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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专利保密制度是世界主要国家专利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是国内首部系统论述专利保密制度的著作。全书重点介绍了英、美、德等国专利保密制度的历史演变、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和司法判例,比较研究了世界主要国家专利保密制度的立法例,从专利保密制度中的保密事务、专利事务、保密发明运用事务等三个方面,对专利保密制度的要点和规律进行了分条缕析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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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对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下专利保密与公开的制度进行了探讨,首次系统研究世界主要国家专利保密制度,重点研究英国、美国和德国的专利保密制度,并对专利保密制度的相关机制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我国国防专利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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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欧宁,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生学历,军队律师,现任职于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合同通用样本》知识产权条款,牵头编制《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国家军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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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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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第1章
英国专利保密制度
3 1.1 历史演变
14 1.2 现行法律法规
17 1.3 保密令的施加程序及相关影响
21 1.4 申请外国专利的程序
23 第2章
美国专利保密制度
25 2.1 现行法律法规
41 2.2 历史演变
49 2.3 施加保密令的程序
74 2.4 保密令的法律效力
82 2.5 补偿
164 第3章
德国专利保密制度
165 3.1 德国专利保密制度的历史沿革
169 3.2 德国现行保密专利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174 3.3 德国专利保密相关机制
187
第4章
世界主要国家专利保密条款解读
188
4.1 美国
197
4.2 英国
205
4.3 荷兰
210
4.4 澳大利亚
211
4.5 以色列
218
4.6 印度
222
4.7 波兰
228
4.8 韩国
230
4.9 马来西亚
231
4.10 加拿大
238
4.11 挪威
243
4.12 南非
246
4.13 匈牙利
249
4.14 德国
254
4.15 丹麦
258
4.16 印度尼西亚
261
4.17 俄罗斯
267
4.18 乌克兰
276
4.19 保加利亚
279
4.20 巴西
283
第5章
专利保密制度中的保密事务
284
5.1 专利保密的事由
285
5.2 专利申请的保密审查程序
292
5.3 保密决定的直接效力
293
5.4 违反保密命令的罚则
296
5.5 保密发明的解密
298
5.6 提交外国专利申请的保密审查
302
5.7 对专利(专利申请)被保密所给予的补偿
308
5.8 北约国家之间就保密发明及专利申请的合作
313
第6章
为国防目的使用保密发明的机制
315
6.1 保障国防部门掌握私人保密发明的机制
321
6.2 保障国防部门使用私人保密发明的机制
327
6.3 保密发明在国防事务中的效力
332
6.4 保密发明在商业领域中的效力
334
6.5 为国防目的使用保密发明的效益分析
337
第7章
专利保密制度中的专利事务
338
7.1 保密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
344
7.2 保密专利(申请)的官费
348
7.3 保密专利的无效宣告和复审程序
349
7.4 保密期间的强制许可和开放许可
351
7.5 保密专利(申请)的转让审批
352
7.6 解密后的相关专利事务
358
第8章
我国国防专利制度改革的构想
360
8.1 改革定密机制
363
8.2 重构保密发明运用机制
365
8.3 改革补偿政策
366
8.4 配套改革措施
367
8.5 考虑将保密范围的调整纳入远期规划
37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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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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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知识产权与国防秘密》一书是继《知识产权与国防使用》一书之后,欧宁主编的
第二部力作。我对他在工作之余持之以恒、踏踏实实做一些基础研究表示赞赏。从作
品可见,欧宁对普及理论知识、襄助立法制规、助推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策划力和执
行力。
客观地讲,有关专利制度的作品汗牛充栋,但有关专利保密制度的研究成果则付
之阙如,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专利申请中,被列为国家秘密的专利申请只占很小的
比例,专利保密制度通常被认为是专利制度中的例外制度,而非其基本问题。再
者,保密发明通常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因此也给专利保密制度披上了一层神秘的
面纱,学者一般敬而远之。
专利制度以公开换保护为基本原则,以技术方案充分公开为基本要求,这
似乎与国家保密制度无关。从世界主要国家专利制度的发展历程看,最初的专利制度
大都不包含专利保密制度,所有的专利申请都会被公开。但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兴起
和世界安全形势的发展,与武器装备有关的发明创造不断涌现,此类专利申请一旦被
公开,则可能被敌对势力所掌握,从而危及本国的国家安全。1858年,英国人威廉.
