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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将继续阐述之前在《建筑设计的人文思考》(The Humanities in Architectural Design)与《建筑的文化角色》(The Cultural Role of Architecture)书中的主题,论述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在建筑创作策略中的重要性。在建筑学中,建筑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可以被认为是建筑诗意的表现手法以及表达建筑理念的一种手段。本书通过对建筑史及建筑理论的研究分析,从维特鲁威(Vitruvius)时代到现在,尤其重点研究了20世纪功能主义,得出了建筑形式与功能的重要性。书中列举了众多历史案例,从远古建筑、古典建筑、伊斯兰建筑、拜占庭建筑、哥特式建筑到文艺复兴、风格主义和新古典主义建筑,以及从20世纪至今的运动思潮。除此之外,书中还探讨了历史上与建筑创作有一定关联的哲学问题,如特征、表象、延异、梦的构成、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拓扑理论、自我实现和内在性。本书有助于将建筑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重新对待,强调建筑在理念表达上的作用,以及人类智慧中建筑伦理角色的参与,从而让建筑成为表达人类同一性的一种方式。
內容簡介:
本文的主旨为形式与功能的矛盾应当被视作建筑中的重要要素。作为一个长期未被理论化的建筑学上历史性的构成,一个未明晰的建筑实线下的历史哲学,形式和功能这对矛盾由来已久。形式指建筑的视觉外观(线条、轮廓、形状、组成);功能则是指建筑结构和功能的要求(建造、围护、程序、组织、使用、材料、入住率、社会目标)。本书通过案例详细分析了这一课题,从古代、古典、伊斯兰教、基督教、拜占庭式、哥特式、文艺复兴时期、新古典主义建筑再到现在的20世纪。
關於作者:
约翰沙伦亨德里克斯是英国林肯大学的建筑史教授,并担任美国罗杰威廉姆斯大学和罗德岛设计学院的客座教授。
目錄 :
目录致谢命题阐述第一章 远古时代经典建筑:古埃及、古希腊和古罗马金字塔的象征意义多柱庙古典神庙自生的自然被生的自然罗马建筑第二章 中世纪建筑:拜占庭建筑,伊斯兰建筑,哥特式建筑拜占庭建筑和马赛克镶嵌画伊斯兰清真寺哥特式建筑和宇宙学第三章 文艺复兴与巴洛克风格:建筑理论及形式阿尔伯蒂和维特鲁威风格主义巴洛克风格第四章 启蒙运动和理想主义申克儿谢林黑格尔康德贝克莱第五章 现代主义:结构理性主义到结构语言学维欧勒勒杜克沙利文霍塔风格派密斯凡德罗勒柯布西耶特拉尼第六章 后现代主义:复杂性和矛盾性文丘里晚期资本主义屈米第七章 生物结构主义:拓扑理论参考文献图片来源
內容試閱 :
本文认为,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应该被视为建筑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在建筑学历史体系中,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并没有理论化,并没有系统的阐述建筑实践中所蕴含的历史哲学理论。形式是指建筑物的视觉外观(线条、轮廓、形状、构成); 功能是指建筑结构和功能要求(结构、居住、计划、组织、使用、占地、材料、社会用途)。可以说形式是表示或表达功能的一种形而上的方式,但也不能完全这样认为。两者关系的现代内涵犹如名言 形式追随功能所说,两者在建筑史中都起到重要的作用。在20世纪,形式是建筑的视觉形态或外观。从保罗弗兰克(Paul Frankl)的《建筑史法则》到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的《建筑形式的视觉动力》以及彼得艾森曼(Peter Eisenman)的《现代建筑的形式基础》这些著作中能够更详细地了解形式的概念。形式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传统内涵与实质,形式与物质的区别。柏拉图(Plato)定义内涵或概念作为原型,与物质区分开。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保留了两者的区别,但又认为实质中包含着内涵,实际上内涵是实质或是自然世界的一种存在。