠的。”“我哪里配不上她了?”胖头笑嘻嘻地反问。“她要考市里的高中,以后去外面发展,她爸爸说,留在镇上的孩子都没出息。”胖头颇担忧:“你说她那脑子能考得上吗?”“不用你操心,她爸会给她想办法。”萧宾说:“甭理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胖头蹙眉:“有韩美筠那么胖的天鹅吗?我跟她是惺惺相惜。”半个月前胖头曾宣布他失恋了,据说是让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宾馆服务员给蹬了,想不到这么快就移情别恋,我觉得他挺没劲的。正无聊地瞎扯皮,一个瘦猴一样的小子从对面的弄堂里连哭带号窜出来。胖头立刻来了劲头:“是大钟,又让他老子揍呢!”大钟在三岔路口迷糊了一下,又迅速朝右边的桑树林逃逸,边跑还边反诘紧追其后的老子:“我干什么了?我都干什么了?”他爸老钟气急败坏:“嘴巴还硬看我打不服帖你!”胖头拍着大腿给大钟喊加油,大钟精神抖擞,脚底像添了两只风火轮似的绝尘而去,很快就把老钟甩在后面。“小猢狲你给我站住!”我们都笑起来,胖头笑得尤其厉害,浑身上下的肉都在抖,好像有人给他上了笑刑一样。我不是第一次见他笑成这样,学校放学的时候,他喜欢拉萧宾去门口看美女,给每个路过的女生打分,看到养眼的女孩就朝人家吹口哨,别人对他瞪眼时他就爱笑成这德行。外婆曾拿我们这儿的话骂胖头是“快活畜生”,意思是没心没肝,成天就知道瞎乐呵。其实不光是他,我们几个都有点儿这样。你想想,在这么个死水一样平静的小镇上待着,好不容易能挖掘出来一点乐子还不往死里开心啊!大钟人挺老实的,我们笑得这么欢绝不是因为幸灾乐祸。等钟家父子在桑树林那头彻底消失后,我才注意到,在离我们七八米远的地方站着一名背包客。他出现得突然,简直就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大概我们之前太专注于那对活宝父子了。他穿着白色的棉T恤和牛仔裤,脚下蹬一双帆布鞋,鞋子边缘的磨损程度表明他走过许多路,至于这人的年纪——这一点我总是看不准——大概三十岁左右,反正比我妈要年轻些(老天保佑这话别让我妈听到,她会恼怒的)。我之所以这么仔细地观察他是因为他和镇上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他百分之百是个外乡人。此刻,外乡人正站在杨家祠堂门口探头探脑。祠堂的门是虚掩着的,只要一推就能进去,他大概也观察清楚了,伸出手正要去推,胖头在我身边突然发出一声暴喝:“你干什么!”我一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他又想耍人玩了。背包客缩回手,有点疑惑地往我们这边看过来,我注意到他有张白净瘦削的脸,五官周正。“我想进祠堂看看。”“现在不对外开放!”“可这上面写着参观时间是上午八点到十一点,下午一点到四点。也没有贴通知说不开放。”这人还挺执着。“我亲戚是管这儿的,他说了不开放就是不开放!”胖头既粗鲁又不耐烦。“那什么时候开放?”“不知道,得等通知。”胖头说这话的时候简直得意扬扬。背包客沉默了一会儿,我想他大概看穿了胖头的把戏,但他没有发怒,淡淡地扫了我们一眼,似乎还略略点了下头,后退两步后,安静地走了。我盯着他的背影,眼前却浮现出他刚才看我们时的神情,那神情平静到什么情绪都分辨不出来,只能由接收者自行揣摩,我从中揣摩出的不是鄙夷,却是怜悯,这让我极不舒服,说实话,我宁愿他鄙视我们。我不喜欢这个人,所以我也遏制住了追上去告诉他真相的冲动。萧宾对胖头无聊的把戏表示厌倦:“十句话里有十一句是假的,你不累啊!那人招你惹你了?”胖头朝地上啐一口唾沫,厚颜无耻地笑:“这多好玩,闲着也是闲着!”老钟押着儿子从桑树林里钻出来,大钟脑门上添了个老大的包,还在滴血,他用手捂着,低眉顺眼地走,嘴里依然反复咀嚼刚才那两句话:“我都干什么了?我做错什么了?”却完全没了刚才那股子理直气壮的劲头。“这小子就得揍!不揍不老实!”老钟瞪着眼睛,得意扬扬地对我们宣布。大钟抽抽搭搭哭着从我们眼前走过。“钟伯,你干脆揍死他算了!”胖头起哄。“揍死?将来谁给我养老送终?我能指望你个小翘辫子吗?”胖头又开始没命地乐,我却有点笑不出来了,看大钟的伤势挺厉害,心里不太是滋味:“这是亲爹吗,下手这么狠?”