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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一本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工具书。本书从首次接洽案件入手,涵盖了立案、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变更、签证、索赔、质量、保修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违约责任等需要进行审查的各个环节,缕清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全流程的办案步骤和办案要点,内容充分翔实,每个办案要点都包括了实务提示、裁判依据等模块,期待本书能对律师提升办案效率、保障办案质量、提高团队协作、加强知识管理等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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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雪锋
陕西秦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负责人,陕西秦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曾任榆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至今从事律师工作15年。多次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系统的业务培训,擅长房地产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现担任二十余家大中型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榆林市优秀律师”“神木市十佳法律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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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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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委托前的工作
一、首次接洽客户所需工作
二、正式洽谈
三、正式立案
第二章 委托后的常规审查
一、审查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
二、审查法院管辖权
三、审查诉讼时效
四、审查合同效力
五、审查黑白合同
第三章 立案后的专项审查
第一节 审查工程价款
一、审查签约合同价
二、审查合同中有关结算条款
三、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结算协议
四、审查已完工程是否验收合格,从而认定支付工程款的法定条件是否具备
五、审查预付款数额、支付条件及抵扣方式
六、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及使用要求
七、审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八、审查案涉合同是否存在专业工程暂估价
九、审查材料设备暂估价
十、审查暂列金额
十一、审查涉税条款
十二、审查是否存在不平衡
第二节 审查案涉工程的变更
一、审查案涉工程的变更
二、审查工程变更范围
三、审查并掌握各种变更情形下调价规则
第三节 审查签证资料
第四节 审查调价
一、审查签约合同价的价格形式
二、审查案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三、审查案涉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四、审查案涉合同中关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价的约定
五、审查案涉合同法律变化引起价格调整的约定
六、审查案涉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计日工情形
七、审查是否存在暂估价引发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
八、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情形
九、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提前竣工情形
十、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误期赔偿情形
十一、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暂列金额引发调整合同价款情形
第五节 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事件
一、中标后招标人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二、中标价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情形
三、被迫让利的情形
四、案涉合同存在合同缺陷的情形
五、发包人未及时办理前期审批手续的情形
六、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期下达开工通知的情形
七、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的情形
八、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现场、条件及资料的情形
九、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基准、水准资料存在错误
十、发包人或监理人拖延审批施工方案或进度计划
十一、承包人代办工程有关保险
十二、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布指示延误或不当
十三、工程变更
十四、发包人调整承包人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情形
十五、工程量减少导致合同单价变更的情形
十六、发包人提出超出原合同约定的设计、施工、材料质量要求
十七、发包人违约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情形
十八、甲供材料存在供应时间延误或地点变更
十九、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交货时间或地点变更的情形
二十、甲供材料质量存在缺陷
二十一、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
二十二、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违约或延误工期的情形
二十三、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或履行迟延情形
二十四、发包人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
二十五、发包人要求加速施工
二十六、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
二十七、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复工
二十八、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交付单位工程
二十九、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情形
三十、监理人检查检验影响了施工正常进行
三十一、监理人延期检查隐蔽工程或重新检查已覆盖隐蔽工程
三十二、监理人重新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及工程
三十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试车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三十四、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情形
三十五、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三十六、承包人是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十七、承包人是否采用合同约定外的必要安全措施
三十八、不利物质条件
三十九、文物及地下障碍物
四十、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
四十一、遭遇不可抗力期间的工程照管、清理、修复
四十二、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
四十三、情势变更
四十四、案涉工程是否存在成本变动的情形
四十五、合同履行期内是否出现通货膨胀及货币贬值的情形
四十六、工程延期造成承包人机会利润损失
四十七、合同终止造成承包人预期利润损失
四十八、发包人拖延竣工验收
四十九、审查是否存在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工程的情形
五十、保修期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修复费用
五十一、审查承包人索赔的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节 审查案涉工程中发包人可向承包人索赔的事项
一、中标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
二、承包人资质不足
三、承包人测量放线不当
四、承包人未合理预见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
五、承包人未投相应保险
六、承包人怠于或拒不执行工程师或监理人指令
七、承包人违约导致项目经理更换
八、承包人擅自变更工程范围、内容
九、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单价变更
十、承包人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十一、承包人造成场内道路、交通设施损坏
十二、承包人违规覆盖隐蔽工程
十三、承包人私自将材料、设备撤离施工现场