拉丁词语forma被罗马人用作内涵(概念形式)和形状(感觉或感官形式)的同义词。公元前1世纪,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使用意象、想法、种类、主题等词汇来指形式或视觉外观(概念或感官的)。他把推理,即建筑理性的理解和工艺,即建筑的建造区分开来。平面和立面的布局形成建筑的视觉效果。平面、立面以及透视三者布局的元素用于描述建筑的形式。整齐是一种优美的建筑形式,是由形式的韵律感产生。亚里士多德学派将感官形式(形式,感官世界)和理性形式(内涵,理解)区分开来,形式是对象的属性以及心灵的产物,是物质的一种无形的肖像。康德将形式定义为先验直觉,是现象的一种先验理念。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区别与语言学或修辞学中的能指和所指的区别相对应,在20世纪结构语言学中具有现代内涵,在维特鲁威的视觉理论里起到重要作用。根据维特鲁威著作,建筑包含能指和所指(《建筑十书》I.I.3)(维特鲁威1931年[公元前27年])。能指在修辞学中是动词或语言(建筑学物质词汇),所指是物体(假设的事物和关系)。正如莱安德罗马德拉索阿古丁(Leandro Madrazo Agudin)在《建筑概念类型:建筑自然形式的探究》中说过的建筑形式的概念将永久呈现和普遍存在(阿古丁1995年),维特鲁威所定义的建筑三要素坚固、实用、美观将永远存在于建筑作品里。建筑功能的现代内涵与建筑的功能或者用途相关(如同希区柯克(Hitchcock)和约翰逊(Johnson )在1932年出版的《国际风格》中定义的一样)。这一概念也可以追溯到维特鲁威的著作中,建筑必须具备的实用、坚固和美观,这三个要素在建筑的历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随着不同的文化有一定历史的细微差别。根据爱德华罗伯特朱克(Edward Robert de Zurko)在《功能主义的理论起源》中说道:功能与居住者的内在需要有关系,并且功能是建筑结构的表达方式(朱克 1957年)。彼得艾森曼在《建筑概念笔记》书中写道:没有实用性和功能性的建筑对象也无法空有概念。但如勒柯布西耶在20世纪初写道:建筑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任务来表达结构和实现意图,所谓意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纯粹的实用性、舒适性和优雅(贝恩 (Behne )1996年)。20世纪在强调功能主义的实用性和程序化的同时,结构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两者通过各种方式在历史建筑中呈现。在19世纪和20世纪,几何形式取代了雕塑式形式,正如艾森曼在《古典的终结》(艾森曼,2004年)一书中写到的功能目的仅仅取代了建筑设计的出发点古典构成秩序。在建筑史上有许多展现形式与结构和程序化的矛盾性的例子。本书的目的并不是挑战或者批评建筑学中功能主义的合理性。在建筑设计中形式和功能两者综合起到了主导和有价值的作用。本文所呈现的观点只是试图从另外的维度去分析建筑构成和表达,并不是否认功能主义的重要性。事实上,在完全理解了功能需求后才能更好地利用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如果审视整个建筑史,可以看到这种形式与功能的矛盾性时常存在于建筑之中。在建筑设计的表现或表达中,形式和功能的区别可以被视为充当一种交流角色,在实用性和技术方面,这种区别可以被视为工具性角色,这种区别类似于精神文化与物质文明之间的区别,史诺(C .P. Snow)在《两种文化》文章中以及尼古拉奥斯-艾恩佐鲁《在物质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建筑创作》文章中都谈及建筑的文化角色。根据克里斯赫尔曼(Christian Herrmann)的思想,形式和实用性的二元性在生命以及灵魂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建筑作为艺术作品的一种,根据艺术的定义,是表达一种不相关的物质存在,是一种形而上学或者先验的思想,)根据艺术是表达与物质存在毫无联系的形而上学或先验思想的定义,建筑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具有类似的属性。这种先验思想可以是形式的、概念的、表现主义的、理智的、神圣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