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来,我有幸在英美书世界遨游,一路上充满了无限遐想、趣味与喜乐,本书二十个篇章所讲述的内容,正是我在旅程中的所见、所闻与所思,主题涵盖古董书与新科技、黑胶唱片与有声书、老杂志、图书馆、书店、书展、书镇、书架、书梯、书衣全都不脱与书相关的范畴,书名之所以取为《书天堂》,自然是源于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8~1986)的那句名言我总是想象天堂将如同图书馆一般。
《书天堂》的繁体字与简体字版本相继于2004年、2005年在台湾与大陆问世,这么些年来,我或是与书中描绘的人事地物有更频繁的接触、或是有更深刻的感触,因此有了这一个新的增订版。本书不仅将首版中的一些错误校正,而且在多个篇章之后添加了后续笔记(Update),有时后续笔记比主文还要长,诸多旧图说亦经改写;全书比首版多约三万字、两百余张图片,增加的部分其实已可成为一册独立小书。以如此奢侈的方式修订一本书,固然是件不划算之事,但唯有让新旧对照并列,才能让主题更丰富,并呈现历史的轨迹。
除了内容的扩增,本书的一些外文译名也与首版有所差异,主要是希望中文翻译能更贴近原文发音。本书的封面与版型都重新编排设计,为了呈现美丽书天堂,我特别由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的作品中撷取设计元素。莫里斯是十九世纪末英国作家、画家、设计师、工艺匠,他为了复兴手工艺与倡导精致出版,于1891年创立了凯姆斯考特印刷坊(The Kelmscott Press),短短六七年间,此印刷坊以手工印制了五十三部书(共六十九卷,约一万八千册),书中的所有字体、版型、装饰花边皆由莫里斯精心设计,内页采用的是上好的手工纸或羊皮纸,据称莫里斯甚至尝试自己调制印刷墨水,却因质量无法达到他的严苛要求而放弃,最后选用了德国汉诺瓦公司生产的上乘浓稠墨水。
本书所使用的木刻花边纹饰均来自莫里斯为凯姆斯考特印刷坊的书所设计,二十篇文章的刊头与封面、封底的英文字体Golden type也是他所设计,而他又是参照十五世纪字体设计师、印刷师Nicholas Jenson所设计的字体Jenson。至于本书两大单元页Book People、Book Places使用的木刻插图,还是来自凯姆斯考特印刷坊的作品。Book People的插图出自印刷社登峰造极之作《乔叟作品集新印》(The Works of Geoffrey Chaucer: Now Newly Imprinted, 1896),《乔》书的八十七幅典雅木刻插画,由莫里斯的终生至交爱德华伯恩-琼斯(Edward Burne-Jones)设计,这本被许多人誉为十九世纪最美的一本书,是莫里斯生前最后监制、完成的一本书。莫里斯与伯恩-琼斯从牛津大学读书时就惺惺相惜,两人在凯姆斯考特印刷坊合作的成果,在书籍设计史上立下了新标杆。
莫里斯对质量的讲究、对完美的追求,都令人由衷折服。每当我在英美一些古书展、图书馆特藏区逐页翻阅凯姆斯考特印刷坊百年前所印制的珍品,或在网络上欣赏到它们书页的高分辨率影像时,总是心生虔诚,并提醒自己,如此之美蕴含了多少人的热情与付出。《书天堂》的增订,其实就是对书本、书人、书地的再次礼赞,只盼望读者能因此多角度欣赏书籍的内在美与外在美,也能知晓一些有关它们的故事,更能认识其他类似莫里斯般对书痴狂的人写书的人、编书的人、印书的人、卖书的人、藏书的人、说书的人、装订书的人、修补书的人、扫描书的人、打造书梯的人、复制书衣的人,甚至是吃书的人......就是这一大群人构筑出你我的书天堂乐园。
初版序
我的书天堂
