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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案件。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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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9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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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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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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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一 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
1过失相抵规则在涉校园欺凌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王甲诉王乙等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未成年人坠楼身亡,监护人及楼宇管理者责任的认定
杨某、潘某诉张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未成年人在酒吧醉酒的侵权责任认定
刘某某诉百瑞咖啡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4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对学生自杀承担一定责任
周某诉南京某某初级中学、陈某某教育机构责任案
5校园体育活动中学生伤害事件校方责任的认定
陈某诉田某、北京武术学校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6学生代表校方参加比赛受到损伤,学校应承担责任
张某诉中学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损害赔偿纠纷
7第三人身份不明情形下安保义务人补充责任的认定
范某诉北京合道络亿咨询有限公司健康权、身体权案
8安全保障义务与监护责任在侵权案件中的认定
张某某诉北京某儿童摄影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9在出租屋坠楼的过错判断和赔偿责任认定
杨某同、吴某兰诉贺某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0雇主对超龄雇员负有更高的安全管理义务
刘某某诉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1对被侵权人自身引发风险所负安全保障义务合理性的认定
范某某诉北京地铁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2公共场所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王某、李某诉福建省立医院等生命权案
13履行道路管理维护义务应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警示与合理排除
赵乙等诉北京市延庆区旧县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生命权案
14温泉经营者对泡温泉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姚某等诉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5结伴野外游泳尽到救助义务的不应担责
牛某、郝某诉张某等生命权案
16伴郎饮酒过量死亡,如何确定侵权责任
杨某甲、任某某诉王某等生命权案
17滑雪事故中滑雪运动经营者和参与者的责任认定
李某诉陈某、北京南山滑雪滑水度假村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三)过错的认定
18被护理人员在护理期间生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养老中心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龚某萍诉无锡市滨湖区某养老服务中心生命权案
19房屋承租人有侵权行为,出租方未尽监督责任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某等诉张某某、北京丰台区某艺术幼儿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0宠物主题餐厅经营者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责任认定
刘某诉北京猫饮品店有限公司三里屯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1体育运动侵权中自甘风险规则的司法适用
杨某某诉张某某身体权案
22医疗事故致人多处伤残,医疗过错参与度不同情形下赔偿金的认定
刘某诉北京市某区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23争吵中一方猝死案件的裁判不能泛化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杜某、刘甲诉宁甲、宁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4数人以数个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后果的责任认定
郑某诉臧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四)因果关系的认定
25多因一果引发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应如何承担责任
冯某诉左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府学路支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6累积因果关系分别侵权情形下原因力比例的认定
王某某诉邱某某等健康权案
27民事侵权中因果关系高度概然性的适用标准
陈某诉北京卡拉夫文化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8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仅具有事实上的联系时不足以成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张某、张乙诉吕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9多因一果的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和分担
高甲、高丙诉天全县宾馆等生命权案
(五)其他
30共同侵权中受害人与部分侵权人和解后,能否再向其他共同侵权人主张权利
朱某诉刘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1好意施惠过程中发生损害,施惠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罗某、高某诉陈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2数监护人均未尽监护义务的,对被监护人所致他人损害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诉吕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3无建筑资质承包工程后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均应担责
廖某花等诉陈某友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份权案
34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证明标准的差异
刘某某诉张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5帮工关系的认定
张甲、胡甲诉金某生命权案
36小学生相互嬉戏致一方受到伤害,双方均无过错的可适用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陆某诉林小某等健康权案
37显失公平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撤销
陈某诉杨某健康权纠纷案
二、名誉权纠纷
(一)新闻报道相关纠纷
38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宣工作中的言论边界及新闻媒体的审查义务
褚某诉张某等名誉权案
39网络转载文章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黄某诉新华网、张某名誉权案
40新闻报道的基本内容有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且客观中立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某某公司诉某某报社等名誉权案
(二)网络通信工具侵权相关纠纷
41利用网络暴力侵害名誉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聂某诉张某名誉权案
42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他人可构成名誉侵权
张某、赵某诉刘某名誉权案
43微信中仅对一人可见的不当信息不构成名誉侵权
李某诉罗某等名誉权案
44在微信特定范围内发布的真实信息不构成名誉侵权
董某某诉新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名誉权案
45在特定微信群公开他人被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的信息是否侵犯名誉权
承某诉吴某名誉权案
46侵犯法定代表人的名誉构成侵犯企业法人名誉权的认定
北京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黄某某名誉权案
(三)其他
47对英雄烈士的事迹提出质疑者应对由此引发的社会公众激烈批评负有较高的容忍义务
洪某诉刘某、深圳市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48合理举报行为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上海瑞皇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成都胜煌管业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49将有争议的逾期还款情况记入当事人信用记录的行为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张某某诉中国银行名誉权案
50金融机构超期不予删除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林某诉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51错误实施自力救济的侵权责任承担
汪某某诉马某某名誉权案
三、姓名权、肖像权纠纷
52银行办理货款未核实货款人的身份信息,导致对他人姓名权的侵犯
姚某某诉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某某支行姓名权案
53伪造他人签名进行企业工商登记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柳某某诉傅某某姓名权案
54游戏ID是否属于姓名权的保护范围
韩某诉郭某姓名权、肖像权案
55明星肖像权被微信公众号侵犯之法律保护
陈某某诉郑州市二七区一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肖像权案
四、一般人格权纠纷
56出境旅游中因持用不法取得证照被拒绝入境后的侵权责任划分
李某诉云南熊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赵某一般人格权案
57个人信息侵权中信息保管人的责任认定
赵某诉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一般人格权案
58对骨灰的处理应当符合伦理观念,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吴小满等诉薛立春等人格权案
59祭奠权的司法保护
刘某甲、张某某诉彭某某、刘某乙一般人格权案
60近亲属未经告知死者成年子女即将尸体火化并遗弃,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林甲诉林乙一般人格权案
61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民法保护
瑞安市民政局与鲍某某、朱某某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62产妇对胎盘所享人格权利益的认定与保护
张某、胡某诉南方医院人格权案
63英烈人格利益所体现的公共利益之司法保护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曾某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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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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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所要实现的就是让静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良好实施。《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价值追求,即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价值理念,提炼裁判规则,助推司法标准统一。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年度案例丛书。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每年年初定期出版。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连续不辍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作为一种全新的案例研究产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加强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出版物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9年已连续出版8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的需要,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即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2019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现国家法官学院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当前市面上的案例丛书百花齐放,又有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各级法院、各类的裁判文书,还有各种专门领域的案例汇编书籍,以及各种案例指导、案例参考等读物,各具特色。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则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 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18年、2019年连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2020年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并充实完善数据内容。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极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不断扩大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新发展。
从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改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加入,必将使本套丛书的编辑力量更加壮大,案例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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