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可转债投资实战
》
售價:HK$
99.7
《
王氏之死(新版,史景迁成名作)
》
售價:HK$
54.9
《
敢为天下先:三年建成港科大
》
售價:HK$
77.3
《
长高食谱 让孩子长高个的饮食方案 0-15周岁儿童调理脾胃食谱书籍宝宝辅食书 让孩子爱吃饭 6-9-12岁儿童营养健康食谱书大全 助力孩子身体棒胃口好长得高
》
售價:HK$
47.0
《
身体自愈力:解决内在病因的身体智慧指南
》
售價:HK$
98.6
《
非言语沟通经典入门:影响人际交往的重要力量(第7版)
》
售價:HK$
123.1
《
山西寺观艺术壁画精编卷
》
售價:HK$
1680.0
《
中国摄影 中式摄影的独特魅力
》
售價:HK$
1097.6
|
內容簡介: |
行政给付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行政主体作出金钱给付或行政处理以外的行为给付而提起的诉讼,作为一种兜底性诉讼类型,其在公民权利保障和新型纠纷应对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新《行政诉讼法》中确立的行政给付判决为行政给付诉讼在我国的导入提供了基础,依据行政给付请求权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行政给付诉讼,而其诉讼要件和诉讼规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本书在考察现行规范以及域外制度的基础上,从基本理论、制度导入、诉讼形态、诉讼要件以及诉讼规则五个方面展开了详细的论述。
|
關於作者: |
熊勇先,安徽金寨人,法学博士,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以及海洋行政法学。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在《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各一项,主持海南省社科基金三项,起草两部地方性法规。
|
目錄:
|
导言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的国内外现状
三、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第一章行政给付诉讼界说
第一节行政给付诉讼之界定
一、行政给付诉讼的含义
二、行政给付诉讼的特征
三、行政给付诉讼与课予义务诉讼的区分
第二节行政给付诉讼之选择
一、行政给付诉讼与其他诉讼类型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类型选择的考量因素
三、行政诉讼类型选择与法官释明权
第三节行政给付诉讼之考察
一、英国的令状制度
二、德国的一般给付诉讼
三、日本的停止诉讼和当事人诉讼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一般给付诉讼
第二章行政给付诉讼之导入
第一节行政给付诉讼导入之必要
一、行政撤销诉讼中心之克服
二、新型行政纠纷之应对
三、行政给付请求权之保障
第二节行政给付诉讼导入之基础
一、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之阙如
二、行政判决与行政诉讼类型
第三节行政给付诉讼导入之路径
一、行政履行判决及其适用
二、行政给付判决及其适用
三、行政给付判决与行政给付诉讼
第三章行政给付诉讼形态
第一节行政给付诉讼形态之划分
一、公法权利及行政法权利
二、行政请求权与给付请求权
三、行政给付请求权与诉讼形态
第二节积极行政给付诉讼
一、财产给付诉讼
二、事实行为诉讼
三、行政合同诉讼
第三节消极行政给付诉讼
一、停止作为诉讼
二、预防作为诉讼
第四章行政给付诉讼要件
第一节行政给付诉讼要件之构成
一、行政诉讼要件之阐释
二、行政给付诉讼要件之构成
第二节行政给付诉讼当事人
一、行政给付诉讼当事人范围
二、行政给付诉讼当事人能力
三、行政给付诉讼能力
第三节行政给付诉讼标的
一、域外行政诉讼标的理论之考察
二、我国行政诉讼标的理论之反思
三、行政给付诉讼标的之阐释
第四节行政给付诉讼利益
一、行政诉讼利益之意涵
二、行政给付请求权之基础
三、给付请求权保护之必要
第五章行政给付诉讼规则
第一节行政给付诉讼审理规则
一、暂时权利保护之适用
二、举证责任之分配
三、行政诉讼调解之运用
第二节行政给付诉讼裁判规则
一、行政给付诉讼裁判形式之选择
二、行政给付诉讼判决效力的确定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內容試閱:
|
熊勇先是我指导的2007级博士研究生。本书是在他的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充实而成的。虽然他的博士论文已于2010年夏顺利通过答辩,但是,熊勇先博士对行政给付诉讼的研究并没有止步于此,在进入海南大学法学院任教以后,他继续着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并在2014年11月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结合条文的修改,对书稿进行了充实和提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评述。
