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这本书出版了。
b. ?这本书出版。
这本书出版,那本书不出版。
这本书出版不出版?这本书出版。
b前头打?号表示它一般不能单说,要对举着说或者回答问题的时候说。那么a和b的对立到底是语法上的对立还是语用上的对立呢?语法规则具有强制性,例如英语this book publish违反语法规则,在任何情形下都是不能说的。既然上面的b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可以说,那就说明a和b的对立是语用上的对立,b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语法上不合格。但是这样的回答会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我们会遇到许多类似的情形,例如:
a. 今儿怪冷的。
b.?今儿冷。
今儿冷,昨儿暖和。
今儿冷不冷?今儿冷。
今儿冷也要对举着说、回答问题的时候说。按照上面的回答,这里b应该也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语法上不合格,a和b的对立应该也是语用上的对立。如果有人根据这种对立把冷和怪冷的分别划归不同的类,比如像朱德熙先生那样把冷划归性质形容词,怪冷的划归状态形容词,这两个类也只能是语用的类而不是语法的类。然而,大家(包括朱先生在内)却都把a和b的对立作为语法问题来讲,都认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是两个语法范畴。对汉语而言,上面这种句子能不能单说的对立是大量的,极其常见的,要是你说这些对立都是语用问题,我只讲语法不讲用法,那么你究竟还有多少语法问题可讲呢?所以我说汉语经常是离开了讲用法就没有办法讲语法,或者没有多少语法可讲,因为所谓的语法范畴、语法单位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语用范畴、语用单位构成的。
现在大家都提到汉语里的完句成分,比如说吃了饭不能独立成句,要在句末加上完句成分了才成为完整的句子。这个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试看下面两句及其出现的语境:
a. 甲:现在出去散步吧!
乙:吃了饭。急什么呀!
b. 甲:病人现在怎么样?
乙:还好。吃了饭了。
在a语境里说的吃了饭跟在b语境里说的吃了饭了是不能互换的,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适合说哪一个是个修辞问题、语用问题,只是说吃了饭的场合比说吃了饭了的场合少一些而已,然而又有哪一个句子不是在一定的场合说出来的呢?
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比较汉语和拉丁语的词序的时候朱德熙先生举例说,保罗看见了玛丽在拉丁语里可以有六种说法:
Paulus vidit Mariam.Mariam vidit Paulus.
Paulus Mariam vidit.Mariam Paulus vidit.
Vidit Paulus Mariam.Vidit Mariam Paulus.
为什么词序会这么自由呢?因为主语有主格标记,宾语有宾语标记,动词还有跟主语相配的一致标记,所以不管词序怎么变化,谁是主语谁是宾语是不会搞错的。也就是说,这六种说法只是词序不同,结构并没有变,都是主-动-宾结构,词序的变化所引起的不是语法结构的变化,只是语用上的变化,如话题、焦点、视角的变化。相比之下,汉语的词序变化不仅引起这些语用上的变化,还引起语法结构的变化。例如:
我不吃羊肉。
羊肉我(可)不吃。
我不吃羊肉是主-动-宾结构,羊肉我不吃跟象鼻子长一样就是主-主-动结构,也就是主谓结构做谓语的结构了。再例如,如果我们按不同的分布把打和挨划归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把掉和玩划归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不同的词类序列代表不同的结构,那么也能看到下面的词序变化同样引起语法结构的变化:
你淋着雨没有?(跟布什挨着拳头没有?是同一结构)
雨淋着你没有?(跟拳头打着布什没有?是同一结构)
他住在城里。(跟孩子掉在井里是同一结构)
他在城里住。(跟孩子在屋里玩是同一结构)
这些例子很好地说明,拉丁语里语法变化是语法变化,语用变化是语用变化,两者是分开的;汉语里语用变化往往同时也是语法变化,语法变化就包含在语用变化之中。两种语言的差异可以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