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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近年来,我国技术经纪业务有了大幅提高,江苏省、北京市等多省市人力资源局已把技术经纪人列入职称系列,因此迫切需要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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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技术转移职业培训系列教材之一,共十章。教程内容以技术商品开篇,以技术市场运行规律、技术交易运营规范等基础理论为指导,将技术经纪业务从传统的居间、代理、行纪扩展到技术转移的全过程服务。本书的重点是归集了全新的技术经纪服务业务标准和规范,为业态化的技术经纪高端服务提供了理论指导下的案例教学。为提升技术经纪服务绩效,教材编委会还组织了专业师资编写了与技术转移相关的财务与税收管理知识以及财政金融产业扶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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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晓凌,教授,高级科技咨询师;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特邀咨询专家。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77级)。曾任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副主任、北京市先进制造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现任江苏省技术转移(常州大学)研究院首席专家。 连续三年获北京市技术转移金桥奖个人一等奖,获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个人奖。曾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担任科技部火炬重大专项等多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主持制定多项技术转移政策调研报告;参与起草《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主持制定《科技大市场运营服务规范》《技术转移服务人员职业规范》团体标准。发表论文60篇,获得软件著作权50余项,新型实用专利2项。出版多部专著和技术转移专业教材。指导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80余人。
陈彦,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科技管理、技术转移促进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组织编制十二五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参与技术市场发展战略、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国内外技术转移比较以及技术交易体系指标等多项研究课题,牵头完成首个技术转移服务国家标准--《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 参与编著《京津冀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这十年》系列丛书、《改革开放40年市场体系建立、发展与展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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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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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技术商品 001
1.1 技术商品的特性 001
1.1.1 技术的概念及分类 002
1.1.2 技术商品的内涵 003
1.1.3 技术商品的分类 009
1.1.4 技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010
1.2 技术商品的经营 013
1.2.1 技术商品开发 013
1.2.2 技术商品需求与消费 015
1.2.3 技术商品流通 016
第二章 技术市场 018
2.1 技术市场的构成 018
2.1.1 技术市场的含义 018
2.1.2 技术市场的研究范畴 020
2.1.3 中国技术市场的形成及发展 021
2.2 技术市场的服务体系与运营机制 027
2.2.1 技术市场的服务体系 028
2.2.2 技术市场的运营机制 029
2.2.3 技术市场运营模式 031
2.2.4 技术市场的服务价值链 035
2.3 技术市场发展的目标要求 036
2.3.1 技术市场运营服务规范 036
2.3.2 技术市场支撑体系 038
2.3.3 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要求 039
2.3.4 技术市场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041
第三章 技术交易 042
3.1 技术交易形式及特征 042
3.1.1 技术交易的形式 043
3.1.2 技术交易的特征 046
3.2 技术交易市场服务规范 050
3.2.1 技术招标服务 050
3.2.2 技术拍卖服务 054
3.2.3 技术挂牌服务 056
3.2.4 技术交易信息公示 057
3.3 技术合同 059
3.3.1 技术合同的法律适用 059
3.3.2 技术开发合同 063
3.3.3 技术转让合同 066
3.3.4 技术咨询合同 068
3.3.5 技术服务合同 070
3.3.6 技术经纪合同 072
3.4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079
3.4.1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目的 079
3.4.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作用 080
3.4.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适用范围 081
3.4.4 对当事人的要求和监督 081
3.4.5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一般规则及要求 082
3.4.6 技术合同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082
3.4.7 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要求和监督 083
3.4.8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一般条件 084
3.4.9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084
3.4.10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注意事项 085
3.4.11 技术合同登记的相关规定 087
第四章 技术经纪 092
4.1 技术经纪概述 092
4.1.1 技术经纪的作用 093
4.1.2 技术经纪服务的性质与特点 094
4.1.3 国内外技术经纪发展趋势 094
4.1.4 技术经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098
4.1.5 技术经纪活动的报酬形式与支付方式 099
4.2 技术经纪业务 101
4.2.1 技术供求信息获取渠道 101
