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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与实务指引

書城自編碼: 3805393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實務
作者: 耿宝建,王林彬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67518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0-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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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法治乡村建设离不开乡村法律服务的高水准供给保障。但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应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非公共性法律服务体系”两个子系统,二者是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体两面,只有协调好、统筹好二者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比翼双飞”,才能真正助力乡村法律服务供给的高水平发展,才能切实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本书作者团队率先将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政策、法律解读、乡村治理、项目建设、土地流转、农业养殖及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已经形成的标准化法律产品结集成书,借此为依法治疆及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本书集理论分析、法律实务指引、经典案例和合同模板与范例于一体,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需要,对协助地方政府、企业、法律工作者及村民全面理解乡村振兴政策及法律法规、规避乡村建设经营风险、化解常见纠纷具有很强理论指导和实务指引作用。
關於作者:
耿宝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全国优秀律师,国家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西部)成员,新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投资分析师。长期致力于政府法律顾问,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工业园区和口岸开发区等领域法律服务,在法治政府建设、招商引资等政府法律服务、企业并购重整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业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良好声誉,代表作有:《产业扶贫法律服务实务与风险防范》(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王林彬,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兼职律师。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德国吉森大学访问学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政府法律服务、国有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股权交易等方面有较深的造诣。迄今出版各类著作6部,发表中英文论文40余篇。
目錄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理论、政策与法律实务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与内涵
  一、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前我国农村政策的发展与演变
   (一)初期制度探索与奠定阶段(1949~1978年)
   (二)以生产力解放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造阶段(1978~2002年)
   (三)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核心的重点改革、重点完善阶段(2002~2012年)
   (四)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脱贫攻坚阶段(2012~2018年)
  二、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基础
   (一)政策环境基础——与脱贫攻坚的逻辑衔接
   (二)现实条件基础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特征与关键路径
   (一)乡村振兴的目标与内涵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特征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实现路径
 第二节 乡村振兴战略与法治乡村建设
  一、乡村振兴中法治乡村建设的意义
   (一)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二)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三)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
  二、当前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与建设整体思路
   (一)当前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二)法治乡村建设的整体思路
 第三节 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意义
   (一)政府层面
   (二)乡村层面
   (三)农民层面
  二、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方向与完善
   (一)基于政府服务职能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基于市场供需配置的乡村非公共性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章 乡村振兴立法解读及启示
 第一节 《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内容解读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利器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与其他涉农法律的关系
   (二)“五大振兴”
   (三)城乡融合
   (四)扶持政策
   (五)监督检查
 第二节 乡村振兴地方立法实践
  一、地方乡村振兴立法情况
   (一)湖北省的立法情况
   (二)江西省的立法情况
   (三)山东省的立法情况
   (四)浙江省的立法情况
   (五)天津市的立法情况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立法情况
  二、地方乡村振兴立法亮点
   (一)《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二)《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三)《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四)《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五)《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亮点
 第三节 地方乡村振兴的立法启示
  一、乡村振兴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
  二、处理好乡村振兴地方立法与政策的关系
  三、协调好乡村振兴地方立法与其他涉农地方立法
  四、突出规划先行,引领乡村振兴
  五、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六、凸显农村和农民的主体地位
第三章 乡村治理中的法律服务
 第一节 基层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一、村“两委”产生背景摘要
  二、村“两委”的相关制度规定
   (一)村“两委”产生的制度基础
   (二)村“两委”的相关概念基础
   (三)村“两委”相关工作制度
  三、村“两委”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定位
   (一)经济职能
   (二)政治职能
   (三)文化职能
   (四)社会职能
   (五)生态职能
   (六)党建职能
  四、村“两委”换届选举原则及程序规定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规定
   (四)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规定
  五、村“两委”“四议两公开”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制度运行程序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运行的原则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
  一、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重要意义
  二、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规范化解决对策
   (一)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农村集体组织中的“三资”管理规范化解决对策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的建立
   (一)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三)监管措施
   (四)村集体“三资”管理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村规民约概述
  二、村规民约的现状分析
   (一)未形成制度体系
   (二)村规民约实体和程序违法
   (三)缺乏实操性
  三、村规民约重点规范的内容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
  五、村规民约的监督、奖励机制
   (一)村规民约的监督机制
   (二)村规民约的奖励机制
第四章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实施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节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二节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参与主体
  一、村民是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重要的主体
  二、乡贤是乡村振兴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
  三、村集体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规范性管理的基础性组织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中的重要参与主体
  五、企业是乡村产业振兴项目中最主要、最活跃的主体
