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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哈代对女人比对男人表现了更为温情的关切,这也许是他对她们更有从生命本体到自我价值追求幻灭的强烈兴趣。弗吉尼亚.伍尔芙
现在,在哈代的全部小说中,《苔丝》吸引着广泛的读者。这部作品的普及性取代了早期《还乡》的优势差不多一个世纪过去了,可我们读到它时,还时常觉得是在读当代的作品。哈罗德.布鲁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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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苔丝》是哈代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通过对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双重迫害的描写,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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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哈代一生共发表了近20部长篇小说,其中著名的当推《无名的裘德》《还乡》《苔丝》和《卡斯特桥市长》。诗8集,共918首,此外,还有许多以威塞克斯故事为总名的中短篇小说,以及长篇史诗剧《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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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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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01
第一版说明 07
第五版及以后各版序言 08
第一部 纯真少女 001
第二部 失身之后 077
第三部 振作精神 107
第四部 苦果难吞 163
第五部 女人吃亏 243
第六部 回头浪子 325
第七部 功成愿满 395
修订后记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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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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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在英国文学史上,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从1867年至1896年,他专门从事小说创作,先后发表了14部长篇小说、4部短篇小说集,为19世纪后期英国小说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从1897年至1928年,他又转而致力于诗歌创作,先后发表了8部诗集、1部史诗剧,为20世纪英国诗歌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
哈代把他的小说分为三类:性格与环境小说浪漫与幻想小说计谋小说。他的重要小说全部归于第一类。其中,1891年出版的《德伯维尔家的苔丝》,一直被视为他的主要代表作。
《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真诚,向克莱尔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历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流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讯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怒不可遏地刺死了亚历克。她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据人考查,苔丝的祖先原是显赫一时的德伯维尔爵士世家,但是没等传到她父亲这一代,那名门世家早就没落了。如今,苔丝的父亲已经沦落为一个普通的个体农民,只靠做点小买卖,很难维持一家9口人的生活。因此,苔丝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她不得不到处飘荡,这里做零活,那里打短工,受尽剥削和欺凌。尤其是在弗林库姆阿什农场,狠心的雇主让她和男工做同样繁重的活计,一个人承担往机器上传送麦捆的工作,这简直是和机器竞赛。她给累得筋疲力尽,甚至晕倒在地上,也得不到怜悯。与此同时,她父亲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狠心的地主硬逼着他们一家搬出去,流落在外乡街头,其状惨不忍睹。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地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悲惨图画。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受到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德伯维尔是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以卑鄙的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遗恨。后来他又趁苔丝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打着关心他们疾苦的幌子,硬说克莱尔再也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地投入他的怀抱,又一次毁了她的终生幸福。显然,苔丝与德伯维尔之间的矛盾,是被压迫者与压迫者之间的矛盾。