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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教材立足于解决设计审美中的设计应用问题,对于涉及三大构成的知识点都作了讲解和阐述,都有系统的知识结构做支撑,对于抽象审美在设计之中的具体应用技法作了案例解析,因而本教材的针对性较强。其次,本教材在很多章节上采用案例教学,实践性较强,同时配合实训部分进行教学,努力训练学生从巨响审美到抽象审美再到设计审美的实操性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關於作者:
张焱,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任教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副教授,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教学和实践多年,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目錄 :
第一章 何谓“设计基础”
第一节 何谓“设计”
一、“设计”名称的由来
二、“设计”与“设计师”
第二节 “设计”内涵的扩展
一、设计≈功能 审美
二、设计≈功 审美 技术工艺
三、设计≈功能 审美 技术工艺 商业竞争
四、设计≈功能 审美 技术工艺 商业竞争 人机匹配
五、设计≈功能 审美 技术工艺 商业竞争 人机匹配 设计伦理
第三节 设计基础的内涵与外延
一、设计基础课程的逻辑关系
二、设计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设计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二章 设计语言的演进过程
第一节 “初发芙蓉”与“镂金错彩”
一、原始洞穴壁画
二、古埃及与我国夏商周
三、希腊化与东周秦汉
四、中世纪与魏晋隋唐宋元
五、文艺复兴
第二节 英国“工艺美术”运动前后的审美特征
一、巴洛克风格与洛可可风格
二、从具象走向抽象
第三节 现代主义及其之后的审美特征
一、现代主义的审美特征
二、现代主义之后的审美特征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三章 设计语言的感知对象
第一节 美与设计
一、美学的产生与发展
二、设计与艺术的再次重叠
第二节 功能之美
第三节 技术之美
第四节 文化之美
第五节 设计之美的视觉语言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四章 设计语言的要素关系
第一节 认识视觉“语素”
一、点
二、线
三、面
第二节 构建图形
一、形的分割
二、形的组合
三、“几何形”向“有机形”的转化
四、单形的视觉“语义”
第三节 面的分割
一、外形决定内形
二、除非必要,勿加形式
三、将“分形”进行到底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五章 设计语言中的组织规则
第一节 遵守生活经验
一、熟悉原则
二、简化原则
三、简洁且丰富原则
第二节 尊重物理规则
一、引力的作用
二、力的大小与物体之间的质量成正比
三、力的大小与物体之间的距离平方成反比
四、力的相互作用趋于对称或均衡
第三节 视觉要素的排列组合
一、“主题”是统御全局的核心
二、视觉语言的修辞方式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六章 设计语言语法形式
第一节 联想与意境
一、联想
二、意境
第二节 运动与张力
一、运动
二、张力
第三节 节奏与韵律
第四节 比例与尺度
第五节 调和与对比
一、调和
二、对比
第六节 实密与虚疏
第七节 重点与呼应一、中心与重心
二、呼应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七章 设计语言的色彩关系
第一节 光、色、眼
一、光
二、色
三、眼
第二节 色彩体系一、原色、间色与复色
二、有彩色系与无彩色系
三、色立体
第三节 色彩的心理联想与文化属性
一、色彩的心理联想
二、色彩的文化属性
三、色调与对比
第四节 视错觉
一、什么是视错觉
二、视错觉发生的主要原因
第五节 色彩的提炼与重构一、绘画中的色彩提炼与应用
二、自然界中的色彩提炼与应用
三、色彩的情绪化表达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八章 设计语言的体积特征
第一节 体的类型
一、自然形态与人工形态
二、几何形态
三、有机形态
四、仿生形态
第二节 体的性质
一、丰富面与面之间形的转折
二、丰富各轴向形态信息
第三节 体的材质
一、光滑与粗糙
二、高光与哑光
三、坚硬与柔软
008设计基础
四、冰冷与温和
五、透明与不透明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第九章 设计语言的心理“语义”
第一节 形态的功能“语义”
一、形态语义
第二节 形态的“观念”语义