我对童年最鲜明的印象是:一个识字不多的小女孩,在一家挤满大人文字书与纸笔文具的传统书店中,时而好奇地游走、时而蜷曲于书店的一角,似懂非懂地翻阅着书页。由于那时家住郊区,父母亲每回到城中办事,我老是爱跟着,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把我当成一件行李般,存放在寄物柜中,然后放心地离去,等事情办完后,再将寄放的行李取回。这既安全又免费的寄物柜,是大街上一家书店兼文具店,店主是与父亲相识的友人。在那个年代,童书不多,现在常见的儿童绘本更是没见过,书店内摆的,几乎都是给大人看的书。刚上小学的我,从架上挑中一本后,就蹲坐在一个角落,开始似懂非懂的翻阅起来。
为了能看懂书店中更多的书,我竟然变得喜欢上学,因为在学校可以学更多的新字,二三年级后,我开始会自己买一些不加注音的大人书,这让小小年纪的我觉得很有些成就感。另外,我特别欢迎大小考试的到来,因为父母和我约定,每次只要考前三名,就能领取三百至一百的零用钱,有了零用钱自然就能买更多的课外读物,这个良性的循环,使得爱读书的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成了我生命中最珍贵的无形资产。如今想来,自己对书籍与书店的依恋,当追本溯源到幼年时期。书籍是我精神的寄托、书店成了我心灵的避风港,父母亲当时不经意的举动,竟然为我打造出一座以书建构出来的天堂乐园。
在我日后云游西方数十年的生涯中,因为造访无数与书相关的人物与地方,我对书籍之爱不仅限于用心阅读其中的内容,更扩展到以各个感官去欣赏它们因形体所呈现出的多重风貌。如果前者可以被比拟为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后者就可以被喻为肉体之爱;书籍的内在美与外在美对我同样具有诱惑力。
我一方面在意书中文字所传递的情境、意念与讯息,另一方面也喜欢用眼睛去观赏书籍的设计与装帧、以手指去触摸具有质感的纸页与印刷、用鼻子去分辨古书及新书所散发的不同书香、用耳朵去倾听经由人声所朗诵出的诗词与故事。我发现在不同时空里,存在许多和我一样通过触觉、视觉、嗅觉、听觉与书交会的爱书人,有些人甚至更以味觉去品尝书。
《书天堂》是一本有关书本的书(a book about books),谈的是我在西方书世界中的见闻。更确切地说,这是一本有关书人的书(a book about book people),也是一本有关书地的书(a book about book places),因此书中的文章粗略分为两大单元:Book People、Book Places。这个二分法主要是为了编辑与阅读的方便,两者并非相互排斥(exclusive),而是相互包容(inclusive)。例如《爱书人的金矿》虽然指的是北加州的内华达郡,但也是在谈那里的书人;people、places、books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而所有的book places都是因book people而存在。《书天堂》当然更是一本旅游书、一部爱书人为书走天涯的纪录片。
我原是一个孤僻、有自闭倾向的人,唯有与书相关的话题才能引发我的兴趣与热情,我因此非常赞同英国十四世纪的德伦主教(Bishop of Durham)理查德伯利(Richard de Bury)在他传世之作《书之爱》(Philobiblion) 中提到的一段话:凡是与书相关之人,无论性别、阶级、职位,都最容易敲开我们的心扉,而且获得我们的热情与偏爱。
书的定义虽然因时间与科技的演进而改变,成长于数字时代的年轻一辈,或许迷恋电子书更甚纸本书,但无论是身处西方或东方、旧世代或新世代,无论是翱翔于书天堂或任天堂,文字是亘古的桥梁、阅读是共通的渴望。
