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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着重对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和商业性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两者的协调机制,对世界主要国家或者地区的信用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并提出了我国的信用保险立法思路和模式,对信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系统的研究,最终从立法模式、原则、内容等不同层次提出了完善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这些都是促进我国信用保险领域和谐发展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在国内具有较为突出的开创性和前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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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振华,男,1982年6月出生,广西桂林人,法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社会保障法分会理事。主要从事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研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课题《社会保障基金信托法律问题制度研究》,并获得优秀表彰。先后在《中国物价》《中国经贸导刊》《现代管理科学》《中国保险》《保险理论与实践》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二十余篇学术论文。拥有近十年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投融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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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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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依据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方法
五、写作结构
第一章信用保险的特征和功能
第一节从信用到信用风险的演进
一、信用的起源和本质
二、信用的属性特征
三、信用风险的可保性认识
第二节信用保险的概念探求
一、信用保险的历史演进
二、信用保险的定义界定
三、信用保险并非保证担保
四、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比较
第三节信用保险的特征和功能
一、信用保险的特征考察
二、信用保险的功能分析
三、信用保险的基本分类
小结
第二章我国信用保险法律现状及问题
第一节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我国信用保险发展的实际格局
二、我国信用保险法律现状
第二节我国信用保险及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保险市场仍然处于准完全垄断市场格局
二、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几乎空白
三、信用保险监管滞后
四、相关配套制度缺位
小结
信用风险及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目录
第三章完善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节信用保险萌芽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法哲学思想是信用保险的理论本源
二、法经济学理论是信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可行性保障
三、法社会学说是信用保险的理论推动力
第二节完善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实践必要
一、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和谐有序发展
二、推动我国信用保险市场积极健康进步
三、确立信用保险独立完整的法律地位
四、促进信用保险行业监管的合法性和适度性
第三节完善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考察
一、政策单行立法模式
二、政商不分立法模式
三、政策单行和政商不分立法模式评析及借鉴
小结
第四章信用保险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协调
第一节信用保险政策性和商业性的交织与清分
一、区分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主要因素
二、信用保险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厘定
第二节信用保险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协调模式
一、信用保险商业性与政策性在运行机制中的不同体现
二、信用保险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协调
第三节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范围的界定和限制
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世界范围内的商业化演进
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商业化嬗变
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商业化在我国的实施路径
小结
第五章信用保险法律规则的核心要素
第一节信用保险合同主体的建构
一、信用保险合同之保险人资质确立
二、信用保险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范围界定
三、信用保险合同之第三人功能解读
四、导入信用保险受益人的反思
第二节信用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的平衡
一、信用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
二、信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配置
三、保险人对于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及履行标准
第三节信用保险合同承保风险的综合防范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统保义务
三、设置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应对系统性风险
四、利用索赔等待期提升催收减损效果
五、将再保险制度作为最主要的损失分摊方式
第四节信用保险行业监管路径
一、信用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二、信用保险监管在世界主要国家的历史演进
三、国际保险监管组织框架下的保险监管体系
四、我国信用保险监管路径趋向
小结
第六章制定我国《信用保险法》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节我国《信用保险法》立法模式与结构
一、可供选择的《信用保险法》具体立法模式
二、确定我国《信用保险法》具体立法模式的理由
三、《信用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四、《信用保险法》的基本结构
第二节我国《信用保险法》的主要规则
一、规则在信用保险立法中的意义
二、 构建《信用保险法》主要规则的考量因素
三、我国《信用保险法》的主要规则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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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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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对于信用保险研究较少,从法律角度对信用保险进行系统性梳理和研究更是少之又少。现有关于信用保险的研究,更多的是从保险学或者金融学角度进行信用保险原理和功能、经营模式、经营机构的研究,而且主要是针对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或者从实务角度对信用保险的全流程操作进行介绍。张振华博士立足于工作实践,依托于理论研究,着眼于立法完善,实现了信用保险在实践和理论方面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较强的实务和理论综合价值。张振华博士在本书中着重对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和商业性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两者的协调机制,对世界主要国家或者地区的信用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并提出了我国的信用保险立法思路和模式,对信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系统的研究,最终从立法模式、原则、内容等不同层次提出了完善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这些都是促进我国信用保险领域和谐发展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在国内具有较为突出的开创性和前沿性。
邹志洪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摘自本书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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