阿姆斯特朗关于利用膛线数量控制火炮射击时间的专利申请的公开,促使英国出台了
世界上第一部专利保密法案《军需品发明专利法案》。自此,专利制度与国家保密
制度的关联越来越密切。
随后几十年间,世界主要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安全,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专利保
密制度,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美国、以色列为代表的扣压制国家,即
对涉密专利申请在保密期间不授予专利权,待解密后再行公开并授权。二是以挪威、丹
麦为代表的授权制国家,即对涉密专利申请在保密期间授予专利权,但国家对保
密专利权予以强制征收,待解密后再返还给专利权人。本书作者在重点研究英国、
美国、德国专利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世界主要国家专利保密制度的立法例,
认为无论是扣压制国家还是授权制国家,政府都以不同形式征用或征收保密
IV
知识产权与国防秘密
发明并对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以排除保密发明专有权的行使。本书作者指出,专利
保密制度的这一特点既遵循专利制度公开换保护的基本原则,也与世界主要国家
建立的为国防目的使用专利的规则有着密切联系(本书主编在其《知识产权与国
防使用》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该规则)。正是因为保密发明的使用范围限于国防事务,而
在国防事务中又限制专利权的行使,因此无须针对保密发明授予专利权,或者即便授
予专利权,在保密期间也被国家采取强制征收措施。申请人就其保密发明申请专利的
意义,并不在于在国防事务中行使排他权,而在于向国家提交保密发明并获得国家给
予的补偿,以及尽早确定专利申请日,以便发明公开后获得专利权。
在比较我国国防专利制度和国外专利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本书作者认为我国的国
防专利制度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诞生的,由于缺乏对世界各国专利保密制度的充分了
解,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在国防领域移植了专利制度公开换保护的基本原则,形
成了有限公开换有限保护的理念,这也使得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存在一些不足。
本书作者认为,改革国防专利制度,应当援引为国防目的使用专利的规则,重新思
考有限公开换有限保护这一理念,重点通过对保密发明的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的
方式,促进保密发明在国防事务中的应用共享。此外,要重点做到准确定密、及时解
密,做好国防专利制度与普通专利制度的衔接,建立保密发明流转机制。
可以说,本书大大深化了我们对专利保密制度的理解,虽然书中的相关内容还有
待进一步研究,但其为我国国防专利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值得每一位在国防
领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以及关心专利保密制度的同志参阅。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前
言
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政策主要回答了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个是国防和军
队建设中使用私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时应当适用什么规则;第二个是发明创
造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时应当如何处理专利公开与保密、保护与使用的关系;第三
个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投入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当如何配置与使用。其
中,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已在《知识产权与国防使用》一书中加以介绍,阐述了国
家为国防目的不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私人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的规则,它解决的是专
利的私权属性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本书是关于第二个问题,即专利制度中对于涉
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它所解决的是专利制度的信息公开与国家安
全保密的冲突。我们将其简称为专利保密制度。
众所周知,专利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以发明创造的公开换取一定范围和期限的保护。
但是,对于发明信息的公开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专利申请,则必须予以保密,且
在保密期间应当充分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因此需要设计一套特别制度,既确保国
家秘密不被泄露,又保障其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充分使用,还能在发明解密后与普
通专利制度合理衔接。英国首创了这一制度。1858年,英国人威廉阿姆斯特朗关于
利用膛线数量控制火炮射击时间的专利申请的公开,使得专利制度与国家保密制度这
