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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系商道律师机构编写出版的系列实务用书之一。
本书系通过检索近五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银行败诉案件,并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后形成的参考文集。银行作为专门的金融机构,其交易行为的合规性标准远远甚于普通行业,但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诉讼时效问题导致败诉。银行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从而败诉。
合同无效导致败诉。包括主借款合同无效导致银行诉请得不到法院支持,与担保合同无效使银行的主债权不能实现两种情形。
担保物灭失导致败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作为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等灭失而又不存在代位物时,银行提起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诉请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银行自身原因导致败诉。如对银行工作人员授权不明,银行负责人违规操作构成“职务行为”、“表见代理”等情形,而让银行在诉讼中败诉。
金融创新引发的败诉问题。信息化条件下诸多金融创新的涌现,特别是网络银行、快捷支付等领域,产生了诸多法律争议,实践中法院往往作出对银行不利的判决,让银行面临巨大风险。同时,随着银行业务从普通存贷业务向各领域扩充,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日益升级,如金融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金钱质押权的特定化问题。
这些风险防范,亟需专业化地研究防控方案,以化解交易风险、维护资金安全。针对以上问题,本书对银行败诉原因分析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对应之策,汇以成编,为金融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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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世柱
执业律师,法学博士,商道律师机构主席,北京商顺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主要从事建工、金融、股权等商事领域的法律风控、争议解决与犯罪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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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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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诉讼时效
01 保证人在经过保证期间的催收通知上盖章,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02 催收不力及以现金发放贷款的证明力分析
03 银行的单方催收单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第二章 主管管辖
01 补充协议对管辖条款变更的效力分析
02 未突破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协议管辖是否均有效
03 同一合同中的不同争议标的约定了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的主管问题分析
04 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
第三章 诉讼请求
01 二审增加诉求的时限要求
02 银行诉请借款关系不成立是否属于确权之诉
03 再审案件中当事人能否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第四章 账户安全
01 银行为收回贷款虚假陈述后取得过桥资金的法律风险
02 银行卡被盗刷的责任承担
03 储户银行卡被盗刷但双方均无过错时银行的法律责任
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能否排除执行
第五章 代理
01 银行是否对其行长的借款承担民事责任
02 表见代理的适用以合同相对方无过错为前提
03 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银行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04 银行行长签字并加盖银行签章的行为性质的认定
第六章 担保责任
01 银行能否要求在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处签字者承担保证责任
02 银行未能区别担保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法律风险
03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的变更内容的加重债务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04 采矿权期限对银行抵押权行使的影响
05 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改变借款用途后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06 确认书中担保事项约定不明确之担保效力
07 保证人不知贷款为“以新还旧”是否构成免责事由
08 银行保证函及律师代理费诉请未获法院支持之证据分析
09 因保管不善致质押物灭失的法律责任
10 银行设立金钱质押权的特定化条件分析
11 质物灭失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之风险
12 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后银行抵押权的效力
13 质押物数量不确定时质押合同之效力
14 银行占有质押物时应当审查的范围
15 银行因自身原因延期行使抵押权的法律风险
16 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财产时的特定化要求
17 银行放弃物保后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18 银行能否就仅配偶单方同意抵押之共有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19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第七章 虚构事实骗贷
01 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时金融借款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02 贷款合同明确约定所有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是否有效
03 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存单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04 债权转让中银行未能收回债权转让款之证据分析
05 骗取贷款罪中借款合同的效力
06 倒贷中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认定银行承担补充责任
07 债务人对转让债权的真实性是否负有审查义务
08 冒名贷款的法律后果
09 银行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10 骗取贷款罪中民事诉讼程序是否适用“先刑后民”的审理原则
11 银行工作人员与借款人之间恶意串通时主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
12 银行人员假借他人名义借款的法律责任
13 为套取资金而为他人融资的银行汇票转贴现协议的效力
第八章 其他
01 债务人清偿债务后银行未及时解押质押物的法律后果
02 合同上公章与样本章不一致且无法证明合同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
03 鉴定结论因鉴定机构与人员不具资质的法律后果
04 偿还多笔债务是否要求每笔流水与每笔债务一一对应
05 金融机构如何避免盲目提出申请再审理由
06 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借款合同关系成立与否的证据分析
07 怠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能否主张延迟期间的利息
08 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银行能否对逾期利息计收复利
09 金融借款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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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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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本书系通过检索近五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银行败诉案件,并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后形成的参考文集。毫不讳言,编纂本案例集的缘由,系我们在办理一起银行案件时的败诉经历,引发了我们对银行败诉案件的研究兴趣。
原因很简单,银行作为专门的金融机构,其交易行为的合规性标准远远甚于普通行业,数十年编织的法律监管体系,庞大的法务部门精密论证,审批部门层层把关,理应天衣无缝,但为何败诉时见发生?其中缘由,引人深思。据此,我们组织了商道律师机构具有丰富金融案件审判经验的前法官及资深律师,通过对银行败诉案件分析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诉讼时效问题导致败诉。银行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从而败诉。
第二,合同无效导致败诉。包括主借款合同无效导致银行诉请得不到法院支持、担保合同无效使银行的主债权不能实现两种情形。
第三,担保物灭失导致败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作为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等灭失而又不存在代位物时,银行提起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诉请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四,银行自身原因导致败诉。如对银行工作人员授权不明,银行负责人违规操作构成“职务行为”“表见代理”等情形,而让银行在诉讼中败诉。
第五,金融创新引发的败诉问题。信息化条件下诸多金融创新的涌现,特别是网络银行、快捷支付等领域,产生了诸多法律争议,实践中法院往往作出对银行不利的判决,让银行面临巨大风险。
同时,随着银行业务从普通存贷业务向各领域拓展,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日益升级,如金融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金钱质押权的特定化问题。这些风险防范,亟须专业化地研究防控方案,以化解交易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对银行败诉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对应之策,汇以成编,为金融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文集。但囿于篇幅,不能胜载,故而粗取数十,足以演八略之旨,成此微著,不当之处,还望方家不吝斧正。
王世柱
商道律师机构主席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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