4.2.2 技术资源信息的定向调查内容 107
4.2.3 技术资源信息的分析与整合 110
4.2.4 技术经纪协议委托与确认 113
4.2.5 技术经纪尽职调查 114
4.2.6 技术交易方案策划 118
4.2.7 技术交易撮合 124
4.2.8 后续跟踪与增值服务 129
4.3 技术经纪人 130
4.3.1 技术经纪人的地位与作用 130
4.3.2 技术经纪人的业务职能 133
4.3.3 技术经纪人的权利与义务 135
4.3.4 技术经纪人素质与知识要求 136
第五章 技术经纪与技术转移 152
5.1 技术经纪与技术转移全过程 152
5.1.1 从研发到消费的技术转移新型业态 153
5.1.2 技术转移的全过程服务 156
5.1.3 技术创新与技术经纪 160
5.1.4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经纪 161
5.1.5 技术转让与技术经纪 162
5.1.6 技术扩散与技术经纪 163
5.1.7 技术推广与技术经纪 163
5.2 技术转移信息的经纪服务 164
5.2.1 技术转移需求信息管理 164
5.2.2 技术转移人员信息管理 171
5.2.3 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管理 172
5.2.4 技术转移基础信息资源的利用 174
5.3 技术转移产业链服务 175
5.3.1 项目建议书 175
5.3.2 商业计划书 179
5.3.3 可行性研究 184
5.3.4 技术转移技术评价 188
5.3.5 许可和许可收费服务 200
5.3.6 技术投融资服务 203
第六章 技术经纪与知识产权保护 213
6.1 知识产权的特征与分类 213
6.1.1 知识产权的概念 213
6.1.2 知识产权的特征 215
6.1.3 知识产权的分类 216
6.1.4 专利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与客体 220
6.2 技术许可的实施 224
6.2.1 技术许可的范畴 224
6.2.2 技术许可实施的途径 228
6.2.3 技术许可实施后的服务保障 230
6.2.4 专利申请权受让 232
6.3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行法律规章 236
6.3.1 专利法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 236
6.3.2 商标法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 237
6.3.3 著作权法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 238
6.3.4 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的行政规章 238
6.3.5 与奖励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 238
6.3.6 其他法规和行政规章 239
6.3.7 我国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式 239
6.4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摩擦 242
6.4.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242
6.4.2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42
6.4.3 知识产权交易保护 245
6.4.4 知识产权贸易摩擦 250
第七章 技术经纪与信息服务平台 263
7.1 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基本结构 263
7.1.1 平台应用逻辑架构 265
7.1.2 平台应用管理解决方案 265
7.1.3 平台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266
7.2 平台技术交易信息服务系统 267
7.2.1 平台系统服务功能集成 267
7.2.2 平台技术商城系统 270
7.2.3 平台会员中心系统 270
7.2.4 平台技术产权交易系统 271
7.3 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运营 275
7.3.1 平台服务场景 276
7.3.2 平台服务模式 278
7.3.3 平台运营生态 280
第八章 财会金融的产业支持 286
8.1 会计基础知识 286
8.1.1 会计的基本概念 286
8.1.2 财务报表 288
8.2 金融基础知识 308
8.2.1 金融市场的内涵及构成 308
8.2.2 科技金融 311
8.2.3 科技金融市场 312
8.3 科技型企业融资方法及模式 320
8.3.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320
8.3.2 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 321
8.3.3 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选择 325
第九章 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 338
9.1 税收基础知识 338
9.1.1 税收特征 338
9.1.2 税收概念 339
9.1.3 税收分类 342
9.1.4 税收优惠政策的机理与形式 343
9.2 税种分类 344
9.2.1 商品课税 344
9.2.2 所得税 348
9.2.3 资源课税和财产课税 351
9.3 税收管理 353
9.3.1 税收管理权限 353
9.3.2 税收登记制度 354
9.3.3 发票管理 356
9.3.4 税款征收 358
9.4 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 360
9.4.1 支持科技研发的财税政策 360
9.4.2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 362
9.4.3 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财税政策 363
9.4.4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366
9.4.5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367
9.4.6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368
参考文献 371
后 记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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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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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居间、行纪和代理的狭义职能,因而在业务范围、知识结构、工作技能等方面给人的感觉是技术经理人的层面相对高于技术经纪人。实际上,技术经纪人业务范围也一直随同技术转移业务在不断扩展,培训也一直按初级、中级、高级知识结构在分类进行,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的业务范围和职能规范完全可以人为主观定义,单从业务复杂程度和岗位要求方面,无法将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业务割裂开来,人为区分既无必要也不科学。