  六、政府在乡村振兴项目中的职能作用
 第三节 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选择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以及项目主体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前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三、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监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五、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面临的其他法律风险及防范
 第四节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常用法律文书范例
第五章 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入市及土地流转法律实务
 第一节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法律实务
  一、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审查实务
   (一)公共利益的概念和意义
   (二)公共利益的实务操作
  二、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下的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梳理
    (一)第一阶段:建设项目立项
   (二)第二阶段:公共利益审查
   (三)第三阶段: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四)第四阶段: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登记
   (五)第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六)第六阶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第七阶段: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八)第八阶段:征地审批阶段
   (九)第九阶段:发布征地公告
   (十)第十阶段: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十一)第十一阶段:履行催告
   (十二)第十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第十三阶段:收尾
  三、集体土地征收常见法律问题探讨
   (一)集体土地征收由征收主体确定的实施部门法律问题探讨
   (二)集体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的相关问题探讨
   (三)如何理解《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4款规定的“个别”含义
   (四)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宅补偿相关问题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法律实务
  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概述
   (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界定
   (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
   (三)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模式
   (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程序
   (五)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文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现实困境
   (一)实施主体方面的分析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不明晰,与土地征收制度存在冲突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
   (四)如何保障集体、农民的收益权益
   (五)收益分配的困境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困境的解决路径
 第三节 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实务指引
  一、农村集体土地现状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一)让土地流转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二)“三权”分置带给集体土地流转的新变化
   (三)目前我国集体土地经营的基本情况
  二、制约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常见问题
   (一)土地流转规模的问题
   (二)土地流转方式的问题
   (三)土地流转意愿的问题
   (四)土地流转服务与监管问题
  三、因地制宜创新流转模式,最大限度地盘活土地资源
   (一)由零散走向整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者
   (二)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最高效率使用土地
   (三)解放劳动力,引导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型
  四、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或产权交易市场
  五、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体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而引发的纠纷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未备案引发的纠纷
   (三)土地流转期限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
   (四)流转当事人违约引发的纠纷
  六、集体土地流转环节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六章 农村房产相关法律实务
 第一节 宅基地的申请、使用及退出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一)宅基地的概念、性质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性质、特点
   (四)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程序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
  三、宅基地的使用
   (一)宅基地的建房审批
   (二)宅基地的超面积使用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四、宅基地的退出
   (一)宅基地退出的意义
   (二)宅基地退出的相关规定
   (三)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探索
 第二节 农村建房管理
  一、农村建房管理现状
  二、农村建房规划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规划实施难点
   (三)建议对策
  三、农村建房设计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对策
  四、农村建房施工管理
   (一)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对策
 第三节 农房建设补贴的范围、标准、流程
  一、农村建房补贴的范围
   (一)农村贫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户
   (三)农房抗震改造户
   (四)农村“迁村腾地”户
   (五)新农村建设户
  二、农村建房补贴的标准
  三、农村建房补贴的流程
   (一)提交申请
   (二)评议表决
   (三)审核公示
   (四)审批公示
   (五)组织验收
   (六)补贴发放
  四、不予补贴的情形
   (一)建房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二)建设面积超过申报批准的面积标准
   (三)占用耕地建房
   (四)未在指定的规划区域内建造房屋
   (五)未经审批而提前建房
 第四节 农村住宅商用的合法性分析及实践案例
  一、农村住宅是否可以商用
  二、农村住宅商用合法性的确认
  三、农村住宅商用的主体及利用方式
   (一)关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主体
   (二)关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方式
  四、农村住宅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中的重要商用模式——民宿及具体规定
  五、农村住宅商用存在的违法问题
   (一)未经审批,占地建房、超过批准面积,破坏国家“一户一宅”制度
   (二)违反土地使用途径、土地规划规定建房,违反国家土地使用基本政策
   (三)非法交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破坏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
   (四)污染环境、环境破坏
   (五)住宅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六、案例分析
 第五节 农村房产买卖、抵押实务
  一、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实务
   (一)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情形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权益保障的路径选择
  二、宅基地上房屋抵押实务
   (一)宅基地上房屋抵押现状
   (二)宅基地上房屋抵押的情形
   (三)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第七章 生态农业与特色养殖
 第一节 生态农业与特色养殖概述
  一、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现状
   (一)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口径
   (二)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
  二、生态农业常见风险及法律分析概述
  三、特色养殖常见风险及法律分析概述
 第二节 农业作物种植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一、农作物生产情况
   (一)2020年粮食作物生产情况
   (二)2020年经济作物生产情况
  二、农业行业诉讼纠纷的情况
   (一)农业行业诉讼纠纷案件基本情况
   (二)农业行业诉讼纠纷案件的大数据分析
  三、当前农业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土地使用环节的风险
   (二)种植生产环节的风险
   (三)收益环节的风险
  四、农业种植方面常用法律文书范例
 第三节 林业作物种植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一、概述及分类
   (一)林业种植业概述
   (二)林业种植业产品分类
   (三)林业种植业的相关数据
  二、与林业种植相关的法律关系
  三、与林业种植相关的法律风险