CHAPTER 11
查灵歌斯路84号
走过上千家书店,总是有人问我:哪一家书店最让你印象深刻?说来可笑经常在我心头萦绕的是一家不存在的书店,严格地说,应该是一家曾经存在却早已消逝了的英国书店,我虽然拜访过这书店所在的旧址,却终究无缘在1970 年书店歇业前亲临现场。对于这家书店的特殊情感,并非是基于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心态,而是缘起于一本小书,一本关于这家书店的书《查灵歌斯路84 号》(84, Charing Cross Road,又译为《查令十字街84 号》),这个别致的书名指的是一家书店的地址,内容主要是由一位美国女作家与英国书商间的往返书信所构成,在英语系的国家里,爱书人少有不识这本书者,它不仅被改编为电视剧、广播剧、舞台剧,最后还被拍成电影。
故事始于1949 年10 月,一位在美国纽约市挣扎的三十三岁女作家荷琳汉芙(Helene Hanff)在一份报纸的广告版上读到一则英国古书店马克士与科恩书店(Marks & Co.,Bookseller,Co. 在此指的是创办人之一Cohen 的缩写)刊登的广告,上面写着他们专营绝版书,这段文字引发了她的注意,并去函陈述自己是个穷作家,却拥有古董书的品位,信中列了张书单并言明每本书若在五美元内,将愿意购买。
书籍已安全抵达
二十天后,荷琳接到书店寄来的几本书及采购经理弗兰克窦尔(Frank Doel)的信件。荷琳回信一开头就写着:书籍已安全抵达,史蒂文森是如此的美好,使我橘色的书架相形失色,手捧着软羊皮封面及奶油色的厚纸页,我几乎颤栗,习于美国书死白的纸页及僵硬的纸板封面,我从不知道抚摸一本书竟然可以是如此的享受。自此荷琳即越洋购书,与弗兰克笔交十九年,两人的书信由冷转热,由疏变亲,彼此的称呼从拘谨的先生、女士演变到直喊弗兰克与荷琳,内容从书扩及工作、生活,最后荷琳与弗兰克及其家人都建立了深厚情谊。
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英国的物资缺乏,粮食都采取配额限制,每个家庭一星期仅得两盎司的肉、一个月每人只能分到一颗鸡蛋,而对岸的美国却是欣欣向荣,荷琳于是不时透过出口公司订购食物,转送给书店的店员,以回报他们的服务,有一次她甚至央求在伦敦工作的女友悄悄地在店中放了礼物,几位店员则私底下偷偷地写信给荷琳,表达他们的谢意因为弗兰克老觉得与荷琳联络是他个人的专属权利。
这些人性化的温馨情节固然是感人之处,不过真正让爱书人对这本书倾倒的理由,在于阅读时能强烈感受到荷琳对书籍的热爱及独特的见解,她的文笔流畅生动兼具辛辣与幽默感,不时又流露出狂喜与柔情,例如当她收到一本1852 年首版的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的《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时回信道:纽曼约一个星期前抵达,我才刚刚回过神来,它放在我的桌上一整天。只要停止打字时,我总是伸手去触摸它,并非因为它是首版,而是我从未看过一本如此美的书,拥有它让我隐隐有一丝罪恶感。那发亮的皮革封面与烫金以及美丽的印刷,应属于某个英国乡间房舍内的松木书房,阅读它应该是靠在炉火旁,坐在一个舒适的绅士皮椅上。
但当她不满意一本书时,却会激动地写着:这是劳什子的《佩皮斯日记》(Pepys'' Diary)?这根本不是他的日记,而是某位好事的编辑自佩皮斯的日记中节录出的惨不忍睹的选集,但愿这家伙去死!如果她觉得弗兰克太迟处理索求的书时,口气也毫不留情地叫嚣着:别只是闲坐在那儿,快动身去找书,我真搞不懂你们的书店是怎么经营下去的!