两个板块发生了碰撞英国人率先出台了《军需品发明专利法案》。此后,随着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扩张和世界安全形势的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发明创
造越来越多,德国、美国等相继建立了本国的专利保密制度。
综观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保密制度,可以分为两种做法。一种是所谓的扣压制,
即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国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专利申请予以保密并暂时不授予专利权,
待解密后再行公开和授权。另一种是所谓的授权制,即加拿大、丹麦、挪威等国对
涉及国家安全的专利申请予以保密并授予保密专利权,待解密后公开并转为普通专
利权。两种模式在授权形式上不同,但在权利行使上却没有本质区别。扣压制国家
在发明保密期间不授予专利权,而是通过政府补偿以满足权利人的求偿权;授权制
VI
知识产权与国防秘密
国家在保密期间授予保密专利权,但国家通过有偿地、强制性地征用(征收)保密
专利,实质上限制了保密发明在国防事务中的排他权。两种做法可谓殊途同归,在保
密期间都遵循了公开换保护的基本原则,只能由国家掌控、征收或使用保密发明,
并对专利申请人给予合理补偿。因此,遵循专利制度公开换保护这一基本原则,由
国家征用保密发明的权利,可谓专利保密制度的第一个要点。
第二个要点是对发明的准确定密、及时解密。在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保密制度中,
我们发现一个共同要求:准确定密、及时解密。为确保准确定密,首先是由国防部门
作为定密主体判断发明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利益需要保密,避免定密泛滥、保密过度;
其次是明确国防部门有权查阅专利申请文件,以保障国防部门掌握保密发明信息并进
行保密审查;第三是要求国防部门针对不同技术领域制定保密审查清单,供专利机构、
国防部门保密筛查和定密参考使用,避免出现遗漏。为了确保及时解密,最好的办法
是限制保密决定的效力期限,迫使国防部门定期开展保密审查,使得不再涉及国家安
全的发明能够及时公开。通过准确定密、及时解密,能够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
同时,促进发明创造的商业化利用,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统筹发展。
第三个要点是给予保密发明权利人合理补偿。首先,国家因行使治安权,为维
护国家安全利益对发明予以保密,暂时限制了权利人开发其发明并获得商业利益的机
会,由此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国家承担。其次,国家因行使征用权,为国防
和军队建设需要而使用保密发明,应当由国家作为买家给予权利人相应补偿。事
实上,普通发明的使用由社会公众买单,而国防发明的使用由政府买单,从而使得国
防发明获得与普通发明同等的经济回报,以免产生对国防发明的挤出效应,由此鼓励
国防发明创造活动。
以上制度设计,都是为了调和好发明保密与专利公开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国防使
用需求与专利权之间的矛盾,平衡好国家安全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我国专利保密制度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针对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设
立的国防专利制度,另一部分是针对不涉及国防但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设立的专
利保密制度。其中,国防专利制度是我国专利保密制度的主体。改革我国的国防专利
制度,重点是要确立国家定密机制,完善国防专利在国防事务中的运用机制,规范国
家使用保密发明的补偿制度。其中,补偿制度改革是国防专利制度改革的关键,通过
补偿制度改革,由国家以一定形式征收保密发明的权利,做到保密发明在国防事
务中的高效配置。
本书第一、二、三章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德国的专利保密制度;第四章对世
界主要国家专利保密制度的成文法进行了解读和对比;第五、六、七章从理论和实践层
面分别探讨了专利保密制度中的保密事务、运用事务、专利事务;第八章提出了我国
国防专利制度的改革建议。关于全书写作的分工:欧宁提出全书的主题和框架,确定
各章的基本内容,负责全书的审定,撰写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章;肖进共
同提出全书的主题和框架,参与撰写第四章、撰写第八章;韩萍参与撰写第二章;李
子健参与撰写第三章。
在本书即将出版之际,我们要衷心感谢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的每一位
同志,你们肩负使命、团结一致、开拓进取,让知识产权制度扎根国防和军队建设。感
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分别对《外国专利
法选译》《十二国专利法》的组织编译工作,这些资料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
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引起业界对国防专利制度的关注,并积极参与国防领域知识
产权制度的研究。由于理论积累和工作经验不够,不足之处希望得到各位读者的指点
和帮助。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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