行政给付诉讼的研究非常重要,因为随着国家理念以及权力方式的转变,给付行政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在给付行政之下,公民享有广泛的公法给付请求权,而该种权利的实现需要司法保障。但受给付行政下行政行为形态、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传统行政诉讼类型难以满足公民公法给付请求权保护的需要,因此产生了行政给付诉讼这一新型诉讼类型。行政给付诉讼是一种兜底性诉讼,其在诉讼对象、诉讼规则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可以为公民行政法权利提供无漏洞的司法保护。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虽未明确实质意义上的诉讼类型,但行政判决形式体现了行政诉讼类型的雏形。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我国通过审查行政协议以及建立给付判决等方式,加强了公民公法给付请求权的保障,但在受案范围、诉讼规则等方面仍存在着空白或缺陷,仍未达到理想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因此应当通过引入行政给付诉讼等方式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
文中从五个方面对行政给付诉讼展开了研究。在第一部分中,以行政处理为标准对行政给付诉讼内涵进行了界定,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行政主体作出金钱给付或行政处理以外的行为给付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给付诉讼,其具有对象广泛性、功能双重性以及两造变动性等特征。行政给付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类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原告提起行政给付诉讼须考虑相关的因素并遵循相应的顺序,法官释明权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从功能主义比较法的角度,对英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考察。在第二部分中,从现实角度阐述了导入行政给付诉讼的必要性,认为为了克服撤销诉讼中心主义、应对新型行政纠纷以及保障公法给付请求权,我国应建立行政给付诉讼。我国未建立行政诉讼类型,但行政判决形式为其导入提供了基础,而行政给付判决是行政给付诉讼导入的具体基础与途径。在第三部分中,以公法给付请求权为标准划分了行政给付诉讼的形态,根据给付请求权的性质将其分为为积极行政给付诉讼和消极行政给付诉讼,其中前者是请求法院判命被告采取积极作为的形式作出给付的诉讼,主要包括财产给付、事实行为给付以及行政合同给付诉讼;而后者是请求法院判命行政主体停止或者不得作出行政行为的而提起的诉讼,主要包括停止作为诉讼以及预防作为诉讼。在第四部分中,界定了行政诉讼要件的内涵,在区分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的基础上,对行政给付诉讼要件的范围与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中适格原告是主张自己享有公法给付请求权,且因被告不履行公法给付义务而损害其权利的人;行政诉讼标的的识别应该采用权利主张说,即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或损害原告权利的权利主张;行政给付诉讼利益的核心是原告存在现实的给付请求权,该种权利应结合程序和时机两个条件进行判决。在第五部分中,对行政给付诉讼规则进行了研究。行政给付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其争诉对象是非行政处理,且较多涉及金钱给付诉讼,因此在合法与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调解。在行政给付诉讼中,应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给付请求权实现的现实性选择行政判决形式,而行政给付判决的效力具有执行力。
结合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作者对行政给付诉讼的相关问题也进行了阐述。第一,对行政给付判决的适用进行了分析,以论证我国建立行政给付诉讼的基础与途径。文中主张履行判决中的法定职责应用行政义务加以取代,但其范围不包括给付义务,从而划分行政履行判决与行政给付判决之间的界限,明晰两种给付类判决形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并认为可以行政给付判决为载体导入行政给付诉讼;第二,对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进行了研究,认为其属于行政给付诉讼中的典型形态,但与传统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相比,其两造具有变动性,且在诉讼规则中具有自身的特点。
熊勇先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三年,期间坚持参加学校和我们研究方向的的各项学术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甚广。他高高的个子,时常温和地微笑着,我们都亲切地称呼他大熊。大熊博士毕业后去了美丽的海岛,在那里开始了一番新的事业。时值他的第一本专著出版之际,我欣然为之做序,并祝愿他事业蒸蒸日上,生活美满幸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