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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司法前沿解读。涵盖新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前沿问题研究与疑难问题解析。
2.专业作者团队。本书作者均为行政审判一线的法官、业务骨干,多位行政审判领域的审判业务专家。
3.一线审判实务指引。围绕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作出审判一线的专业解读和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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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新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紧紧围绕当前新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是一本颇具实践指导意义的专著。
本书共分为十七章,分别为:法治理想与法治现实视角下的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实证分析、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行政争议多元解决、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解和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审判、行政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程序构造、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运行与完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行政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裁判方式。相信这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行政审判实务及行政法治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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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程琥,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研究员。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版专著、编著二十余部,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九十余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课题项目十余项。
王雪梅,法律硕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负责或参与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等单位15个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典型案例等二十余篇,与人合著《法律论辩》等四部著作。
侯丹华,法学硕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多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主编和参与执笔《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等专著,执笔或主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等多项最高院和上海法院系统重点报批课题。在《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史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陈良刚,法学博士,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刘行,法学博士,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程琥,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研究员。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版专著、编著二十余部,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九十余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课题项目十余项。
王雪梅,法律硕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负责或参与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等单位15个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典型案例等二十余篇,与人合著《法律论辩》等四部著作。
侯丹华,法学硕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多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主编和参与执笔《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等专著,执笔或主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等多项最高院和上海法院系统重点报批课题。在《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史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陈良刚,法学博士,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刘行,法学博士,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武楠,法学硕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李洋,法学硕士,中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0年。
娄正涛,法学硕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
曹晟,法学硕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发表论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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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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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全面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001
绪 论 001
第一章 法治理想与法治现实视角下的新行政诉讼法实施 013
一、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行的新《行政诉讼法》 015
(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下的变局 016
(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下的破局 022
二、法治现实下新《行政诉讼法》实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024
三、充分发挥新《行政诉讼法》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027
(一)基本原则遵循 027
(二)主要路径选择 032
第二章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实证分析 035
一、评估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效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 037
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已取得积极成效 039
三、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带来行政审判发展良机 043
四、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尚存在诸多突出问题 044
第三章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行政争议多元解决 051
一、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改革对行政审判产生深远影响 053
二、实现保护诉权与规制滥诉的平衡 056
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解决 057
四、依托立案预登记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升级改造 069
第四章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 077
一、权利与权力框架中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079
二、政府治理转型中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087
三、争议中前行的行政诉讼第三人资格问题 095
第五章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解和把握 101
一、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103
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的实施情况 105
三、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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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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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节选)
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匹配、符合我国经济基础和司法规律、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期待的战略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战略部署,并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特点,是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前进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新时代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作为我国三大诉讼制度之一,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能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法院面临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应当看到,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当前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仍然存在不协调、不适应问题,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信访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挑战压力,必须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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