弗兰克的笔调则一贯地从容不迫,遣辞用句温文儒雅,典型的英国绅士作风,但是大概受到荷琳的感染吧,最后他的信中也不时闪现出一丝风趣。两人一来一往的机智交锋,令所有对文字与书籍着迷的人都看得过瘾,巴不得自己也有这样的经验。弗兰克的妻子娜拉(Nora)在他去世后,首次与荷琳联络时,就在信中坦诚表达,她对荷琳的写作才华,其实是既羡慕又忌妒,因为弗兰克是如此喜爱阅读她的来信。
荷琳几次计划要去伦敦拜访她的书店及弗兰克一伙人,但总因筹不出钱而作罢,1969 年1 月,她收到书店秘书的来信,告知弗兰克已于去年底因病去世。两个人神交近二十载,却终究不曾会面,荷琳伤心地翻阅存放在鞋盒中的信件时,想到将这场情谊的片段出版,以追悼那段过往的时光。在征求娜拉的同意后,终于在次年秋天出版,旋即引发一阵好评,默默无闻的荷琳汉芙一夕间在大西洋两岸成名。这也让年过半百的她一偿宿愿,于1971年造访了魂牵梦系多年的伦敦。只不过马克士与科恩书店因老陈凋谢而于1970 年底结束营业,这本书的出版仿佛成了这家书店的墓志铭。荷琳走进残留着空书架的店中,不禁黯然神伤许久。书店虽已消逝,但是它的地址却因荷琳与弗兰克的书信集,成了与唐宁街10 号(英国首相官邸)、贝克街221 号B 座(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在书中的虚构住址)齐名的响亮门号,牢牢地烙印在许多人的心头。
意义何在呢?
1994 年秋天,我初访伦敦,抵达旅店后,立刻卸下行李,接着迫不及待地直奔查灵歌斯路84 号,我要那里成为我拜访伦敦的第一个目的地,我当然知道梦中的书店已不存在,但是心中却笃定地揣测那地方至少应该还是家书店。查灵歌斯路是伦敦著名的传统书街。在书街上,且又有如此传奇的历史背景,肯定那儿有其他书店进驻。我私心还希望内部能保持旧有的样貌,然而当我兴冲冲地抵达建筑物对面时,却赫然发现那是一家唱片行。望着花花绿绿的橱窗,顿时间我有一种被重击的感觉:这个拥有尊贵地址的处所,怎么可能不是一家书店呢?失望之余,我只有隔街对着这家店行注目礼,一点也提不起劲进去瞧瞧。意义何在呢?我在心中如此自问。
第二年春天再访伦敦。这一回,我倒是决意要一访那家唱片行。我实在很想问问店主,是否有许多书痴如我者来访,然后又都败兴而归。谁知抵达现场时,却发现橱窗上贴着结束营业的大海报,几个负责搬运的工人正在做最后的清除。走进店中,里面只见零星的存货与空架子。这让我联想到荷琳近四分之一世纪前第一次踏入这个建筑物时的惆怅情景。
当我落寞地准备离开时,眼角余光却瞥见柜台前散置几本书,在空荡荡的店里显得格外突兀。走近一看,赫然发现它们竟全是荷琳汉芙的书。当我激动地握着书时,一位名叫豪尔吴(Howard Woo)的男士在我身边出现,自称是唱片行的老板。你一定是荷琳汉芙的读者,长久以来一直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书迷造访本店,他这么说着。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唱片行会贩售她的书。豪尔说店中原本还挂着书店旧招牌,几天前才被人收购,不过店外倒是有一块纪念牌镶嵌在墙上。他引我走出室外,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圆形铜牌,上面镌刻着:查灵歌斯路84 号,马克士与科恩书店的旧址,因荷琳汉芙的书而著名于世。与豪尔分手前,他提议我若有机会,应该去纽约拜访荷琳本人。我当场瞠目结舌,总以为这位感动众多爱书人的女作家早已作古,怎么也没料到她居然还活着。
初访心仪女作家
