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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将主要从四个方面解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法律属性:首先将剖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法律关系属性,强调其与委托、代理等制度的差异,并从历史发展、理论基础、经济功能等维度揭示其独特的制度构造;其次将研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金融产品特征,在将其假定为私募型金融投资商品的前提下侧重分析合格投资者的主体筛选问题和益保障问题;再次将探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商事组织特征,重点考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治理机制和财产构成的独特性;很后将分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融通特征,突出其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差异和区别,并重点探究既有监管体系如何规制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及其相应业务。在此基础上,本书将探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本质属性如何通过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设置加以实现,其制度功能又是如何通过合理配置任意性法律规范而发挥到优选限度。当然,现实生活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往往通过具体的契约安排加以实现,实践争议案例涉及的合同安排有无违反上述强制性规范、法官如何处理这些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也值得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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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夏小雄,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信托法,在《中国法学》《法学》《环球法律评论》《北方法学》《东方法学》《河北法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经济法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豪学术论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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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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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导论
*一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法律关系属性分析
一、信托法律关系:理论阐释和制度分析
二、历史发展考察
三、理论学说阐释
四、经济功能分析
五、制度结构评判
第二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殊的金融投资商品
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私募金融投资商品属性:理论概述
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筛选
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推介销售之规制:对销售主体的规制
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推介销售之规制: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五、信托受益人与金融消费者的身份重叠:选择哪种保护机制
六、信托受益权流动性的讨论
第三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殊的商事组织形式
一、作为商事组织的商事信托:与公司、合伙的区别
二、财产机制: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三、治理机制:受托人的特殊地位和信义义务
四、治理机制:委托人和受益人地位
五、治理机制:受益人大会制度的理论反思和制度批判
第四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于金融监管的视角
一、市场问接金融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
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
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监管治理
第五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规范保障和契约落实
一、信托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二、信托法中的任意性规范
三、立法层面的配置
四、司法层面的解释
五、小结
总结
附件一得形、忘意与返本:中国信托法的理念调整和制度转型
一、得形:信托法制度的基本确立
二、忘意:信托本旨的根本背离
三、返本:信托理念的回归重塑
附件二信托法的历史起源和制度变迁以英国信托法的发展为中心
一、导论
二、用益制度:信托的制度雏形
三、对于用益的规制:信托的发展前提
四、现代信托的诞生
五、信托制度的现实挑战
六、结论
附件三我国资产管理法制面临八大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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