最后,这个地主恶少死在苔丝的刀下,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安琪克莱尔,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出身于牧师家庭,但却违背父亲的旨意,不肯去当牧师,而甘愿为人类服务。他厌恶城市生活,跑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表面看来,他和蔼可亲,温文尔雅,实际上他并没有彻底摆脱资产阶级的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考虑问题纯属从个人私利出发。他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只是为了将来能当个大农场主。他之所以三番五次地向苔丝求婚,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貌,看中了她的勤劳,指望她能做一个好管家,给他带来方便和幸福。显然,他与苔丝的结合,与其说是建立在真正爱情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筑在利己主义的基础上。因此,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但却死抱着旧的传统观念不放,从资产阶级庸人的立场出发,视苔丝为不洁的女人,残酷地遗弃了她。
综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作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是省悟了,给苔丝带来了几天幸福生活,说明他与德伯维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就苔丝的悲剧而言,他的罪责并不轻于德伯维尔。如果说德伯维尔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毁了苔丝,使她陷入绝望,最后走向毁灭。
作者给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这些话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同情女主角的人道主义立场,也是对资产阶级道德的一个大胆挑战。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和弟弟夜间驾车去赶集时,老马被邮车撞死,她感到万分内疚。当母亲异想天开,想打发她去和冒牌贵族攀亲时,她起初拒不肯去,觉得有失自尊,但是一想到老马死在她手里,她又觉得她有责任帮助父母摆脱困境,便硬着头皮去德伯维尔家做工,结果造成了第一次失身。后来,德伯维尔再次遇见她时,发觉她一家人流落街头,既无安身之所,又无活计可做,便抓住她强烈的家庭责任感,甜言蜜语地劝说她,扬言苔丝只要相信他,他就保证让他们全家过得舒舒服服的。在这紧急关头,苔丝等丈夫又等不来,为了给家人赢得一条活路,只好忍辱负重,委身于自己的仇人。
苔丝性格上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性情刚强,富于反抗精神。这突出表现在她与德伯维尔的关系上。德伯维尔是个依仗财势、胡作非为的恶棍,苔丝从一开始就讨厌他,对他存有戒心。德伯维尔玷污了她之后,她不听对方的花言巧语,愤然离去。后来,再次见到他时,发现他居然摇身一变,当上了牧师,觉得这是对宗教的极大讽刺,便用尖刻的语言,无情地揭露了他的丑恶嘴脸。为了阻止他再来纠缠,她还用手套打了他。最后,她意识到德伯维尔第二次毁了她之后,心里终于燃起了复仇的烈火,便不顾一切地拿起刀子,刺死了这个不共戴天的仇敌。
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观念和宿命论观点,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在她和克莱尔的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来,她的失身是无辜的,但她又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而像个俯首帖耳的奴隶似的,甘愿接受克莱尔的惩罚。克莱尔遗弃了她,她也毫无怨言,而把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处处为克莱尔辩护。有时,她认不清自己苦难的根源,而将之归咎于命运作祟,觉得反抗也是枉然,最终杀死仇敌之后,也不想方设法逃跑,只是等着束手就擒。
苔丝从她在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时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在艺术技巧方面,也有不少独到之处。作者巧妙地运用偶然事件、景物描写和象征手法,使之产生一种强烈的感染力,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增强了小说的悲剧色彩。
首先,在情节发展中,哈代以高超的技巧,制造了一系列偶然性的巧合事件,使矛盾一步步地激化,逐渐趋向顶点。在小说第四章,由于父亲喝醉酒起不了身,苔丝代他驾车去赶集,途中打起盹来,碰巧迎面驶来一辆邮车,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生活面临危机,因而导致了苔丝认亲失节的终生遗恨。在第三十三章,就在结婚的前一天,苔丝把失身的事写成信,从克莱尔的门底下塞了进去,谁知信给塞到了地毯底下,克莱尔没有看见,致使新婚之夜再坦白时,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便冷酷无情地遗弃了苔丝。在第四十四章,苔丝由于生活窘迫,跑去求见公婆,但是想见的人没有见到,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遇见德伯维尔在布道,引起了他第二次占有苔丝的野心。这些事件看起来偶然,但都是以必然性为基础的。苔丝家的老马即使不死,苔丝的父亲也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克莱尔之所以遗弃苔丝,关键也不在于他没看见那封信,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苔丝只是一个没有体面的乡下女人。诸如此类的偶然事件,尽管并不决定主人公的命运,但却激起了读者对主人公命运的关切,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其次,作者在景物描写上也独具匠心。