1996 年7 月,人到纽约,经过一番转折,终于与汉芙女士通了电话,并约好会晤的时间。那天我来到上城东区一栋大楼的门厅,当管理员通报不久后,一位佝偻瘦小的老妇人缓缓走出电梯,手上叼了根香烟。没错!她,就是荷琳汉芙。虽然年已八十,形体明显萎缩,但是那张脸孔却与我在书上所看到的作者照片相吻合。
扶着举步维艰、垂垂老矣的荷琳到对街的一家咖啡店,一段常人只需两三分钟的路程,我们花了近二十分钟。在店中坐定后,她说有不少欧美的读者来看她,但我却是第一个来访的台湾读者。当她知道我因为她的书,而兴起了将其翻译为中文版并已进行撰写一本描述书店风景的书后,赞许的同时,眼光变得极为柔和,轻声地说道她的一生因为和马克士与科恩书店结缘而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先是与店员建立友谊,弗兰克死后,却因发表了他们的信件而赢得读者与评论家的喜爱,让在写作生涯原本不顺遂的她,重拾自尊与自信。这本书信集不仅对汉芙意义深远,也影响了不少爱书人。一位美国书商因为这本书而对自己的行业更为坚定,并且将书店命名为查灵歌斯路84 号;有些浪漫的书迷情侣,甚至相约在那个门号前初吻。
闲聊一阵后,我拿出五本她的作品,一边向她解释因为没有把握这次真能与她碰上面,所以并没有把家中的精装本书带来,一时间只能在附近书店买到几册她的平装本书,两人齐声抱怨起平装书欠缺质感、难以保存、封面松垮、边缘又容易折角的毛病后,她还是很慎重地在书籍扉页上签名题字。每本书都写了段灵巧的祝福语,娟秀流利的字迹很难与她迟缓的动作联想在一起。我是个有特殊癖好的藏书者,对我而言,一本喜爱的书若是有作者的题献词,正如同被加持过的吉祥物般有价值。
再访荷琳汉芙
几天后,我在另一家书店发现两本荷琳著的精装书,立刻将它们买下,并且在离开纽约前与她二度碰面。一则向她道别,再则当然是要她为这两本书加持。这回她吩咐管理员让我直接登堂入室,进到她那书里经常描述的公寓。眼见老式的打字机、长条型的座椅兼睡床、茶几上她嗜好的马提尼与酒杯,一切都很熟悉。当然,书架上有来自伦敦的书,只不过十来坪的小公寓,对于终身独居的老作家竟然显得有些空旷。闲谈中,荷琳简短地接了通电话,挂下听筒后,她说一位朋友每天都会打电话来查看她是否还存活着。由她的神情,我知道这不是一句玩笑话,已经八十岁的老人,身体状况不佳,嘴角时而还不自主地留着一抹口水。但是听她这么说,我还是心头一冷。我对她的印象依然停留在书中所展现的刁钻灵活。
当她在书上题献完毕后,我翻了一下,背脊更是发麻,书扉上写着:致芳玲,冀望快快再来纽约,否则在她成行前,我将死去!(To Fang-Ling - with instructions to come back to New York soon or I''ll be dead before she makes it !)她这个最后题献,宛如预告自己的讣闻。不到半年,我的书籍出版,而荷琳已神智不清地躺在病床上,不久即离开人世。与她交情深厚的邻居妮娜日后对我提起,自我离去后,残弱的荷琳数度向她表示自己觉得油尽灯枯,没有活下去的动力。她卧病后根本无法握笔,我那几本书上的题赠应该是荷琳生前留下所能辨识的最后字迹。我总遗憾没有在她死前亲赠我的书,却也庆幸我们能在她生命的末期交会,一同分享对书、对书店、对书写的热爱。
我仍旧收藏荷琳的作品,特别是《查灵歌斯路84 号》这本书,我就拥有多种英文版本,英国版、美国版、精装本、平装本以及舞台剧的脚本。几乎每到一个书店,只要看到封面、编排不一样者,我就会买下。许多人不解我何以重复购买内文完全相同的书?我自揣可能是下意识中,希望经由这个搜寻、购买的过程,与离开人世的荷琳依然有所牵连。正如同她曾提过,自己以往越洋邮购的书,其实多半在美国一些书店也都能找到。她却还是固执地向马克士与科恩订书,主要是希望借着信件与书籍的往返,与心仪的伦敦及那些未曾谋面的朋友保持联系。