   (一)行政法律风险
   (二)刑事法律风险
   (三)民事法律风险
  四、与林业种植相关的合同模板(范例)
 第四节 畜牧养殖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一、畜牧养殖概述及分类
   (一)畜牧养殖业概述
   (二)畜牧养殖业分类
  二、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分析
  三、与畜牧养殖相关的合同模板(范例)
 第五节 渔业养殖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一、渔业养殖概述
   (一)关于水产品渔业法律法规解读
   (二)渔业资源的增值和保护
  二、渔业相关常见法律问题
第八章 乡村旅游法律服务与实务指引
 第一节 乡村旅游行政主体法律服务
  一、乡村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法律程序
   (一)乡村旅游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二)乡村旅游招商引资法律风险
   (三)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具体流程
  二、乡村旅游行政审批法律程序
   (一)乡村旅游行政审批概念界定
   (二)乡村旅游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
   (三)乡村旅游行政审批具体程序
  三、乡村旅游市场监管法律程序
   (一)乡村旅游市场监管背景
   (二)乡村旅游市场监管法律规范
   (三)乡村旅游市场监管行政主体职责
   (四)乡村旅游市场监管操作指南
 第二节 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法律服务
  一、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申请法律程序
   (一)乡村旅游建设用地政策解读
   (二)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申请程序
  二、乡村旅游政策扶持项目申报法律程序
   (一)田园综合体项目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三)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三、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法律制度
   (一)保障居民参与权利
   (二)以利益引导和驱动社区参与
   (三)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四、乡村旅游合作社运营法律适用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
   (二)乡村旅游合作社组织类型
   (三)乡村旅游合作社的主要业务
   (四)乡村旅游合作社运营
 第三节 乡村旅游消费主体法律服务
  一、乡村旅游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旅游合同法律解读
   (二)旅游合同法律特征
   (三)旅游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四)旅游合同的形式
   (五)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在线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
   (一)在线旅游发展及新挑战
   (二)在线旅游消费权益保护问题
   (三)在线旅游消费权益保护措施
  三、乡村旅游利益主体矛盾纠纷处理法律程序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节 乡村旅游标准管理法律服务
  一、乡村旅游规划设计法律标准与申请程序
   (一)乡村旅游区基本要求
   (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基本标准
   (三)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申报
  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及申请程序
   (一)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指南
   (二)森林康养基地申请程序
  三、研学教育基地建设及申请程序
   (一)研学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二)研学教育基地申请程序
  四、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及申请程序
   (一)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二)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申请程序
  五、旅游度假租赁公寓基本要求
   (一)旅游度假租赁公寓总体要求
   (二)旅游度假租赁公寓设施要求
   (三)旅游度假租赁公寓服务要求
   (四)旅游度假租赁公寓经营要求
   (五)旅游度假租赁公寓安全要求
  六、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及申报程序
   (一)旅游民宿基本要求
   (二)旅游民宿申请程序
  七、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及申请程序
   (一)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
   (二)滑雪旅游度假地申请程序
后 记
內容試閱
序  言
  中华民族自古就是深深根植于中华大地的农耕民族。祖国的青山绿水哺育了14亿中国人。作为拥有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大国,只有乡村文化、乡风文明的全面提升方能展现我们的精神力量。改革开放40多年,城镇化飞速发展,到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4.72%,东部地区已经超过70%。城市圈不断扩展,更加凸显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城镇化逐步放缓抵近临界点,广袤乡村的发展就显得意义重大。“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城市发展要反哺乡村,城乡一体,实现共同富裕,方显初心。在2013年“精准扶贫”被提出的基础上,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对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直至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但“脱贫摘帽”只是人民群众新生活、新奋斗目标的起点;解决积重难返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任重而道远。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果说脱贫攻坚带有“决战”的性质,那么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久久为功,积小胜方可大成。
  王安石曾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社会主义法治是实施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依托,是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根本保障。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这明确要求要强化乡村振兴的规划引领和法治保障。法治作为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举措,通过体制理顺、制度供给、机制创新等方式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审视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脉络,乡村振兴已由最初的政策引导推动,进入了法治化的更高阶段。2021年6月,《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化迈出坚实一步。
  我们必须看到,法治乡村建设还有诸多困难: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大幅增加。法律纠纷已从以往的婚姻、继承和邻里纠纷转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项目投资等商事领域。另一方面,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更多依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现实的困难是,依赖政府供给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于法律人才短缺,远不能满足法治乡村建设的需要。
  法治乡村建设离不开乡村法律服务的高水准供给保障。但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应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非公共性法律服务体系”两个子系统,二者是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体两面,只有协调好、统筹好二者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比翼双飞”,才能真正助力乡村法律服务供给的高水平发展,才能切实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大力引导律师法律服务进入乡村,特别是将已经形成规模化、具有成熟乡村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的实务经验和标准化“产品”推广到全国,既可以高效地提升全国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又能大幅度地降低法律服务的成本。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整体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近年来服务南疆,深度参与新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为南疆地区乡村振兴增值赋能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率先将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政策、法律解读、乡村治理、项目建设、土地流转、农业养殖及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已经形成的标准化法律产品结集成书,借此为依法治疆及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本书集理论分析、法律实务指引、经典案例和合同模板与范例于一体,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需要,对协助地方政府、企业、法律工作者及村民全面理解乡村振兴政策及法律法规、规避乡村建设经营风险、化解常见纠纷具有很强理论指导和实务指引作用。
  我们衷心希望本书能够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乡镇干部、司法所、涉农企业及广大村民的法律实操手册,能切实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也希望广大同行提供宝贵建议不断完善本书,大家携手完成法律人送法下乡、实现法治乡村的共同使命。
  本书编写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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