萧宾扫了我一眼:“他揍起老婆来比这还狠呢!”太阳落到了桑树林的西面,暑气似乎没刚才那么高了。萧宾和胖头要回去重拾战场,我不想回家,便打算去桑树林那边走走。走过桑树林就是镇西,和人口密集的镇东相比,镇子西边有点荒凉,这里原先是大片的水稻田,后来镇上的人都往城市里涌,种庄稼的人锐减,许多地都荒下来。自然也不再有人养蚕。“妇姑相唤浴蚕去”的景象一去不复返了。外婆那一辈大概是最后的养蚕人,他们退下以后,年轻人都没耐心从事这种见效缓慢又辛苦的活儿。但桑树林还在,一年四季,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走过树林尽头,视野一下子开阔,能望出去很远,包括夫山脚下一座在建的遗址博物馆。除了一栋小楼,镇西几乎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小楼是一位国民党军官早年的故宅,算起来有百来年历史了。老宅几易主人,上一位房东过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也没人认识宅子的新主人。或许,对新主人来说,这里仅仅是一项资产,而非一个家。我鬼使神差地走到古宅门前停下,仔细打量这栋漂亮的房子。灰色砖墙被爬山虎团团围住,门前的石阶两旁爬满葱郁的忍冬。葡萄架上,枸杞和葡萄藤紧锣密鼓地抢夺空间,互相缠绕,不分彼此。一株苍老的庭院树枝干弯曲,主体粗得需要三四个小孩才能抱得过来。到处都看不出有人迹的样子,一股神秘的气息从房子的窗棂和周遭的植物中散发出来。这里和热闹的镇东完全是两个世界。我的目光落在几串晶莹的野葡萄上。绿颜色的葡萄泛着水晶一样甜蜜的光,像来自精灵的诱惑。我轻易跨过宅子外围低矮的篱笆墙。走近了才发现葡萄早已熟透,经过一个多月的暴晒,水分被大量蒸发,表皮都皱巴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摘下一颗,剥了皮送进嘴里。糖分多过水分,甜到喉咙口发呛。我踮起脚,果断地摘下一串,单手搂在怀里,又去摘另一串。手摸到葡萄串的藤梗,刚要用力折断,小楼正门的窗户忽然被推开,里面露出一张男人的脸。我吃了一惊,手一松,怀里的葡萄纷纷掉落在地。晚上,我坐在台灯前,摊开日记本,我有每天记点儿什么的习惯。一天的经历在我眼前掠过,我在几个事件之间踌躇。大钟挨揍的事让我觉得压抑,况且跟我也没什么关系,至于遇见的那个背包客,你想必也猜到了,没错,他就是在小楼窗户前吓我一跳的那位。如果仅仅是受到了惊吓我不会在意,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我被“捉了现行”后的愚蠢反应。“我没偷你的葡萄,我只是经过这里。”我说这话时镇定得就像临刑的英雄。他对我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告白没发表高见,凝视我片刻后,朝我点了点头,从窗边消失了。此刻想起这事我还忍不住懊恼地龇牙咧嘴,这种丢人的场面最好尽快忘掉。最后,我决定把下午那个梦记录下来。对,那个令我郁闷至今的梦。不是我有自虐倾向,事实上,翻翻前面的日记,同样的场景曾不止一次出现在我的梦中,我猜这其中一定有某种寓意。也许有另一个我,在那个让我不爽的世界里挣扎着生活,我同情她,同时为自己现在的处境感到庆幸。我会给每篇日记都取个名字,这一篇,我称之为“纽约的秋天”:意识里,这是秋天。我坐在街边的一道木栏杆上,萧瑟的秋风正不断灌入我单薄的衣衫。我感觉到的不是冷,而是清凉,那是所有在酷暑中煎熬过的人都渴望的舒爽。栏杆有点高,我的双腿够不到地,不得不荡在半空,我必须不断寻找平衡点,以免身体有滑下来的危险。这游戏实在无聊,但我玩了很久,直到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快不行了,进去看看他吧。”妈妈说话时嗓音哽咽,仿佛痛不欲生。我没有回头,尽管意识告诉我这是在纽约,身后则是一所医院,但我依然觉得迷惘——自己为何身处此地,以及,妈妈提到的“他”究竟是谁。然而,我握在栏杆上的手终于还是轻颤了一下,愤懑和酸楚同时涌入心间,像泛滥的潮水,瞬间要将我淹没。就这样,我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