对于不少书痴(特别是收藏家)而言,一本书的第一版(多半指的还得是第一版第一刷)象征了它问世时最原始的样貌,这通常也是作者最在意的一版。握有这么一本书,许多读者觉得可以更为接近作者。这种心态也促使很多人更进一步收藏书籍出版前的校样、打字稿、手稿等。从这些文稿中,有时的确可以察觉作家的创作轨迹。如今多数人以电脑写作,文章的初稿转变为定稿的过程已无法辨识。这对书商与藏书家来说,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忧的是手稿愈来愈难寻,喜的是他们手中既有的收藏愈显珍贵。
在藏书的世界,老版本固然好,但是如果新版本增添了重要的元素,一样也可能博得爱书人青睐。例如1930年芝加哥湖畔出版社(Chicago Lakeside Press)出版的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名著《白鲸》(Moby Dick),虽然距1851年首度问市已近八十年了,却由于新版本是由美国当代杰出艺术家洛克威尔肯特(Rockwell Kent)设计版面,并特别创作了近三百幅的木刻版画作为插图,且仅限印一千套,所以也成了梅尔维尔迷与肯特迷争相收藏的珍品。现今在古书市场,这一套三册的精装本书,索价要超过一万美金。
此外,一本书的归属若有渊源或典故,例如书扉上有作者本人的签名、题赠、注释、藏书票,或曾经为某位名人所拥有者,就算它不是第一版、书况不佳,也可能身价百倍,令人垂涎三尺。1906年一本重印的《野性的呼唤》,虽然装订松散、封面老旧、内页还有诸多污渍,但因为内有杰克伦敦书写给朋友的短句与签名,定价为美金七百五十元。这本书若是少了他的笔迹,我想书商大概会弃之如敝屣,更没胆子标上这个价码。
《红字》(The Scarlet Letter)的作者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手边曾有一本梅尔维尔致赠的《白鲸》,里面有他的亲笔签名,并表达他对霍桑才华的敬意。众所皆知的,两人曾经发展出极佳的友谊。文学史家也认为《白鲸》曾受到霍桑相当的影响。这本与两大文豪产生亲密关联的书,一度辗转流入纽约一家书店,被不识货(或不小心)的店员以几美元贱卖给一位来访的英国作家约翰郡可沃特(John Drinkwater)。 当郡可沃特在伦敦寓所与20世纪初最具影响力的美国书商罗森巴赫(A. S. W. Rosenbach)闲聊谈到自己这一斩获后,罗森巴赫开始坐立不安,他实在太想占有这本书了。于是开出二十倍的价格,对方居然答应割爱,着实让他喜出望外。罗森巴赫曾在《书与竞标者》(Books and Bidders)一书中鲜活地描述这段轶事。我每次翻阅到此时,总能想象当时他眼睛发光、心跳加速,对那本《白鲸》产生无限饥渴的模样特别是我所捧读的这本书,也有他六十年前以钢笔题赠给友人的祝福语。(待续)
CHAPTER 5
封面故事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对于一本书而言,封面就像是人的衣装、佛的金装一样。虽然英文里有句名言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不要以封面评断一本书),指的是千万别由皮相判定内容,也就是中文里不要以貌取人的意思,然而,多数人逛书店选书、买书时,若非已经阅听过书评、书介,或经由他人口耳相传而寻找某本特定的书,那么书籍的封面往往就是吸引读者的最重要元素了。也难怪出版社除了绞尽脑汁想书名之外,更要千方百计找来美术编辑,企图为书籍设计出最能夺人目光的封面。