他善于将景物描写与性格刻画交织在一起,通过景物描写来展示人物性格。在小说第四十一章,苔丝为了躲避农夫的纠缠,跑进一片树林里,夜里听见一只只野生动物从树上掉下来。第二天早晨一看,树底下躺着好几只野鸡,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还在痛苦地抽搐。她眼看着那些可怜的小宝贝遭受那么大的罪,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天底下最痛苦的生命,因为她没给打得血肉模糊,也没给搞得血流不止,她还有两只手来挣饭吃,挣衣穿。于是,她决定不再自哀自怜,而要顽强地活下去。接着,她来到弗林库姆阿什,只见这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庄,坐落在一个小山坳里,四周都是些不毛之地。那硬邦邦的土质表明,这里要干的活,是最艰苦的粗活了。面对这样一个穷地方,苔丝丝毫没有动摇,她已经尝够了东漂西泊找活计的苦头,决计在这里干下去。这段景物描写,既真实地描绘了弗林库姆阿什的艰苦环境,又充分表现了苔丝的坚强意志和吃苦耐劳精神。
另外,作者还使用了大量寓意深刻的意象,渲染气氛,发人联想。如小说第十九章,苔丝在园子里倾听克莱尔弹琴,虽然弹得并不高明,她却听得着了迷,激动得流出了热泪。但就在她穿过繁茂的杂草时,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黏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番情境与苔丝的如醉如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作者似乎在向读者暗示:这对青年的恋爱注定要酿成一场悲剧。再如第三十四章,苔丝开始向克莱尔坦白身世时,作者对景物作了这样的描写:炉灰像是一片酷热的荒野,置身在那红色的火光中,让人觉得像末日审判时那样阴森可怕,苔丝脖子上的钻石像癞蛤蟆的眼睛那样不怀好意。这又是一个不祥之兆,预示苔丝坦白之后,迎来的将是一场灾难。
《苔丝》发表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小说刚发表,一度遭到资产阶级卫道士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并未能掩盖它的光辉。哈代到了晚年,他的作品已受到英国公众最高的推崇。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译者
第一章
五月后半月,有一天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朝着马洛特村,往家走去。那马洛特村,就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莱克穆尔谷,也叫布莱克摩谷。这男子走起路来,两条腿蹒蹒跚跚,步履有些偏斜,身子不是直线向前,而总是有点歪向左边。他偶尔下劲地点点头,仿佛是对什么意见表示首肯,尽管他并不在考虑什么特别的事。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空鸡蛋篮子,帽子的绒毛乱蓬蓬的,帽檐上摘帽时大拇指触摸的地方,还给磨掉了一块。过了不久,他遇见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骡马,信口哼着小调,朝他迎面走来。
晚安,挎篮子的男子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步行的男子走了一两步,便停住了脚,转过身来。
哦,先生,对不起。上回赶集那天,咱俩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俺说了一声晚安,你也像刚才一样,回应说:晚安,约翰爵士。
我是这么说的,牧师说。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约一个月以前。
也许有过。俺杰克德贝菲尔只是个平民,一个小贩,你干吗一次又一次地叫俺约翰爵士?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这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他说。接着,迟疑了一下,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为编写新郡志而考察各家家谱时,发现了一件事。我是斯丹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考古学家。难道你真不知道,德贝菲尔,你是德伯维尔爵士世家的直系后代吗?德伯维尔家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据《巴托寺文卷》记载,那位赫赫有名的爵士,是随同征服者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俺以前从没听说过呀,先生!
唔这可是真事。你把下巴仰一下,让我仔细瞧瞧你的面部轮廓。不错,正是德伯维尔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有点不那么威武了。当年,在诺曼底协助埃斯特雷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的祖宗便是其中的一个。你们家的支族,在英国这一带到处都有庄园。在斯蒂芬王朝,他们的名字都出现在《卷筒卷宗》上。在约翰王朝,你有一位祖宗阔得不得了,把一座庄园捐给了僧侣骑士团。爱德华二世执政时,你的祖宗布赖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奥利弗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有点衰落,但不是很严重。查理二世在位时,你们家因为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哦,你们家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的话,那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其实,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
真有这事!
总而言之,牧师果断地拿鞭子拍了拍自己的腿,断定说,在英国,简直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家族!
