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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民事诉讼律师实务(修订版)

書城自編碼: 2911695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實務
作者: 谭芳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00867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0-01
版次: 2 印次: 1
頁數/字數: 287/32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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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教材系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资深委员律师编写,编者将他们各自多年在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过程中积累的技能、经验以及办案心得在本书中予以了分享,同时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些法律规定进行了总结和梳理。
全书共分九个章节,第一章对民事诉讼及律师代理业务进行了概括性介绍,帮助学习者了解民事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业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围绕律师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建立进行阐述,探讨在案件件前期接触到接受委托代理的整个过程中,如何获得当事人信任,与当事人维持恰当且良好的关系,并最大限度地从当事人处获得对推进案件处理有利的信息及协助。
第三章至第七章则为对民事诉讼案件代理实务的详细务的详细解说,即以民事诉讼进程为顺序,对诉前准备、证据的收集与运用、一审及二审程序庭审实务、执行与再审等各个程序进行逐一分解详述,较为全面地涉及了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给出处理建议和依据。
第八章和第九章就特别程序及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进行了介绍,尤其针对特别程序与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代理之处做出了重点阐述和分析。
编者期望通过本教材的编写和出版,为青年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业务的学习和实践中提供指引和参考。
目錄
第一章民事诉讼及律师代理概述
第一节民事诉讼概要及基本特点
第二节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异同
第三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第二章案件的受理
第一节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第二节律师如何了解与掌握案情
第三节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
第四节维护好与当事人的良好关系
第三章诉讼前的准备
第一节确定适格的当事人
第二节梳理法律关系
第三节确定管辖
第四节立案与答辩
第五节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四章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第二节证据的收集
第三节举证时限与新证据
第四节证据的质证和认证
第五章一审程序庭审实务
第一节庭审概述
第二节出庭
第三节法庭调查之一诉请陈述和答辩
第四节法庭调查之二举证和质证
第五节法庭调查之三庭审发问
第六节法庭辩论
第七节最后陈述与签署庭审笔录
第八节调解与和解
第九节一审审结后的律师工作
第六章二审程序实务
第一节确认当事人上诉意愿
第二节拟写民事上诉状
第三节二审庭审程序
第四节二审审结方式
第七章执行与再审
第一节执行
第二节再审程序
第八章特别程序
第九章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代理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概述
第二节涉外民事案件咨询与委托
第三节律师代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注意事项
第四节如何申请国外裁判文书的认可
附录1案例讨论一览表
附录2文书范本一览表
后记
內容試閱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这是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先生的一句著名格言。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它不能仅仅停留于思辨,还需要融入社会生活、融入社会实践。律师是法学的工匠,是法学的最直接、最深刻、最广泛的践行者。律师不仅是手执法学武器的战士,也是锻造法学产品的工匠。与专家学者不同,律师对法学创造更多的是一种"经验"。正是这种 "经验",成为律师业传承的纽带;也正是这种"经验",引领了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乃至法治建设的发展。然而,现行律师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却忽视了"经验"提炼,忽视了"经验"的理论化、科学化、体系化建设,甚至囿于教条式教学,跬步于三尺讲坛,沿袭于大学法学教学的简单重复,难以适应律师业传承与发展。
作为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我欣喜地看到,这种状况很快将会改变。由我国首家律师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编辑出版的校本课程教材"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将对律师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进行尝试。这套教材以新律师和青年律师为主要对象,兼顾课堂教学和自学之用。教材由从业经验丰富、业绩骄人的资深律师主编和编写,聚集着上海律师界精英的集体智慧。这是一套由律师编写、为律师编写、供律师学习业务的教材,是一次将"经验"提炼为教学内容的尝试。
注重实务是这套教材的根本特点。教材冠名"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表明:帮助读者认识律师实务,掌握律师实务操作是教材的目的。教材没有过多的理论、理念、概念的铺垫和阐述,也没有对各种名家经典理论的诠释,而是直奔主题,紧扣律师实务,沿续律师实务操作的客观流程展开叙述,并附以相关法规、文件和操作指引作支撑。教材围绕有关法律实务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干",来帮助读者认识律师实务,学会运作律师实务。
强调直观是这套教材的鲜明特点。教材注重内容直观,运用案例教学法原理,以案说事,以案析理。教材更注重言语直观,在语言表述上,注重使用律师执业中的行业术语、司法实践的法言法语阐述内容,务使读者一看就懂,做到可学易仿。
兼顾多用是这套教材的另一特点。这套教材没有止步于教科书编写体例的束缚,兼顾了教学参考和自学丛书的功能,适应当下社会节奏和青年律师阅读特点,综合教科书、参考书和法典的功能,不仅可供课堂教学、小组学习之用,也可供学员自学之用。这套教材既可以作为学院课堂教学的教材,供教学之用;也可以供学员自学之用,帮助学员做到无师自通;还可以供青年律师在办案中及时查询相关法律规范,起着办案宝典作用。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套教材可以称得上是一部青年律师执业的"三用"通典。
透过这套教材,我们看到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在律师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创新、改革的端倪,那就是以校本课程建设为主线,推进律师实务教学,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对接。校本课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即以学校为本位、由学校自己确定的课程,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广被英、美等发达国家所重视。这些国家借助校本课程开发、使用,使课程迅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建立起一种以教师和学生为本位、为主体的课程开发、设置机制,使课程具有多层次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能力。律师职业教育抑或继续教育应当学习、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和实践
,使之更加贴近律师的需求、贴近律师业发展的需求。在这一点上,上海律协的同志们又领先一步走到了全国同行的前列,不是把律师的继续教育仅仅停留于培训,而且办学院,搞教材,希望各地律协像上海律协的同志一样,将关注业务与关注律师的继续教育结合起来,同步发展。这是我们律师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毋庸置疑,因为时间仓促,加之能力所限,丛书中谬误与不如意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多提批评建议。法律实践亦是不断更新,这套教材尚难以做到最好,但我们期望通过后续修订再版,不断修正提高,成为广大新律师、年轻律师、资深律师所期待、所必备的好教材。我们更希望未来编辑出更多、更好的供律师们学习提高、掌握律师实务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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