一、形态与“观念”的对称
二、样式受“权力”影响
三、样式受“等级”影响
四、样式受“个性”影响
五、样式受“时尚”影响
本章总结与课后练习
后记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
我们用钟表观测记录时间,以规矩计算面积,用称重测量物体质量,以开尔文表示热力学温度,以安培指示电流,以坎德拉体现发光强度。整个物理世界皆是有“尺度”可以依照,有规则可以遵守,有方法可以验证的逻辑科学。因而,科学世界中的知识可以被测量、被观测、被传授、被验证与被评判。
然而,科技领域的研究与验证方法,放在艺术领域中却总是感觉“无所适从”。我们能够以特定标准精确描述事物的质量、体积、尺寸、温度、亮度、存续时间;但我们无法以特定标准精确描述该事物究竟“美不美”“有多美”。换言之,我们仍然缺乏测量审美的“工具”,以及描述审美的“单位”。视觉审美的构建仍弥漫在主观的、感性的、无法言喻且不可测量的气氛之中。然而,如果视觉审美是主观的、感性的、无法言喻且不可测量,那么,我们的美育教育又当如何进行?审美训练方法又当如何证明其行之有效?如果视觉审美训练仅仅成为发现并强化受训者“审美天赋”的手段,而并非切实增强受训者“审美预置能力”的途径,那么,审美训练课程的意义又是什么?换言之,我们需要找到某些切实可行的审美评价标准与审美训练方式,来增强设计审美训练的可靠性。
人类对于美学研究大致分为三个主要问题,即美是什么?引起审美体验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如何借助艺术语言创造审美体验?第一问是哲学问题,将“美”作为概念单独抽离出来进行描述;第二问是心理学问题,将“美”作为体验过程,与人的心理机制共同研究;而第三问是艺术学问题,将“美”作为形式与工具,对艺术语言的构建方式进行研究。因而,第一个问题是哲学家的争论,如康德、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克罗齐等;第二个问题是心理学家的研究,如费希纳、约翰·杜威、爱德华·布洛、特奥多尔·李普斯、弗洛伊德等;而第三个问题则是艺术家的尝试,如古往今来彪炳史册的众多伟大艺术家。今天,我们所说的艺术领域主要包括文学、戏剧、电影、音乐、舞蹈、绘画、雕塑,也包括设计。
然而,目前设计学专业虽划归于“艺术学”之中,但它却不是纯粹的艺术。“艺术学”中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其价值在于引起观者的“审美体验与情感共鸣”,因而它们完全归于“艺术”,归于“美”,归于“精神”。而“设计”则不然,它首先是“有用的”,然后才是“美好”的;首先是“功能的”,然后才是“艺术的”;首先是“物质的”,然后才是“精神的”;它应该是“美”的,但首先应该是“即真且善”的。而这个“真”中便包含了科学、技术、生产、功能等因素;这个“善”中则包括了文化、伦理、信仰、效率等内容。“设计”中有艺术的、审美的成分,但它并不仅仅是“艺术化的审美物象”,更是尊重社会伦理、利用科技成果、优化生活方式的“功能物”。因而,设计学科的审美训练确与其他艺术门类有很大不同。
目前,就造型艺术而言,影响力较大的审美体验著作如: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视觉思维》《艺术的心理世界》,E. H. 贡布里希的《艺术与错觉:图画再现的心理学研究》图像与眼睛》《秩序感》等。这些著作不仅为艺术学习者所欢迎,也成为设计学习者的必读书目。然而,如果我们承认艺术与设计的确存在很大差异,便必须附带着承认:以上著作的研究重点是“审美的心理形态构建机制”,而并非“审美的社会形态构建机制”。
艺术当然是对社会的整体投射,但艺术的创作行为多半是“向内”的,其工作的重点在于内心情感的外化表现,这一创造过程是独立的,也可以是相对封闭的。艺术作品可以被大众所接受,也可以存在议;艺术家可以通过销售艺术作品实现生活富足,但也可能仅将其作为自我情感表达的工具。因而,艺术创作是艺术家自己的事情。而设计则不然,设计工作是“外向”的,是需要获得消费者认可的。无论是信息设计、建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它们均是以向使用者销售具体“功能”而进行的有偿服务。因此,设计师所进行的“审美”创作,必须为消费者所接受。任何设计作品的失败绝不是设计师自己的事情,而必然会为投资者、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因而,造型艺术的美感研究成果及其训练方式并不完全适合设计领域,至少,这种研究思路与训练方式对于设计学习者而言,显得不够精确与全面。