欧美书业的出版习惯,一般都是先出精装本(hard cover),再出平装本(paperback)。而精装本的硬壳封面外,往往还要加上一件活动的防尘纸封套,英文名之为dust jacket 或dust wrapper,台湾出版业俗称为书衣。这件书衣,其实可视为封面的封面。不少图书馆为了便于在书脊贴书号及上架,经常在进书之后,就把这件书衣给丢弃了,这些图书馆员眼中的累赘,却成了书商们争相收购的宝贝。因为对于挑剔龟毛的藏书家而言,一本书若少了书衣,就像有缺口的瓷器,收藏价值不仅是大打折扣,有时甚至一文不值。
我所认识的一位旧金山书商艾伦米克瑞特(Allan Milkerit),在因缘际会下便曾收购了上千张图书馆所淘汰的书衣,有些历史超过四五十年。艾伦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为这些书衣找书,配成套之后,再以高价卖出。多数藏书家则没艾伦那么幸运。他们所面临的景况是,手边有书,却苦无书衣加盖;有时就算有书衣,却已面目全非。毕竟薄薄的一张纸,很容易就会脱落、毁损。除非使用者够细心,否则书衣被妥善保存的机率真是很低,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书籍。
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公认最著名的一张书衣,当属菲茨杰拉尔德(F. Scott Fitzgerald)于1925年出版的经典之作《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英文直译应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张书衣的正面是一双上了妆的女性眉眼,以及涂着口红的小巧樱唇,在一片似海洋又似天空的暗宝蓝色背景衬托下,几条细细的黑曲线宛如被风吹散的发丝。那张没有鼻子与轮廓的巨大脸庞,散发着某种神秘、冷漠、忧郁又飘忽的气息。书衣下方则是灯火通明的游乐场,整体构图营造出了既虚幻又写实的风格。
根据数据显示,菲茨杰拉尔德对于《大亨小传》的英文书名并不满意,但却非常喜爱书衣。他在书作完成之前,其实已经看过书衣的设计(是初稿或定稿并无定论),并将其中的意象转换成书中文字。他曾在1924年,也就是出书前一年, 写给斯克里布纳出版社(Charles Scribner''s Sons)编辑马克斯韦尔珀金斯(Maxwell Perkins)的一封信上焦虑地表示: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千万别把那张替我保留的书衣让给别人,我可是已经把它写进这本书中了!至于菲茨杰拉尔德将它写进何处?这图像所指,到底是书中提到的一个画有巨型眼睛的废弃看板,或是书中第四章后段里所描绘的漂浮的女人面孔?一直是文学史家争议的话题。(待续)
C 11
CHAPTER 14
电影中的书店风景
在不少西方社会中,开一家书店,似乎总被认为是种浪漫的行径。无论是在大城市的一个小角落或是在偏远郊区的小镇上,一间满塞着书籍的书店,加上一位或是学究味十足、或是性情特异的店主人,也许再配上一只睡卧在书堆上的慵懒猫咪,往往会让人油然生起一股平和喜乐之心,脑中还会产生不少遐想。每一本书的封面都是一扇门,而这书店的主人是否每日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呢?
