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马克思先后提供了两种解释模式。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将它们混淆在一起、不加以区分。但它们之间却有着本质性区别,即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一种模式出现在马克思早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The German Ideology, 18451846)和《哲学的贫困》(The Poverty of Philosophy, 1847)中,并在《共产党宣言》(The Communist Manifesto, 1848)中得到了重要的纲领性呈现。这一解释模式的核心就是自我发展的分工概念。以此为出发点,该模式认为,分工直接代表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它应市场的扩张而变,并继而决定了社会财产这里说的财产即property,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相关内容大多翻译成所有制(参见下文相关引文内容),本书中则多翻译成财产(有时为行文方便也译成财产权或所有制),鉴于本书作者布伦纳教授所提出的社会财产关系理论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这里特作说明。译者注和阶级关系。根据该模式的基本描述,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指的是一个发展中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成熟:它发源于旧封建社会内部,并从不断发展的世界贸易中汲取营养。该模式的最终落脚点是资产阶级革命,即认为通过这一革命进程,新兴资产阶级社会打破了旧社会的束缚,从而为其持久的自我发展打下了基础。第二种模式出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The Grundrisse, 18571858)、《资本论》(Capital, 18671883)及其他一些晚期著作中,但却从未得到马克思的充分完善。其指导原则是生产方式论,即认为生产方式是一种社会财产关系系统,该系统形成并建构了社会再生产尤其是个体家庭的延续和阶级的构成。基于这种生产方式论所提出的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模式,是从具有冲突性的再生产开始的,即一方面是农民生产者阶级直接通过非市场化渠道拥有其自身再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则是地主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借助于超经济强制性手段从农民生产者身上榨取剩余以进行其自身再生产。该模式的最终目的旨在解释所谓的原始积累,从这一视角来看,后者指的是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财产关系被封建社会本身的行为所打破和改造的系列社会进程。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新解第一章马克思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第一种模式本文旨在澄清马克思的这两种过渡模式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