十四、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及管理义务
十五、承包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十六、承包人未尽工程照管义务
十七、承包人资源配置不足
十八、施工组织不当
十九、劳动生产率低
二十、承包人选定的分包人、供应商引起的延误
二十一、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或履行迟延
二十二、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试车不合格
二十三、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
二十四、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直接分包人损失
二十五、承包人施工对第三人利益造成损害
二十六、承包人场外交通及运输对第三人利益造成损害
二十七、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
二十八、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未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
二十九、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复工
三十、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三十一、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担保费用损失
三十二、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
三十三、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期间遭遇法律变化
三十四、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
三十五、发包人采取紧急抢险手段
三十六、不可抗力情形下处置不当
三十七、承包人严重违约或破产导致合同解除
三十八、物价下跌
三十九、情势变更
四十、工程延期造成发包人机会利润损失
四十一、合同终止造成发包人预期利润损失
四十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四十三、承包人未按要求或约定完成竣工清场
四十四、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工程
四十五、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缺陷或损坏
四十六、保修期内承包人拖延或拒绝修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或损坏
四十七、审查发包人的索赔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程序
第七节 审查案涉纠纷各种款项支付情况
一、投标保证金支付及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约定及履行情况
三、审查案涉合同是否约定预付款
四、审查案涉合同进度款约定及支付情况
五、审查案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情况
六、审查案涉工程是否竣工结算及结算款支付情况
第八节 审查案涉工程工程量
第九节 审查案涉工程中的工期
一、审查案涉工程的开工日期
二、审查案涉工程的工期顺延情形
三、审查案涉工程中的竣工日期
四、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逾期竣工(工期延误)情形
五、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情形
六、审查案涉工程约定的工期是否少于合理工期
七、审查案涉工程是否约定工期奖励金
八、审查案涉工程工期延误成因从而确定工期延误责任
九、审查当事人对停工天数有无约定或者是否达成协议
第十节 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一、审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二、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约定验收标准
三、审查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及竣工验收程序
四、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具备合同约定或法定的验收条件
五、审查案涉合同承包人是否遵循了约定或法定验收程序
六、审查监理人或发包人是否按照约定或法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七、审查监理人或发包人是否按照约定的验收时间验收
八、审查参加验收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九、审查验收结果
十、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及处理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是否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及处理
十二、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通病
十三、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缺陷
十四、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
十五、审查或预判发包人的抗辩或反诉
十六、审查案涉合同是否存在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情形
十七、审查案涉工程质量争议是否需要进行质量鉴定
第十一节 审查案涉工程保修情况
一、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存在保修争议
二、审查合同关于保修范围的约定
三、审查合同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
四、审查合同关于保修责任(保修义务)的约定
五、审查合同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及履行
六、审查合同关于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七、审查确定案涉工程是否存在保修问题
八、审查案涉工程承包人是否履行了保修义务
九、审查案涉工程是否应当释放质量保证金
第十二节 审查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一、审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
二、审查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超过行使期限
三、是否曾在行使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四、是否存在购房者权利保护情形
五、承包人是否曾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六、承包人主张价款有无超出优先受偿范围
七、工程是否存在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
第十三节 审查违约责任
一、审查案涉合同有无违约责任条款
二、审查案涉合同发承包人是否违约
三、审查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无过错
四、审查违约金数额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形
第四章 案件归档管理工作
一、工作联系函
二、补充资料及问题清单
三、诉讼律师案卷归档指引
四、结案报告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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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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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比较复杂,诸如“审理周期长,关系复杂,涉及知识点庞杂”的说法层出不穷。一名律师即使潜心学习5年建设工程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筑领域的跨学科知识,也只能称为掌握入门知识,想要干得出色,任重而道远。
目前,建设工程领域竞争激烈,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诉讼难度增大。标的额大、费用高、诉讼周期长、专业度高是该类案件的典型特征。针对建设工程案件,有很多特殊的法律制度,如资质制度、招投标制度、索赔制度、造价管理制度、质保期制度等。为了节省律师的时间成本,笔者倾心打造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准化指引》,几乎涵盖了所有办案步骤和办案要点,内容详尽,每个办案要点都包括了实务提示、裁判依据等模块,极大方便了团队协作与知识管理。
本书有助于建设工程案件律师提升办案效率、保障办案质量、提高团队协作、加强知识管理,有利于培养青年律师在建设工程专业方面快速成长。期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准化指引》能给广大律师带来办案、学习上的便利,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办理更加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对下列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感谢:祈银辉、刘宁霞、乔红、薛祥、王瑞、马柯。此外,感谢所有对本书予以支持的各界朋友。
能力所限,本书难免存在疏漏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张雪锋
陕西秦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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