天啊,还真找不出呀,德贝菲尔说道,可是你看俺,一年一年地东跑西颠,到处碰壁,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低下的人。特林厄姆牧师,关于俺这消息,大伙都知道多久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已被世人遗忘,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他自己的考察,是从那年春上的一天开始的。当时,他在考察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荣辱,恰巧看见他的马车上写着德贝菲尔这个姓氏,便追根究底,查寻了他父亲和他祖父的情况,直至把事情搞得确凿无疑。起先,我并不想把这样一条毫无价值的消息告诉你,搅得你心神不安,他说,不过,人有时候太容易冲动,难免失去理智。我还以为你对这事早就有所了解了呢。
的确,俺有一两次听人说,俺家没搬到布莱克穆尔以前,倒过过好日子。可俺当时就没理会那话,只当是说俺们家从前养过两匹马,眼下只养得起一匹。俺家里有一把古银匙,还有一方古图章。不过,老天爷,银匙和图章算得了什么?真想不到,俺和高贵的德伯维尔家一直是一家骨肉。据说俺老爷爷有些秘密事儿,不肯说出自己的来历。牧师,俺想斗胆地问一句,俺家族的人如今都在哪儿起炉灶?俺是说,俺们德伯维尔家族都住在哪儿?
你们家族哪儿也没有人了。你们作为一郡的世家,已经绝嗣了。
真倒霉。
是啊就是那些胡编瞎扯的家谱上所说的男系绝嗣无后其实就是衰败没落了。
那俺们家人埋在哪儿?
埋在青山下的金斯比尔。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里,波倍克大理石雕成的华盖下面,还有他们的雕像呢。
俺们家的庄园在哪儿?
你们没有庄园了。
哦?连田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尽管我才说过,你们家以前支系繁茂,拥有大量领地。从前在本郡,你们家的邸宅,金斯比尔有一处,谢尔顿有一处,米尔庞德有一处,拉尔斯丹特有一处,韦尔布里奇有一处。
俺们家还会兴旺起来吗?
呵这我可说不准!
那俺对这事该咋办呢,先生?德贝菲尔顿了顿,问道。
哦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除了用英雄豪杰何竟灭亡的思想训诫自己之外,别无办法。这件事,只有当地的历史学家和系谱学家会有点兴趣,没有其他意义。在本郡的一些村舍里,也有好几家人,以前差不多和你们家一样荣耀。再见。
不过,特林厄姆牧师,你告诉了俺这消息,你还是回来跟俺去喝他一夸脱啤酒吧?醇沥酒店有上好的散装啤酒虽说比起罗利弗酒店来,当然还差一点。
不,谢谢今晚不行啦,德贝菲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罢,牧师便骑着马继续赶路,心里在嘀咕:他把这不着边际的传闻说出去,是否有失谨慎。牧师去了以后,德贝菲尔恍如迷梦般地走了几步,接着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面前。过了一会儿,远处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也朝着德贝菲尔刚才所走的方向走来。德贝菲尔一看见他,就举起手来,小伙子便加快脚步,走上前来。
小子拎起这只篮子!俺要你给俺跑趟腿。
那个瘦长的小伙子皱了皱眉头。约翰德贝菲尔,你算老几?倒支使起俺来了,还叫俺小子?咱俩谁不认得谁呀!
你真认得,真认得我呀!这可是桩秘密这可是桩秘密啊!现在听俺吩咐,俺叫你去送个信,快去送吧。好吧,弗雷德,俺还是把秘密告诉你:俺出身于贵族人家这是俺今儿后晌刚知道的。
德贝菲尔宣布这一消息时,本来是坐着的,却把身子往后一仰,舒展地躺倒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
小伙子站在德贝菲尔面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伯维尔爵士这就是俺,躺在地上的人接着说道。就是说,要是爵士跟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就是一样嘛。俺的家族都上了史书了。小伙子,你知不知道青山下的金斯比尔那地方?
