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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立法评估标准问题是立法评估理论的重要组成,其主要探讨采用哪些确当方式对立法及其实施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于一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书作者综合国内外立法评估标准方面的学术成果和立法实践,围绕立法评估标准的确立、内容、适用以及检验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述,对于我国立法评估标准的建立和完善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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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柏荣,甘肃通渭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芝加哥大学暑期访问学者,现为北京联合大学教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立法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研究。发表论文十余篇,作为主持人承担了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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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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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二、理论预设与研究方法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评述
四、结构内容与创新
第一章立法评估标准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立法评估标准观念要素的厘定
一、立法评估标准之界定
二、立法评估标准与相关概念之辨析
第二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功能与分类
一、立法评估标准的功能分析
二、立法评估标准的类型化区分
第三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发展与实践
一、域外发展与实践
二、域内发展与实践
第二章立法评估标准的确立
第一节立法评估标准的确立方式
一、价值评估方式
二、社会学评估方式
三、经济学评估方式
四、确立方式的互补与融合
第二节立法评估标准的确立内容
一、规范标准
二、成效标准
三、技术标准
四、校正标准
第三节立法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确立标准:哪些立法需要被评估
一、生命周期标准
二、情势变化标准
三、立法建议标准
四、重大影响标准
第四节立法评估标准的适用流程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适用
二、立法中评估标准的适用
三、立法后评估标准的适用
第三章立法评估标准的应用
第一节立法评估标准应用概述
一、中央和省级立法评估标准的制度化分析
二、较大的市和国家部委立法评估标准的制度化分析
第二节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的开端:江西
第三节立法评估标准量化制度的创新与探索:甘肃、广州
一、甘肃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二、广州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第四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前置制度创新:陕西、广东
一、陕西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二、广东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第五节立法评估标准分立制度创新:重庆
一、重庆市立法评估制度化概况
二、重庆市立法评估标准分立制度分析
第六节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应用的其他省:安徽、海南、山东
一、安徽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二、海南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三、山东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分析
第七节立法评估标准制度化问题述评
一、标准的制定问题
二、标准的应用问题
第四章立法评估标准的完善
第一节立法评估标准完善概述
一、科学立法、质量立法需要制度化的评估标准
二、立法评估实践工作的开展需要制度化的评估标准作为依据
三、立法评估及其标准制度化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二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完善路径:独立抑或整合
一、独立路径
二、整合路径
三、结论
第三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完善与《立法法》
一、《立法法》的制定实施:过去与现在
二、《立法法》的完善建议:评估标准的未来
第四节立法评估标准的完善与《行政法规、规章立法评估办法》
一、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法评估标准现状
二、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法评估标准完善
第五章立法评估标准的检验:以《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条款为样本
第一节《就业促进法》总体情况分析
第二节《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条款分析
一、规范标准分析
二、成效标准分析
三、技术标准分析
第三节《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条款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建议
结语立法评估标准之展望:体系、多元与数据
附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主要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主要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的报告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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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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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评估标准问题是立法评估理论的重要组成,其主要探讨采用哪些确当方式对立法及其实施状况进行客观评价,体现"科学立法"之精神。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告形成,标志着立法形势的转变,即由"建构型"转向"完善型",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增强体系效率,提高立法质量,俨然成为重中之重。在此立法情势下,对立法评估及其标准的研究则显得极为重要。
目前,国内关于立法评估标准的理论研究依然较少。对于何为标准、如何确立标准、怎样应用标准,可以说尚未有专门的理论研究与探讨。笔者认为,对于立法评估标准的认识,既要从法理之境去探讨,也要从法理之外去理解,因为随着立法技术的成熟完善,对于评估立法质量及其效果标准的确立要求也在逐渐变得复杂,其不仅涉及法律规范意义上的标准研究,更涉及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方交叉学科的理论研究。基于此,立法评估标准是一个多彩的、全面指向的概念,对于它的研究也有一定的趣味性。
实践中,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40年代即展开了对立法评估标准的研究应用。在我国,则是2000年以后由各地先后开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评估活动开始的。目前,我国各地立法评估标准的内容五花八门,而中央层面则没有关于立法评估及其标准的专门规定,这就影响了立法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由此,如何确定统一的立法评估标准、如何将其应用于不同的立法场景、如何保证应用结果的科学客观,这一系列问题亟须深入研究。
基于以上问题及思考,本书主要围绕立法评估标准的确立、内容、适用以及检验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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