今天,我们的设计教育课程体系中,关于“设计基础”课程是对早先“三大构成”训练方式的整合与拓展;而“三大构成”训练方法则是对俄国构成主义与荷兰风格派等抽象美术流派在设计领域的“功能化”应用。然而,“设计基础”课程虽然包括了“设计审美训练”内容,但“设计审美训练”并不是“设计基础”课程的全部。另一方面,“三大构成”就是“三大构成”,是探讨抽象视觉语言的审美构建规律;而“设计基础”就是“设计基础”,是探讨具体功能形态的审美构建规律,后者比前者增加了一个重要变量,即“功能”。而这个“功能”囊括了人们对居住、使用、穿着、信息交互的客观需求,对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伦理的必然投射。所以,我们应该构建一门什么样的“设计基础”课程,才能使设计学习者既从“设计”立场出发,结合自身专业去增强其“审美预置能力”;又能使其不忘初衷,紧密的联系专业,将科学、技术、文化、伦理、商业、功能等因素融入于这种“功能形态的审美预置能力”之中,这才是本书所讨论的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本书主要包括:何谓“设计基础”、设计语言的演进过程、设计语言的感知对象、设计语言的要素关系、设计语言中的组织规则、设计语言语法形式、设计语言的色彩关系、设计语言的体积特征、设计语言的心理“语义”九章内容。主要探讨了三个问题:即设计语言的演进过程、设计语言的表述规律,以及设计语言的心理语义。这三个问题相互关联却各有侧重,“设计语言的演进过程”重在描述今天的设计为什么会具备今天的“样貌与特征”,是一个使读者回顾历史,理解当下的过程;“设计语言的表述规律”重在讲述设计语言包括哪些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逻辑层级关系,以及它们的语法规范;“设计语言的心理语义”重在分析设计语言的心理认知过程与文化影响,是深层次解读“设计形态”形式构建的心理机制与社会文化机制。
事实上,设计专业的“设计基础”课程,犹如小学“语文”课程的具体作用。“语文”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是真正“基础性”的素质教育。“语文”教学的成功与否,关乎学生能否有效建立读写与语言表达能力,是其他一切课程学习的基础。因此,在“语文”的学习中,我们制定了一套成熟的、合乎认知规律的训练过程,它们沿着“拼音”“识字”“组词”“造句”“立意”“行文”“表意”等不同阶段层级递进。“语文”学习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准确精妙地驾驭文字语言,去真实有效地传递内心感受,表达精神思想”。“语文”是人与人“交流”的工具,而不是“交流”的目的。
同样,“设计基础”在设计专业中的作用,犹如“语文”在整个基础教育中的作用。它是解决设计形式语言中各视觉要素的“构形”“赋色”“成体”“设质”“立意”“组合”“表意”的问题,是“通过准确精妙地驾驭视觉语言,去实现设计功能,传递审美意象”的过程。因而,点、线、面、体、形、色、质也仅是“实现设计功能,传递审美意象”的工具,而不是“设计基础”训练的目的。在“设计基础”的整个学习阶段,我们应当像熟练掌握“文字工具”一样,对“点、线、面、体、形、色、质”有准确驾驭的能力,但这个能力只能是为实现特定设计的“功能主题与情感共鸣”所服务。
201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含独立学院265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833万人,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a。在这2663所高等院校中,有超过半数以上的高校开设“设计学类”相关专业,中国高等设计教育规模已居于世界首位。在此,笔者希望本书能够成为“设计学类”相关专业的“语文”课本,在发挥专业基础课教学提纲作用的同时,能为读者提供观察理解“设计基础”的新角度。本书引用国内外很多研究成果与图片资料,其中能够确切指明资料或观点来源的,均尽可能在脚注中注明,以便读者扩展阅读与研究,但仍有一些信息是散见于网络、报刊、辗转传抄的材料,以讹传讹之处恐怕在所难免,向读者表示歉意的同时,对本书所引用的注明或未注的作者深表谢忱。
恳切地期待着专家和读者指教。
第一节 何谓“设计”
一、“设计”名称的由来
我们要问何谓“设计基础”,首先需要回答何谓“设计”。“设计”是近代才产生的概念,一般而言,将1851年英国“万国工业博览会”,及其后引发的“英国工艺美术运动”视为现代设计史的开端(图1-1),但“英国工艺美术运动”所使用的英文名称为“the Arts&Crafts Movement”,而并非“design”,“Arts&Crafts”的字面含义是“关于手艺(工艺)的艺术(美术)”,换言之,这是“基于手工艺人所生产的手工产品,而进行的美化的改良运动”,这个概念,并不是今天“设计”的全部内涵。
“设计”一词的英文为“design”,源自拉丁语“desinare”。16世纪,意大利文“desegno”经法文为中介,被英文所引用,成为今天英文中的“design”。“design”原意为“a drawing or set of drawings showing how a building or product is to be made and how it will work and look.”或“the art of making plans or drawings for something.”译为中文大致为“设计;以视觉图形(图像)方式完成的作品”“用图形记号来表达或认可事务”等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