知道。俺去那儿赶过青山会。
唔,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安葬着
那算什么城俺是说那地方算不上个城。至少俺去那儿的时候,还算不上个城那是个不起眼的、可怜巴巴的小地方
别去管那是个啥地方,小子那不是俺们要谈的问题。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安葬着俺的祖宗们有好几百位呢穿着铠甲,戴着珠宝,装在好几吨重的铅制大棺材里。在南威塞克斯郡,谁家的祖坟也没有俺家的来得气派,来得高贵。
哦?
现在,拎起这只篮子,跑到马洛特,路过醇沥酒店时,叫他们赶紧给俺派辆马车来,把俺接回家。往车厢里摆一点酒,装在小瓶里,记在俺的账上。办完这桩事以后,你再把篮子拎到俺家,告诉俺老婆别再洗衣服了,因为她用不着洗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消息告诉她。
见小伙子狐疑不决地站在那里,德贝菲尔便把手伸进口袋,从他那一向少得可怜的先令中,掏出一个来。这是你的辛苦费,小伙子。这一来,小伙子对势态的估计,可就起了变化。
是,约翰爵士。谢谢您老。还有什么事要俺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俺家里人,说俺晚饭想吃嗯,要是能弄到羊杂碎,就吃炒杂碎;要是弄不到羊杂碎,就吃黑香肠;要是连黑香肠也弄不到,吃油炸猪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拎起篮子,刚一动身,就听见从村子那里传来铜管乐队的乐曲声。
这是干啥的?德贝菲尔问道,不是来欢迎俺的吧?
这是妇女在开游行会呀,约翰爵士。喏,你闺女还是妇女会的会员呢。
没错俺光顾得想大事儿,却把这事儿忘个精光!好啦,你还是去马洛特吧,给俺要好马车,俺兴许能坐着车兜一圈,检阅一下游行会。
小伙子走了。在夕阳的辉映下,德贝菲尔躺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等候。过了许久,那条路上再没走过一个人影。在这青山环抱之中,那隐隐约约的管乐声,是所能听到的唯一的人类的声音。
第二章
前面说过的那个美丽的布莱克摩谷,也叫布莱克穆尔谷,是个群山环抱、清幽僻静的地区,虽说距离伦敦只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可大多数地方还不曾被游客或风景画家涉足过。马洛特村就坐落在这山谷东北部的起伏地带。
要领略这山谷的景致,最好从四周的山顶上向下俯瞰也许夏季的干旱时节还要除外。遇到坏天气,一个人没有向导,独自游逛到峡谷深处,就容易对那狭窄曲折、泥泞难走的路径,感到不满。
这块地方土壤肥沃,又有群山遮掩,田野从不枯黄,泉水从不干涸,南面邻接着一道险峻的白垩山岭,山岭中矗立着汉布尔登山、布尔巴罗、内特尔科姆图特、多格伯里、海斯托伊、巴布当等冈峦。从海边来的游客,往北吃力地走过二十英里石灰质丘陵地和庄稼地之后,突然来到一道峻岭的边缘,只见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脚下,和先前走过的地方截然不同,不由得又惊又喜。在他身后,重山莽莽,阳光灿烂地照射在广阔的田野上,使整个景物毫无遮掩地呈现在眼前,一条条小路白晃晃的,一排排树篱低矮地盘结着,大气清澈无色。在这峡谷间,世界仿佛是按小巧玲珑的尺度建造起来的。这里的田野只是一些微缩的围场,从这高处望去,那一道道树篱犹如用深绿色的线织成的网,铺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懒洋洋的,给染成了一片蔚蓝,就连艺术家称作中景的地方也沾染了这种色彩,而远处的天际则呈现出顶深的佛青色。可耕地数量不多,面积有限。除了个别几处之外,整个景象就是一片辽阔繁茂的草地和树林,大山抱着小山,深谷套着浅谷。这就是布莱克穆尔谷。