书店很自然地也成了西方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场景,特别是这些年,连续出现几部知名的西方电影如《电子情书》(You''ve Got Mail)、《新娘百分百》(Notting Hill)、《情书》(The Love Letters)、《美丽人生》(Life is Beautiful)、《第九道门》(The Ninth Gate)等,正巧都以书店主人为主角或是以书店为背景。不论他们是虚构的或存在于现实中,我们都能从其间的片段,看到一些文化现象或是读出几则故事。
书店经营虽然不是获利甚高的行业,在欧美却受到普遍的敬重。这可以由一般人喜欢以书当礼物的情形观之。圣诞节、生日、情人节、结婚周年纪念日,这些喜庆节日都是送礼的好时机。送者诚意十足、受者心存感激。当然,书种最好能投其所好,若是拿不定主意要买什么书,西方多的是适于当礼品的咖啡桌书(coffee table books),这类书泛指依某一特定主题企划制作的大开本书籍,里面图文各半,以设计、印刷、装订精美为主,适合一般人摆在家中的咖啡桌上展示,或是随手取来翻阅。
每年12 月是欧美书店业的旺季,特别是在圣诞节前几天,一些大众化的书店经常出现汹涌人潮,其盛况就像是台湾百货公司周年庆打折时的热闹景象。一家书店在这段期间的营业额,说不定可能占了全年的三分之一收益,书商们热烈期盼圣诞节的心情,就如同孩童等着接收圣诞老公公的礼物一样。
梅里尔斯特里普及罗伯特德尼罗十多年前合演的文艺爱情片《坠入情网》(Falling in Love),一开始就是描述两人在圣诞节前到瑞柔丽书店(Rizzoli Books)为各自的配偶买书当圣诞礼物。两个原本不相识的已婚男女手上拎着大包小包,走出店门时撞个正着,而有了第一次不经意的接触。圣诞夜拆礼物时,德尼罗喜爱园艺的太太打开包装纸后,看到的是一本《航海指南》(The Big Book of Sailing);而斯特里普的医生丈夫则一头雾水地望着手上的《四季花园》(Gardens of All Season)。原来双方在碰撞中拿错了书。故事从这里开展下去,两本对调的书使双方平凡的生活开始变调。他们不可自拔地相恋,在书店幽会,接着是忍痛分离,最后偶然重逢,依然是在圣诞季,在瑞柔丽。
以瑞柔丽作为电影场景当然是很高明的选择。这家书店隶属意大利同名的出版集团,以出版艺术与生活风格类的书籍著称。店内虽然有不同书种,但还是以贩卖此类书籍为主。虽然瑞柔丽书店是一个连锁企业,但是店面不多,而且间间精致有特色,成为不少美国白领阶级购买礼物书常光顾的地方之一。浪漫故事的起始、高潮与终结皆设定在此,颇具说服力。《坠入情网》影片中那家是瑞柔丽的旗舰店,原本位于纽约市第五大道上的高级百货公司Henri Bendel 的现在位址,数年前才搬到转角的街上。中庭高挑的空间依旧美轮美奂,天花板上有着细致繁复的浮雕。木头书架还特别上了高雅的金漆装饰,华丽而不俗气,书店本身就像是件艺术品。
除了这家书店外,纽约市有不少书店也出现在电影中。 眼尖的伍迪艾伦迷在观赏他执导的影片时,一定会发现他几乎少不了以书房与书店来烘托戏中人物的特质,辅助剧情的发展。电影《安妮霍尔》(Annie Hall)中,艾伦与初识不久的黛安基顿到书店挑选关于死亡主题的书,并向崇拜他的基顿滔滔不绝地卖弄他对死亡的看法。
《曼哈顿》(Manhattan)影片里,艾伦在书店里对着找书的好友絮絮叨叨地抱怨生活的不顺遂。尔后,他又在另一家书店中愤愤地买了前妻出版的书籍,里面有着对他不堪的描述。
《汉娜姐妹》(Hannah and Her Sisters)里的一幕书店场景最令我印象深刻。片中米高肯恩在书店中假装不经意挑选诗人卡明斯(E. E. cummings,1894~1962)的作品给饰演其小姨子的芭芭拉赫尔希,两人在密密实实、安安静静的书架中穿梭的对手戏,将彼此压抑的激情以含蓄挑逗的方式表达得淋漓尽致,堪称调情戏的代表。伍迪艾伦以剖析、嘲讽略带神经质、对现实生活无能的现代知识分子著称,书店场景几乎成为影片的必要元素。的确,有什么地方比书店更能彰显这类族群经意或不经意流露出的自负与自卑呢?
即便在轻松的音乐剧《大家都说我爱你》(Everyone Says I Love You)中,他还是先后安排了两家纽约上城的书店:Books & Co. 及角落书店(The Corner Bookstore)在开场不久时出现。角落书店还曾出现在另一部电影《潮浪王子》(The Prince of Tides)中,剧中男主角尼克诺尔提是在此买到妹妹以笔名出版的童书。这家店至今依然存在于麦迪逊大道上。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