专业实践中,根据习惯认知,对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的区分有以下讨论:技术经理人是以科技成果转化为职能,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职业的从业者。其区分主要表现在服务范围、能力要求等方面。技术经纪人服务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是居间和交易代理服务;而技术经理人服务范围覆盖整个技术转移全流程,依据的是国外的技术转移流程,其中包括发明披露、发明评估、专利申请、市场营销、签署许可协议等职责。虽然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都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但技术经纪人主要强调居间协调和谈判能力,围绕技术交易相关的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以及政策法律事务的咨询能力,即围绕技术交易合同的达成和履行所做相关服务的能力。技术经理人的服务内容因为覆盖技术转移全流程,自然也就覆盖了技术经纪人的服务内容,不仅包括技术交易签约的中介服务,还包括技术转移前期的策划、调研、评估、规划,中期的后续服务项目展开,以及后期的技术市场化和产业化开发的组织,因此在能力要求上相对比较全面,业务内容较为综合。中高级技术经理人要求有大型技术转移项目的策划、运筹和管理实施能力,以及相关要素资源的组织和整合能力。
这实际上是将狭义技术经纪业务与广义技术经理业务作出的勉强划分。即使是官方早先已给出的各种定义和规定也会随着日新月异的行业创新而被频繁修订。
2017年9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2018年5月科技部《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培养一批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纳入国家、地方专业人才培养体系。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尽管从政府层面,正式确立了技术经理人在我国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经理人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但是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和管理体系仍作为技术转移服务主体在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地域辽阔,工业、农业产业资源和区划各有侧重,技术转移服务业务千差万别,业务规模也相差悬殊,除了执业职业资质培训外各种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应因地制宜,当然也包括职业称谓的创新。职业称谓不同并不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
因循产业习惯和专业概念的衔接,技术转移原多指国家之间的技术流动,随着技术市场内涵的扩展,技术转移已包括国家、地区、产业甚至跨国公司之间或内部技术输入与输出的过程,内容涵盖了技术引进、技术输出、技术转让、技术交易、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直至商业化、产业化的全过程的活动和行为。我国技术转移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技术转移服务产业链的延伸与扩展。发达国家的技术研发与技术贸易多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企业行为,技术转移服务主要以技术贸易及相关的服务贸易为业务主体,以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交易和保护为服务职能,技术输出以品牌、商标、成套设备、集成电路及软件等为主,技术引进以人才为载体的智力和知识为主。多年来,中国的科技研发资源主要集中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吸纳主要依赖国内企业,另因体制约束,技术转移成效多依赖于科技管理部门的行政力度。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前,为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科技资源包括研发人员和推广人员大多由政府部门统一掌控与配置,但科技中介作为一种管理服务职能存在,却分布于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团体、公司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组织形式在发挥作用。这些组织包括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公司、其他非营利组织等,利用行政手段或专业知识,以专门人才队伍的专业技能,以及数据信息、公共平台、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资源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以及科技资源调动、研发定制、科技成果转化、专利申报、科技评估、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科技金融、资质认证、公证鉴证、科技政策咨询等方面。
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后,上述组织的中介服务职能和部分管理职能将由技术经纪人承接。居于第三方地位的技术经纪人,不但要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还要为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提供定制落地生根甚至保驾护航的服务,帮助科技课题形成成果并走出实验室抑或集成孵化直至为他人所用、为技术市场所吸纳。这条由技术交易环节向上下两端延伸的产业链全方位服务便是技术经纪的全新职能。技术经纪人以自己的职业技能提供新型的高端服务,有效降低研究开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化解研发风险;加快科技成果在不同技术势差企业、地区间和不同发达程度国家间的流动;协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全球化循环,提升技术转移全产业链绩效。
国务院《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将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举措。由于管理部门已经取消了技术经纪人执业资质的法规认定,相应的专业要求和职能界定等内容已失去了统一规范的意义。职业人员培训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第三产业大服务的范畴和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的视角,我们可以把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统称为技术转移服务人员。有的省份已把技术经纪人列入专业职称系列,在教材编写和职业培训时可选择两种或多种,比如:按技术转移专业(服务)人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按职业化、专业化、复合化程度将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分为两个层级进行培训,而与任职资格和专业职称不相关联,对技术经理人复合知识和服务能力要求更高些;按同一概念和同等要求分别对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作初级、中级、高级分类培训。职业身份的技术经纪人或技术经理人称谓可由各省份科技管理部门自行规定,当然,亦可由行业以标准、规范等形式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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