这块地方不仅地形富有情趣,而且历史上也饶有风味。据传说,亨利三世在位的时候,曾追捕到一只美丽的白鹿,把它放掉后,却让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杀死了,因此受到国王的重罚。由于这个奇异的传说,这山谷从前就叫作白鹿林。那时代,直至不久以前,这地方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即使现在,山坡上还残存着古老的橡树丛和杂乱无章的乔木带,许多牧场上还矗立着一棵棵庇荫的空心大树,这都可以看出当年那般风貌的痕迹。
如今那莽莽的树林已经消失了,但是其间的一些古风却遗留了下来。不过,有许多古风是以变换了的形式延续下来的。比如,从我们所说的那天下午,就可以看出五朔节舞会的旧风,只不过换了形式,变成了联欢会,或者按当地的说法,叫作游行会。
对于马洛特的青年村民来说,这是一桩有趣的活动,尽管参与者并没领悟到其真正的趣味。它的独特之处,并不在于保存了一年一度的列队游行跳舞这一风俗,而在于参加者全是妇女。在男人的社团里,这样的庆祝活动虽说在日趋消亡,但却并不那样罕见。不过,不知是由于女性的羞涩天性,还是由于男性亲属的讥诮态度,那些保留下来的妇女会(如果还有其他妇女会的话),完全失去了原有的荣耀和壮观。只有马洛特的游行会流传下来,纪念本地的谷物女神节。这妇女会已经游行了几百年了,如果不能算是互济会,却可算是一种表示还愿的妇女会。现在,妇女会仍然举行游行活动。
参加游行会的人全都穿着白色长裙这种色彩明快的服装,是旧历时代的遗风。当时,欢天喜地和五月时节成了同义词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深思远虑的习惯,没有把人类的情感降低到单调乏味的程度。那天,妇女们最先出现的时候,是排成双行队列,在教区里游行。当太阳照耀在她们身上,让绿色树篱和爬满藤蔓的房屋正壁一衬托,理想和现实便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抵触,因为虽说所有妇女都穿着白色长裙,但却没有哪两件白得一样。有的接近纯白色,有的有点白里泛蓝,而有些年长的妇女穿的长裙,可能在箱子里叠放了好多年,有些近乎惨白,而且有些近乎乔治王时代的款式。
除了身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征之外,每个女人都在右手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条,左手拿着一束白花。这剥柳树条和选择花束,可是每个人都很经心的事。
游行队伍里,有几位中年甚至上了年纪的妇女,一个个饱经沧桑,历尽磨难,落得一头银丝,满脸皱纹,夹在这喜气洋洋的队伍中,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至少是令人心酸。照理说来,这些饱经风霜、历尽忧患的人,个个到了快要说岁月毫无欢乐可言的时候,因此,比起她们的年轻伙伴来,她们也许具有更多的材料,供我们搜集和叙说。不过,这里且不叙说那些年长的人,还是讲讲那些在紧身衣下生命搏动得更急剧、更有朝气的人们吧。
的确,在游行队伍中,年轻姑娘占了大多数,她们那一头头的浓发,在阳光的辉映下,呈现出各种色调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有的长着漂亮的眼睛,有的生着俏丽的鼻子,有的有着妩媚的嘴巴、婀娜的身段;但是,这样样都美的,虽然不能说一个没有,却也是寥寥无几。显然,硬要在大庭广众面前抛头露面,她们一个个不知道嘴唇应该做出怎样的形态,脑袋应该摆出怎样的姿势,脸上怎样才能消除忸怩的神情,这些都表明,她们是地地道道的乡下姑娘,不习惯受众人注视。
她们大家,不仅个个身上都给太阳晒得暖烘烘的,而且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小太阳,温暖着各自的心灵。那是一种迷梦,一种痴情,一种癖好,至少是一种渺茫的希望,这种希望虽然可能正在化为泡影,但却依然活在各人的心中,因为一切希望都是如此。因此,她们大家全都喜气洋洋,好些人还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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